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为君顾_生花梦-第4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君顾点了点头,拍了拍江淮后背安慰着:“怎么会。你是我遇到的,很重要的人。”
江淮突然问道:“那和陈慕之比呢?”
君顾愣了一下,没想到江淮会这么问,他一下子脸有点红,嗫嚅着:“这个……不能这么比……”
江淮放开他,轻轻推了他额头一下,噘嘴道:“好啦……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和陈慕之关系不一般……”
君顾有点惊讶地睁大眼抬头看他。
江淮清清嗓子,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有一次我不是把手划伤了,想去你房里找创可贴,乱翻抽屉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你夹在书里的和陈慕之的照片……”
君顾有种隐秘的心事被人戳破的感觉,脸一下子涨红了,捏着手不知所措地说:“那个……我……”
江淮倒是挺坦然的:“我一开始觉得挺怪的,也莫名其妙的不开心,就想法设法为难陈慕之……不过……”
江淮摸了摸鼻子:“虽然不想承认啦,陈慕之那家伙真的挺不错的……做事也从来没什么抱怨,一点不像他那个身份的人……他看着你的眼神,啧……没法说。不过……有时候看着,觉得心里有点酸酸的,还挺为他感动。”
江淮看着君顾低着头紧张又羞怯的样子,脸也不自在地绷了一下,有些失望,又有些安心,叹气道:“哎,虽然我不懂男的和男的之间的事……”
江淮好像想起什么一样说道:“……其实,初中的时候有个男生说喜欢我呢,我还挺开心的,最后不知怎么的,有好多闲话,老师家长也看不起我们……我觉得特别奇怪,又觉得丢人,于是马上就去交往女朋友……觉得这样才能显得自己正常,又有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尤其是女朋友越漂亮,就越长脸……”
江淮苦笑了一下:“哎,自此就在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了……想想,这都是什么逻辑……”
君顾总觉得江淮的情商还停留在小孩子的阶段,他哭笑不得,劝慰道:“……你以后,对待感情认真一些就好了。”君顾想了想,叹息道:“每个人付出感情都很不易,值得被别人珍惜,不要轻易辜负。生活也是如此,无论怎样,还是认真一点好。”
临过安检的时候,江淮回头一遍遍看君顾,临了还冲回来又抱了一下,他几乎用尽身上力气搂紧了君顾。
他和君顾告别,就像是和他整个任性糊涂的青春,和这整个城市的记忆告别。
江淮呼了口气说:“我们一定会再见的!过不久我安顿下来了,你可以随时去H市找我,我有空,也会回来B市的!”
终于送走了江淮,君顾看着他挺拔又显得落寞的背影消失,他握了握手腕,人生聚散离合本不过如此,离别的时候大多还想再见,可是再见之日也大多遥遥无期。
从机场回来的时候,君顾想到他从S市回到B市的时候,火车硬卧里,耳边响彻着铁轨的隆隆声,一下下像敲在心上,都是旅人无可皈依的疲惫和惶惑。他想他在B市生活了三十二年,依旧一无所有,这样一番繁华盛景之下,却没有一隅之地供他安心喘一口气。
然后上天竟然悄无声息地扭转他的人生,在那趟火车上,他遇见江淮。
江淮所做的一切,在他自己看了无足轻重,皆是举手之劳,可是对君顾而言,却是他最无助和绝望的时候伸向他的一双手。
☆、冬天来了
君顾回到店里,店里已经许久没这么冷清过了,江淮和陈慕之都不在了。但是棉花还趴在角落里。
下午君顾没有营业,抱着棉花在窝在沙发上,转眼已经是十月底了,秋意渐浓,最热的时节熬过,天气一天比一天凉了下来,空气有些冷冷的,可下午的太阳倒还是很暖。
陈慕之大约是晚上七点回来的,天色已经很暗了。他进门就看到君顾卷着毯子睡在沙发上,棉花毛绒绒地一团坨在他身边,耳朵动着的时候会扫到君顾的脸,他就下意识地皱一下眉头。
陈慕之走过去,君顾露在毯子外面搂着棉花的手冰凉,他一把握住,而后俯下身来亲吻君顾的脸颊。
棉花的尾巴突然被陈慕之挤到,“嗷呜”叫了一声就可怜兮兮地睁开了眼,噌地从两人中间跳出来,委屈地卷着尾巴。
君顾也被吵醒了,一睁眼就看到陈慕之近在咫尺的脸,他的呼吸都清晰可闻,脸上还残留着亲吻的触感。
君顾赶紧坐起来,意识到自己的手还被陈慕之握着,他用另一只手安抚了一下趴在一边的棉花,陈慕之紧紧挨着他往他身边一坐,两个人贴得特别紧,陈慕之抱住他说:“以后别在沙发上睡,会着凉的。”
陈慕之越来越温柔了,君顾很多时候在他身边,都会感到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心像是被一点一点敲着,脑子都是乱的。
“今天也回来很早啊,医院那边不忙吗?”
以前和陈慕之在别墅同居的那段时间,他经常晚上九点还在医院忙着,这段时间基本七点左右就回来了,还经常做饭和做家务。
“嗯。”陈慕之抱着君顾,他穿了件低领的针织衫,锁骨精致又好看,陈慕之忍不住低头舔舐,吮吸的力量有点重了,君顾就推着他,低声道:“别……”
陈慕之抬起头来,看着君顾胸前鲜红的印子,感觉心里满足得不得了,把人整个往怀里一抱,问道:“今天送江淮走了?”
君顾胸前还是热热的感觉,挣不开陈慕之的怀抱,又觉得这样的姿势倒是很舒服温暖,他在陈慕之怀里点了下头,叹道:“走了。”
君顾慢慢伸出手,抓住了陈慕之的衣襟,他想,还好,陈慕之还在。
B市的冬天悄然降临,很快又到了飘雪的时节,店里的生意也到了淡季,君顾每周去一次拍卖行,剩下的时间大多守在店里修书、写字画、做篆刻,赚的钱倒还是过得去,若是再能卖出几件藏品,那更是储蓄都绰绰有余了。
陈慕之恢复了工作和必要的应酬,君顾每天看着这个风流潇洒、器宇轩昂的男人,穿着几乎是最高端的时尚杂志打版的衣服,开着几百万的车出入他这个并不起眼的小店铺,他都会害怕,是不是终有一天,他不再愿意回到这个与他毫不相称的地方。
从他对唐鉴彻底绝望的那天开始,他就告诫自己不要再轻易期望,可是这种东西,向来是口是心非,身不由己。
陈慕之近来的状态也不是很好,他父亲关节炎严重了,天气湿冷,现在住院了,陈慕之计划近期回美国看望他父亲一趟。
可是医院里的事情也不是很顺利,他的Top team 里几个年轻的队员皆是海归医学博士,他亲手带出来的,虽然他有所保留,但是这些年来还是教给了他们很多肿瘤治疗前沿的技术和一些高精尖的项目,就在一周前有两个队员违约跳槽了,跳得还挺远,直接去了欧洲,陈慕之也算是教出徒弟却被无情背叛,临了连句感谢都没收到,还得收拾他们留下来的烂摊子。
那两个年轻人平日里对他是尊重又热情,大家一起共事这么多年,陈慕之自认对他们多加照顾,待遇也是分外好,可谁能想却他们干出这种事,到底是人心难测,陈慕之很是失望。
陆宸身边有个军师,武彦哲,洪武下面的人都叫他“五少”,能说得上话的人都尊称一声“五哥”,这个人深不可测,背景和手段都十分过人,他说十句话,连陆宸那样的人都要听他九句。
陈慕之和他交情算不得深,但也通过陆宸有些交往。五哥笃信佛教,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郊区的寺庙捐香火。
陆宸偶尔也会跟着同去。陈慕之知道了扶着额头一张俊脸都皱住了,这当谁不知道谁啊,两人以前什么杀人越货的违法营生没干过,这样一心向佛真的没问题吗?
陈慕之以前在美国的时候,因为身边大部分朋友都信基督,他也差点跟着入教了,可是终究受不了信仰的枷锁,也没空每周去做礼拜,于是就作罢了,那本圣经也搁置在他书架上蒙尘。
但说实话,陈慕之对宗教的敬仰之情也还是有的。有天陆宸和五哥去上香,邀他同去,陈慕之想想最近诸事不顺,是该拜拜,就跟着去了。
☆、命理难说
但说实话,陈慕之对宗教的敬仰之情还是有的。有天陆宸和五哥去上香,邀他同去,陈慕之想想最近诸事不顺,是该拜拜,就跟着去了。
五哥虽然看着严肃,但是私下相处也不会冷场,要不然和陆宸那么一个不常说话的大冰块搁一起,两个人早冻上了。
五哥笑他:“陈医生据说是哈佛的医学博士,在生命科学和肿瘤治愈界可是有口皆碑的高手。你这种用科学力量战胜封建迷信的人,怕是瞧不起我们?”
陈慕之听出他在开玩笑,便也笑着说:“诶,话不能这么讲。人能控制的,自然是科学。控制不了的,总是习惯交给宗教。我要是生病,可不会烧香拜佛吃香灰……”陈慕之顿了一下,带着皮手套的手握了一下,半开玩笑道:“可我若是爱上谁,不由自主地就会变成一个教徒,哦,或者是异教徒。”
陆宸和五哥都偏头看他,带着些意味深长的表情。五哥沉默了半天,讪笑道:“慕之兄弟,你没当个诗人也算是可惜了。”
五哥和住持熟识,上了山以后都是固定流程,烧香拜佛请灯,而后就被请到了后厢房静谈。
陈慕之和陆宸不方便跟上去,就在四周逛着,山上积雪未化,加上地势颇高,很是寒冷,所以人迹罕至,只能听见山涧里依稀的鸟叫声。
陆宸望了望山脚下的景色,期间有稀疏游人来往,除了送出苍翠,寺里成片紫玉兰西府海棠都已凋谢,颇为荒凉。陆宸看着陈慕之道:“你听,那间小殿有木鱼声,我想去坐一会。你呢?”
陈慕之点头道:“你去吧。我随意走走。”
陆宸走了以后,陈慕之在外面逛了一会儿,身上就觉得冰凉,他拉开厚重的棉帘进了一间佛堂,里面供奉着释迦摩尼的像,并不像大雄宝殿那座一样金身气派,高大而令人敬畏,但却显得更平和仁慈。
陈慕之敬重地合起双手拜了一下,移开目光的时候注意到左侧摆了一方桌子,有一个穿僧衣的和尚坐在后面,看见他招呼道:“施主这里坐吧。”
陈慕之也没在意,便坐过去歇歇,对着那和尚笑了一下。
陈慕之随意打量桌上的一些经书、签筒和一些名牌,估计都是淡季的时候寺庙里做的一些小生意,现在也无人问津。
和尚问他:“施主要求个签或者挂个名牌吗?哦,寺里印制的竖版《伽蓝经》也很有纪念意义,您需要吗?”
陈慕之有点尴尬地摆了摆手,怎料空间太过狭小,他长身长手的,一抬胳膊就撞倒了签筒,陈慕之赶忙伸手去扶,道歉道:“啊,抱歉啊……”
那和尚却拦住他的手道:“嗯?无心之失亦是缘分。”那和尚拿起那只最先被装散出来的签,细细打量着。
陈慕之有点尴尬,又有点紧张。
那和尚叹了口气,把签翻过去,挑起嘴角道:“施主想求什么?或者什么也不求?”
陈慕之心想左右不过如此,不妨听他怎么说。他清了清嗓子,捏紧了手,面色看上去无所谓地说:“那就求姻缘。”
和尚对应着签文在墙后找到了一张纸,而后把黄色的签纸递给陈慕之。
纸上写着:“高轩一枕梦黄粱,梦觉方知忧思长。”
陈慕之拧紧了眉头,心沉了下来,他虽然不知具体何意,但黄粱梦这种东西,他还是知道的。
和尚双手合十道:“施主面向非富即贵,想是一世不愁名利金钱,诚心求缘令人动容。但黄粱美梦易醒,未解忧思长存。”
和尚看他一眼,眉眼低垂道:“施主是重情之人,然而一生情路坎坷,求而不得。”
陈慕之回去的路上,一直魂不守舍,陆宸和五哥问他,他也不说。五哥见惯了这种事,猜到七八,只是劝他:“别人的话,听听就行,也不必太当真。命理难说。”
陈慕之好几天心神不宁,最终还是找了五哥,五哥介绍给他一个大师,说是可以找他开解。陈慕之请了一天假,瞒着君顾做了三个小时飞机四个小时大巴,到了一个并不出名的古刹。
大师接待了他,知道他心结所在,最后他倒是花大价钱请回了一串手珠。十八颗黑檀木镂刻珠,中间夹了一颗圆润的楠木珠,是高僧开光加持过的。
陈慕之拿着那串手珠风尘仆仆地回B市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特别可笑,有种愚昧无知到离谱的感觉。真像五哥所说,枉费他读了那么多年的科学。
他对自己很失望,他也觉得无可奈何。
他想,或许这种愚昧无知,只是人心底的恐惧作祟。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