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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牧野-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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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吗?”向俨面无表情地抬头问。

向兴学冷汗都要掉下来了,强忍着说不疼。

这一次向俨直接用棉签戳了戳伤口,“这样呢?”

“疼——疼疼疼疼,你别按。”

向俨板着脸,嘲讽地说:“你还知道疼啊。

“还有哪儿伤着了?”

向兴学不说话,他委屈得很,自己明明是保护小孩儿的英雄,小孩儿却毫不领情。

  第二十章 束缚 
  
“还有哪里疼?”向兴学感觉到向俨是在强忍着情绪再次发问,但他还是没有回答。

向俨把棉签扔到垃圾桶里径直回了房。

向兴学觉得心灰意冷。

他不是想让向俨对他感激涕零,可能是有一点这种心理,但保护向俨完全是下意识的选择。

向兴学没有期待向俨拿什么报答,他们之间不需要什么报答,但他多少还是希望向俨能记得。

向兴学有点弄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

但他知道向俨是唯一不能和自己生气的人。

向俨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条皮带,径直走向向兴学,把他两只手捆在一起。

向兴学没有挣扎,内心尚在为向俨的去而复返欢喜。

他象征性地抬了抬胳膊,“你干什么?”

“检查身体。

“膝盖上有伤吗?”

向兴学说不知道。

向俨直接把他的毛衣掀了上去,纤长的手指摸上皮带扣。

向兴学感觉到他动作停滞了两秒,正要松一口气。

“哒”的一声,皮带扣开了。

向兴学把腿曲在身前,脸刷地一下就红了,“我只穿了一条裤子。”

他给向俨脱过很多次裤子,他一直知道向俨有穿秋裤套外裤的习惯,脱的时候也不觉得尴尬。

可是现在向兴学却觉得脑门上都冒热气。

“腿啊,我见识过不少。”向俨把裤子扒了下来,给他膝盖上药,这一次动作柔和许多。

向兴学臊得说不出话。

向俨上完药没帮向兴学穿裤子,也没替他松绑,反而是一屁股坐在向兴学身边,他问:“当时为什么不让我自己来?”

“你是医生,医生和家属争执,传出去不好听。”

向俨忽然笑了,“我以为你会个一招半式的。没想到什么也不会啊。”

向兴学愣了一下,“难道你会吗?”

“小时候,你还送我去上跆拳道班。”向俨声音弱了下去,但很快又变得犀利起来,“你可真惨啊,向兴学。”

“我不是……不想让你受伤吗。”

向俨歪头扫了一眼向兴学,“直男也会这么肉麻吗?啧,真恶心。”

他站起身来,解开了向兴学手上的束缚,“伤口不要沾水,你要缠纱布吗?其实没必要。”

“不用。不沾水我怎么洗脸刷牙,我还想洗澡。”

向俨低头看了看他的下身,“你想我给你洗?放着假呢,你也别出门了,没人嫌弃你。”

向兴学看着向俨转头回房的身影,又开始懊恼。

自己三十岁了,马上就要三十一岁,面对二十多岁的向俨,却好像从来没占过上风。

“向俨。”向兴学把男孩儿叫住了,“你刚刚是不是在生气?”

向俨转过身来,“没有。”

“你在生气。”向兴学很执着。

“没有。”

“你生气了。”

“向兴学,你别招我。”

向俨撂下话,快步地走回房间。

向兴学无奈地笑了笑,向俨脾气真的很大。

悲伤本来是一种迂回婉转的情绪,它会长久地缠绕着人们。

而愤怒来去如风。

原本同同的离开让向兴学觉得悲伤,一看到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儿,一看到商店里的裙子、超市里展示的进口椰子,看到烟花,甚至只是因为春节里没有一个晴天,向兴学都会感到难受,如饮寒风。

可是从同同舅舅出现的那一刻,愤怒的情绪也产生了,它让向兴学的心在岩浆里泡得滚烫。

沸腾的心被寒冷的空气固化。

在同同的葬礼上,他甚至觉得同同去另一个世界会比待在人间快乐。

有向俨放烟花送她,有她爸爸选的小礼服,她离开了,却还被爱着。

或许走了才好。

留下来——她迟早会发现妈妈没有那么好,其他的家人,很坏。

同同的爸爸给向兴学深深地鞠了一躬,为连襟的作为道歉。

向兴学把他扶了起来,“我没事。

“以后准备做些什么?”

吴先生说:“去赚点钱。”

向兴学觉得畅快起来,冷风吹透大地却像野马肆意奔腾。

向兴学学文学,他没有那样敏感细腻的内心,所以只能去搞学术,但在那一刻,他似乎就长在同同爸爸的心里,又或者是一条小虫子,把男人的情绪吞进自己的情感里。他知道这个坚强的男人会倔强地活着——带着女儿的份一起活着,他还知道同同的爸爸会和向俨一样,永远希望未来会有治愈的方法。

黄桃叹了口气,“多好的一个小姑娘,命不好。”

“俨哥,好……怎么说呢,我想用浪漫这个词,但又觉得不太合适。但是,放烟花……”陆旻翻过身来朝着向兴学,“可以说是浪漫吗?”

木拉提今天帮着给羊圈里堆上保暖的底层羊粪,累得呼声如雷,让向兴学几乎要听不清楚陆旻的气声。

“他是浪漫主义小说里的主角。”向兴学睁着眼,他这样躺在床上,眼睛直视的是毡布,但在黑暗里他根本看不见任何的形状。

“俨哥是同同的骑士。”陆旻给出结论,又平躺了回去。

“向老师,你教文学的话,应该也很浪漫呀,给俨哥念情诗、写情书,说情话的时候可以引经据典……”黄桃语气有一点酸,“我男朋友就不会说情话,每天只会问吃了吗,吃饱了吗,冷不冷。”

向兴学淡淡地“嗯”了一声作为回答。

他闭上眼,又为自己的谎话心虚。

心虚的时候,五感都很发达,在鼾声中,向兴学似乎还能分辨出屋外的风声。

寒冷的记忆铭心刻骨,向兴学只是听见风声就觉得刺骨,可他明明在被子里,被子里暖和到让向兴学体会出由冷转热的血流。

他的脸不知是被风声冷的,还是被热气暖的,竟然烫得吓人。

“我很少说情话,也没有写过情书。我们,就像普通的情侣那样,主要是我不浪漫。”

向兴学读过许多的书,写过很多报告,可他还是不善言辞。

有时候想说情话,他会紧张,脑子里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想不出来。

他需要借着酒劲,或者很浓的气氛,才能坦坦荡荡地赞美他的小俨。

他只是一个学者,不是诗人,也不是作家。

这样的身份让他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牢笼里,他做得甚至不如其他普通学历的爱人。

陆旻像是觉察到了向兴学的失落,很及时地接上一句:“细水长流也好。”

向俨是一个很浪漫的人,向兴学不是。

向兴学不知道为什么,他曾那样笃定自己和向俨绝对契合。

他那么老,那么古板,对情感又后知后觉,他为什么能笃定臭脾气的向俨爱他?不爱难道不是常态吗?

向俨一直擅长于伪装成完美的伴侣,只要对方不出轨、或者说向俨认定他的伴侣不会出轨,他就会把感情经营得很好,保持长足的新鲜感。

向兴学想叹气,最终只在心底叹了一声。

自己想要什么呢?

得到向俨的专一,向兴学就得寸进尺,想要更多,想要向俨的爱情。

可是这样无趣的自己值得让向俨付出爱情吗?

  第二十一章 小马驹 
  
波塔说要给一匹枣红的小马驹办剪鬃礼,趁着风雪未至。

那是大部队里唯一的一匹小马,它刚刚满一周岁。

在荒原上,羊群像作物,马和骆驼是交通工具。马儿能奔跑,能疾驰,能在危险的时候向外传讯。人们和马儿的关系比其他牲畜要亲近许多。

这匹枣红的小马体型小,生长得不快,又一直长在波塔身边,波塔把它当成最小的儿子来养。

加玛为剪鬃礼筹备了一周,她准备了许多食物——油炸的果子,羊肉粒,牛肉干;她还为小马驹缝了一条彩色的毡布毯子,垫在马鞍下面就是小马驹的华服。

波塔和木拉提骑着马,开着车,四处邀请临近的牧民来参加剪鬃礼。

这个宴会办得盛大,其他科研团队也来了——他们对着波塔手里的剪刀、看上去有些羞怯的小马驹、马尾和马鬃上剪下的鬃毛不停地拍摄;基层的政府还送来了卫星电话和许多电池,气象学家预测这个冬天会遇上极寒天气,政府尤其担心牧民和科考团队的安全;还有兽医,他们趁着盛会给羊群做检查。

许许多多的人涌向了这个边疆的山谷,波塔一家很兴奋,向兴学一行也很兴奋。他们好像寂寞太久了,差一点孤单到忘记岁月。

可是来参加剪鬃礼的人们又乘着赤橙色的晚霞离开。山谷再一次回归寂寞。

“其实今天算是小马驹的一周岁生日宴会。”黄桃在篝火前伸了伸懒腰,“向老师讲到哪啦?

今天讲一讲生日的故事吧。”

“我第一次和小俨说上话,是在他五岁的生日宴会上,他爸爸有钱,年年都给他办生日,我也喜欢给他过生日,因为我一年没有几次进城的机会。那天他一个人在角落里开玩具车,我问他,你叫什么呀。他说他叫向俨,我问他是哪个俨,他说不上来。那个时候我也才十一岁,爱作恶的年纪,我说了他几句,他就哭了,他小时候和女孩一样漂亮,哭起来梨花带雨。他哭得声音不大,不是哇哇地哭,就是很委屈地哭,我印象特别深刻。”向兴学说着说着就笑了,“我十岁以后第一次挨我爸打,就是因为把他弄哭了。”

小时候的生日好玩,长大后的生日就不能同外人分享了。

向兴学在寒假快结束的时候接到了备课通知,他被安排去讲大学语文。

去桐大报到的时候,向兴学试讲过几次,效果都还不错。

但是春季学期的大学语文是他第一次的主讲课程。

向兴学准备了很久,私底下演练过不少次,临开课却还是紧张了。

“你讲给我听听吧。”向俨抱着狗子,跷二郎腿,说得漫不经心。

“你想听吗?”

向俨迟疑了一会儿,最终说:“闲着也是闲着。你放ppt吗?我有投影仪。”

客厅里有一面空旷的白墙,ppt投射在上面,竟然有一丝课堂的气氛。

向俨为了配合向兴学,特地搬了一张小桌子,一个小板凳,很乖巧地把自己缩在座位上,桌面上竟然还有笔和笔记本。

向兴学站在客厅里侃侃而谈,向俨一直认真地看着他,偶尔低头记笔记。

“怎么样,还可以吗?能听得出来重点吗?”

向俨“嗯”地随口答应着,把笔记本扔给他,上面的字迹很工整,重要的地方都涉及到了。

向兴学一直以为向俨的字是很潦草的,他在病历本上写的东西都很潦草。

笔记本上却是漂亮的行楷。

向俨能给人惊喜,他漫不经心的态度下面会藏着许多的认真,而这些认真尤其动人。

向兴学看着字,像是看到了夜幕里的彩灯。

那种感觉难以形容。

他是一个孤独的游人,在异国他乡的广场上用提琴鸣奏思念的哀婉,他拉琴,用琴声包裹自己,可是突然之间,礼堂的钟声响起——

“铛——铛——铛——”,一时间白鸽狂舞,喷泉向外迸射出水花。

热闹让他面红心跳。

他不再形单影只。

他在广场的中心。

“想什么呢?”向俨推了推他,“不过我得提点建议,大学生吧,其实不怎么在意你讲得怎么样,第一堂课,他们更想听点现实的东西,比如期末怎么考,平时分占多少……”

“那我再来一遍好吗?”向兴学像孩子一样试探着向俨的忍耐力,他克制不住自己——有一个学生,那样认真地听课,真的会让人想要不断地讲。

向俨皱了皱眉头,还是坐了下去。

第一次课九十分钟。

第二次课还是九十分钟。

整个晚上,向俨就钉在小板凳上,仔仔细细地听向兴学讲。

“下周,我要讲第二次课。下周六的时候,你能不能?”

向俨眯了眯眼,很勉强地说:“行吧。你好好准备,我只听一次。”

可是在向兴学准备完备之后,向俨要出门了。

他穿得很精致,还喷了香水。

向兴学很不舒服,但他没有发作——事实上他没有立场指控向俨,口头的契约算不上契约,向俨也许只是一时兴起。

“你要去哪儿?”

“酒吧。”

向兴学立刻说:“不行。”

向俨正弯腰穿鞋,闻言放下了另一只板鞋,他直起身子,很认真地对向兴学说:“小叔,今天我过生日,你要一起来吗?”

向兴学忘记了,几年来从未想起。这其实不算什么,因为向俨也不见得记得他的生日。

但向兴学觉得自己很自私,他与向俨之间忽然只剩下单方面的利用关系,他需要向俨扮演成学生,这是一种给予,可是他并未付出。他给向俨承诺陪伴,一个月未到,陪伴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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