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不妄-夭川-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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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其他所有人:“……”
所有人都看出了陈东耀的反常,也只有他自己以为自己掩藏得相当好。
郑陌凑到沈兴耳边悄悄问了一句:“你们陈经理的心情是不是不大好啊?”
沈兴道:“我也觉得。”
郑陌问:“年会上出什么事儿了吗?”
“其实也没什么。”沈兴顿了顿,“就是陈经理他哥哥……”
见两人凑得那么近,陆扬皱了皱眉,然后看似随意地用手搭在了郑陌肩上,实则是在把郑陌整个人稍稍往后拖,然后自个儿凑了过去,笑眯眯地加入进去:“你们在说什么?带我一个呗。”
看着陆扬突然放大的脸,沈兴愣了愣,话语硬生生断在嘴边。
“沈兴!”没想到陈东耀当麦霸还能注意到身后的人在说小话,“让你来这儿是唱歌的,不是聊天的!下首歌就是你的,快来点!”
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喝得有些醉了,握着个麦克风,一副君领天下全世界我最屌的模样。
“陈经理,我觉得你唱的非常好。”沈兴真诚地说,“我就只想听你唱。”
陈东耀不吃他这一套:“少来拍马屁!上司让你唱你就唱,不然扣你奖金!”
“……”我从未见过如此蛮不讲理的上司。
陈东耀:“还不来?是不是不给我面子?”
沈兴无奈,只有站起身走到点歌的机器前,点了首大学以来唱的比较多的一首歌。
正好陈东耀的第三首歌已是尾声,很快屏幕上就出现沈兴点的歌的名称。
这时不料陆扬开口:“另外一只麦在哪里?这首歌我也会唱。”
话下之意,就是要和沈兴合唱了。
会唱的歌一起唱,这在KTV里再常见不过。
但沈兴的肩膀还是僵了僵。
他已经躲不掉了。
这首歌光听节奏就不是和陈东耀点的前三首歌是一个画风的,吉他声萧索,如同秋日白穹上的一抹淡云,天高地广,旅途寥寥。
与悠扬宁静的旋律形成对比的,是沈兴握着麦的手上的冷汗。
“若你没法为我安定,宁愿同渡流浪旅程,不怕面对这无常生命……”
即使已是步入社会的人了,但沈兴的声线依然清澈如当年,甚至可以说有几分少年音的意思。他对配音和唱歌没有研究,就算当初在今宵酒醉里翻唱过,也只是随心所欲而已,因此他并不懂得变换声音的技能。
所以一旦开口,就意味着他在陆扬面前无所遁形。
陆扬很快就会知道他隐藏的面目了。
一想到这一点,沈兴的心就怦怦加速起来,连带着声音都有几不可察的颤抖。
他想象过被陆扬认出来的种种场面,却怎么都没想到会在这么一天的这么一个场合。
唱着这么一首歌。
不过想想,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的。
反正迟早都要知道的,择日不如撞日,今日也好。
正好马上要放年假了,对方多半要回家,用不着天天见面犯尴尬。
怀着一半释然一半破罐破摔的心情,沈兴一边唱着,一边稍稍侧身把目光投向身后坐在郑陌旁的陆扬。
只见陆扬手上已经拿到另一只麦了,天花板上跳跃变幻的彩光在他如雕刻般精致深邃的俊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漆黑的眼眸映出正对面LED板上MV的冷色画面。
似是注意到了沈兴的视线,他也望了过来。
目光中没有预想中的疑惑、惊奇或是嫌恶,平静得像是什么都没发生。
甚至在目光交汇之际,他的嘴唇还微微上扬,冲沈兴露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
……诶?
他没认出来?
正当沈兴愣神的时候,陆扬的目光已经回到了MV的字幕上,用着北望式标准的嗓音唱了起来:
“让我做只路过蜻蜓,留下能被怀念过程,虚耗着我这便宜生命。
让你被爱是我光荣,无论谁在嫌我煽情,不笑纳也不必扫兴。”
和沈兴的声音不一样,陆扬唱歌时的声音总比说话时要沉,唱低音时极具有磁性,但也唱得上高音,唱法歌声总带着几分洒脱与随性。
这段过后,便是副歌部分,二人合唱。
和音的那一瞬间,沈兴猛然想起跨年那晚在YY上听到的那首《千钟醉》。
那是他第一次听到自己的声音和北望的声音合在一起。
而今天,他们是面对面地合唱了。
歌曲不到四分钟,不长,就如同原唱者匆匆而短暂的一生。
一曲唱尽,沈兴的一个本地同事夸赞道:“哇,没想到沈会计的白话还不错嘛,谁教的?”
沈兴回道:“大学室友。”
对方又问:“我看这位陆小哥也不是这边的人吧。”
陆扬答:“嗯,我北方的。”
沈兴忍不住多看了陆扬一眼。
“怎么了吗?”陆扬仍是一脸温和的笑容。
“你……”沈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试探才不至于把自己给卖了,“没什么想法?”
陆扬笑吟吟地看着他:“诶,难道沈先生有什么想法吗?”
沈兴沉默了一会儿:“算了,没事。”
声音相似者千千万,能认出来的话恐怕早在认识之初就认出来了。
之后没过多久,山河大队伍来袭,陆扬和郑陌告退,转移到山河自己的包厢里去了。
包厢里一下子少了两个人。
服务员进来倒水时,陈东耀拍了下腿,豪爽道:“服务员!来四瓶冰啤!”
所谓冰啤,并不是放了冰块或是冻得格外冷的啤酒。
一般啤酒的酒精含量在3%…4%间,而冰啤却在5。6%以上,虽是色泽清凉口味清爽,却比一般啤酒更容易醉,喝多了肯定伤胃。
更何况陈东耀年会上已经喝了不少白酒,整个人已显醉态。
同事们皆道:“陈经理,我们都不想再喝了。”
“这就不行了?真没意思。”陈东耀撇了撇嘴,“哼,大不了我一个人喝。”
自陆扬走后一直沉默的沈兴突然开口:“我陪你喝。”
陈东耀先是愣了几秒,然后颇为开心地拍了拍沈兴的肩:“好样的!沈兴!我就欣赏你这样的人才!来,让我们一醉方休!”
然后,一个小时过去了……
“呜——”
“呕——”
男厕传来两声呕吐声,沈兴和陈东耀一人占了一个马桶。
吐完站起来后,沈兴获得暂时性的清醒,他摇摇晃晃地走到洗手台前,鞠了一捧水漱口洗脸。
但仅仅这样是洗不去醉酒后的狼狈的,沈兴抬起头,镜子里映出他泛红和眼角和皮肤,额前的碎发湿哒哒地垂了下来,衬衣和西装外套都溅上了水渍。
嘿,这家伙是谁啊?
“沈兴……”
没过多会儿,陈东耀也吐完过来了,他醉得比沈兴还厉害,走路跄踉,领带早就不知道飞哪儿去了,衬衣领口大开,满脸通红,头上特地用发胶固定好的发丝也散了下来。
只见他身形摇晃,突然脚下一软,整个人半跪在地上,然后“砰”的一声,额头就这么磕在了洗手池的大理石壁上。
沈兴:“……”
陈东耀被撞的地方迅速红了一大块,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起包。他坐在地上,两眼放空,呆了起码有半分钟,才抬起左手摸了摸额头受伤的地方。
大概是酒精让人反应迟钝,所以他现在才感受到痛感。
“疼……”陈东耀瘪了瘪嘴,眉头一皱,豆大的泪珠一下子就砸了下来,“好疼……”
说着,他竟坐在地板上像个小孩子一样委屈地哭了起来。
一个穿着西装、二十五六岁、身高将近一米八的男人,竟然像个小孩子一样坐在地上哭!就只差打滚了!
太具有视觉冲击了。
——而这人竟然是自己的上司。
沈兴目瞪口呆。
要是换作平时,他早把陈东耀给架出去了,可是此时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也只是堪堪靠着洗手池的边缘,望着嚎啕大哭的陈东耀一脸懵逼,脑袋不是很清醒。
陈东耀越哭越伤心,嘴里含含糊糊念着什么,就像是在向谁讨要糖果:“疼死我了……维清哥……快来扶我一把……好疼……”
下个瞬间,沈兴以为自己看到了幻象。
因为他看到正装笔挺的黎维清宛如从天而降,竟应声而来,从门口走进来一把架起酒醉后哭哭啼啼闹个不停的陈东耀,仍是一副皱眉的样子,低声对陈东耀呵斥道:“让你不能喝还瞎逞能。”
沈兴:“……清、清哥?”
黎维清好像这个时候才注意到还有个醉汉在场,抬起头看向他,有些意外:“沈兴,你怎么也醉成这样?”
“啊……”
“你没事吧?”
“没事……”
黎维清叹了口气:“我问小钱才知道你俩干了四瓶酒后跑厕所来吐了。”
“这样啊……”
“看你醉成这样,要不我送你回去吧?”
“啊,清哥,不、不用了。”沈兴摆了摆手,“我……”
就在这时,门口响起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客套又疏远:“谢谢黎总一番好意了,还是我把沈兴带回去吧,反正我俩住一块儿。”
沈兴侧过头望去,眯起眼,努力想要看清门口站着的人。
咦?
怎么……怎么有那么多个陆扬?
一个陆扬他都搞不定,现在来了那么多个陆扬,还不如让他醉倒在厕所里!
——沈兴自以为清醒地如是分析。
作者有话要说: 帅气十七郎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04…09 19:19:33
谢谢十七郎的地雷,也谢谢补分留评的小天使 !
感觉因为在作者有话说里提了自己的事,结果把顾同学的存在感给刷少了,本来以为前天那章评论会有给顾同学点蜡的233333顾同学要不开心了2333
以后会尽量不会和儿子们抢戏份(//// /////)
☆、第39章
黎维清将醉醺醺的陈东耀扶进副驾驶座后,回头看向架着沈兴的陆扬:“进来吧,我一起送你们。”
沈兴足有一米八高,虽然是瘦,但也轻不到哪里去,然而陆扬架着他却没有一点吃力的样子,甚是游刃有余。他微笑道:“黎总,不用麻烦了,我们打个的士就可以了。”
“好吧,你们注意安全。”顿了顿,黎维清还是忍不住交待道,“麻烦你要多费点心照顾下沈兴了。这家伙酒量一般,就是从学校社团里混出点小聪明,躲酒能力一流,所以很少有喝成这样的时候,应该难受得很。”
陆扬说道:“怎么能说费心呢?照顾沈兴,本就是我应该的。”
听了这话,黎维清眯起眼盯了他好一会儿,才露出一个极淡的笑容:“那我就放心了。”
陆扬笑眯眯道:“黎总才是,晚上开车一路小心。”
开出停车区域,黎维清将车开上川流不息的大道。
此时已近午夜,道路两旁的高大路灯投下橙黄色的暖光,透过汽车的挡风玻璃,柔和地覆在身旁那人的醉颜上。
黎维清手上掌着方向盘,稍稍侧过视线看了陈东耀一眼。
只见陈东耀歪在副驾驶座上,额头上肿了个大包,眼睛闭着,嘴巴微微张开,像是睡着了似的,要是没有安全带的束缚,恐怕整个人早就滑到车座底下了。
真是长不大。
黎维清收回目光,脑海里依稀回想起第一次见陈东耀时的样子,感觉这么多年过去了,岁月在每个角落都留下了痕迹,却好似偏偏遗漏了陈东耀。
说起来真的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他还在读高中,分科后和陈东明是同班同桌的铁哥们,关系非常好,在班里分别担任的是班长和副班长的职务,高二那年的教师节正好是星期一,所以周末的时候他俩带着班费一起去给各科老师选礼物。
那天,陈东明带上了还在读初中的弟弟陈东耀。
“不好意思啊维清。”中学时代的陈东明已具现在的五成气质,清俊的脸上满是歉意的笑容,“我们小区停水停电,家里没人,我弟又吵着想出来,所以我就把他带出来了。”
黎维清只是微微颔首:“哦,没事。”
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他看了眼面前比陈东明矮了足足一个头的小鬼,心里默默地想。
虽然陈东明不常谈及家里的事,但却经常说起他的那个弟弟。
据说脑袋很好用,成绩也是顶尖的,但奈何就是个闯祸精,今天打球把这家的窗户给砸了,明天拿剃刀把那家的狗的毛给剃了。陈家夫妇是生意人,忙着赚钱,很少在家,所以大多时候都是陈东明这个哥哥在料理陈东耀的事,三天两头就要接到投诉,什么拔了邻居辛辛苦苦种的牵牛花啊、上厕所时和同学比大小后一言不合打架啊、带了盐巴偷偷往语文老师的茶杯里面放啊……
没有一桩重复,都把陈东明给气笑了。
每次听陈东明讲他那个奇葩弟弟今天又犯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