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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娱乐圈]明恋-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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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想得通的,就不叫爱情了吧。”
  “我一直以为,我就算不够聪明,但至少够冷静。”
  “但是等到你走的时候,我竟然想要挽留你。我想跟你说,要不我们试试在一起。我经常想,也许我们可以在一起,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分手。”
  “阿莫看出来了,才会想去伤害你。”
  “阿莫是个小时候被吓怕了的小孩,我知道他只是在我面前装乖,但是他很聪明,知道钻空子,知道怎么得寸进尺。”
  “他和你现在带的涂遥很像。但是他太贪心了,所以害了自己。”
  “后来他打伤了赵黎,我其实松了一口气。因为我已经和他僵持了很久,他有景家的资源,人又很聪明,和他相处的时候,我一直在调整自己的态度,不能对你太挽留,他会嫉妒。也不能装得太冷漠,他会觉得我在愚弄他。他有时候很乖,我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但有时候很偏激,不惜毁掉一切。”
  “赵黎受伤,我就把他赶走了。”
  “后来你走了之后,我做了很多蠢事。”
  “我一直不清楚,爱情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说的有些话,自己回头想想也觉得很蠢,有时候明明知道你不可能回来了,还要胡搅蛮缠。”
  “你大概也很困扰吧……”他自嘲地笑笑。
  “所以,由你来结束这一切,也挺好的。”
  “就像你说的,我脾气一直不算好,有时候太苛刻了,我不太喜欢说话,其实我是个很没意思的人,也不是合格的朋友。所以你现在这么恨我,也没关系。刚刚我说的那些恨你的话,其实是说给黄景听的,他一直希望我们能够再在一起,我想让他死心。这个农场,其实我是给自己买的,我其实也很喜欢骑马。”
  “我说这些话,不是为了给自己辩解,也不是想让你心软。其实走到今天,也没有什么需要辩解的了。”
  “只是,我们以后,大概不会见面了。”
  “这些话,以后大概也没有机会说出口了……”
  他的声音低下去了。
  我手指尖按在门上,隔着门,似乎可以看见他靠在门边低声说话的样子。
  “齐楚,你是不是喝酒了……”
  这个人,我整整认识了他七年,我熟悉他每个语调,每句话的语气。
  “喝了一点。”他似乎也坐着靠在门上:“我不会酗酒的,我还会回去拍电影的。只是今天天气有点闷……”
  “我知道。”
  我把头靠在门上。
  我听见他低低的声音。
  “肖林,你走吧,我让黄景送你回去。”
  我眼睛很酸。
  他说得很对,时至今日,有什么好辩解的呢?又有什么是非呢?我们的故事已经完了,不管谁输输赢,谁善良谁冷酷谁对不起谁,完了就是完了,这一页就要翻过去,以后天高海阔,再不相见。
  “其实,我一直在想,”他轻声说:“如果七年前,你没有走过来和我打招呼,我们现在会在各自过怎样的生活……”
  “但还是认识你比较好一点。我不想再喜欢别的人了。”
  “我问你有没有一夜情,没有别的意思。如果可以的话,你以后还是好好谈场恋爱吧,不要和涂遥,他太聪明了。你其实是个很好的人,你以后一定会遇见比我好相处的人,这些年,你对我其实很好……”
  “还有,”齐楚靠在门那边,低声地说:“谢谢你这么多年一直飞到福建去买果脯给我吃。”
  …
  我站了起来。
  坐得太久,我腿都在发抖。
  我很冷。
  …
  纽约的冬天太冷了。
  我坐着酒店的电梯到三楼,穿过走廊去我预订的房间。
  我的头很疼,胸口像堵着一团东西。
  酒店的走廊很亮,我拿出房卡来开门,金属的门把手冰凉,冷汗从我鼻尖上滴下来。
  我的手机在抖,屏幕上是赵黎的名字。
  我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喂,”
  “小流氓……”
  我只来得及说出这三个字,就重重地栽倒在地上。
  心脏像要被人从中间撕裂开,喉头一阵腥甜,有什么东西和酸苦的胃液一齐涌了出来,我痛苦蜷缩在地上,整个世界都在旋转,一片灰暗。
  “你怎么了?肖林,你快说话,你现在在哪里!”赵黎焦急的声音像是隔得很远,像在天边一样。
  我躺在酒店冰冷的地板上,徒劳地抓挠着自己的左胸口,看着苍白的天花板。无数的画面在我面前飞一般掠过,一去不回。我心脏疼得快要裂开。
  我的朋友死了,我喜欢了七年的人,被我亲手毁了,我们的故事,已经彻底完了。
  我像被鱼钩穿过的鱼,张着嘴,大口地呼吸着,满心脏的悲痛像要炸裂开,我眼泪流了满脸,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只能微弱地叫着赵黎,像抓住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
  “小流氓,我好难受,好难受……”
  作者有话要说:写的时候一直在听歌。
  “随人去拼凑我们的故事,我懒得解释,爱怎么解释。当谁想看我碎裂的样子,我已经又顽强,重生一次。”
  好适合小强一样坚韧顽强的大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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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章真心不是洗白,因为没必要洗了,齐楚的戏份基本就到这了。
  只是想写得明白而已。
  但是第一人称还是很难写。
  看第一人称的文,尤其是看我写的第一人称的人,很容易犯一个错误,就是把某一个角色说的话,当做事实。
  我一直在竭力写一个丰满的故事,所谓的丰满,就是每个人物都是活生生的,有着自己的性格和价值观的,同样也有着自己的偏见和盲点。
  就像生活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说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但是你们听着别人诉苦的时候,还是能分辨出孰是孰非的。
  同样的能力,怎么在看文的时候,就丧失了呢。
  是网文就是用来看着玩玩的,还是我写得让你们觉得不值得琢磨呢?
  小说的魅力,小说之所以能够在多媒体的时代仍然存活,原因就是小说是给人留了想象空间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林黛玉,也有一千部红楼梦,智者见智,仁者见仁。
  我也一直想写出这样的小说。
  好了,扯远了。
  回到这篇文。
  喜欢齐楚的人站在齐楚的角度,肯定会宽容齐楚,喜欢大叔的人站在大叔的角度,自然会痛骂渣渣。
  就好像生活一样,很多人都只从自己角度考虑,才会有争吵怨怼不满。
  
  
  119、温和
  
  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仍然在大学;像是要毕业了,梦见我大学老师;苦口婆心抓我去办公室念,说他给我找好了研究生导师,让我去读研。
  
  都说世上没有后悔药。
  
  但是人在梦里的时候,很容易忘了现实中的事;梦见大学;便以为自己真的还是大学生;二十来岁;人生才刚刚开头,方兴未艾,什么都来得及。
  
  也梦见齐楚。
  
  梦里并没有那么多的深情和波折,反而心静如水,梦见大雨天,我们在学校里走,走着走着,停下来安静地接吻。
  
  醒来的时候忽然想起来,我们一起生活了七年,却是没有接过吻的。
  
  说不上来什么感觉,大恸之后,反而很难有情绪波动了,像是虚脱了。就像早上起来的时候手握不成拳头一样,乏力的感觉。
  
  醒来第一眼就看见赵黎。
  
  他就坐在我床边,靠在床头睡觉,一只手还按在我手上,大概是怕我睡着了挣扎影响输液,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窗帘是放下来的,室内又开着灯。
  
  还好,我只抬了抬手,他就醒了。
  
  “你醒了?”他顺手拿起手机来看了下:“现在已经是晚上了,我刚到不久,你饿不饿,我让人送饭过来……”
  
  我看了看自己手上插着的点滴针头。
  
  “什么情况,要弄到打点滴……”我有点自嘲地笑。
  
  “这话该我问你。”赵黎不太高兴的样子,伸手调节了一下点滴的速度:“打完这瓶就行了,别着急,这是在长老教会医院,叶绮要我跟你说她都安置好了,让你不用担心。”
  
  叶绮是小叶全名。
  
  看来赵黎是不知道凌浩汤的事了。
  
  估计米林她也能照顾好,还好,没出什么大事。
  
  我环顾了一下周围,想从床上坐起来,赵黎连忙给我递枕头,我靠在枕头上,只是觉得有点头晕,其余四肢健全,没什么大碍,开始审他:“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刚好在美国办事……”
  
  “少来。”我毫不客气打断他话:“你这时候应该在国内,金熊奖的蛋糕还没分完,你跑这里来干什么。”
  
  赵黎笑了起来。
  
  “其实是国内有点乱,我又找不到你,问了我爸,他说你来了这边,我就跟了过来,本来是想打电话问问你在哪里,结果你电话没说完就挂了,我一顿好找,还好查到你入住的酒店。”
  
  他说得轻描淡写。
  
  先不说赵易当初给我安排飞机的时候一副恨不得我死在国外别回来的态度,就防着我再和赵黎搞到一起,他从赵易那里套出消息有多困难可想而知。也不用说他打个电话给我,结果我中途晕过去,他受到多大惊吓,纽约这么大,查一个人有多难,他却在这这么短时间里找到我晕倒在哪里。
  
  光是他现在语气这样温和,不过问我为什么来这里,也不过问我为什么会晕倒在酒店的地板上,就已经太难得。
  
  …
  
  病房里灯光明亮,我坐在病床上吃饭。
  
  一看就知道不是医院的食物,清淡美味的汤,炖菜,一个炒菜还是半荤半素,我一看就没了胃口,赵黎却笑得和蔼,坐在一旁看着我吃。
  
  我不知道是受伤康复过程里他性格变温和了,还是因为我已经知道他喜欢我所以他也不再装成纨绔公子样了,总之他这样温文尔雅的样子我很不习惯。
  
  忽然想起那次我去疗养院看他,回来的路上,我说他喜欢吃辣,结果赵易当场黑脸。
  
  他从来不喜欢吃辣。
  
  就好像他骨子里从来不是多么轻浮浪荡的人。
  
  他只是知道我不习惯别人莫名其妙地对我太好,所以扮成玩世不恭样子,让我以为,他所给与的关心和保护,都是不那么认真的,让我不那么有压力。
  
  这世上最让人难以承受的,从来不是伪装成深情的玩笑,而是伪装成玩笑的深情。
  
  “你别这么看着我,我吃不习惯。”我拿勺子划拉碗里的粥。
  
  “那我背过去?”他好脾气地开玩笑。
  
  “你回去吧,赵黎。”
  
  “你说什么?”赵黎疑惑地看着我。
  
  “你回去吧。”我低着头看盘子里的菜:“回国内也好,回你家也好,不要在这里陪着我。我的事我自己能解决的,你不用把我当成病人来照看。”
  
  房间里沉默了下来。
  
  许久,我才听见他的声音。
  
  “我发现你的时候,你正躺在地板上,昏迷不醒,连胃液都吐出来。你现在要我不要把你当成病人来看待?”
  
  “那是我自己的问题,我能处理的,”我有点艰涩地开口:“就让我们回到以前的相处方式不行吗?一个月见几次面,有时间出来喝酒,不介入彼此生活……”
  
  “你要我装成不喜欢你?”他看着我眼睛:“还是你要装成不知道我喜欢你。”
  
  他继承了赵易的桃花眼,沉下脸来的时候,让人不敢和他对视。
  
  “我只是不想谈恋爱而已。”我向来不会对他说谎话:“我不是适合谈恋爱的人,我们以前做朋友也做了很久,也没有过不下去。但是我不会谈恋爱,我知道你对我很好,但我不准备谈恋爱了,因为看起来再好的人,一旦和我谈了恋爱,就会变得不可收拾……我不希望有一天和你老死不相往来。”有一个齐楚,就已经够了。
  
  凌蓝秋说得很对,我太没有分寸,和人相处的到底是对等,不论是付出还是收获都要对等,这样才不会有人被骄纵,也不会有人不甘心。谈恋爱更是。但是我从来学不会。
  
  在工作上再复杂的帐我都算得清。
  
  但是一牵扯到感情,我就没了分寸,别人对我好一分,我就还他十分,没理由的姑息,无止境的纵容。
  
  我认识齐楚的时候,他虽然冷漠,却够仗义,甚至到了今天,他身边的人除了我,都在说他好。
  
  因为他对不起的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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