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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混音人生-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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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了好几遍来电显示的名字,接通的时候手颤抖了一下,很快稳住了,但是那一瞬间我觉得支撑着身体的骨头都被人用蛮力拆散架了似的。
    好比有一个羸弱的灵魂从我身体里横穿而过,我深吸一口气,平静道,“喂?”
    “宝宝?”
    我被夹在出站的人群中不自觉的放慢了速度,洪流般的噪音在我身旁奔走,我肩膀一下子垮下来,没有目的地盯着地面看了一会儿,身子一歪,靠在了隧道边贴着小广告的墙壁上。
    风从大门外粗鲁的灌进来,挟裹着呛人的烟味和汽油味。出站口外挤满了接站的人,个个踮着脚尖伸长了脖子在人群里张望,我没人可找,就溜着边儿往外走。
    他问我:“怎么了?”
    我说没事啊,没事。
    或许是口渴,我说到一半的时候哽了一下子,整句话的语气就听起来很异样,再加上我周围很吵,还夹杂着火车站外黑车拉客的吆喝声,他没可能察觉不到。“你在哪儿?”
    我被身后的人撞了一下,说,“哦,我,嗯,旅行提前结束,就回来了。刚下火车。”
    听着他的声音,傻站在路边,好像忽然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可我还是有一种释怀的轻松感,回味起了在车上小睡时做的那个似是而非的梦。
    我跑回来是做什么呢?
    “宝宝,”他叹了口气,声音被电流磁化得很轻柔,“骗我。”
    我没有反驳。
    甚至还想让他知道。
    “唉。”他说,同时自那头传来低语的人声和悉悉索索的骚动,他渐渐远离了那个中心,像是走到了很远的地方,“给不给我解释?”
    “给。”
    “那就在原地等我。”
    “好。”
    于是我就去便利店里买了瓶不怎么冰镇的汽水,站在台阶下等他了。
    路灯拖着我的影子不撒手,路对面有两只野猫撅起尾巴翻垃圾桶,易拉罐叮叮当当洒了一地。我笑了一声。
    真他妈有病。
    
    第95章
    
    六年前我在那个奇妙的夜晚遇见他,我十四岁,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裤子,不合身的旧外套,裤脚一直撂倒球鞋跟,以为闯大祸,在路边彷徨的张望。
    而他骑一辆黑色的重机,长腿一迈踩在道牙上,眉眼风流惑人,有种轻佻而不自知的神气,冲我摆弄手里的打火机,说,给哥点根烟?
    ——六年后我看他摘下头盔,额前的碎发被弄得掀起来,露出棱角分明的鼻梁,整个人笑得很垮,却又带着种不可错认的纵容,说,“你怎么说回来就回来了……”
    我憋了一路,也不知道被这句话戳到了哪个怒点,口气与动作一样生硬,心里泛酸,试图用眉毛佯装一点没有心情的笑,说:“所以呢?”
    他想必没见过我这样,看得出被我的反应扰乱了预先准备好的说辞,所以他停顿了一刻,重新组织语言,在靠近到我耳边的同时,用两根手指绕过我的手指,勾住。
    “宝宝生我气了。”
    那种和他四目重叠又被触摸的感觉差点让我破功。
    但他的脸注定了他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苦情戏演员,跟人眨眨眼都像在调情。我对此已经有了充足的抗体,哪怕心生动摇,还是勾着他的手抗议的往后缩了一下:“解释完了再跟你回去。”
    “可我觉得你现在需要的不是解释。”
    他又把我拽回去,顺势张开另一只手,把我揽进怀里,往汗水沁湿的背心上拍了拍。“你需要抱。”
    “……”
    我沉默以对,下意识的用眼睛沿着夜里人影荒芜的街道扫了一圈,确信没有引起路人怪异的注视,才以更甚一分的力气回抱住他。
    “下次别这样了。”
    不这么做,我全身那种想喊出来的力气都没处发泄似的,脸压在他肩窝里,不知道该往哪钻。
    可我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是我不好。”他揉揉我的后颈,“对不起宝宝。”
    “我错了。”
    我听见自己如释重负的叹息,身体仿佛被他高高地抛起来又接住,前一秒还困在无处着落的恐慌之中,一眨眼却惊觉在他怀里。我知道没人喜欢看自己因为沉陷感情狼狈荒唐的样子,那不理智,也不洒脱,为了不存在的担忧跑了几十公里,得不到答案,好像就是为了亲眼看一看他、用手抱一抱他。
    别的什么都可以不要。
    什么都。
    我问他,你的事情解决完了吗?其他人呢?
    他搓了搓手指,“你看我过来挺快的吧,我就在新街那边的巷子里,往深了走有个盘口,两拨人起了冲突,差点招来警察……不过在我没接电话的时候已经处理好了。放心。”
    眼前一黑,又与他隔了一层玻璃,他把头盔扣到我头上,指关节在我额角“梆梆”地敲了敲。
    “其他人在‘洗地’,后半夜会结束的。”
    等我在后座坐好,背包塞在身前,他拉住我的两只手,像系安全带一样环抱在他腰上。
    夜深了。
    他载着我穿过七月流火的夜晚,我身上烦热早已散尽,吹着风倒是有些昏昏欲睡,路过一座桥,河面上水光潋滟,生动的倒映在桥身之下,织成一张破碎的网。数盏路灯作伴,光芒像手臂圈住身前最温柔的一块。我不说话,只紧贴着他后背,想试试听不听得到心跳。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干这一行?”
    我刚开口,想起要把头盔上的透明罩拉上去,风猛地涌进来,吹得我眼睛睁不开。“无所谓喜不喜欢。”
    “假如我非要逼着你收手,事不由人,你夹在中间会很难做吧。”
    前方十字路口有个红灯,他减慢速度,融在风里的声音变清晰:“有些东西不是说收手就收得了的。”
    他停下来,摸摸我的手背,“宝宝比我想法成熟呢。”
    “咱们俩立场不同罢了。”
    我把下巴往他肩上蹭了蹭,说,“你有分寸,就不会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去赌,去挥霍,这没意义。”
    “重要的是。”
    我闭了一下嘴,话再说出口,不知怎么就降了调。“你还有我。”
    “嗯?”
    他不笑还好,一笑我就觉得自己蠢。这毛病怕是改不了了。
    “你养我啊?”
    “怎么不行,”我心一横,“等我攒几年钱,有资本开家工作室,没资本就卖唱,我会想办法的……只要你别太败家我都养得起。”
    他笑了,肩膀发抖,然后松了松膀子,假装没有嘲笑我不切实际的天真。
    “那敢情好。”他转弯加速,“回去我把咱们家房本啊存折啊黑账啊全部积蓄都给你,以后我就当小白脸,吃你的睡你的,上炕认识媳妇下炕认识鞋。”
    “爸爸,做人不能这么不要脸。”
    “反正我都快三十了,丢得起这个人。就这么定了。”
    “……”
    于是从那天晚上回去后他就疯了。
    因为我跑回来纯粹是贸然行事,头脑冷静下来免不了有些后悔,又不好回自己家,干脆呆在录音棚弄我的翻唱。
    而宫隽夜表示前天的事儿风头还没过去,他有必要在家避避嫌,闭门不见客,要么散步买猫粮,一身短袖短裤,邋邋遢遢的居家打扮,穿衬衣从不系扣子(这就很不应该了。)胡子两三天不刮,活动范围严格划分在方圆一公里内,非常听话,我让他什么时间回家就什么时间回家,要么窝在房间里听我唱歌,煞有介事的跟我探讨选曲。
    我含着润喉糖,拿一份筛选过的歌单给他,二十首按照顺序全唱一遍,让他挑出合适的五首,由我收入这次的翻唱专辑里。
    他坐在沙发上,手臂平摊开,嘴里叼一支圆珠笔,手中捏着我的歌单,脚尖跟随节奏打拍子,我一让他说感想,他就理直气壮地:“我哪懂你们这些人民艺术家。我唱歌跑调。”
    我几欲窒息,“宫隽夜——”
    “但是我认为。”
    他用手指掸了掸纸面,“你对着我的时候,唱情歌最好听。”
    
    第96章
    
    在窗外落进来的阳光里,他扬起脸,我看到变幻的光线像水一样从他的眼底流淌过去,额发薄薄的铺了一层,把他翘起嘴唇的模样映衬得格外让人心动。
    润喉糖咔嚓一声被咬碎,我本只是站在那儿神游,突然就手忙脚乱起来,赶紧低下头摸了摸自己的脸,又用指头去蹭鼻子,最后从他手中抢过歌单,退回话筒前。
    “那我给你唱一首吧。”
    “想要有直升机
    想要和你飞到宇宙去
    想要和你融化在一起
    融化在银河里
    我每天每天每天在想想想想着你
    这样的甜蜜
    让我开始相信命运
    感谢地心引力
    让我碰到你——”
    到了该换气的位置,我停了下来。
    音乐空放着,他眉尾挑起,实际上早已看穿我的把戏,还装作兴味正浓的模样,无不故意地说,“怎么不唱了?”
    “‘可爱女人’?”
    我大笑着被他捞进怀里。
    上午的练习结束在午休时间,他下楼去喝水,顺手把外面挠门的无双和老王抱走,我留在录音棚里做例行的清扫,桌子上把废弃的草稿团一团丢进垃圾篓。
    用得上的那张纸被我用笔筒压在书桌上,在台灯下又端详了一遍。五首歌里除去一首是提前约好跟费娜合作的,其余四首需要考虑不同的曲风,我虽然嘴上嫌弃,还是把宫隽夜的意见也考虑在内,暂时定下了歌单,有其他想法也可以随时更改,下午就去找费娜商量一下合唱的细节,顺便也听听她的建议。她的指导很关键。
    记得第一次和她约歌她就告诉我,作为新人,首先要做好无人问津的准备,甚至要在冷遇中尴尬许多年。虽然不乏有那种一夜之间火到大江南北的人,但当今有才华有实力的人太多,太厉害,真正能够一炮走红的人却没有几个。
    地铁里卖唱被人拍到的也好,热门单曲翻唱出名的也好,靠歪门邪道捧出来的也好,撇去必须拥有的、令人惊艳的实力,剩下的要看机缘和运气。因此,除非有娱乐公司提供包装炒作等一条龙服务,对待结果就最好不要抱太高期望。
    “你对这个世界的预期值有时会和实际情况发生偏差,这很正常不是吗。想要听到赞美却遭到批评,想被认可却得到一句‘还需努力’,外界的声音不单让你失望,甚至和你的想法相悖……这都是你无法掌握的。”
    “而你要无条件的接受这种不公平。”
    “没有不高兴,没有不甘心,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接受不公平。”
    “因为跟全世界谈规则是不可能的,虽然很残酷,但真的没有道理可讲。”
    况且,若是打定了主意以爱好出发,就别把功成名就当做最终目的,那叫“动机不纯”。
    所以我索性不瞻望那么多了,还是和当年参加比赛的时候一样,选了几个我喜欢的但受众少得可怜的歌,下载网站上的留言从来都过不了百那种。
    选曲的过程中,我还在那个叫“JOAH”的原创音乐网翻到了之前和费娜唱的那首《念破》,点击破万,成绩不出彩但也绝不难看,一个人的时候忍不住偷偷摸摸单曲循环,还把下面不到十页的评论从头到尾翻了个遍。
    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看一眼就关掉。
    我锁好录音棚的门,回房间跟宫隽夜一起睡午觉。
    这是我最喜欢的。我们拉上阳台里的窗帘,与整个暄热的八月隔绝,唯有偶尔密集起来的蝉鸣像海浪似的掀过去,复又像玩累了的小孩子一样静静地伏在了日光里。小时候我很喜欢趴着睡,一觉醒来脸上总带着红色的凉席印子,夏皆常常侧躺在我身边,她的影子有花露水的味道,一只手支着因为打瞌睡随时都会跌下来的脑袋,一只手拿扇子扇我出痱子的后背,我看着她额前的头发被风一下一下的吹起来,没有摇篮曲也能安然睡去。
    宫隽夜也喜欢这样看着我,许多不需要理由的亲吻发生在这样的时刻,有时我闭着眼睛,误以为目光也有微热温度,他浅而长的呼吸取代了扇子的凉风,轻而易举的牵着我到梦里。
    ——直到被视讯电话的震动声吵醒。
    我猛地一弹动,连带着他搭在我身上的一只手跟着滑脱,翻了个身去床头柜上摸电话,颓丧的匍匐着,赤裸的后背上看得到两片肩胛骨之间的沟壑,细细长长。
    “……司峻,你是不是傻逼。”
    他脸仍旧深埋在羽毛枕头里,鸵鸟一样不肯面对现实,生无可恋地咒骂:“星期五开你妈股东大会,妈的智障。”
    我忍了笑,自觉的爬起来给他找衣服,身后他“咚”得一声跳下床,游魂似的绕到我面前来,厚着脸皮等我给他穿衣服。天地可鉴,我对这家伙可真是百依百顺,连我自己都感动,用手背轻轻拍他的面颊,“醒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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