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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你不爱我试试-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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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福在前,江泽和岳希磊在他们后面。而前面的,是刚混熟的黄玉双和杨春烨。
  不一会儿,同学们零零散散的开始进入教室。终于在上课铃响的时候,整个教室都坐满了人。
  班主任夹着数学课本走了进来,是一个年轻的男老师,还有点小帅气,看得全班的小女生胸口冒红心。
  他望了望班上的格局,发现男生都往后面坐了,女生普遍都在前面,忍不住弯下了眉眼。
  “哟,咱班男生够绅士啊,都主动往后面坐了,视野好的地方都留给咱们女生了啊!”
  “是的!哈哈哈……”
  “好了,安静。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易,叫易峰。以后我就是你们班主任了,我教数学!电话是:15930。接下来,轮到大家自我介绍了。”
  “大家好,我叫莫璃,初中在宋一中,我来自……”
  “大家好,我叫钱心雨,初中同在宋一中……”
  ……
  “大家好,我叫黄玉双,初中在逸夫楼,我来自……”
  “很高兴认识大家,我叫杨春烨,我初中在宋一中读,我来自……”
  终于,在到了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到了黄春福了!
  “大家好,我叫黄春福,我初中在东一中读,我来自东镇。我旁边这位是我发小,简可鑫,我们来自同一个中学,同一个小坝子!”
  自家兄弟帮忙把话都说了,简可鑫也就安心的接受了,起身意思意思,跟大家挥个小手啥的!
  没想到却引起了轩然大波!
  “哇塞,咱们学校的三金呀,怎么变这么黑呀,我都认不出来了!”
  “是呀是呀,好像还长高了点!”
  “对的对的,还变帅了!”
  “是呀是呀。没想到他竟然来了梁一中!”
  “……”
  简可鑫:“各位东一中的童鞋,谢谢你们关注我的成长过程,非常感谢你们的关爱,不过呢,就差最后两同学了,咱们好歹听一听后面的两位大佬的自我介绍呀!他们比你们家三金我更有分量!”
  “好好!”
  “哈哈哈……”
  “后面的大佬是那个学校的哟?”
  “大家好,我叫江泽,初中在宋一中读的!我来自……”
  江泽还没说要呢,这次欢呼的却是宋一中的童鞋,好说歹说人家也是宋一中的风云人物呀!听着前面杨春烨的介绍,原来江泽是他们学校的老二!中考第二名。
  可能因为家庭的原因,梁一中给的条件也不差,索性也选了这里。
  之后的是岳希磊的自我介绍。岳希磊是逸夫楼的。众所周知,逸夫楼在他们州里的中学数一数二的。而作为逸夫楼的学生,通常都会有一半以上的学生是直接去州一中读的!
  但是呢,逸夫楼的学生去州一中读的,都是佼佼者,如果跑来梁一中读的,通常情况下这里的老师都不太待见逸夫楼的学生。
  原因很简单,吃不了苦,学习总是吃老本。逸夫楼在县里,中学三年。县里的每个地方他们都一清二楚,这导致他们上了高中,老师稍微不注意,他们就开始上蹿下跳。管斗管不住。
  但是,岳希磊似乎是个意外,因为他是逸夫楼的一把手,他这次以黑马的身份考了逸夫楼第一,也就是梁县中考第一。
  他没有选择逸夫楼,而是来了梁一中,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惊讶的,欢呼的都有,但由于岳希磊表现的有点高冷,人不是长得小帅小帅的,而是有点大帅特帅的风范。
  让他处在一群长得歪瓜裂枣的娃们,就显得更加的突出了!
  他们这个班就像捡到了宝贝一样,数一数二的都聚在一起了。
  大家介绍完了,该认的也认的差不多了,再差的前后桌差不多也认识了。这时候班主任就开始上场了。
  “到目前为止,我还不了解大家的性格习惯,所以这位置就先不调等过段时间,我们相互了解了再调!”
  “现在我们的主要任务是选班委!大家我没有自荐的?”
  班主任话刚落,简可鑫就把自家同桌的手臂抬了起来。
  “老师,我同桌要自荐!”
  然后同学们的目光刷刷的就扫了过来。黄春福无奈给他个大白眼。嘴里还不停地嘀咕着:“这游戏你都玩了十几年了,怎么还玩不腻呢?”
  简可鑫嘿嘿一笑,心里暗道:我都几十年没玩了。
  是的,他两因为发小的缘故,又是同一班又是同桌,每年选班委,他都会帮黄春福抬手臂自荐。
  自荐当体委……没错,就是自荐当体育委员。
  因为黄春福当体育委员,他就可以闲!
  自荐也要上台演讲,黄春福当了那么多年的体委。早就习惯了,也不扭捏,大大方方的走上去!
  “大家好,我是黄春福,我当了十几年的体委,我有丰富的经验。虽然,每次自荐都是我家三金帮忙举手,但是,我每次都会把体委当好……”
  “哈哈哈……我们东一中的都知道这事!”
  “哈哈哈……”
  之后班主任又询问了一下其他同学的意见,最后定下来,黄春福就是妥妥的体委,谁叫他当了十几年呢!
  后面,又陆陆续续把其他职位定了下来。班长:岳希磊。学习委员:岳希磊。不要问为什么都是岳希磊。因为岳希磊不管学习还是管理,经验老道还有权威……
  副班长是个女生莫璃,卫生委员是杨春烨。本来想给简可鑫安一个的。可是被路过的历史老师截胡了。
  一个电话打过来,嗓门老大的对易峰说:小易,咱家简可鑫给我留着,他是我科代表,你别跟我抢,谁也不能跟我抢!
  因为历史老师嗓门太大,易峰又是在班级里接的电话。他这一吼,全班同学都听了个大概!
  岳希磊隔空大声说:“老师,我给你留着简可鑫。他就是你的课代表,谁都抢不走!”
  历史老师乐了:“好,好。谢谢小子了!”
  得了保证后,他“啪”的挂掉了电话。弄的易老班一脸懵。全班同学也处于呆滞状态。说好的刚冷班长学霸了。
  最委屈的莫过于简可鑫,前脚帮兄弟自荐成功还没来得及高兴!后脚就被舍友帮忙自荐成功!这过程没他什么事,结局倒是全是他的事。
  黄春福:“骚年,你的报应来了!”
  完了回头猝不及防把岳希磊扯过来,恶狠狠的在他头上揉了几把,顺势就把人家发型弄乱了。
  还一边恶狠狠的说:“我都舍不得帮他自荐,最后却被你截胡了,天杀的岳希磊!!!!!”
  岳希磊也不生气,反倒笑眯眯的说:“这叫做活学活用!哈哈哈……”
  他这一笑,瞬间就亲民了。
  而简可鑫,在还没见到科任老师前就先当上了课代表,虽然过程莫名其妙!


第4章 第四章【捉虫】
  梁一中的习惯跟其他的学校不同,他们不是开学就开始新生军训,他们军训的时间是在高一的第二个学期开学的时候。
  所以,这个时候他们没领什么军训服,带着几个男生搬搬新书,分发一下新书就好了!
  第一周上课基本都是老师跟学生相互认识,课程还未真正的开始。
  德州的这个时候还处于雨季,时不时的就下点雨。
  这天,下午放学后,简可鑫寻思着去买个水杯。接水喝什么的都方便。
  江泽在教室辅导黄春福写英语作业,岳希磊被老师叫去了,就剩他一个人闲着。
  恰好黄玉双闲着,她又是逸夫楼的学生,在这里读了三年书,怎么都比他这个一问三不知还路痴的好。索性就让黄玉双带着他去了。
  他被带到你家精品店,选了一个自己喜欢的杯子,顺便给黄玉双这个导游买了个发夹,当谢礼。
  “这个好看吗?”
  黄玉双比划着一个发带问他。眼里闪烁着光芒!想要被夸的光芒!
  “嗯?颜色太暗了,你一个小姑娘家家,正是青春的好年纪,干嘛把自己打扮这么老土!去,重新选一个颜色亮一点,看着活力四射的那种!”
  “哈哈哈……你说这话真特么像个小老头!”
  “你见过哪家老头这么年轻帅气的?全世界也就你家课代表一个,独一无二的!”
  ……
  两人开始没完没了的款话,气氛倒也算和谐。只不过会引起周围人的侧目。
  开学之际,说的最多的就是恋爱这话题。谁看上了谁,谁又喜欢谁。谁和谁又好上了等等……
  不过可惜了,简可鑫却无心再恋爱!伤痛太多,他不敢保证自己还能再次承受!
  当年时光已老,他和他已散。
  此时时光正好,我生活很好!
  他两逛了精品店以后,完了还去书店买了几本书,顺带买了些吃的用的。包里满了,手上也拿着。
  回到学校的时候离上晚课的时间还早。时间很充裕,足够他回去洗个澡。但是却开始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
  黄玉双住的女生宿舍,在教学楼侧面,进学校大门左拐一小下就到了。
  反倒是简可鑫住的宿舍,因为是特地留出来给他们住的。离教学楼远,离大门更远,在化学实验楼的后面。他还得走一大截!
  作为一个比较绅士的男生,简可鑫贴心的把黄玉双送到宿舍楼底下,然后把她的东西拿给她。
  “要不你等一下,我回宿舍给你拿把伞?”
  黄玉双也很贴心,下雨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变大,毕竟简可鑫的宿舍还是有一定的距离!
  “不用了,这雨下不大的,你赶紧上去吧!”
  他早上才听这姑娘抱怨宿舍在五楼,现在哪里好意思让她来回跑!再说了,这雨还真不算大。
  减去黄玉双的东西,简可鑫身上的东西也不少。背包里的书也很重,那都是教辅呀!
  手上的水果零食也不轻,毕竟是四人份的。
  他们这个时候又不是人手一部手机,没办法打电话叫人来接。当然了,就算有,那也不敢拿出来打。老师还是会收掉的。
  由于下雨的缘故,路上的学生基本没有,这个时候,要么在宿舍补觉,要么在教室里做作业。
  一眼望去,也就简可鑫一人孤零零的在雨中行走。
  下雨了,也不知道家里的农活干的如何?
  正当他怔愣之间,一把伞为他遮掉了落在头上的雨点!手上的重量也转移了出去。耳边响起了低哑且有磁性的声音。
  “你住哪里?我送你!”
  简可鑫下意识的握紧双手,自己不断的催眠自己“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终于鼓起勇气转头拒绝道:“谢谢你啊,不过不用了,不远的!”
  他努力的挤出最礼貌的微笑,努力的安抚自己的心,努力的让自己的声音不颤抖。
  “我送你!”
  那人执着地撑着伞,黑色的瞳孔里,倒映着他的身影。他执着的站在简可鑫的对面,稳稳的提着从简可鑫这里接过去的水果零食。
  “走吧!”
  率先转身离开,他甚至不问往哪个方向走。
  他青涩的模样,简可鑫不是第一次见。他还是如初见那般帅气,修长的身影,还未长开的五官,隐形的帅气在不经意间让你神魂颠倒,身上散发着冷冽的气质,带着青涩的模样。却意外的没有违和感。
  他长的很很帅气,在德州这个一年四季只有冬天和夏天的地方,紫外线出奇的强,就算刚来的时候再白,最后也会变成黑的,好一点的就像眼前人,小麦肤色的,看着很阳光。
  配上他帅气的脸庞,冷冽的气质,硬是有一种高冷的感觉。
  给人一种可望不可即的感觉。
  不经意间露出来的锁骨,潜藏着最深的诱惑。
  他就是个行走的衣架子,随便套上衣服都能穿出时尚感。他是行走的荷尔蒙,没到一处都引人侧目,男女通杀!
  偶尔间露出来的温柔,让人忍不住沉迷,就像现在的他。贴心的为他撑伞,帮他提东西。
  上辈子梦寐以求的温柔,在此刻初见便得到了。
  上天仿佛在跟他开玩笑一样。
  “走啊!”
  他走了一截,发现简可鑫没跟上,转头喊他。
  “噢,好的!”
  再次见到易书焱,他心里感慨万千,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温柔,他措手不及。
  平静好久的心,即使自己想过很多见面的场景,即使想不再见面,即使再见面,也要平静的对待,再不为他乱了自己的心!
  可是,在见面的那一刻时,他还是忍不住,乱了心。心里泛起涟漪,心跳也因此而加速。
  同时也忍不住失落,为什么会再相遇。又有点庆幸,他们只是陌生人而已。
  “你刚刚发发什么呆?”
  走了一段路,两人都很沉默,虽然作为被帮助的简可鑫应该多说说话的。可是,此时此刻的他,除了紧张就是慌乱,勉强保持住的表情。哪还有心情跟他讲话。
  最后是易书焱先开的口。
  简可鑫对于他突然出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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