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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荒景In Plain Sight-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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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沃克脸红了。“我的意思是,照片上的这个地方可以是熊湖周围的任何一处。”感受到纳什不信任的眼神,他重复道。“哪里都有可能,那片湖的面积超过了一百平方公里,很多地方看起来都是一样的。”

  纳什点了点头,对于沃克来说也许没什么区别,但是三幅照片上都是同样树、山和湖?就算不是安塞尔·亚当斯①,他也看出来了,这主题太明显了。

①安塞尔·亚当斯是美国著名的风景摄影师。

  沃克有些犹豫地问了句:“你要我捎你去波卡特洛机场吗?”

  “我租了辆车,我自己去机场。”

  “那好,没有冒犯的意思,但是把你丢在机场好像不是件太好的事情。”

  “没事,我不在乎。”

  想了想,沃克伸出了手。纳什踌躇了一下,也伸出手回握了一下。





* * *





  他在接近黄昏时发现了那个地方。

  纳什的推断是正确的,如果有多张专业摄影作品都在熊湖边的这个地点取景,那么这个地方肯定被拍过很多次,也一定有路通到那里。纳什住的旅馆旁有个咖啡店,他在里面发现了一些好看的明信片,里面的树、山和湖景绝对和格伦的照片一模一样。这个地方叫肖肖尼角。

  为什么肖肖尼角对于格伦很重要,纳什不清楚。也许那里是个很好的垂钓地点,又或许格伦喜爱这里的风景。此地的意义又是一个谜,但纳什毫不怀疑肖肖尼角是格伦最喜欢的地方之一。

  他觉得事发当天可能是这样的:格伦和他在机场道别后,感觉和纳什应该差不多,就好像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所以格伦用上班前的几个小时开车去了湖边,去了这个对他来说很有意义的地方。不是去钓鱼,也不是去自杀,仅仅为了在上班前好好理一下自己的思绪。因为这符合格伦的思考方式,他就是这么处理问题的。

  然后,在肖肖尼角,在熊湖的岸边,格伦遭遇了非常,非常恶劣的事情。

  不管是什么事情,最后的结果是格伦的SUV出现在了犹他州的特里蒙顿。特里蒙顿恰巧有距离熊湖最近的公交站,两地距离仅两小时车程。这不可能是巧合。

  纳什把租来的车停在了沙地旁,然后下了车。凛冽的空气中带着一股松树、湿草和鱼的味道。

  湖里的水非常蓝,十分符合落基山的加勒比海滩这个名字。夏天,熊湖是一个热门旅游景点,但现在是四月,除了有热带风情的湖水,狂风呼啸的湖岸看起来寒冷且贫瘠。远处的小房子和木屋看上去像是很久没人住了,窗户里没有灯光,烟囱也没有冒烟。没有人在湖边钓鱼,附近也没有其他汽车。

  起码在纳什看来这里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他抬手遮住眼睛,望着刺目的太阳,试图寻找盘旋的飞鸟,鸟的出现,代表这附近一定有死物。但钴蓝的天空除了一片片翻卷的乌云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他打了个冷战。从湖面上来的风如刀割,就在几个星期前这里还在下雪。

  他开始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慢慢地行走,在潮湿的土壤中寻找轮胎的痕迹。

  在一堆石头旁边,他发现了散落的折断的骨头,他的心脏骤然一紧。但这些骨头有些年头了,而且相比人类骨骼来说太小。但它们仍然提醒了纳什一个冷酷的现实:这个地方栖息着很多野生动物,从驯鹿,到骡子,到野狼和灰熊,什么都有。

  “格伦?”纳什大喊。他的声音有些小心翼翼,充满了不确定,这让他莫名地有些生气。他以更大的声音喊了出来:“格伦?”

  他的声音在周围的群山中回响,最终消散在长满青草的湖岸。

  纳什沿着湖岸往下走,继续在杂草丛和青苔密布的小路中仔细寻找车胎的痕迹。

  据当地传说,有一种生物生活在碧蓝的湖水下,它叫熊湖水怪。如果格伦是因为遭遇了水怪才失踪的,那听起来倒是很合理。

  但是,四处搜索无用的信息,就只为了证明一件事的合理性,这本来就不对。寻找事件中的模式和探究事件背后的含义是不同的,就好比即使已经提供了合理的解释,但这仍不能证明这就是原因一样。

  “格伦?”纳什大喊。寂静的松林和山脉似乎吞下了所有声音。纳什的倔脾气上来了,他又大喊了一次:“格伦?”

  又往下走了一段之后,他在一棵倒下的树旁发现了SUV留下的轮胎印,印子已经变干了。纳什半蹲下来,就像盲人触摸盲文一样仔细研究着干燥的泥土和上面交错的裂纹。旅途的终点。这些痕迹无一不证明这里是格伦最后停留的地方。他能分辨出这辆SUV在哪停过,在哪里倒过车,因为那里有一条很长很宽阔的弧形痕迹。这辆车压着之前的印记,向远处的群山开去了。

  而且避开了所有的主路。

  激动和恐惧让纳什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

  他站起身,向湖岸下慢慢地跑着,同时扫视着湖的边缘,以及崎岖的、被草覆盖的山坡和岩石。

  他来到一个野营点,烧黑的石头围成一圈,中间有很多烤焦的浮木。空啤酒罐散落在地上,周围还有很多被抹掉的脚印。

  “格伦?”

  纳什听到一声微弱的呼喊,他转头搜寻着空荡荡的山坡,没有动静。纳什仔细竖起耳朵,生怕把鸟叫或是自己的回声错当成格伦的回应。

  他又尝试着叫了一次,但是声音却哽在嗓子里,他的发音更像是抽泣。即便这样,他还是差点错过了远处传来的回应。

  他爬回湖岸上,然后一路爬上长满草的山坡,直到他可以俯瞰一条浅浅的沟壑。

  一个男人一动不动地躺在长满草的山坡上,他穿着蓝色牛仔裤和蓝色连帽衫,黑发被血浸透,手上拿着一把枪。他长满胡须的脸向上仰着,似乎在看头顶上翻滚的乌云,但是他的眼睛是闭着的。

  纳什半跑半滑地冲到山坡下,来到那个仰卧着的人旁边。

  他的声音在颤抖:“格伦?”

  格伦睁开满是血丝的眼睛,他的眼眶泛着红色。起初,他只是空洞的望着天空,接着眼中闪过一丝生气。他动了动干裂的嘴唇:“纳什?”

  “是我,格伦。”

  “这真是……一个……让人高兴的……惊喜啊。”格伦忍着痛慢慢说道。

  “你伤到哪了?”纳什的手颤抖着,他小心不去触碰格伦脱臼的肩膀、骨折的胳膊,和裂开的——“肋骨!”格伦痛苦地吸了口气。

  “抱歉,真的很抱歉花了这么长时间才找到你。对不起。你的伤有多严重?”这个问题太愚蠢了,纳什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了。

  格伦喘息着:“没有……那么严重。要不然……我现在……就已经死了。”

  纳什脱下夹克小心地盖在格伦身上,然后把枪从他的手上拿下来。他掏出手机,没有信号。纳什强忍着怒气低声地骂了一句。“我马上就回来,不会走远的。”

  格伦闭上眼睛,苍白的嘴唇动了动。

  纳什几步爬回石坡,一直走到有信号的地方。他叫了救护车,并详细描述了格伦糟糕的状况:除了肋骨、肩膀和胳膊上的伤口,他的头部也受了伤;另外还有惊吓、晒伤、脱水……不过这些伤没有一个能比得上“找到格伦”这个天大的好消息。

  格伦·哈洛还活着。

  “他们马上就来了,救护人员很快就到。坚持住,最多只要半个小时。”纳什飞快地跑回格伦身边,格伦的睫毛颤抖着,虽然没有睁开眼睛。

  他喃喃自语:“我希望你是真的……”剩下的话没了声音。

  “我是真的,我哪儿都不会去。”

  格伦的嘴抿紧了。

  “别睡,”纳什着急地说:“格伦,保持清醒,你的头受伤了。”

  格伦开始笑起来,然后痛得喊了一句“操”。

  纳什也笑了,虽然他的声音在颤抖:“我以为你死了。”

  格伦轻轻摇了摇头。

  纳什不知道该做什么,所以他俯下身,想在不移动的格伦前提下抱住他,温暖他。格伦的身上带着血和汗的味道,还有淡到几乎闻不出来的“老香料”的气味。他的颧骨突出,肤色发灰,头发上沾着成块的血渍。

“格伦,”纳什轻轻地叫了一声,不是为了想和他说话,只是想叫他的名字……格伦。格伦的奇迹。他还在这儿,还活着,还是格伦。

  格伦苍白的嘴唇微微上翘,他的声音轻到快听不见:“纳什,你……哭了。”

  纳什胡乱在肩上蹭了蹭脸:“是啊。你为什么拿着枪?”

  格伦的脸皱了起来:“我想……把……护林员……引过来。”

  “到底发生什么了?我们都以为——”不,也许他该等到格伦恢复之后再跟他说这些事情。

  格伦睁开双眼,皱了皱眉。他的声音大了一些:“我把车停在湖边。有一伙……熊孩子在那边胡闹。我想我最好……阻止他们。”他眯起眼睛,目光似乎穿过了纳什的肩膀。“我有点……记不清了。有一个混小子肯定用石头,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击中了我。”

  “感谢上帝。”

  格伦睁大了眼睛,虚弱地说:“是啊。算我……运气吧。”

  纳什大笑起来:“我是说谢谢上帝没有发生更糟糕的事情。”格伦的遭遇并不是他们猜想的那么糟糕。他只是被生活的无常击中了。他既没有被恶意牵连,也没有卷入什么阴谋,更没有被故意伤害。没有理由能解释他的遭遇。只能说,一切都是命运吧。

  但……他们还是在这里重聚了,一起对抗着命运。也许纳什在年纪大了之后,心也变软了。他情不自禁地想到,他和格伦对命运的反抗一定有着某种含义。也许这就是命运本来的走向。也许这个世界想要告诉他什么,但他必须要通过生命中种种无常的考验,才能找到其中蕴涵的真谛。

  他将脸抵在格伦冰冷的脸颊上,温柔地亲吻着格伦的睫毛、鼻子和嘴角。

  “真好……”格伦吸了口气,“我以为你离开了,纳什。”

  “我回来了。”

  格伦点了点头,他小心地,浅浅地吸着气:“为什么要回来?”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对不对?纳什在乎格伦。当他以为格伦可能死了的时候,他穿过整个国家回来找他。他放下了所有事情,甚至冒着失去工作的危险,要知道他那份宝贵的工作曾经比什么都重要。但是,在格伦失踪之前的那周,这样为一个人付出在纳什看来似乎是不可能的,甚至是疯狂的举动。只是,想方设法和所爱的人在一起,真的是很疯狂的举动吗?

  他倒觉得唯一的疯狂,就是他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才看清自己的真心。

  “你知道为什么。”纳什轻声说。

  纳什的怀抱挡住了太阳,将格伦的脸置于阴影之下,他看见格伦的睫毛上闪烁的泪光。“是的,”格伦轻声说,“我知道。”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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