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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哎,我的小太阳-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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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简单道别后,盛冬和陈志干脆利落的走了,卫覃先送韩晓东回家,半道上他的电话响了,接起来是刚才那个餐厅:“卫先生,不好意思打搅您,刚才我们收桌的时候,发现有一串佛珠,请问是您遗落的吗?“
  佛珠?啊!卫覃赶紧说:“是是是,是我朋友的,你收好了我马上过来拿。“
  韩晓东说:“那串佛珠价值不菲,你跟盛先生说一声,免得他着急。“
  卫覃给盛冬打电话说了这事儿,盛冬很惊讶:“我平时不戴这些玩意儿,居然忘在餐厅了。小卫,你帮我拿一下,我已经在去机场的路上了。“
  卫覃把韩晓东送到家门口,又折返餐厅拿佛珠,篮球服是一直放在车上的,直接去篮球馆打篮球咯。
  打了一会儿出了一身透汗,卫覃的电话响了,盛冬在电话里说:“我哥有事改签了,我扑了个空,不知道去哪儿,要不来看你练球吧?顺便拿佛珠。“
  卫覃能说不行吗?报上地址后怎么想怎么不对,为什么从盛冬这个人出现之后,感觉生活里忽然充满了这个人的影子?他自然而然又强势的渗透到卫覃的方方面面,不知道怎么这么快两个人就这么热火朝天了。
  卫覃百思不得其解,队友在喊:“发什么呆啊?快来啊!“卫覃只得抛开思绪,继续打球去。
  盛冬坐在飞驰去篮球场的车上,得意的笑笑,最初的慌乱过去,盛冬还是盛冬,他习惯做事面面俱到,滴水不漏,一环扣一环。去打篮球不可能经纪人还跟着吧?卫覃兜里装着他的东西不能阻止他去拿吧?到了之后不用盛冬开口,陈志点头示意之后一溜烟把车开走了。
  这下,只有盛冬和卫覃两个人独处了。什么?你说还有那么多篮球队员?呵呵,大不了一起吃顿晚饭,还不是要各回各家?难道卫覃会把盛冬撂街上?只要他送他回家,就有很多操作空间了。
  盛冬站在篮球馆外,笑的像大灰狼。此刻盛夏正在家里练琴,如痴如醉,浑不知在弟弟嘴里自己正在国外忙活呢。


第13章 第 13 章
  盛冬缓步走进篮球馆,一眼看到卫覃在里面跑来跑去,头毛在额前飞一飞的,像个小孩儿。盛冬还没出声,先咧嘴笑了。
  卫覃见他进来,几步跑过来,说:“盛哥你来啦?佛珠搁衣帽间了,我现在就去给你拿。”
  “不用不用,你先练着,我不着急。”盛冬还想多看看这样活泼的卫覃呢。
  队长袁林是一个体育节目主持人,曾经是专业篮球队员,在文艺圈待了一段时间,索性组成一个明星篮球队,队员有模特、演员、主持人,没事聚在一起练球,有的时候跟别的明星篮球队打打比赛什么的。大家因为兴趣爱好走到一起,卫覃机缘巧合进入这个篮球队,他一米八的身高其实并不占优势,但好在他爆发力强,性格又好,跟队员很快打成一片。
  刚才卫覃说有个朋友要过来,袁林本以为是他的女朋友,没想到是个大男人,而且身高将近190公分!袁林兴趣来了,走过来问:“卫覃,你朋友?”
  “啊?对,我朋友,盛冬盛哥。”
  “这身高不打篮球可惜了哦!”
  盛冬笑了:“我念书的时候也是校队的,现在没怎么打过。”
  “要不要练练手?”袁林把篮球递过来,盛冬接过球,说:“好啊!”
  盛冬用连续三个灌篮的折服了卫覃,他的防守对于盛冬来说简直满是漏洞。袁林兴奋起来,死盯着盛冬,盛冬弯下腰,与袁林僵持五秒钟之后用假动作成功骗过袁林,直接三分线外投篮得分。卫覃忍不住拍掌叫好,盛冬歪头看他,笑的得意。
  打了一会儿坐场边休息,卫覃拿起矿泉水一口气喝了一半,忙不迭表达对盛冬的崇拜:“你刚才直接盖了队长的帽啊,你的弹跳力真的太好了!”
  盛冬嗯了一声,拿起卫覃喝过之后放在一边的矿泉水,一口气喝光。其实这种情况篮球队员之间也会时有发生,可是盛冬这样做却让卫覃有点小小不自在,抬头看盛冬一脸的漫不经心,倒显得自己扭捏,于是也就不再多想。
  殊不知此刻盛冬心里惊涛骇浪,他喝了卫覃刚喝过的瓶口!天呐!四舍五入就相当于上床了呀!咳咳……
  他假装若无其事,淡淡的说:“太久没打了,我之前去外国留学,有几个同学是黑人,他们种族优势,运动细胞超级发达,你被他们虐一个月,也会突飞猛进的。”
  “你留过学?在哪里?”
  “英国。”
  “那你英文很好吗?”
  “我还旅居日本两年,德国去过一阵子,韩国待的比较久,澳大利亚也生活过……”
  “等等,你多大?”
  “你问的是什么?”
  “……”卫覃傻傻的:“年龄啊!”随即反应过来自己被调戏了,推了他一把:“不然呢?!”
  “哦,我去健身房找你的前一天,是我二十八岁的生日。”
  “天呐!你才二十八岁,经历就这么丰富?”
  “还行吧,以后你的生活也会很丰富的。”
  “嗯……”卫覃展望一下未来,说:“盛哥你和彭总给我这个机会,我一定要抓住,认真把这部戏演好,然后接下来就会有更多资源可以谈了,忙起来就好,忙起来心就不慌了。”
  盛冬拼命按捺住摸他头发的冲动,说:“嗯,都会很快好起来的。”
  “休息好了吗?咱们接着打球吧!”盛冬自然同意,俩人下场练球。
  打了两三个小时,大家都尽兴了,盛冬球技出彩,人家说酒品见人品,其实打球也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盛冬除了跟卫覃有说有笑,对其他人都客套疏离,他的球风犀利霸道,只要他在场上,就会隐隐成为中心点。
  虽然大家都不太亲近他,但心里挺认可这个人的,因为这样的人让人放心,他强大,所以骄傲,他骄傲,所以他坦荡,不屑于小动作伤人。
  盛冬没带换的衣服,结束后没办法冲澡,卫覃索性也不冲了,跟大家道别后先带着盛冬离开。
  穿着灰色跨梁背心,卫覃一边开车一边问:“盛哥,你饿不饿?要不咱们去吃点东西。”
  “我都可以,你想吃什么?”盛冬觉得现在吃什么都很香。
  “咱吃烧烤去呗?我知道有一家的牛肉串烤的特别香。”
  “行,就去你说的那儿。”
  夏夜的烧烤摊差不多都是一样的热闹,炭火上的肉串被烤得滋滋作响,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围坐在小桌前谈天说地,旁边摆着七七八八的空啤酒瓶。
  找个空桌坐下,卫覃把菜单递给盛冬,说:“他们这儿的生牛肉挺不错,还有烤的牛肉串羊肉串。”盛冬听他的推荐点好串,服务生问喝点什么,卫覃说:“啤酒,先摆一箱过来,喝多少算多少吧。”
  盛冬瞧瞧周围喧闹的环境,说:“你常来这里吃串儿?”
  “想吃烧烤一般来这儿,盛哥恐怕第一次来这种小地摊吧?”
  “怎么可能?有时候加班太晚,我也带公司的员工吃烧烤唱歌。”啤酒先上来了,盛冬斟满酒杯,端起来和卫覃碰杯,意味深长的说:“吃什么,在哪儿吃都不重要,最紧要是跟谁一起吃。”
  卫覃点点头,一仰头干了,说:“这事儿是真的,吃饭本来就是一种享受,大家聊得来,边吃边侃大山,一碗牛肉面也能吃的很开心。”
  盛冬笑了:“希望你跟我吃饭不会觉得难受。”
  “怎么会?”卫覃赶紧声明:“盛哥你看你年纪轻轻,事业有成,今天咱们被困在电梯里,要不是你我真的自己能把自己吓死。下午你打球那么厉害,队长都激动坏了。你这么厉害,我当然希望多多向你学习。”
  “你觉得我很厉害?”
  “当然,太厉害了!”
  “不,有个人比我更厉害。”
  “谁?叫什么名字?做什么的?”
  盛冬看着他的眼睛,说:“他比你年纪小,他救过我的命,在我心里,他才是最厉害的人。”
  卫覃惊讶的说:“比我年纪还小?居然还救过你的命?那真的很厉害了。他现在在哪里呢?”
  盛冬笑了:“他现在跟你一样是个演员,工作很忙,等时机合适,我介绍你们认识吧。”
  卫覃脑子里转过很多人名,年纪比自己小,工作很忙说明有名气,这范围太广了。服务生端上来生牛肉,打断了他的思绪。
  盛冬拿起一串生牛肉,真是生的,裹着料腌制过,旁边放着一碟醋,中间还有芥末。
  卫覃用生牛肉蘸点醋和芥末,直接放嘴里吃下去,说:“这家的生牛肉腌制的特别好,你尝尝。”
  盛冬小心的避开芥末,只蘸了醋,吃了一串味道还真不错。卫覃转头叫服务生加一碟醋不要芥末,对盛冬说:“你不吃芥末啊?”
  “一般能不吃就不吃吧。”盛冬又吃了一串,跟卫覃喝了一杯酒,等烤的串儿上来,俩人边吃边聊,这个时候的卫覃明显放松很多,跟盛冬亲近不少。
  盛冬发现了,知道他是盛氏老总和《重逢》投资人,卫覃对他是客气的,小心翼翼的很怕无意间得罪他,这跟他的下属心态是一样的。
  可是当他在电梯里帮助卫覃克服恐惧症之后,卫覃对他多了感激,再加上下午打篮球,盛冬露了一手,卫覃对他又多了崇拜。这种崇拜跟他的家世无关,纯粹被他这个人的力量征服。
  男人信奉绝对的力量,卫覃也不例外。发现这一点,盛冬笑了,他不着痕迹的打量一番卫覃:身高180,身材匀称,穿着背心和牛仔裤,跟其他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没什么区别。可在盛冬看来,就是不一样,越看越不一样,甚至到了看一眼心火就着了的地步。
  锁骨能不能舔一舔?肩头能不能咬一口?腰能不能紧紧箍住,贴到自己的小腹?盛冬连喝了几杯冰啤酒。
  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被盛冬yy了几个来回,卫覃还在说盛冬将队长防守的滴水不漏的壮举,盛冬难得也有不好意思的时候,干咳两声,说:“你除了工作就是健身、运动,为什么不找个女朋友谈恋爱?”
  卫覃噎住,这话题跳跃太快了,想了想说:“事业刚刚起步,没想那么多。”
  “那之前呢?别说没交过女朋友,怎么分了?”
  “年轻不懂事儿呗,盛哥你女朋友一定也是白富美,挺优秀吧。”
  “没呢,”盛冬摸摸下巴,说:“正追呢,追上了介绍你俩认识。”
  “好啊好啊,”卫覃连连应着,盛冬心中嗤笑:“傻子。”


第14章 第 14 章
  这顿烧烤吃了两个多小时,俩人都喝了不少,当然盛冬不着痕迹喝了多半。既然喝了酒,就不能开车了,两人走到街边准备打车回家。卫覃想起盛冬的佛珠还在自己车上,让他稍等一下,自己去车上拿。
  盛冬看着卫覃大步流星走向停在不远处的车,路灯昏暗的光照在他的背影,盛冬觉得自己特幸福,还有疯狂的不满足,他想要的比卫覃现在给的多太多了。
  身后传来含糊不清的说话声,是背后夜总会走出来的醉鬼,盛冬不予理会,往旁边挪了挪,一个中年男子走到路边招手拦下出租车,打开车门对同伴喊:“小欧,快扶贾总上车。”
  一个盛冬绝对不会忘记的声音响起:“来了!刘哥。”他猛的回头,一个瘦削的男子扶着一个秃头的中年男人走过他身边,上了出租车。
  欧小贺!居然是欧小贺!
  盛冬脑子一下炸了,他冲上去将还没关上的车门一把拉开,靠着车门的男子差点摔出来,一抬头问:“你干什么?”
  真的是欧小贺!
  旁边那个被称作刘哥的人见突然有人发难,一掌想推开盛冬,谁知道不仅没推动,自己差点没站稳,他恼羞成怒,大声呵斥:“你他妈的谁?”
  盛冬不理会他,抓着欧小贺的胳膊把他拖出来,抓住领口提起来,眼睛血红,说:“欧小贺,我总算找到你了!”
  盛冬人高马大,长相凌厉,因为心潮澎湃,他左眼皮上那道疤都隐隐发红。这是他小时候调皮留下的,长大了也没淡去,配上他嗜血的目光,杀意重重。
  “大哥,我……我不是欧小贺,我……我叫贺小欧。”和前世欧小贺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子被吓得语无伦次,接下来盛冬的举动更让他惊叫出声:盛冬把他掼倒在地,一把撕开他的裤腿,一直撕到大腿根,他白嫩的大腿内侧有一团樱红的胎记,像一朵云。
  那个老刘见盛冬这般作为,吆喝一声,几个跟在后面的朋友冲出来,拳头直冲盛冬而去。
  看到贺小欧腿根处的胎记,盛冬确认了此贺小欧即当初的欧小贺。他很快冷静下来,伸手握住攻击过来的拳头,一侧身顺势一拉,屈膝一顶,只听一声哀嚎,这个冲在最前面的男人已经抱着肚子倒在地上。
  都是喝了酒的,见盛冬一下撂翻一个,四五个人都红了眼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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