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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重生]无言之爱-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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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站那地里,当时年纪小,腿短短的,简直是半个腿都陷在里头了,吓得抱着他妈妈的腿不撒手,就怕有什么可怕的东西把他给吸进这浑浊里。最后他们还是步行走到镇里去的,他有人抱着还算幸运,可一家子到了地方,不可谓不狼狈。
  开车的司机听了也笑,“这路都旧了,已经修了好多年啦。”
  司机接手他的活,对两人,一个完全陌生的外地人,一个半生不熟的海归游子介绍起这个地方来。相比起来,司机可就专业得多了,连鹤城里在旧社会出过哪个进士都知道,孟池朗也听得不亦乐乎。
  司机的生意头脑灵活,放下人的时候,还问说什么时候走,要是当天走,他等着,把他们拉回城里去。听说他们要留两天,就给了自己的手机号,说到时候招呼他一声就来。这年头车里包车还能出手这么阔绰的人已经不多了,如果能赚到回头客,这趟生意太值了!
  到了镇里,不少人认得他,很是热情地把他喊家里喝茶,又是塞吃的,又是留饭,东招呼一家,西吆喝一个,没多久,都不用孟池朗上门去,亲戚们都已经涌了过来。
  “大娃儿,怎么就你一个人回来,你爸妈呢?”
  这个问题是避免不了的,孟池朗笑着回答了,有几个长辈耳背或者记性不好的,隔着一会儿就问一次,反反复复,可孟池朗没有半点不耐烦,都笑着应了。
  对于赵凌宇他们也很是热情,这么俊的小伙儿,看着就和孟池朗一样有出息,他们能不喜欢么。
  亲戚太过热情,一顿饭先在谁家吃招呼他的时候看着像在吵架似得,孟池朗看得直笑,让赵凌宇可不要被吓到了。
  赵凌宇对这些热情可爱的亲戚很有好感,这些人质朴,不像他寻常接触的那些利益往来的人。
  这一趟,在鹤城呆了两天一晚,才回了城里。
  孟池朗反正是吃不消了,一回家都倒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呈挺尸状。这几天在好几家里相互奔走,靠的都是十一路,他的腿都要断了。
  赵凌宇一回来,将从鹤城带回来的土特产先整理了一番,该保鲜的保鲜,至于一些干货也收拾起来,实在盛情难却,东家给一点,西家塞一点,就很有些分量了。
  孟池朗听着他脚步的声音,舒服的喟叹了一声,闭着眼睛笑。
  赵凌宇忙完,蹲在他身边吻他,孟池朗睁开眼睛,看他说去洗澡,笑着说:“要抱。”
  缠着他撒娇的样子,像个讨欢的孩子。
  他趴在浴缸上,享受这赵凌宇的按摩,没过一阵就迷糊了。
  “明天是情人节吧?”他还记得这事呢,他回过身来,窝进他怀里:“真好,能和你一起过。”
  赵凌宇将人从水里抱了起来。
  情人节这天,睡到自然醒的结果,就是一整个上午已经浪费掉了。
  两人也没什么特别的计划,收拾了到外头寻了一家饭店吃了饭,就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我念高中的学校离这里不远,要不要去看看?”
  赵凌宇自然点头。
  到了学校,才知道原来这个时间,学校恰逢今天正式开学,才正月初八呢,比他们以前还严格。而且学校采取半封闭教学,一般不放外人进去。
  孟池朗解释说自己是回母校看看,过两天就要离开,没什么机会再来,门卫才放行。
  比起外面的繁华,学校的改变则要单纯上许多,几栋教学楼翻了新,但这些古树都保留这十年前的模样,看着让人觉得亲切。
  以前他还在某棵树上看到过松鼠,还有一些当时的同学在树上刻着诅咒某某某的话或者说谁爱谁的甜言蜜语。关于学生时代,他最特别的记忆应该就是在操场了。孟池朗带着赵凌宇循着模糊的记忆找到了操场,已经扩大了许多面积的操场铺上了橡胶跑道,篮球架也增加了一倍,正有学生样和老师样的人在打球。
  孟池朗有些怀念,他和赵凌宇手臂贴着手臂坐在正对着篮球场的台阶上,说以前的自己:“我长高得慢,高一的时候,班里好多女生都比我高呢。那时候为了长高,跟着一些不爱念书的学生整天打篮球,放学后还绕着操场跑得一身汗才肯回家。”
  “幸好辛苦都是值得的,一到高二我的身高抽风似得长,我就说么,以我爸我妈的身高,我怎么可能长不高,我们家就没出过矮个儿。”
  显然他回想起这件事还是有几分在意,说起来的语气得意中带着庆幸。赵凌宇看他轻松地向后靠,双轴撑在上面的台阶上,手上拿着一瓶矿泉水,眉眼间依稀还有年少时的轻狂和恣意,像在这个校园里大多数的少年一样。
  上一世,他总是皱着眉,眉间痕迹深沉,深邃的眼眸里的忧郁和无奈,仿佛镜花水月,在记忆中也开始变得模糊了。
  看着他,赵凌宇不免有些恍惚。
  孟池朗一下扑了过去,截住了那个冲他飞过来的篮球,平复了下心跳,横了赵凌宇一眼,取笑道:“不要随便被我迷住,很危险哦。”
  赵凌宇摇头失笑,拉着他站了起来,拍了拍他和自己衣裤上的灰尘。
  失手丢了球的人这时候跑了过来,“不好意思,对不住啊,一时失手,你们没事吧?”
  “这次没事,下次可说不定了,哥们技术不行啊。”两人用深城话交流着,那人讪然一阵,又盯着孟池朗看。孟池朗心想,今天发现他帅的人可不止赵凌宇一个呢,不过要是某人吃起醋来也麻烦,于是想走。
  那人却一拍脑袋,“我说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孟池朗,你是孟池朗吧!靠,好你小子啊,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找哥们去喝酒,够意思么你!”
  孟池朗没想到还能遇上认识自己的人,一时间认不出对方有些尴尬。对方也意思到了这一点,不过也没在意,毕竟这么多年不见了,当年在校内风云一时的孟池朗连他都要花会儿功夫才认出来呢,对方不认得自己是常事。
  “我赵斌啦,以前你小子三步上篮还是我教的呢!不记得啦?”
  孟池朗有印象,当下叫了声:“是队长,对不住啊,刚才眼睛没洗干净都没看出来是你,你越来越黑了啊。”这个人是当时他们校内篮球队的队长,也是他的同班同学,坐在班级最后排,身高突兀,自己的篮球入门还是这个人教的呢。
  “算你小子还有点良心。欸,什么时候回来的?”他们才聊几句,那边就有人招呼他,赵斌不好耽搁,索性邀请孟池朗下场一起打一场。
  “我很久没玩了。”
  “要紧什么,就是玩个瘾。来吧,你朋友也一起。”
  原来,赵斌成了母校的体育老师,这还真是缘分了。听了赵凌宇的名字,很是自来熟地说原来是本家,失敬失敬,一派热络。
  现在是课下几个老师玩篮球呢,此时另一队见赵斌捡个球还带回连个人,一看赵凌宇的身高就说他上哪儿找的这么强劲的对手,赵斌介绍了孟池朗,说是自己同学:“我们那一届的文武状元就是他,后来出国了。欸,还没说呢,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两人边打还边聊了几句,最后也投入到对战中,歇了话题。
  比起在场的,赵凌宇真的有十几年没碰过篮球了,手感生疏,所以打了半场都没投一个球,让以为他占着身高便宜抢篮板分分钟进行的对手着实松了一口气。
  孟池朗投进了两个球,已经是出了汗,拉扯这休闲上衣透气,嚣张地对赵凌宇竖起了大拇指,然后一百八十度倒立,这挑衅劲儿可丝毫没想起对方是自己的队友呢。
  赵凌宇好脾气地笑笑,可是倒是下半场,气势完全不同了。
  篮球到了他手里,赵斌在一边喊着让他传球过去,他都没动静,调整了下自己的姿势,举着球轻轻一跃。
  投三分球?
  已经有人跑篮板下等着球砸在篮板上回弹下来,开什么玩笑,都当三分球是这儿好进的啊,都站在三分线外了,乱投就是给对方送球啊。
  但只听篮球摩擦球网的声音响起,球就掉了下来,场内没看到全景,场外关注着这场赛事的学生一下子就尖叫开了!
  进球的瞬间总是让观众兴奋的,何况当他们看到投篮者的长相时,更疯狂了:“老师好棒!”
  他们误会了赵凌宇的身份。
  孟池朗还愣了一下,继而大赞一声:“Great Shout!”放出豪言让对手们等着受死吧。
  所有人都以为赵凌宇这一球只是巧合,包括孟池朗,但当球一旦到了赵凌宇手里,不管他站在球场的哪个位置,就将上演一场三分进篮,引得上体育课的学生们纷纷聚过来,呐喊喝彩声一阵高过一阵。
  这就是赵凌宇,从来运筹帷幄,一旦做好十足的准备,出手就是必杀。还是最难把握,却也最拉比分的三分球,本来以他的身高,灌篮都不在话下,他却不会这样做,在他眼里投篮和灌篮就是一分与三分的区别,耍帅,这种事纯粹浪费精力。
  孟池朗后来只顾着笑和助威了,站在球场边完全当自己是观众。
  等对方求饶喊停的时候,他在欢呼声中,大笑着跑着跃到赵凌宇背上,兴奋喊道:“你太棒了!”
  完全忘了自己的挑衅和场合。
  接着,场上莫名又出现了一场高呼声,两个大帅哥笑起来的威力,学生根本没有抵抗力,已经有不少人喊着他们不是学校的老师,是不是明星这样的话了。
  这一天玩得尽兴,临走,赵斌还要了他的联系方式,约说他走之前一定请他吃饭。
  孟池朗也没拒绝。
  回去时,两人还到超市买了牛排红酒等等,毕竟是情人节,总要做些特别的事情来庆祝。两人吃了一顿烛光晚餐,餐桌上还摆了玫瑰花,是孟池朗趁他做饭的时候打电话预定的。
  孟池朗提议要不要趁这个机会给自己放个假,反正山高皇帝远的,他爸爸也不能抓他回去。赵凌宇善意地提醒他,过几天就是元宵节。孟池朗垮了一张脸,气哼哼地把他盘子里切好的牛排叉走了送自己嘴里去。
  谁也没有说特别的情话,甚至没有对彼此祝福一声情人节快乐,因为,他们已经在享受快乐。


  ☆、第一百零三章

  赵斌速度很快;隔天就对孟池朗给电话;请他吃饭。
  约在母校见,赵斌还带着他回去看当年他们的教室现在的模样,他没想到会见到这么一帮子人。
  周六的教学楼,教室都空了;而现在更名为高二一班的班级里却坐着十几个打扮成熟时尚的男女,见赵斌领着人进来;不约而同地安静下来。
  有一声口哨声突然想起;那男生朗声笑道:“果然是我们的大校草!哟呵,越长越帅,让我们这些人怎么活啊!”
  “你想要怎么活?当心你老婆一鞋底板扇死你!”不知谁应了一声,班里霎时一阵哄笑;停滞的气氛也活了起来。
  “没想到真的是你,赵斌说的时候,我们都以为他忽悠人呢。”有人和他主动打招呼,如果不是他主动介绍,孟池朗真的认不出来这个胖得几乎要挑战肥胖症的人竟然会是当年瘦竹竿似的学习委员。
  男士们抱怨孟池朗的冷血无情,老同学了,这么多年聚会都没见过他一面。但女生们关注的重点则完全不同,有个从高中时期就十分活泼跳脱的女生代表她们问:“这靓仔是哪位啊,不介绍介绍?”
  “再靓也不是你家的。”孟池朗玩笑了一句,拍拍他的胸口如是说道:“这是赵凌宇,你们都擦擦口水啊,吓到人家不要紧,让人以为我都和你们一个素质那可就完了。”
  “哎呀呀,这嘴还是这么毒,有你的啊!”
  几句之间,相互间又熟稔起来。
  孟池朗没想过自己还有机会参加老同学聚会。说起来当年毕业,班上就计划着什么五年一聚十年一聚的事,他当时认为过了十年,他们谁还有那个精力和情分去维系这份青葱岁月善于健忘的感情?
  没想到,一晃眼,十年真的过去了。而现在他就站在这些在早被记忆模糊了轮廓的人群中,听着这些或陌生或熟悉的老友的近况,回想起他或者她竟就是当年坐在教室某一个位置的那个人,感慨之中又满是怀念。
  几人在学校逛了一圈,缅怀了一下当年当时的某个人某件事,然后一大伙去餐厅吃饭。有几个还拖家带口,其中还有一个混血的小孩儿,长得和洋娃娃似得,一双褐色眼睛,头发黄黄卷卷的,英文夹杂着广省话往外冒,格外可爱。
  孟池朗怎么也没想到当年架着厚眼镜,看书都要贴着书本的呆同桌,能拥有这样的家庭和这样可爱的孩子。
  所谓世事难料,大抵如此。
  到了饭桌上说话就越发随意了,有人问孟池朗:“结婚了吗?”
  得到否定的答案,那人也不惊讶,“哈哈,看你以前一天能收好几封情书的情况来看,现在是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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