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无言之爱-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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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凌宇问他:喜欢孩子?
孟池朗给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答案,喜不喜欢与要不要拥有,于他而言从来就不是必然关系。和他赵凌宇不同,他不会因为喜欢,就想要占有什么,相反,他更喜欢那些事物那些人自由自在的本真。
赵凌宇果然松了一口气,犹犹豫豫地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宠物,这是要退让一步,放松自己的领地了。孟池朗暗自失笑,不论是孩子还是宠物他都没有那个自信可以照顾好他们,他应付赵凌宇一个人犹自□不暇,哪来的经历顾及其他?
赵凌宇这下满意得不行,果然方才大方的样子不过是假象么。
十几年的磕磕碰碰,孟池朗早也已经习惯了,他想让自己好过些,不愿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意气用事。
但总有人看不得他快活,池继东一番意味不明的话,成功地击溃了他近四十年的修养。
「你以为没有赵凌宇的默许,我们池家会那么轻易得到孟氏?呵呵,看来你魅力不小啊,看赵凌宇恨不得把你圈在家里,你一定伺候得他不错吧?」
「怎么,不明白?那我就告诉你吧,你那个姘头来路那么大,你以为爷爷敢轻易以卵击石?要不是有赵凌宇的态度在前,我们哪能这么顺利成事?」
看孟池朗愤然离开,池继东看着他远去的车子冷冷一笑。
再见了,他亲爱的表弟,怂恿赵凌宇毁了他池家,他也要拉着他一起陪葬!
来接他下班的赵凌宇很快追了上去,电话里他只问他:「我家的事,和你有没有关系?」
「回答我!」
「叩叩叩。」孟孟,你冷静一点,他急着敲方向盘。
不否认?
孟池朗狠狠地丢开手机。太可笑了,他最在意的不过是爸妈,孟氏是他爸爸妈妈毕生的心血,却只因为他一个不喜欢他忙碌的工作想禁锢他就这么毁了?
他只觉失望透顶。
他并不愤怒,也不惊讶,这些年那人的作为他司空见惯,只是很累。这么多年他慢慢磨平自己的尖锐,不过是想要一点平静,他已经尽量让自己懂事,顺从一个男人,换来的却是这样的回报?
没想到这一次,却是再也回不去了。
爆炸发生的那一刻,他心想,或许这是对他和赵凌宇最好的结局,不会再有争执,死在一起,满足他的占有欲,就再也不会有其他人为此受害了吧,他们也不会再有痛苦。
但心里有个声音在极力反对着,他不想赵凌宇死,不愿意看他无助……
或许,一直以来,更任性的人更软弱的人,反而是自己。
「我也爱你。」
或真或假,这一句是他欠了他的,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他宁愿他们彼此相爱,宁愿永远禁锢在这个人身边。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第119章 番外(二)
这世界上最遗憾的事;莫过于在不懂珍惜的年纪遇到对的人。
应家的门户极高;本家原在扬城,宅邸正门两尊石狮睥睨威武;旁人出入都在侧门;后来被占做军阀用地,在军阀覆灭时也被一把火烧了干净。
但这丝毫无损应家的风光,应家人丁稀薄;但当家头脑活络;当年海城为租界所占的时候,应家在这地头还算能说得上话的人,做的就是替当局同外国人倒卖军火的买卖。在内乱的时候站对了阵营,从此风光无二。
到了应远征这一代,应家已十分低调,外人都道应家主家脾气十分古怪。古怪?应远征裹了裹潮湿霉臭的被子冷哼,能因为自己剃了那只蠢狗的毛二话不说把自己丢出家门,将所谓的家主试炼提前了三年的臭老头何止生性古怪!
这一年,应远征十三岁,蜷缩在远渡海外的轮船仓库角落里瑟瑟发抖,在咒骂那只蠢狗和臭老头的不忿中睡去。也是在这里,应远征遇到了他这一世的业障。
“臭小子!敢偷吃!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住手!”
事情的起因,是厨房里为贵客准备的鸡汤糕点被偷吃了一半。打人的是个华人老头,被打的是个华人小学徒,围观群众华人洋人参半,上前劝架的是一个瘦弱的华人少年,而罪魁祸首趁乱站在了围观群众中,又顺手从某个洋人身上顺了十来张洋票子。
似乎没料到有人会阻止,而且是如此赢弱不堪的人,洋人们似乎打起精神来,这场闹剧因为这个不自量力的少年终于有了点新鲜看头。
“别……”有人低声拉扯了下那人,没能拦住他的见义勇为。
“这位先生,你为什么打他?”那少年似乎被气得不轻,“他都已经说不是他做的,你并没有证据证明就是他做的不是么?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就归罪于一个无辜的孩子是不是太过分了!”
啧。
应远征轻蔑地笑了下,真不知该说这个人天真还是愚蠢,在这艘船上最没地位的大概就是这些华人了。应远征在这船上住了半个月,对这些事再清楚不过。这个中年华人是个手艺不错的厨子,在国内开罪了人才带着年纪很小的儿子偷渡到这船上,恰好有一个有钱的洋人喜欢中餐,才免了被丢到海里喂鱼的下场。
他打的也正是他的儿子,原本这一顿不轻不重的打骂叫洋人满意了,就可以息事宁人,但谁想到围观群众里还有正义感没有泯灭的人呢?
果然,这件事最后是那名少年被揍了一顿。被揍了一顿不说,还护着那俩完全对他没有感激之心的父子,自己掏腰包给那两人付了船资,才算了事。
除了第一晚的狼狈,应远征在这艘船上过得倒也快活。
收拾了两个洋人供自己驱使,占了他们的床位,一日三餐穿的用的都不用自己发愁。那天之所以在厨房顺了一手,是因为实在受不了那劳什子的西餐,才出手的,至于别人的死活,与他何干?
他应远征可不是什么善茬,但看那两个人高马大的洋人在短短的一天时间里被他驯服得跟绵羊似得就知道他的手段。
他不是什么普通的十三岁的孩子,从手能抓东西开始,就握抢了,这十三年更是在应家的私人卫队中长大,别说是两个成年人就是再来十个也不是他的对手。
这两人对那个见义勇为的孩子倒是欣赏得很,应远征从他们口中得知,那少年是这一批出国留学的小华人之一,此番去的是德国,学医。
这年头送孩子出国留学的不在少数,不过住在这船的一楼的皆是些没什么权势的学子,是国家挑选出来的人才,出来前都和国家立了契,学成后以知识报国的。后来又有一桩关于那少年的新鲜事,说是他的推荐信和入学资格书入境证明等一应文书被人偷了。
应远征对此没什么同情心,只不过当天夜里还念着厨房熬制着的鸡汤,去后厨的时候在船尾看到那少年。
应远征只当他要投海自杀,不过也没心情管他,径自去往后厨。倒是那少年吓了一跳,他以为是那个玩忽职守的巡逻人醒来了。
见了来人,他才松了一口气。那巡夜人夸张的鼾声在潮浪声中此起彼伏,他这一下也没有吹海风的心情了,正打算回去,却见那人进了后厨,跟过去一看,这下愤怒了。
“原来你就是那个小偷!”
他们就是这么结识了。
那少年蠢归蠢了些,却是个十分上道的,应远征原本以为他要抓着自己充公问罪,哪想,闻了那汤水的味道,径自说便宜了那些洋鬼子,自己也分了一杯羹。末了,还偷偷摸摸地从那个抱着武器打瞌睡的洋人守夜人哪里偷了个物件丢在厨房里。
第二天,果然传来那个守夜人被揍了一顿的消息。那守夜人,正是那天教训他时打得最狠的那个。这首船上也有自成一派的食物链,他们这些没权势的位于食物链的低端,而这些自认优越的人,可不正也是那些更高一级人的食物么?
那少年有他坚持的生存之道,同时也记仇得很。
应远征这才对那少年另眼相看。
那人正直却顽劣,天真得愚蠢却满心赤诚,带着涉世未深的无辜和对未来对所谓使命的狂热和憧憬,眼里尽是鲜活。
公文被偷了,他在船上揽了些有苦又累的活计,赚了几个大洋,在渡船在一处靠岸的时候给家里发去电报,又重新补办了手续。
在他看来,这样的恶作剧算不得什么挫折,他自小在医院中长大,在他的观念里,非死无大事。
乐天知命,是一种旁人学不来的天赋。
许是被孤立了,见到不排斥他的应远征,少年尤为热情。他以为他也是赴洋留学的学子,将自己的身家交代了一遍,执意要应远征同等交换信息,对应远征的冷脸沉默也毫无自觉,聒噪得不成样子。
也因为这个人,之后的两个月船期总算有了些乐趣。
分道扬镳后,应远征没有想过自己会再遇到这个人。但有些人,是注定要纠葛一生的。
再遇到薛珩是在两年之后,一家华人开的小诊所里。应远征当时已经小有成绩,是在本土道上已具名气的打手了,前不久才被人纳入麾下,这是他的第一笔战绩,留在他身上的功勋也甚是惨烈。
被人就近送进这家诊所时,应远征还很清醒,第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目露震惊的少年。他拒绝了麻醉,最重的那道伤口缝了二十九针,他一声不吭的,看得送他来的那个弟兄满身冷汗。
薛珩没吭气,不成想转身就报了警。
当然不是为抓他,而是给他报仇来着,这一片不安宁,打劫学生的小混混太多了,薛珩几十条法律法规地搬出来,义正言辞地煽动了热血的警察,当夜警察的巡逻车鸣响了半夜,也一把挽救了应远征所在的帮派的颓势,叫对手作鸟兽散,大获全胜。
应远征被收留了半个月养伤,薛珩的假期也满了,住回校舍。应远征受伤越来越频繁,他们的交集也就越来越多。薛珩已经清楚这个人根本不是他以为的受尽洋人欺负的留学生,而是个彻头彻尾的黑社会,更准确地说,是流氓。
薛珩大学毕业研读医学硕士学位的时候,应远征也取代了那帮派的家主,成为流氓头头。
“别乱动!”薛珩一把抓住应远征的手,见应远征皱眉,很是幸灾乐祸:“痒就对了,说明你快好了。”
这点不适对应远征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不着痕迹地反握薛珩的手,捏了捏,说:“你给舔舔。”
“什么?!”
“知道我手下为什么每次出完任务都喜欢到红灯区吗?”他看薛珩的舌头,“以痒止痒。”
薛珩早对他不入流的话免疫,冷笑着拿出一根针头,对着应远征道:“我不介意给你以痛止痒。”
“没事了就趁早给我滚蛋!看见你就烦。”他还记得压低声音的,这个人每次来找他就医走的可都不是正规路子,挂号是不可能的,给他注射药物或是包扎伤口,哪回不是偷偷地躲进仓库里公器私用?他已经轻车驾熟了,可也怕一时大意叫人发现毁了自己辛苦经营的名誉。
他抽回手站起来,把自己用过的东西放到最里面,反正医院的物资定期填补,做的小心点不会有人发现这些药物少了。整理好了,他转身看那人还没走呢,没好气地给自己整理了下白大褂,瞪着他说:“听不懂人话啊,赶紧给我走人。”
早两年薛珩还执著地劝他重归正道,他年纪小,该到学校念书,没钱他也可以帮衬着点,实在不行找一份踏实靠谱的工作,学一门手艺,堂堂正正地做人。到现在全没这种心思了,他算是看明白了这个人是彻底没救了,天生的痞子,不当黑社会都浪费人才!
他已经慢慢成长为青年,样貌清俊,灯下的肤色更显斯文,与身上那身白大褂不遑多让。体格比小了他三岁的应远征比起来依然瘦弱,在狭窄的仓库货架通道里,完全被笼罩在应远征的影子里,正开了听诊器往脖子上套呢。
应远征忍不住凑近了一步,扣着他的肩膀,见那人不耐烦地看他,轻声笑了下说:“晚上住你那儿,给我准备点夜宵。”
薛珩被气笑了,“滚,我今天夜班!”他还在校研读,现在在医院实习,若不是能力出众是得不到这样的机会的,不过,作为一名实习医生,十次里有九次都上的夜班,没得挑。
“那就给我带早饭。”
那理所当然的样子,薛珩气不过地踹了他一脚。
薛珩不怕他,他没见过应远征在道上腥风血雨的真面目是一方面,在这异国他乡,有一个和自己一样肤色,用同一种语言还能一起成长的人,对他来说是一个再特别不过的存在。
当年同他一起来进修的留学生,因为来时船上的不愉快,这些年也亲厚不起来,倒是这个流氓,让他多少有些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