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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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向俨点点头,“我也是第一次送男人花。”
几朵满天星轻若无物,向兴学听了向俨的话却觉得拿不住手里的花。
“你知道满天星的花语是什么吗?”
“是……是什么?”
“是你说得很有道理。”
向俨又在开玩笑了,向兴学心里紧绷的弦恍然间松了下来。
向俨喜欢这样的冷幽默。
比如说给家里的狗起名“狗子”,比如信誓旦旦地问一些好像知道答案的问题。
又比如“你给我口回来”。
幽默地让向兴学背脊发凉,又让他觉得自作多情。
“妈,小叔说你是我爸的挚爱。”向俨摸了摸墓碑,“开心吗?”
“老爸给你放了九十九朵红玫瑰,我只买了四十八朵。“下次我就知道该买多少了。
“算了,我还是只买四十八朵好了。
“希望你在那里永远年轻漂亮。”
回家的路上,向俨拿着花坐在副驾驶上,忽然说:“向老师,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是真的吗?”
“可能从前是吧。”
“那我妈妈是从前的人吗?”
向兴学用余光瞄了一眼向俨,他的问题难得天真,却让向兴学难得招架。
向兴学不知道小孩儿现在有没有感到难过,他斟酌着,“有些人,一辈子只会爱一个人,比如你妈妈。但也有些人,随着年龄、境遇的变化,会爱不同的人。我年轻的时候觉得自己一辈子只能爱沈云梦一个,可是现在想想,我不可能只爱她一个。
“其实我们的心脏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很多,它能包容很多段爱情。
“如果一个人笃信‘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他可能只愿意爱一个人,他只会把爱情给予唯一的一个人。如果他没有这样的信念,他也可以爱许许多多的人。
“都没有错。
“都挺好的。”
向俨没有回答,向兴学又加了一句“觉得开心就好”。
他很想对向俨说“但是在每一段感情里都要负责任”,负责任三个字却像天大的忌讳,向兴学怎么也说不出口。
第二十六章 满天星
那一束小小的满天星被向兴学养在花瓶里,它只坚持了一周,就完完全全地凋谢了。
收到花的时候,向兴学诚惶诚恐。
把枯萎的花朵丢进垃圾桶里,他又怅然若失。
他在花店里买了新的满天星,卖花的女孩儿说满天星从来都是花束里的配角,她想让向兴学买一些鲜艳的花朵。
向兴学觉得满天星可爱得正好。
向俨看到死而复生的花没有太多的表示,这让向兴学怀疑向俨是不是不知道这一束是新的,狗子倒是会欢欢喜喜地凑到桌边细细地闻。
生活像春天一样生机盎然地驰骋,向兴学过得不明不白,却也觉得幸福。
他收到一笔钱,是S大补偿的研究经费。钱不多,刚好够还房贷,向兴学犹豫了一阵子,还是拿它还完了房贷。
他一下子成为了自由的人,虽然没有存款,但也没了负债,每个月拿固定的工资,和向俨一起住,能过得很富余。
沈云梦约向兴学出来聊聊,向兴学抽了一个没有课的下午去赴约。
她穿半袖连衣裙,踩高跟鞋,整个人容光焕发,风姿绰约。向兴学注意到她手上涂着酒红色指甲油——她和向兴学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会涂艳色指甲油,也不喷过浓的香水,因为向兴学不喜欢。
她走路带起的花果味的香风让向兴学觉得刺鼻。
向兴学没有狭隘到认为沈云梦是在炫耀什么,也不觉得她在示威,向兴学只觉得沈云梦做回了自己,离婚对于她来说是完完全全的解脱。
“最近过得怎么样?”沈云梦用嘴小口地抿咖啡,矜持地仿若初见。
“挺好的,可以教书,也可以做研究,没有谁压迫我,很自在。”
“那很好啊……你,住在哪里?”
向兴学笑了一下,“和小俨一起住。”
“小俨——是那个男孩儿啊。”
“嗯。”
向兴学和沈云梦一起生活了许多年,他清楚沈云梦的小习惯,她的手指像弹钢琴一样落在白瓷杯上,指甲油反射吊灯的光。向兴学知道她在紧张。
酒红色其实是一种很漂亮的颜色,向兴学并不是不喜欢这种颜色,他只是不希望自己的伴侣表现得过于艳丽。
他看着红指甲在乳白的背景色下跃动,竟然感觉到漂亮。
沈云梦不再是他的伴侣,她只是一个熟悉的女人,向兴学能够以纯粹的男人的视角——而不是丈夫的视角来审视这个女人,现在的沈云梦是在向兴学看来是美的,美过大部分他能遇见的女人。
“他……他可能要和我求婚了,兴学,你还爱我吗?”
向兴学万万没想到她在为这样的问题紧张,他喝了一口咖啡,然后问:“和他在一块儿,不开心吗?”
“不是不开心,只是我觉得我习惯了爱你。”
沈云梦很漂亮,沈云梦说爱他。
漂亮的沈云梦依然爱向兴学,虽然只是一种习惯,却足够让向兴学的自尊心得到充分的满足。
“那你爱他吗?”
“我不知道,他能给我很多浪漫,我好像很爱他,可我又放不下你。”
向兴学没回话。
离婚明明让两个人都活得更加自在,“放不下”却成了新的枷锁。
沈云梦放不下,向兴学放得下。
“梦梦,”向兴学又喊沈云梦“梦梦”,他好像被向俨带坏了,哄人的话张口就来,“习惯和爱不一样。你现在这样,比和我在一起要自在得多吧,没有人拦着你涂指甲油,还可以喷喜欢的香水……”
“我们现在都很好,你没有负担,我也没有负担,我们可以好好地在一起,没有那么多的烦恼。”沈云梦打断了向兴学的话。
“我之所以能活得轻松,不是我一个人想想就能实现的,我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反抗,给我勇气的人是小俨。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会担心一个简简单单的决定会带来很大的变数,你害怕不安稳,我也害怕你觉得不安稳。说实话,有一些你认为的负担,都是家庭带来的,我们分开,身上不需要负担对家庭的责任,我才可以做想做的事,你也更加自由。婚姻关系是对双方的约束,我们一旦陷入其中,就有不得不负的责任……”
“可是你还爱我,对吗。你把房子给我,一直还着贷款……”
为房子还贷款并不意味向兴学依然爱着沈云梦。
向兴学几乎想不起来当时为什么做这样的决定。
他皱着眉头回忆了很久,才想起来是向俨说把房子给沈云梦。向俨说这样算“善始善终”。
“把房子留给你——当时做决定的时候我有一点冲动,小俨说给你比较好,我就决定给了。”
“怎么又提到他,”沈云梦秀气的眉头拧了起来,“他只是个孩子,他懂什么。”
“他不小了,今年二十五了。”
向兴学为自己的话觉得好笑,他也的确没绷住笑。
他与沈云梦的问题和向俨没关系,他却忍不住想为向俨反驳。
向兴学不喜欢沈云梦说“他只是个孩子”,她这样说的意思是向俨不够成熟,这和向兴学认为的“他只是个孩子”不同,向兴学说向俨是孩子,是想把他捧在手心里宠。
他想放在心尖儿上宠的小孩被前妻以向俨最不喜欢的方式“诋毁”,这让向兴学觉得不太舒服。
沈云梦深吸了一口气,随后缓缓地问:“我们是不是没有可能了。”
向兴学不想伤她的自尊,纵使这个女人以许多种方式伤过向兴学的自尊,“你和他在一起挺好的,比和我在一起要好,他有才华,有钱,比我年轻,他还很浪漫。他要跟你求婚,你应该高兴才是。求婚在我看来是一种很重大的决定,他愿意与你共度余生,这是很了不起的承诺。”
“你爱上别人了。”沈云梦笑了,手指完全停了下来。
向兴学能感觉出来沈云梦语气里的笃定,她坚信向兴学爱上了别人。
“我身边就没出现过别的女人。梦梦,我爱过你,我发现我们不合适,而你在被比我更合适的男人爱着,这是很好的事。我真诚地希望你能幸福。你不应该被我们的过去牵绊,习惯和舍不得都不能等同于爱情,我希望你能重新嫁给爱情,就像当时你答应我求婚时那样。”
求婚的时候谁都觉得永远会是永远。
向兴学曾经深信他与沈云梦能白头到老。
可是云碎梦醒。
向兴学掉回了现实中,一度一无所有,他重新找回自己的生活,才发现曾经做过的梦也不一定就是理想。
他是真的不觉得和沈云梦在一块儿的生活会比现在——与向俨在一起要好。
他可能也始终介怀沈云梦与别人的男人共赴云雨。
沈云梦曾经有千百种好,向兴学对她有万千的喜欢,这些都抵不过现实与背叛。
缘分尽了就是尽了。
向兴学不想补。
第二十七章 作业
沈云梦和向兴学说了一声对不起之后就袅袅婷婷地走了,鞋跟哒哒地敲打在大理石瓷砖上。向兴学看着她的背影,不知道她在“对不起”什么。
春意浓时,向兴学布置了第一次作业——一篇两千字的小文章,内容不限,格式不限,不能抄袭,要用心地写。他带的专业是电气工程和建筑,学生大多是男孩儿,学惯了数学和物理,不喜欢这种文科通识课,向兴学极力放低了要求,在课堂上说:“你们写科幻小说也行,写回忆录也行,哪怕写游戏测评我都会仔仔细细地看,但别抄袭,也别拿专业课论文忽悠我,我看不懂就去找你们专业课老师——”
讲台下发出一阵笑。
向兴学给了一个月的完成期限,在作业布置下去之后就陆陆续续地收到学生发来的邮件,作业质量普遍不高。向兴学一开始还能抽一个完整的下午坐在办公室里看作业,改过几篇文不通理不顺的作业之后就觉得头昏脑胀,他不再试图润色这些文章,一眼看过去打个分就算阅过。
向俨看过几篇文章,看着看着就笑了,然后表示向兴学做大学老师也不容易。
向兴学炖着汤等向俨下班,在厨房里随手点开了一封新的邮件。邮件主题是作业,附件里有一个文档。
文档的标题是——欲念之火。
“我曾经爱过一个人,曾经只是一个起点。
我曾经爱过一个人,从过往到当下。我爱着一个人,他高挑而英俊,完美如神。
……
他是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生命之光。他是我的全部罪恶与灵魂。
……”
文章从开头就渲染了一种热烈又压抑的情感,让向兴学看得头皮发麻。
蒸汽冲入抽油烟机,浓白的骨汤咕嘟咕嘟地冒着小泡,向兴学把燃气灶调成小火,打开笔记本电脑重新下载了文档。
这份作业记录了一场浩浩荡荡的暗恋——文章里的“我”对主席台上讲话的学长一见钟情,“我”一直旁观学长的生活,看他打球、和同伴聊天,看他在校运会上摘金夺银,看他以学生代表的身份在毕业典礼上讲话。“我”对学长的点滴小事穷追不舍,却从未真正地参与过他的生活。“我”胆小怯懦,一直追逐他,也一直不敢靠近他。
向兴学一开始以为作者是女孩儿,但整个故事都充斥着奇异的割裂感和浓重的禁忌感,“我”总是不能冲破无形的束缚,束缚不来自于“我”本身,而是某种陈旧的规则。
“我”的不敢说和不能说让向兴学心里烦闷,他在客厅了走了一圈,忽然想起《洛丽塔》的台词——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思维打开之后,向兴学立即明白了所有不和谐的来源,故事的叙述者根本不是女性。“我”的性格里有雄性的强悍,“我”爱慕学长,可“我”也知道“我”的爱不能被人认可,所以“我”不说。
向兴学解开了一道谜题,有一些得意,他坐回沙发,重新以老师的身份审阅这份作业,他一字一句地读过去,又一次被文章里深切的情感打动,能看出来暗恋的人追着他的光砥砺前行,被爱的人温柔闪耀。
向兴学想给这篇文章打很高的分,文章有三千多字,浮夸里藏着真诚,张扬中露着怯懦,似乎有不少可以修改的地方,但向兴学又觉得无处可改,一丝一毫的偏差都会影响情感的表达。他只是有一点儿弄不懂作者为什么要在结尾加上一句“且慕君子,向之心切,望之俨然,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以一个大学语文老师的视角,这一句话完全是生搬硬套,且和上文格格不入。
向兴学把结尾看了几遍,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多余,便按着键盘上的退格键从句号开始删,删到“俨”字时,他停下了手。
向俨的俨也是俨然的俨。
向兴学产生了一种离奇的猜测
文章的作者说,“我”考上学长的大学——向俨也是桐大的学生。
他还说——“我”在医院看到学长为病人诊病,他垂眸,给人感觉温暖却疏离。
……
等向兴学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眉头已经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