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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重生]被迫合奸-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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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淮红了脸,因为快感而松弛的表情显得毫无防备。他低头看着吴顺,吴顺也刚好抬起视线。
  含着男人的欲望,吴顺吐出舌头,殷红湿润的尖端带着软颤颤的硬度一寸寸的抚慰而下,嘴唇不断的吸食包裹,从侧面,从顶部,从任何一个可以让男人发出喘息的角度。
  他从来没有这么认真仔细的看过沈淮,更不要说用现在这样挑衅而挑逗的眼神和姿态。
  来不及抽离的器官卡住吴顺的喉口,里面浓稠滚烫的热液也随着紧缩的胸腹肌肉成股射出。
  沈淮仰面躺在沙发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吴顺舔舔嘴唇,把同样亢奋的腿间压向对方:“……沈淮。”
  赤/裸裸的求欢嘶哑而低沉,吴顺心跳剧烈,好像一场热焰正燃到顶峰。他太久没跟男人做过了,仅仅是抚摸接触都可以让他浑身颤抖,不要说像刚才这么激烈的刺激。火热的器官隔着睡裤反复摩擦底下的大腿,吴顺用双手撑起身体,爬到了沈淮上方。
  沈淮的一条胳膊盖在脸上,突出的喉结从后仰的颈间露出来,随着他的呼吸发出性感的滑动。
  “……好了,你下去吧,我要休息了。”
  他的声音一点点淡下去,如果不是因为气息还不是很顺畅,吴顺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个刚在自己嘴里达到过高/潮的人。
  “……那我呢……我还没……”吴顺很委屈。
  可沈淮还是毫不留情的推开了他,穿好裤子下地,他直接往自己的房间里去:“你自己去厕所弄出来。”
  ☆、蚂蚱的革命友谊
  沈淮坐在医院的走廊上,等着前一个病人从里面出来。自从上次在医院接走魏朗以后,他就尽量的减少和张扬见面的次数,除了定期来拿药,他们几乎毫无联系。
  本来,张扬的职业就不是这么讨人喜欢,他是个医生,每天24小时有超过一半都被消毒水和防菌口罩包裹着。沈淮讨厌医院,于是也厌屋及乌的讨厌张扬。不过魏朗倒是很喜欢和张扬在一起,失忆以前,每周例行的一件事就是去张扬家里留宿,加上魏朗做的一手好菜,每次一去就大包小包,总能让张扬既欣喜又满足。
  这两个人是竹马,关系好,见面吃饭很正常,可沈淮却像个状况外的拖油瓶,魏朗到哪儿,他跟到哪儿,唯一的理由工作需要,常常引起张扬的不满。
  不过大家都是成年人,也都是文明人,没必要为了一点个人原因而去劳烦作为中间人的魏朗。
  于是久而久之,相看两厌,就成了沈淮和张扬之间的引而不发的状态。
  然而命运的神展开不仅仅局限于沈淮死皮赖脸的插足竹马,一场酒精中毒的意外事故,把所有关系都推倒重归了——魏朗失忆,他谁也不记得。
  身为竹马,张扬懊恼不已,而沈淮却因此窃喜,因为这是老天给他的机会,不费吹灰之力,他把自己和张扬拉到了同一起跑线上,不,他的位置更为优越。
  一旦去掉十几年的情感累积,张扬不过是个毫无立场感的路人,而他不一样,他和魏朗住在一起,掌握着魏朗的事业发展,他可以轻易造就这个男人,也可以让他一辈子都默默无闻。
  医院走廊上,有个小护士正推着病人的轮椅,走过沈淮面前,她当即就认出他。
  “沈先生,又来给魏先生拿药啊。”
  沈淮点点头,小护士笑起来:“魏先生恢复的怎么样了,前阵子我还在电视里看见他,看见才想起来该跟他合影留个念,虽然也有点怪不好意思的。”
  沈淮:“下次有机会吧。”
  “对了,张医生说他找了省里的专家,要给魏先生做会诊,有专家,魏先生肯定会很快就好起来的。”
  “会诊?”
  “是啊,张医生没跟你说吗?”小护士嘀咕,“我记得,也就上礼拜的事情,专家比较忙,很多都是提前预约的。”
  上礼拜,上礼拜就来拿过药,怎么没听张扬说起?
  沈淮有点小脾气,然而表面上还是维持着和蔼可亲的微笑。
  小护士健谈,陆续的询问了一些魏朗的近况,她语气活泼笑容甜美,却化不开沈淮心里越积越厚的愠气。
  魏朗是他们公司的签约模特,不管什么样的治疗方案,第一时间和经纪人备报不是必须的么?为什么张扬要刻意隐瞒?他有什么资格来隐瞒?
  沈淮这时候忽然有了个阴暗的想法,要是魏朗的记忆永远也恢复不了就好了。那样他就会永远像现在这样乖乖的留在自己身边,只听自己的话,只做自己允许的事情,然后彻底的离开张扬这个讨厌的男人。
  “沈先生,我先走啦,估计张医生也快忙完了,你先等会儿啊。”
  小护士告别,沈淮笑微微的点点头,然后目送她离开。
  很快,前一个病人从诊室里出来,沈淮安静的进去,顺手关上门。
  诊室里,张扬正在脱去身上的白大褂,他是个线条纤细的男人,皮肤惨白,有那身白衣服显着就愈发透出一种病态的青蓝。沈淮总想,比起给别人看病,他自己倒是更接近病人。
  扭头看到沈淮,张扬把白大褂搭在了椅子靠背上,然后走到里面的橱柜里,拿出一袋准备好的药递给他。
  沈淮接过来就要走,张扬却把他叫住了:“哎,我下班了,咱们一块儿吃个饭吧。”说着,他像是知道对方会刻意拒绝一样,主动走到门口,很绅士的开门,“走吧,离这儿不远,我知道个味道不错的馆子。”
  没有拒绝的理由,沈淮跟着张扬来到他口中味道不错的店。以张扬的经济实力,沈淮还以为他会选择更加小资的就餐环境,可这只是个普通小饭馆,加上老板和服务员也不过就三四个人,然而店里的生意却出奇好。
  张扬领着沈淮就坐,很快就有人拿来菜单,因为两个人都要开车,所以没要酒水,随便点了些家常炒菜吃,张扬似乎一点也不着急。他从来都不会无缘无故的找沈淮,再傻的人也能看出来,沈淮不喜欢他。
  “魏朗怎么样了。”他问。
  这个问题让沈淮忽然有了一种微薄的优越感,这似乎是一种变相的所有权宣判。
  “他还不错,就是记忆还没恢复过来。”
  张扬夹了口菜,抬眼瞟他:“我想去省里给他请两个专家。”
  沈淮说:“这事儿我没法做主,得看公司怎么说。”
  早就料到会是这种回答,张扬放下手里的筷子,神色凝重的盯住沈淮,半晌才说:“你不希望他早点好起来么?”
  沈淮默默的吃着面前的炒鸡块,不回答。
  张扬没什么话好说,他怎么不知道沈淮在想什么?要不是魏朗天生就有点优柔寡断,任谁都不会由着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人用这种莫名其妙的立场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
  “你们算什么?感情好到不行的前后辈?”他的语气听起来有点不屑。
  “我是他的经纪人。”
  “经纪人?我看你都快把他当成你的所有物了。”
  自从出院以后,魏朗的手机就被沈淮换掉了,张扬想找他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亲自上门,他又没有这么多时间。
  倒不是他对魏朗真有什么超过友谊的感觉,而是单纯的从一个好友的角度,觉得沈淮做的有些过分。
  饭吃的很不愉快,当中气氛冷冽,沈淮雷打不动的做派让张扬愤恨,可同时又无可奈何,临走的时候,他软了口气,商量似的对沈淮说:“你好好考虑下,毕竟我们都希望他能好起来,是不是?”
  沈淮站在停车场门口的路灯下面,脸上表情半明半昧:“你先回去吧,我自己打车回医院。”
  ==============
  吴顺这一天过的很郁闷,一则人海式的集体广告,因为主要演员的失误而反复拍了很多次,后来好不容易顺利了,导演又不满意。
  大热天的在太阳底下来回折腾,吴顺觉得自己都快给烤成人干了。人家艺人都有随身的保姆车,可他没有,平常顺道接送的沈淮今天也不在。这虽然是个打野食的好机会,可这倒霉天气弄得吴顺提不起劲儿来。
  都热成条狗了,管他上半身下半身,有空调吹着降温才重要。
  蹲在荫凉地里,他完全不顾形象,兜头浇了瓶矿泉水,他抹了一把脸望着不远处正拍着另一条广告的片场。
  其实要说这每一行都有每一行要受的罪,别看人小明星一个个在电视上光鲜亮丽,这舞台下面该吃的苦也一样不差。送快递风吹日晒,拍照拍广告也一样要吹着晒着,赶上有些拍雨景雪天的,风和日丽还得挨冻受淋,反正,说白了就这么回事儿吧,谁活着都不容易。
  起来走动两步,边上负责跟妆的小姑娘打着把伞过来了,之前在活动上见过两次,所以吴顺跟她还算比较熟。
  小姑娘能言善道,跟过他们公司不少模特艺人,走到吴顺跟前,她把眼睛一眯,笑起来:“大帅哥,热晕了吧。”
  吴顺抬胳膊擦了把汗,好家伙,浑身都让汗给浸透了。衬衣沿着那些起伏的肌肉线条贴下来,印出他漂亮结实的腰背,小姑娘踮着脚上上下下的打量,然后从手上的挂包里摸出个冰袋。
  “给你,等会儿散了可得记着还啊。”
  吴顺望望树荫外的大太阳,瞬时松了口气:“还是你好,知道心疼哥。”
  小姑娘一挤眼睛:“得了吧,你也没比我大多少。”
  吴顺讪讪的笑起来,是啊,他差点忘了自己早不是那个30冒头的小快递了,他不是吴顺,他叫魏朗。
  休息之后,拍摄工作终于开始进入正轨,之前一直犯错的演员大概也是拍得怕了,整装试拍之后相当爽气的一条过。
  收工打烊,吴顺忽然发现找不见内化妆的小姑娘,不知道是人家有事儿先走了,还是压根就把冰袋的事情给忘了。
  所以上了沈淮的车,他随口就问了这么一句:“你还记着内总跟我们公司人化妆的小姑娘么?”
  沈淮:“会化妆的这么多,你说哪一个?”
  吴顺嘴里啧了一声:“就是那个,那个上次我去拍平面给我化妆,还夸我帅的那个。”
  沈淮想了想:“怎么了,你找她有事儿?”
  本来是没什么事儿,可吴顺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嘴贱,他记着内晚上沈淮要他白口的仇,得,你不让我痛快,我也得想着法儿的叫你不痛快。
  吴顺咂咂嘴:“我看她好像对我有意思,什么时候约出来吃个饭呗。”
  沈淮:“……”
  从这天开始,吴顺的食谱里,零食这一项被彻底祛除了,因为沈淮嫌他胖,影响上镜。不过这不是最令他感到伤心的,最令他伤心的内容是在他提出要约小姑娘吃饭之后,沈淮就把他一个人丢在了距离公寓好几公里的大马路上,头也不回的绝尘而去。
  是哪个混蛋说的经济和艺人就是同舟共济的线上蚂蚱?有这么绝情冰冷的蚂蚱同伙吗?!
  ☆、吃不着想想总行
  不温不火的小日子过着,吴顺对沈淮的探究却一刻也没有停止,这小经济到底是不是个弯的?光是口,看不出来,因为大家都是男人都爱爽,再说人家干这行,什么腥的荤的没见过。性这东西本来也简单,有感觉就来,不用非得谁对谁有兴趣。
  吴顺活了这么些年,从起初的小鹿乱撞到后来的油水不进,这都只是过程,就算是跟前一个男人同居了四年,他也没动过什么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这样庸俗天真的念头。跟谁睡不是睡,跟谁过不是过,有的日,那就是日子。
  然而沈淮有点小特殊,他像道见风的口子,浅浅的拉在吴顺胸口上,偶尔摸一摸蹭一蹭,又痛又痒,蹭多了还有点暗爽。要是能搞定他拐上床肯定很带劲,吴顺想,真有这么一天他绝对要使出浑身解数蹂躏他,把他压在各种羞耻的场所啪啪啪,干到他痛哭流涕连腿都合不上。
  有梦想是好事儿,不管这个梦想是不是黄暴过度天理难容,作为一个重获新生的有志青年,吴顺总这么鼓励自己,排除万难举起武器,推倒一切可推倒的,干掉一切该挨干的——经纪人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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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夏天,吴顺有点忙,不知道是天上掉下来的狗屎运,还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他的曝光度居然开始渐渐的高起来。沈淮给他挑了几个回报丰厚的外拍工作,马不停蹄的开工,他简直成了一只高速运转的陀螺。
  有时候人长得帅就是占便宜,站着不动不说话,光拍两张照片就能迷倒一派花花草草,吴顺从起初的不适应到现在的日渐享受,镁光灯的魅力仿佛让他彻头彻尾的变了一个人。新生活,新皮囊,除了偶尔还会遗漏的细节,他觉得变成魏朗活着也挺好的。
  某个女性杂志想做一期关于夏日约会最佳地点的拍摄,千挑万选,最后选到了吴顺,因为他外形清朗,就像一盘炎炎季节里的爽口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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