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今晨-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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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洛晨眨眨眼,低头扒饭。
“多吃点,你这样子出去送快递我还真不放心。”
严洛晨愣愣地看着苗雨不断往他碗里夹红烧肉和排骨,心里忽然一暖,“谢谢!”
苗雨没说话,低头吃自己的。
饭后站在干净整洁的浴室用香喷喷的沐浴乳洗完了澡、躺在柔软的棉被上舒服地叹息时,严洛晨终于找到了一种归属感。
严洛晨第三天的时候正式跟葛欢一起外出送快递。
有了超市里的那些经历,这一次严洛晨就不像之前那么毫无保留地把个性展现出来了。人心隔着肚皮,你永远不知道对方是怀着怎样的心思来看待你的,也许他表面对你笑容可掬,可手里却藏着一把随时都会趁你背过身捅向你的利刃,就向张孝廉跟林湛那种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也不可缺,多个心眼总归不是坏事。
不过事实上,快递站的工作气氛却是相当好的,仅有的几个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没有人偷懒,也不存在口角之争,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十分亲近,说他们是同事还不如说同伴来得合适。
对于严洛晨这个新人,大家的态度都是很热情的,尤其是葛欢。
葛欢这个人,跟他的名字一样,成天笑嘻嘻的,十分欢快,对人热情,做事有活力。送快递的时候带着严洛晨,跟他讲送快递的经验和要注意的细节。这不,关于严洛晨那只有一层青皮的脑袋,葛欢建议他买一顶鸭舌帽带着,一来是太阳大防晒,二来,也比光头来得有形象。
严洛晨觉得他说得对,可是他身无分文,于是葛欢掏钱帮他买了一顶。严洛晨非常不好意思,一再表示拿到工资后就还钱给他。结果葛欢却送他一堆白眼,说十几块钱你至于吗?然后一拍屁股走人。
严洛晨看着手里的帽子,感觉鼻子发酸。
送快递真的很累,尤其葛欢负责的还是大宗邮件,上下车搬来搬去,特别费力气,他们一上午跑了好多地方,到了饭点,严洛晨都觉得自己真的饿扁了。
回到站点,刚好张嫂的饭好了,招呼大家伙儿吃饭,严洛晨和葛欢飞奔二楼。
“啊,怎么是你?”
“……”严洛晨看着餐厅里多出来一个扎马尾的姑娘,她还一脸惊喜地瞪着自己,忍不住一阵疑惑,“你是谁啊?认识我?”
马尾姑娘翻个白眼,双手抱胸,说:“这么快就不记得啦?上次在街心小公园里的。”
“哦……林花花!”严洛晨觉得人生无处不相逢这句话说的真好,这马尾姑娘正是他第一天出去找工作在街心公园休息时,遇到的指责他没公德心还误会他是劳改犯的林花花。
不过严洛晨现在倒觉得这姑娘当时不是误会,而是语言,他还真做了一回劳改犯呢。
林花花热情的奔到严洛晨面前,开心极了,“真巧啊,咱们居然是同事了。”
“呃,你好!”作为一个小Gay,严洛晨真心不习惯跟女的打交道,尤其这女的有点热情过头了。
“原来你们认识啊!”身边的大庄幽怨地瞪着严洛晨。
“呃,只是见过一次,今天才算正式认识。”严洛晨赶紧后退一步,拉开与林花花的距离,他觉得自己可真够倒霉的,连续两次遭到这种视线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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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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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花花长得漂亮,性格也直爽,说话做事比一般男人还来得痛快,对人也很不错,难怪大庄会一直暗恋人家。不过,林花花似乎对严洛晨很有好感,只要他在站里,她就像蜜蜂见到花朵一样,围着他团团转。
“洛晨,林花花她长得不错,人也好,你干嘛不喜欢人家呢。我看她对你很有意思。”晚上下了班,趁大庄去洗澡的空当,葛欢从下铺钻出来趴在严洛晨的床铺边好奇地询问。
严洛晨睡在葛欢的上铺,此时正在翻看一本从林花花那里借来的“酒吧经营战略”的书,闻言头也没抬地回答说:“我挺喜欢她的,不过不是男女那种,而且,她也没对我有什么特别的意思,我们只是很正常的来往。”
葛欢鄙视他,“你看你还装个啥谦虚的劲,你当谁看不出来林花花对你一人儿特殊呐?”
严洛晨翻个白眼,把书放到枕头边上,盘腿坐着面向葛欢,认真的说:“不管她对我是什么态度,总之,我不可能会喜欢她。”
“为什么?你不用看大庄的脸色,他也就是吃吃味儿罢了,你要当真跟林花花好了,他不会记恨你的。”
“跟大庄无关,因为我不喜欢女人,我喜欢男人。”
“……”葛欢微张着嘴巴傻呆呆地看着严洛晨,过了几秒,“噗哈哈……洛晨你可太会开玩笑了,哈哈……”
严洛晨无语,说真话都不相信,真没劲,于是躺下睡觉。
眨眼间就步入了十月,天气渐渐凉快起来,严洛晨在这儿待了快一个月,早就开始独立送包裹,每天都过着忙碌、充实、富有干劲的生活,下班后跟大庄、葛欢开开玩笑,偶尔打闹,张嫂的饭菜每天都变着花样,上班一周后苗雨就预支了他半个月的工资用来买衣物和日常用品,昨天正式领了上个月的余下的工资,他兜里现在有一千二百多块呢。
时别五年多再一次拿到靠自己的双手挣来的钱,严洛晨觉得无比满足。
只是,有关翻案的事情,一直还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这让严洛晨十分焦躁。前天苏君若来找过他一次,说是律师已经找到了突破口,相信不用多久就能帮他恢复清誉。他不知道这是不是苏君若为了安抚他才这么说,在没有看到事情的最终结果之前,他是轻松不下来的。
对他来说,现在这样每天早上在前台领取属于自己派送区域的包裹、骑着摩托车出去送件,是件再幸福不过的事情。如果以后的每一天里,也能过着这种充实而且幸福的生活,那该多好!在忙碌的工作里,他不仅能品尝到工作的乐趣,体会到除了爱情之外的友情之美,更能找到自己活着的价值。
可是,好像这么简单的心愿,在目前来说,要实现似乎也很艰难。
“这是今天要送出去的包裹,洛晨你清点一下。”林花花这学期大四了,报名那段时间有四五天没来上班,直到今天才来。她统计好了包裹数量,把正在擦摩托车的严洛晨叫了过来。
严洛晨对照单据检查了一遍,确认无误后签了字,把包裹都装进摩托后座上的邮件带里。
林花花在电脑前面摆弄了一会儿,见洛晨装好包裹后擦擦手要走了,便起身追上他,“洛晨,我给你的那本书你看完了没有?”
严洛晨点点头,“看完了。”
林花花眼睛亮亮的,“有什么想法?”
严洛晨蹙眉,“想法?就觉得管理一家酒吧很不容易吧。”
林花花翻了个白眼,“靠,洛晨你也太实在太没野心了。”四周看看,没见到苗雨,于是她凑到严洛晨耳边,压低声音说:“你还真想一直干这种跑腿的活儿啊?”
严洛晨愣了,忽然意识到林花花让他看那本书的目的可能不单纯。笑了笑,说:“我就算有野心,目前也只能干这个吧,自己做生意,一千二百块能干什么?”何况他如今只是在保释期间,人身自由还在监管之下,他最关心的,是能不能顺利翻案,至于做生意那么遥远的事情,还是获得彻底的自由之后再做打算吧。
林花花点点头,说:“的确干不了什么。”看着严洛晨笑,“我还有一年就大学毕业了,趁这一年,洛晨你好好攒点钱吧,到时候,我们俩合伙开个酒吧,你觉得怎样?”
严洛晨惊了,“你要跟我合伙?”老天,这女的该不会真的看上自己了吧。
林花花兴奋地点头,“对啊,我觉得你这人挺可靠的,而且实诚,我就需要你这样的合作伙伴呢。”
严洛晨扶了扶鸭舌帽的帽檐,躲闪地说:“嗯,到时候再看吧。我先送快件去了。”
这一个多月来,严洛晨长胖了不少,172的身高也有125斤的重量,虽然看起来还是瘦,但比起刚出监狱那段日子,已经好了太多了。于军偶尔会过来看他,给他带点吃的,顺便也给苗雨买些书啊什么的,有一次甚至给他买了台索尼笔电。
严洛晨咋舌,那玩意儿他是知道的,跟周淮在一起时,周淮知道他自学计算机知识,也给他买过一台,要五六千块。严洛晨想,于军对苗雨的照顾是不是有点那什么了……
中午送完快件回来,看见于军的警察停在门脸外面。毕竟是帮过自己的人,于军就像严洛晨的哥哥一样,看见他来,严洛晨自然开心得很。
苗雨租的这个地方,上楼很方便,楼梯设在外边,严洛晨将车停在楼梯下面,正要上二楼,可还没等他踏上台阶,楼上突然传来一声怒吼——
“于军,你给我滚!你他妈别再来管我了!快滚!”
严洛晨猛地愣住,抬头看上去。
紧接着又是一声剧烈的砰通,于军被赶出来了。看见楼下惊愕的严洛晨,于军讪讪地摸摸鼻子,颓废地走下来。
站在严洛晨面前,于军苦笑了下,“你看什么热闹啊?不去工作,小心他炒了你。”
严洛晨知道于军故意开他玩笑,苗雨才不会无缘无故开除谁。
看严洛晨那担心的样子,于军叹口气,一把勾住他的脖子带着往他车子那里走,边走边说:“中午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吧?陪我出去坐会儿。”
于军把带着严洛晨去了一家水吧,里面有空调,环境清幽,是个聊天的好地方。
于军说,苗雨去警局自首那年,他才刚出警校,仗着他大伯是警局二把手,所以一毕业就进了单位。那时候,真的是一腔热血啊,豪情万丈的,随时都做着破大案的准备。可是,事实上并不是那么回事,真正有大案子的时候,根本就轮不到他。他的工作,最重的时候也就是审讯犯人,做做笔录。
审讯苗雨的时候,真是无比的顺利,你根本不需要问他细节,他自己就一五一十的全说了。
于军看着严洛晨笑,问他:“你知道那会儿苗雨才多大么?”严洛晨摇头,于军又笑,“他啊,才十五岁呢,够胆量吧?”
严洛晨的心一颤。
水吧不允许抽烟,于军就把烟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折腾。
“一个才十五岁的小孩儿,当时看起来像个小学生,长得倒是精致,可那么瘦小,你能想像得到他是怎么杀了四个成年男人的吗?” 于军浅笑着盯着手指间的香烟,“扮成女人的样子,小心翼翼跟踪他们十来天,总算逮到他们一起喝醉酒的机会,勾引他们到旅馆,然后趁机一刀一个割断他们的喉咙,让他们连喊救命的时间都没有。”
严洛晨的心口发紧,有种预知的了然和疼痛,“应该有原因的吧。”
于军的手抖了一下,香烟掉在桌子上,他重新拿起来,放到嘴里衔着,刚想掏打火机,却想起这儿不能吸烟,于是又拿出来放下。
“那四个男人……轮、暴了他妈,就在他面前……”于军的声音很干涩,像生了锈的齿轮,断断续续的转动,“他妈妈就那么死了……他到警局去报案,局里也做了调查,但却没有抓那四个人……他们每人拿出两万块,案子就那么结了。”
严洛晨震惊地瞪圆双眼,“为什么?他们这是犯罪啊,为什么不把他们抓起来?”
于军的手肘撑在桌上,掌心盖住眼睛,低低地笑,“我那时候也这么想,但是审讯结束后,我才明白,原来现实社会里,肮脏的并不是赤、裸、裸犯罪的人,而是仗着显赫家世、披着人皮却行畜生之为的人渣。”他深吸了一口气,把手拿下来,看着严洛晨,“那四个都是官宦世家的后代,X市的地头蛇,你觉得苗雨一个孩子有可能告倒他们吗?”
严洛晨看着于军找不到自己的声音,他忽然觉得好冷,明明还只是初秋的天气,莫不是这水吧的空调温度调得太低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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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衔接之前的一点内容,稍作了点点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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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候才意识到,破不了大案,立不了大功,都没有无法惩治真正的罪犯来得痛心疾首,这是身为警察的最大的悲哀。而且,更讽刺的是,执法部门做不到的事,苗雨一个小孩子去做了,他杀了那几个畜生,引起社会大轰动,动静波及到中央,上面逼不得已才派了人下来调查,事实浮出水面,在社会大众的压力之下,上面才下达了强硬的命令打击了那四家……”于军自嘲的笑笑,“做警察之前,我还是很相信这个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