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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零下229度-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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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往有些意外,将纸片随手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牵过季白凌的手,“你不是说去吃火锅吗?”他意外季白凌竟然只是要求他藏好,顿时心情又有些复杂。仅仅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秦往就知道季白凌还是没有对他完全敞开心扉,对待这份感情还是小心翼翼。
  季白凌目睹秦往一系列行径,表情还是装作很别扭,心里别提有多畅快了。
  一路走下图书馆,到大门时季白凌毅然决然地甩开秦往的手,变作只是并排走着。
  秦往有些不解地看着他,季白凌只是解释说,别人看见了不好。
  而秦往只是用着绝对强硬的姿态用牵过了季白凌的手,拉着他走上车水马龙,穿过熙攘人群。他最珍视的人又用着实际行动为他诠释着“勇敢”的定义,什么社会舆论、他人眼光,之类一切的一切都不会成为阻碍。只要他们还带着勇气走在光明的路途上,只要这两颗年轻火热的心还蕴着满当当的爱。
  季白凌点完菜后,神秘兮兮地冲秦往说,“今天晚上你不准亲我了。”
  秦往看着眼前翻滚着冒泡的红色汤水,又听见季白凌说,“吃完火锅有好大一股味道!”
  “那我也会有。”秦往回答。
  “我不管,我觉得很不ok,行了吧!”季白凌为自己搅拌着调好的碟子,“所以你知道我多爱吃辣了吧!为了吃一次火锅,宁愿一整晚不被你亲。”
  秦往向来觉得季白凌的语言功底太过于强大,轻而易举地就能捉住他的命脉。这些简简单单的字组合在一起,怎么就能让他觉得可爱得让人晕头转向。他耳根又红起来,没有作答,只是给季白凌夹着菜。
  看起来季白凌运用筷子这项能力掌握还不是很熟稔,每每挑个东西还能落得个汤水四溅的下场。
  “你夹东西跟小孩一个水平。”秦往在瞧见季白凌再次将菜捞出锅内又滑回去的惨剧后,平静地发表了结论。
  季白凌拿起纸巾擦着自己短袖上溅上的油珠,“别侮辱小孩儿了,我自愧不如!”他有些气恼,“早知道穿个围裙了!”
  他看着纸巾,灵光一闪像是想到了什么。
  秦往只见季白凌从桌上拿过一张崭新的纸巾,妥帖的放在掌心,向自己的嘴唇上按压。取下来,霍然一个橙黄色的油嘴印儿给盖在了上面。
  季白凌古灵精怪地朝秦往摇了摇纸巾,又硬塞进他手里,“拿着,大爷我的唇印。”
  秦往眼里升起了笑意,他真想出资给季白凌买一支口红,买女孩儿嘴里很流行的那种圣保罗口红和什么纪梵希小驴皮的……省得他拿着这张火锅味儿的纸片来敷衍自己。他看见季白凌被辣椒摧残过的嘴唇红艳艳的,正朝他张扬的笑着。
  秦往正要把纸片收紧自己的衣兜里,被季白凌连忙制止了,不会吧?还来真的?“算了吧我就玩玩,你这一塞全身上下都该是火锅味儿了,多膈应啊。”眼见着季白凌又从秦往手里抢过纸片来,扔进了垃圾篓里。
  “可这是你送我的。”秦往平静地开口,缓缓地眨了下眼,柔柔地瞧着季白凌。一旦秦往稍稍展露柔和的情绪时,季白凌就总能开始胡思乱想。此时此刻,被明亮的灯火簇拥着的秦往,季白凌觉得他就像是迷失在人间的天神,周遭喧闹声也听不清了。
  季白凌晃了晃脑袋,骤然他又想起什么,“我原来送你的水你还不要呢。”
  “我……”秦往本想开口解释,一瞬间又说不出口,脸又有些泛着红了。说出当时真是嫉妒季白凌给邱宇枫带水这样的话,秦往是万万做不到的。
  还好有人来解救了他——一个卖花的小孩。
  “哥哥,哥哥,你们买束花送女朋友吧!今天七夕!”小孩儿指了指怀里一枝枝瑰丽的盛开的红玫瑰,说到。
  今天七夕!季白凌一怔,果真两个大老爷们儿在一起真是缺少浪漫细胞,连这样典型挣表现的节日也给他们忘记。亏得今天还七夕呢,他们接下来的安排竟然是看会儿电视,再背会儿单词就上炕睡觉。最重要的是,今天还因为吃了火锅不让秦往亲他!
  以表歉意,季白凌立即买下了几束花,却又等到他们结账走出火锅店时,季白凌才将这几束花举到了秦往的脸前。
  他以为秦往会笑着摸摸他的头或者笑着捏捏他的脸,但秦往在接过那几束花后,竟然眼眶湿润了。
  季白凌以为自己看错了,又凑近地瞧了瞧,再次确认了秦往的确眼里含上了水雾!
  “你怎么这么感动??”从脚底升腾而起的满足感让季白凌飘飘欲仙,再联想到秦往连他送的火锅唇印也要珍藏,就笃信了自己心里的揣测。
  只见秦往用手捂住自己的口鼻,眼里晃晃荡荡一片水星,将花又迅速地送回到季白凌的怀里。这样的秦往实在是太可爱了,季白凌快要尖叫了!
  “你要是喜欢,以后我会送你很多很多很多的花。每天都送,每月都送,每年都送!”季白凌不顾一切抱紧他的秦往,将花送到秦往的眼前,动情道。
  但听见秦往颤颤巍巍的声音从头顶闷闷地传来,“拿开……”
  季白凌抬起脸疑惑地看着他,秦往用手背擦拭眼睛里的水雾,又说,“把花拿开……我花粉症。”
  ?哦,这样啊,不好意思又内心活动过头了。
  季白凌连忙后退要将花扔掉,却又被秦往拦住了,“没事,不严重,不对着鼻子就没事。”
  他看见季白凌怔住,又解释说,“这是你送我的。”眼周红红的,眉目间氤氲着水汽,与英挺的五官形成巨大反差,让季白凌那颗小心灵狠狠地撞了一下。
  秦往将花拿在身侧,右手牵着他,向回家的路走去,昏黄的路灯将两人的影拖得很长,好像在昭告着他们以后还会有很多很多的路可以走,很多很多的光阴可以被享受挥霍。
  
  第十八章 夏末
  季白凌以前总觉得日子太慢,现在却有了光阴难惜的念头了。
  其实在深夜里季白凌常被梦魇折磨,悠悠辗转着醒来。那些在白昼里他疯狂躲匿着的情绪却能在夜里肆意生长,一点一点地要将他蚀掉。
  今夜他又做了什么梦呢?无非又是那两段有关死亡的场景。季白凌睁着眼,呼吸困难导致胸膛剧烈起伏,身上淋着一层薄汗。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试图去理解百灵死前的心理,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一切的源头是自己的存在,季白凌偏过头去看向窗外悬着一盘圆月,乌云丝毫也不近身,皎洁又强盛地展示自己的美丽。他心里突然生出一股艳羡,却又觉得自己魔怔了,怎么会对着月亮想东想西的。
  突然季白凌感觉到他被什么揽住了——秦往将他按进了自己的怀里,轻轻摩挲着他的后脑勺。
  他恍然地仰起脸,发现秦往并没有完全清醒,半睁着睡颜,安慰他的动作更像是一种下意识行为。
  还有六个小时他们就应该重新回到学校了。
  他突然开始想着秦往会去哪念大学呢?成绩这么好,T大P大肯定没跑了吧。季白凌自己偏科比较严重,语文和化学比较好,能够拉开差距的数学物理反而不太擅长了,因此总分上有些吃亏的。
  其实他从小也没觉得自己是top2的苗子,可在《拯救》最后录制的那一夜,他骤然给自己下了这个决心。因为邵美遥临行前对他说,我要你好好念书,来北京找我。然后递给他一张名片,上面印着邵美遥工作室的地址。他攥着名片抱住邵美遥,荒唐苍白的人生第一次有了清晰的目标。
  这些年来,制作组和媒体按规矩的不再打搅他的人生,邵美遥也从来没有回来找过他。他后来明白了,他必须要让自己更加优秀,让自己得到这人生第一关的认可,当他成为一个让别人能够看得到他潜质的人时,才是去见邵美遥的最好时机。想来邵美遥这么多年不来见他,其中也带有这一份的鼓励在的。
  没准我们还会成为同学呢?季白凌埋进秦往的肩,带些雀跃地暗暗想到。
  “秦往……”季白凌轻轻在夜里开口。
  “嗯?”秦往带着一些鼻音地回答。
  “大学,我们一起去北京吧。”
  “好。”
  “我猜猜,要是去的话,你选T大对不对?……还是P大?”
  “无所谓,反正也只隔一条街。”秦往拍了拍他的背,垂眸看着他。
  季白凌有些兴奋,“学什么?我想学新传……感觉挺好玩儿的,还可以完全摆脱数理化!”
  秦往好像笑了一下,“兴趣的话,是天文。”
  “听着好酷,会变成霍金一样的科学家吗?”
  “霍金应该更偏向理论物理学家。”秦往回答着,他想起什么似的,“我第一天见你,你记得吗,那个黎明。”
  “怎么不记得?某人还说他睡长椅呢。”
  “那天我确实睡的长椅。”秦往笑起来,“我在等白羊座流星雨。在城市里确实很难观测,之前看预测说流量很大,每小时有三十颗,我才想去碰碰运气。”
  “看见了吗?”
  “你来之前的确什么都没看见,但后来看见了一颗。”
  “啊??我怎么没看见?”季白凌转念一想觉得不对,他来时分明已经迫近日出了。
  “我看见了你。”秦往低低地回答,整个人背向着窗户,浸在渺渺月色里,融上一层银亮的清辉。“你是我那夜等来的流星。”
  季白凌骤然脑子一片混沌,幸好有夜幕做遮挡布,不然他真是快红透了,“你……你的情话真的很土!”
  秦往又说,“不过最后应该会选可以赚钱的。”
  “别吧,人生苦短,做些自己喜欢的事嘛。”
  睡意又袭来,秦往搂紧了季白凌,只迷糊地回答着,“嗯,所以你去做喜欢的事。我赚钱养你。”
  蝉在仲夏夜歌唱着幻梦。
  正式进入高三,气氛却并不过分紧张,因为学校显然不理智地又给了一段缓冲的时间——再过一周就是校运动会,所有人心中难免对这一场最后的运动会心存期待。
  开学典礼上要求整个高三班级誓师,陈训去参加竞赛夏令营还没回来,李书桓就叫了季白凌做替补,赶鸭子似的将他推上主席台。
  他是最后一个站上去的,匆匆忙忙接过宣誓词,“我曾用智慧培育理想,我曾用汗水浇灌希望。”像是被身边的人渲出的气氛感染,季白凌声音也洪亮起来,少年扯着一把嗓子告诉掠过的风与雀,向着青天白日,向着万里长云,带几分庄重地颂着誓词。
  台下是全校师生,望过去只看见乌泱泱的一片。季白凌接着说,“我曾度过学海茫茫,我曾有过失败的悔恨……”他捧着册子,眼睛遥遥投向人群,试图寻到那一双时时刻刻都落在他身上的眼。
  秦往个子极高,出落在人群里,正朝着他笑。
  季白凌弯了弯眼,最后蓬勃地开口,“我用青春的名义宣誓,让梦想焕发灿烂的光芒!”
  在轰鸣的掌声里,他突然有些感慨。
  ‘秦往,我们都会成为了不起的人。’
  季白凌释然地笑着,在心里宣告着他那独一份的誓言。风吹动衬衫衣袖,少年笔直地伫着,像一颗春日里伸出新芽的翠竹。他看见秦往,好像觉得世上的一切事他能够做得到。
  夏日溜走的极快。在窗边银杏的第一瓣绿叶染上金黄时,季白凌才意识到这个事实。他这个浸在暑气里,像是梦境的夏日,就这么戛然而止了。
  在季白凌的强烈要求下,他和秦往还是分开住了,原因是他觉得这样能够让自己潜心学习——他要和秦往一起去北京。
  新学期的来临秦往已经极少逃课,沈时澜将这个功劳冠在季白凌头上。沈时澜用着独特的第六感嗅到了一丝奸情的味道,急冲冲跑去找秦往证实,果然得到了肯定的答案。沈时澜连连摇头感叹,优秀,小白实在是优秀。
  可秦往此人固执程度实在也不亚于季白凌,他一直秉承着自己的一个偏见——背诵英语课文实在是做无用功,又会花费大量的时间。
  以往的英语老师都不会过分追究,毕竟秦往即使不背课文,成绩也不会落下。可高三新调来的刻板的英语老师像是跟他杠上了,晚自习一上课就急冲冲地到教室里来质问着谁还没背课文。
  彼时秦往还在做着一道物理压轴磁场题,还是在季白凌连连敲他几次才回过神来。还不等他回答,那老师点着名册就径直走到秦往桌前,“秦往,全班就剩你们几个了,而且我看,三次背诵你一次都没完成?”
  秦往还很客气,“老师,我认为背诵的意义不大,对我成绩提升带来的帮助与时间投入不成正比。”
  “我就看不惯你们理科实验班的人!”那老师像是被触了逆鳞,“成天不拿文科学科当回事!你是高考选考日语还是考俄语了?150分的英语不要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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