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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他的小玫瑰1-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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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欺骗伴侣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不对,或许如那位网友所说,坦诚相告远比任何一种方法都来得真诚并且有效。
  不过在那之前还是先解决一下布鲁以及他带过来的那些姑娘们吧,他可不想再还没有获得宋朝的原谅之前因为他们而出现差错。
  艾伯特性子谨慎,他很小就懂得一个道理,任何一个微小的潜在因素都很可能令你前功尽弃。
  所以他不能放过任何一个会破坏他和小玫瑰之间感情的可能性。
  。
  宋朝没什么灵感,也不执着于设计稿。从房间里出来,此时是夜晚十点半左右的时间。纽约仍旧热闹,灯火通明。
  从顶楼搭乘电梯下去,宋朝打算去百货商柜里的高级时装店逛一逛,也许能从中得出灵感,没想到会遇到能遇见前两天撞见的江覃。
  宋朝一时之间没能认出他来,当时他正逛着突然手臂被拽住。抬头一看,一陌生男人正激动的看着他。
  “喂,还记得我吗?江覃。”
  想起来了。“覃覃。”
  江覃:“……”
  宋朝不好意思的笑:“不好意思,这名儿有点特别。”
  可不是。非得读‘qin’。
  “你……你那天有捡到个东西吗?小孩儿的长命锁,银饰。那东西对我挺重要,我弄丢了。”
  江覃有些不太好意思,这样贸贸然问别人不太客气。但他找了好几天都没找到他妈留下来的长命锁,差点急得直接发脸书上求助了。
  宋朝倒没觉得什么,看江覃焦急的模样不作假。那长命锁对他的确很重要,这样想来,宋朝倒有些愧疚。他本来打算打电话给人家,想问问看是不是人家丢的长命锁。结果忙起来就给忘了。
  “我捡到了,放酒店里。现在急着要么?一块儿回去我拿给你。”
  终于得到长命锁的下落,江覃就不急了。他摆摆手,“没事儿,知道在你那儿就不着急了。哈哈,谢谢你了。对了,你叫什么?”
  “宋朝。”
  “宋朝?唐宋元明清的那个?”
  “嗯。”
  “嘿,挺有意思这名儿。”
  “你对中国的朝代挺清楚的。”
  “我爷我爸都是华侨,小时候英语说不出来没关系。中文得说得溜。学习成绩不及格没关系,历史得会背。棍棒教育之下,不清楚不行。”
  江覃这人风趣诙谐,往往三两句话能把人逗乐。宋朝和他聊得挺开心,对方以及对方的家人没有数典忘祖,身处国外仍旧记得自己是中国人令他产生好感。
  “走走,咱俩喝一杯。我请。”
  “呃,这我就不——”
  “挺好玩儿的。我认识一家酒吧,很有意思。放心吧,不乱。”
  宋朝的推拒没什么用,全数被江覃的热情洋溢推开了。后者根本听不懂宋朝的拒绝。宋朝被推着往那家酒吧的方向走,很快到达目的地。那酒吧留他的酒店不远,但是藏在巷子深处,不是熟人带着轻易发现不了。
  宋朝站在酒吧五米开外,任江覃怎么说都不肯进去。这没办法,他从小就乖。喝个饮料都是白开水加牛奶的乖小孩儿,何时去过酒吧这种教科书式堕落青年聚集之地?
  没结婚前有家里人管着,耳提面命酒吧都是坏人聚集的地方。结婚后,艾伯特更是把他当成小孩管着,连咖啡都不怎么让他多喝,垃圾食品也限制他吃的次数。
  之前没生卡萝尔,又没家人管束,宋朝痴迷垃圾食品,三餐加宵夜、下午茶都是垃圾食品度过。后来直接把自己吃进医院,那时艾伯特才知道没人管束的宋朝有多熊。
  在那之前,艾伯特一直都以为宋朝是个乖小孩,不必费心管束。结果一放松人就把自己吃进医院里,把他气得。后来就把他当小孩管束着,到后来卡萝尔出生,宋朝有所收敛。但艾伯特定下的规矩成了家规,没人能违背。
  宋朝除了吃的方面曾经有些不太健康,后来调养回来加上被艾伯特看管着,在国外五年愣是没有踏足酒吧舞厅等地。连沙龙都是学校举办的很正经的沙龙舞会,去参加的时候得跟艾伯特报备。
  要不然以他那涉世未深的性子得给拐到什么乱七八糟的地方去。
  “我不去。泡吧不好。”
  宋朝皱着眉,义正言辞。
  江覃顿时惊奇了,看着宋朝愣是从同龄人变成看小学生的目光。他沉吟了会儿,摸着下巴试探:“宋朝,你没去过酒吧?”
  “酒吧里都是坏人去的地方。”宋朝对这点很坚持,不管是家人还是艾伯特,或者是电视剧里播演的,闹事、吸毒、打架、枪杀都发生在酒吧。那么混乱的地方难道不是坏人的地方吗?
  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热衷于去这些危险的地方寻求刺激,奥娜和埃里克也是如此。他没有立场劝说那两人,至于艾薇拉——艾薇拉跟他说了她去的酒吧是清吧,纯唱歌的那种。
  很明显前面的那家酒吧不是清吧,看那妖里妖气的霓虹灯,进进出出搂抱着吻一块的夹克男女,一看就很不正经的地方。宋朝拒绝进去。
  “我们可以去咖啡厅或者图书馆。”
  江覃抽着嘴角,嘴巴微微张开,看上去有点智障。他第一次见到乖宝宝,二十几岁的乖宝宝,他得惊奇一下。
  要知道他的光辉岁月就是从十二岁开始打架滋事,十四岁开始泡吧,十五岁开始成为酒吧常驻舞者。
  “呃,但是这个酒吧它……只是唱歌跳舞。”
  “只是唱歌跳舞?”
  “顺带喝喝酒……”约个炮什么的。
  唱歌跳舞喝酒,好像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跟艾薇拉说的清吧一样。
  宋朝眼带怀疑:“真的?”看着不像。
  “我发誓。”
  江覃猛然揽住宋朝的肩,把他拖进酒吧:“我保证你会爱上它的。很好玩儿。”
  “你放手,说话就说话,走路就走路。别拉拉扯扯。”
  “都是男人,勾肩搭背怎么了?”
  “我有家室——”
  宋朝挣扎着被拖进酒吧,两人纠纠缠缠的在酒吧门口也没多引人注目,毕竟是个热闹的地方。
  然而还是有人注意到了两人。
  莉迪无视贴着脖子亲吻的男人,瞪着前面被拉进去的宋朝的背影。长指甲都快戳进肉里了,显然气得不行。
  又是他!又是在勾引其他人!男男女女,为什么那么不忠诚?
  既然那么不忠诚,受到惩罚也是应该的吧。
  “琼斯,你……能帮我教训个人吗?”


第38章 
  “嗯?帮你教训个人?教训谁?”
  琼斯是住在曼哈顿哈姆莱街的混混; 是个生父不详的混血儿。经常来附近的酒吧捕猎,今晚他的运气不错; 捕获到一个高等货。他喘着粗气; 大手上下抚摸着莉迪丰满凹凸有致的身材。
  “我想我们不该浪费时间; 应该找个昏暗点的地方。你要是不介意我们可以随便找辆车,砸掉车窗进去。我保证会让你快活。”
  莉迪拨开琼斯的手,冷着脸像个疯子一样执着的盯着他。“你帮我教训个人; 我随便你玩。”
  琼斯退开一步; 上下扫视着莉迪,虽然对方现在疯狂得有点不像正常人。但她艳丽的容貌和丰满的身材令他舍不得抛弃; 尤其是她说的‘随便玩’。
  “教训谁?”
  莉迪指着前面的酒吧; “他在里面; 叫宋朝。”
  “华人?还是个乖宝宝。”
  琼斯嘿嘿笑; 他对华人可没什么好感。尤其是当莉迪指出要教训的人就在前面的酒吧时,原先有些顾忌也都全部打消。
  原因是因为这附近整条街都是酒吧,因为隐藏的很深; 除非熟人带领否则找不到。而宋朝进的那家酒吧其实算是这条街最外面的酒吧; 里面更深处还有酒吧。外面的酒吧其实只是纯粹的喝酒跳舞和唱K,而在里面的酒吧则是大麻、性交、打架滋事等等,极其混乱。
  在里面酒吧的人大都会玩,不好惹。在外面酒吧玩的人其实都算是乖宝宝了; 玩得不疯。这种人好对付,不易招惹后续麻烦。
  因为莉迪许下的承诺,琼斯非常动心; 所以在即使知道里面的酒吧和外面的酒吧有规定互不相干的情况下仍旧走了进去。
  这家酒吧有个很文艺的名字,莎士比亚。
  宋朝进去的时候发现这家酒吧的确如江覃描述的一样,热闹但是不混乱,灯光调的很暗,很有情调,但是并不光怪陆离。酒吧的装横是现代和复古相结合,一进去就让人置身于错乱的时空,非常的特别。
  酒吧坐满了人,大多数和友人一起聊天喝酒,当然也有情侣。音乐很抒情悦耳,一方台上有乐手在唱歌,在台下有粉丝认真的听着。气氛挺热闹的。
  江覃洋洋得意:“怎么样?还不错吧?酒吧并不是都是坏人,宋小宝宝。”
  宋朝撇撇嘴,“我没说酒吧都是坏人,我只是说有些酒吧不好。清吧就没有坏人了。”
  他也是有过叛逆的时候好不好!虽然没去过但是向往过,问了艾薇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好吧,你怎么说都有理。这家酒吧很有特色,酒保会问你调酒的比例,如果你不太能接受酒的味道,可以选择降低酒的比例。另外,这家酒吧的美食很棒。你很难想象,一家酒吧出名不是靠酒而是靠美食。”
  听着江覃的介绍,宋朝的兴趣也被勾引起来了。当即表示要尝尝这里的酒和美食,完全没有考虑到自己会不会喝酒。他这副兴奋的样子一看就是菜鸟,江覃直接做主把酒的比例调到百分之十。
  宋朝想了想也同意了,毕竟他对自己的酒量有自知之明。
  莉迪刚走进来就看见宋朝和另一个陌生男人旁若无人的亲密,眼神顿时冷得能射出冰块来。她想也许该给他个毕生难忘的教训,于是她改变了让琼斯揍一顿宋朝的想法。
  她说:“琼斯,你想发财吗?”
  “他们很有钱,你知道宋朝旁边的男人是谁吗?美国超模米切尔,如果你把他绑了就可以得到一大笔钱。你可以直接离开美国,哈姆莱街区那么乱谁都不会调查到你身上。每天都有那么多的绑架案、抢劫案在哈姆莱街区发生,米切尔喝醉酒误闯进哈姆莱街很正常的一件事不是吗?不过最好把宋朝也一起绑走,他可是证人。而且,他……也有钱。”
  琼斯轻易的被说服了。
  如果说美色能诱惑到他,那么金钱就会令他疯狂。每一个在哈姆莱街区长大的混混对钱财是绝对无法抗拒的,他们会为钱而出卖生命。
  莉迪走到宋朝的面前,说:“宋,我想跟你说一些话。”
  莉迪的态度有些诚恳,但宋朝却对她没有半点好感。别以为她对艾伯特的感情他看不出来,总是变着法子的吸引艾伯特的注意。就连宋朝都烦不胜烦。
  宋朝拒绝莉迪出去外面谈的提议,直接就说:“有话在这里说就行。”
  “宋,好歹我们是同学。难道我跟你单独聊天也不行?还是你小气到这种程度,和一个女人计较?”
  宋朝抿着唇,坐在高脚椅上居高临下的看着莉迪:“莉迪,你我关系你心知肚明。另外,我没跟你计较,你还没到可以让我跟你计较的地步。别太自恋。”
  莉迪气炸了,她没想到宋朝会毫不客气的反讽回来,她以为宋朝会跟个包子一样忍气吞声的跟着她走。
  这怎么说呢?以前莉迪三番两次挑衅宋朝,但宋朝都没什么反应。这让莉迪以为宋朝性格软弱,不敢和她正面交锋。然而实际上是宋朝懒得和她争吵,那种小段数似的挑衅和嘲讽就像是小孩子过家家一样,挠在身上连痒感都没有。
  所以每次面对莉迪的挑衅,宋朝一副被震慑住的样子其实是百无聊赖,不想跟对方吵闹降低格调。再说了外国人挑衅和嘲讽怎么可能比得过老祖宗博大精深的语言文化?有时候看着莉迪用蹩脚的话嘲讽还是挺有意思的。
  “宋!”
  “行了行了,别炫耀你嗓门大了。”
  莉迪胸口起伏很大,气的。波澜壮阔,挺养眼。她想起自己的目的,平息了怒气,努力做到平静。
  “我跟你道歉。”莉迪忽然说道。
  宋朝用小拇指掏掏耳朵,“抱歉没听到。”
  “……四年前的事。”
  宋朝顿住,目光锐利的射向目光诡异的莉迪,顿了许久才问:“四年前的事?隔那么久道歉啊,那还是算了。”
  莉迪急了,“我给你道歉你还不接受?宋朝你别太过分!”
  宋朝慢吞吞的侧过身子,面对吧台,端起含酒量不足百分之十的果酒轻抿了一口:“随便你怎么说,你道歉是你的事,我不接受是我的态度。爱要不要。”
  江覃全程在一旁观看,一开始他真以为宋朝需要帮忙,看莉迪胡搅蛮缠的刁蛮样子还以为宋朝得给怼得毫无招架之力,没想到被怼得毫无招架之力的人反而是莉迪。
  听到宋朝那句气死人的‘爱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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