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音人生-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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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他说,“走吧。”
待我帮他俩把行李塞进出租车后备箱,整装待发,乔馨心的哥仍是紧紧拖着她的手,交代完最后一句:“不许找比我丑的男朋友!”
我身边的李谦蓝嘴角抽搐,犹如隔空被人点了穴。
乔馨心无奈地笑,一半钻进车厢里的身子又退出来,卸下背包去拥抱他。
两人身份颠倒,她踮起脚尖,像安抚着黏人的“弟弟”:“我怎么找得到比你帅的。”
这话显然十分受用,她哥哥撒了手,面对我们乘车离开的方向,在后视镜中逐渐缩小成一个望眼欲穿的身影。
乔馨心也在扭着头看他,她的长发被风吹乱了,侧脸看不分明。
换做是我离家千里,夏皆也会这么不舍吧。
到了火车站,还有四十分钟检票,我买了站台票,替李谦蓝提着他们俩装着水和食物的提包,三个人不慌不忙的走扶梯,上楼,在候车大厅里找了空座位坐下歇息。
一晃好些年,我们三个竟然从没面临过这样的分别。总有个念头指使我说点儿什么,为过去或未来。
我哑然无措,像个不解风情的柱子一样傻傻杵着,反应迟钝得让人恼火。
进站口呼啸的风厮拽着我的衣角,风尘仆仆的旅人在我眼角余光里变成涣散的影子,他们俩对我说,回去吧。
我张了张嘴,手一松,拉杆箱啪得一声滑落在地。
他们俩抱住我,力气大得让我后退一步。李谦蓝用手压着我的后心,把脸埋在我衣领处狠狠吸气,乔馨心的额头抵在我肩膀上,刘海被蹭起一小块,手在我背上轻轻地、宽慰地拍着。
“一路顺风。”
窗玻璃反射着白灿灿的天光,我没有往里看,和无数来送别的人一起,望着那载满我们未竟之言的列车驶进夏天的末尾,奔向更明亮的远方。
因为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到我走的那天,全部行李都是由夏皆一手打点的,她不让我插手,我只好干坐在一旁看她有点吃力地蹲在地上,往敞开的箱子里塞我叠成方块的衣服,时不时撩一把碍眼的碎头发。
“这个不用带吧宝宝……离得这么近呢。”
可瞧她这阵势分明就像我要出国了。
还是一去三十年。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心情我怎么不懂,索性就不拦了,由着她为我尽些为人母的责任。
“是啊,厚衣服也不用了,军训完了就是十一短假,我到时候回来……我随时都可以回来。”
“好好。”
她坐在地上,接过我递给她的一杯白开水,喝了一大口。
“准备出发啦。”
一个拉杆箱和一个背包,我们轻装出门,感觉像是去旅游散心。
去大学城的车开了一个多小时,途中我趁夏皆靠在我肩上睡着的工夫,给宫隽夜发了个短信。
——我去学校了。
我锁了屏幕,也闭上眼眯了一小会儿,又被手机的震动声叫醒。
——过几天去找你。
说实话,我不想让宫隽夜送我还有个原因,就是他太出众,招摇恣肆的进了学校再遭人惦记,惹来不必要的关注,我会很困扰。
我始终不肯坦率承认,这不可告人的心思叫做独占欲。
新学校规模很大,突破了我对小学中学的死板认知,之前也不过是在网上浏览过一些图片,看来比我想象得还要大,近两年还要扩建,人工湖和商业街也囊括在内,背靠着一座蓊蓊郁郁的小山。
学生会在校园里设了好几个服务站迎新,搭着很显眼的帐篷,也有贴心的告示牌为新生指路。我们被一个学姐引着去教务处楼下的大厅里缴费,拿着学生证和个人档案去登记,领了被褥和军训的衣服,出门前还被塞了三五张学生会和社团的宣传单,这下原本轻便的行李也变得让人无法小视了,幸好宿舍楼层不高,我就没让夏皆进去。
说到底她跟普通家长还是有差别的,三十多岁的熟女对于男大学生来说同样具备杀伤力,后者也绝不想要被窥探到生活隐私。
很高兴看见宿舍门虚掩着,不用我像个患有肢体障碍疾病的病人一样用奇怪的姿势去开门,我走进去放下被褥,和我的新室友打了个招呼。
第76章
那男生停下手里正收拾的行李,朝我笑了一下,身材高高瘦瘦,口音听不出是哪里人,但发音很悦耳。“哟,来啦。”
“你好。”我把没怎么提重物的那只手伸上去,“夏息。”
“黎兴。”他挑眉看我,笑起来嘴角歪歪的,“哪儿的人呐?”
“本地的。”我把行李甩到床板上,站在床下的书桌前拎起衣领扇了扇风。天热,屋子里只有个吊扇无精打采的旋转着,窗子上方挂着的空调看来是新装的,上面白色的塑料布还没拆下来。
“我也是,老乡。”
黎兴从上铺翻身下床,搬过些重物让他热得把上衣脱了,光着膀子,去裤兜里一摸,冲我晃晃手里的打火机,“不介意我抽一根?”
我摆摆手,示意他自便。“我下去送个人。”
他把窗户拉开散烟气,探出去的上身被洒下来的阳光晒成小麦色,冲我扬扬下巴。“行,我就在屋里,不用带钥匙。”
我跑下楼,看到夏皆依然站在屋檐下,她身后是矗立的高楼,和一大片瓦蓝瓦蓝的晴天。
“室友来了一个,人挺好的。”
“跟人家好好相处。记不记得我的话啦,遇事多谦让,吃亏是福,不要动不动……”
“记得,记得。”
男生宿舍到学校门口要绕过医学系的实验楼和食堂,沿途路过不少送孩子的家长,新生们初来乍到,还遗留着高三缺乏锻炼造成的臃肿身材,人人都有一张谦逊而谨慎的面孔,笑起来土土的。
十分钟的路程,我们走了多久夏皆就念了我多久。出了大门,返程的车要到马路对面去坐,她便不要我送了。
“妈妈再见。”我站在斑马线外,很乖巧地跟她保证,“两周后就回家。”
她走后,这里就彻彻底底剩下我一个人了。
回去时我走得很慢,好尽快把学校的地形记下来,到了宿舍楼下的超市,我买了平时喜欢喝的汽水,想了想,给黎兴也带了一瓶不同口味的。
结果等我上楼一看,屋里又多了俩人。
操,买少了。
最先来的黎兴是一号床寝室长,一屋子里唯二的本地人,性格豪爽大气,处事圆滑,皮相生得痞,很讨女孩儿欢心;他的对铺,跟我挨着,叫贺一凉,话不多,有点别扭但胜在聪明低调,是不用让人劳心去应付的类型,跟我比较投缘;我对铺的于灿,是个盘靓条顺的小混混,有一副和清秀五官大相径庭的脾气,一看就常在外面野,对周围人挺仗义。
这就是即将和我共同度过大学四年的同伴。
傍晚我们四个一道去了校外的小吃街,这仪式性的第一顿饭将作为四年交好的开端。饭桌上酒酣耳热,话题稍一深入便看得出,他们都是不错的人,男生之间没那么多讲究,实诚,大方,不装腔作势,伴着些讨人喜欢的粗俗。
“我不得不袒露我内心卑劣的想法,”黎兴又撬开一瓶啤酒,给我和贺一凉各倒满一杯,恳切地说,“外语系吸引我的只有后宫动画一般梦幻的男女比例。”
“你身边儿姑娘就没断过吧。”于灿换了一只手夹烟,用筷子戳走了盘子里最后一块回锅肉,“长着一张负心薄幸的脸。”
黎兴不客气的摸了摸他的脸,“咱们寝室头牌非你莫属了,于大爷。”
“傻逼。”
贺一凉不抽烟,把打火机递到我手里。我许久不碰烟,抽第一口的时候有点被呛着,忙用手挡了嘴咳嗽,“你们都没女朋友啊。”
“毕业刚分手。”黎兴剥了个花生,笑道,“异地恋太辛苦了,女孩儿都乐意找个陪在身边嘘寒问暖的,早分手也省得彼此耽搁。”
“我跟我们家那个一块儿考过来的……”于灿刚把烟头在倒了水的烟灰缸里摁灭,抬头一看我们仨,噌得一下就炸毛了:“干吗啊都什么眼神!不兴我有对象么!”
老实说,我对他有交往对象这个事实深感意外,但又似乎是在情理之中。我们看一个人多是流于表面的,说不定对方在恋爱时会变成全然不同的样子。
“我是考过来追人的……嗯,吃完我就去找她。”贺一凉看看表,换了个坐姿,手横搭在桌面上,“然而八字还没一撇儿,并不足以从狗进化成人。”
随即一齐将目光投向我。
我突然有点儿心慌意乱,于是垂下眼睛假作镇定地吸了一口烟,掐头去尾,只留下个具有实质意义的单字:“有。”
“我就知道。”黎兴啧啧摇头,“首先要拼颜值,我对你们仨有信心。”
“其次呢,竞争对手少了我好下手。”
很快他就把自己的话落到了实处。
“我靠。这也忒速度了。”
军训第三天,我们看着操场外给黎兴送水的女生,于灿心服口服:“寝室长牛逼啊,快枪手。”
是个男人都不想被人说快啊,于大爷。
教官一声哨响,又如赶羊一般把我们赶到太阳地里继续操。
九月秋老虎横行霸道,炎炎烈日没有一丝想放过我们的意思,我个人是那种晒不黑的肤质,一张皮不肯接受色素沉淀,晒狠了直接就爆皮,每天出操前都要在脸、脖子和手上擦一层防晒乳,以免晚上洗澡时太惨。
说到洗澡,学校的宿舍里配有独立卫生间和淋浴间,女生宿舍楼下的地下通道处也有公共澡堂,方便大家选择。我跟着他们仨去过一次,按说我身为一个同性恋,对这种充满各色鲜活肉体的场所应当是向往不已的,实则不然——即使我至今只跟宫隽夜裸呈相见过(还不单纯是洗澡),面对如此大范围的共浴,我比那些没有这种习惯的南方同学要坦然得多,他们仍穿着一条裤衩负隅顽抗,坚守着自己最后的贞操。
洗完澡我会跟室友一起去撸串,跟隔壁宿舍打牌,凑人数玩联机游戏,自己去操场夜跑,后山上散步,和他们睡前扯扯淡,都是轻松愉快的晚间节目。
这让我觉得新鲜,充实,回想起高考前听到的那些说法,感觉不像老师说得那么清闲,也不像夏皆说得那么迷茫,大概是因为我心里始终有个目标。
我还是要唱歌。我现在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唱歌。绝对不要碌碌无为的熬到毕业,随波逐流,找个朝九晚五的“稳定”工作,没有本事没有能力没有发言权,让生活绑架我。
就算过得安逸,我也得时刻醒着。
第77章
首先要搞定的是工作。我还是不能免俗的把温饱问题放在了第一位。
我已经多年没跟夏皆伸手要过钱,大致算了一下手头的积蓄,只出不进的情况下能坚持两个月,也就是说,头一个月我必须找好合适的工作,才能在第二个月续上生活费。
大学给的勤工俭学名额有不少,相比于外面的工作更靠谱,路程上也近便些。自从有一回听查宿舍的学姐说学校图书馆管理协会即将跟社团同步纳新,我就打定主意,惦记着等军训后去面试。
其次就是写歌。我想做个像费娜那样的音乐人,集唱作于一身的实力派,能自己唱能跟唱片公司约歌,就经验和个人条件来看,通过选秀出名和签约成为艺人这两条路都不适合我,唯有这一条,也绝对比我想的要漫长和煎熬。
可我喜欢啊。
比喜欢宫隽夜的时间还要长一些呢。
最后就是他这个人了。
把目前的状态定义为“异地”似乎有点牵强,但我们俩确实多日子没见了,说不想是假的。那些共处时朦胧空泛的感触在分开后异常的壮大了起来,我甚至连续两个晚上梦见他,虽然梦的内容是天壤之别,前一晚还岁月静好春暖花开坐看云卷云舒,第二晚就成了世界末日他带我逃难还要和恶势力作斗争。
这些我全都在电话里当故事讲给他了,他听完先笑一轮,再就是语气深沉的问我,真的没做春梦吗?
废话。做了也不告诉你。
我以前总觉得他挺忙的,从事着表面炫酷实则糟心的工作,谁知道他闲得令人发指,从我早上起床,到中午午休,晚上吃饭,夜里锻炼,每个诡异的时间点都能收到他的短信,有时是“回家路上遇上一条黑狗,后来我给它让了路”等等不知道是不是段子的离奇日常,有时只是“宝宝”这两个字,我就得强忍着肉麻和难言的心软给他回个电话,关怀一下这两个字背后落寞的“青少年”。
每天用电话短信撩骚我恐怕已经变成了他生命中最伟大和光辉的事业。而该死的是我竟然很吃这一套。
当他得知我要继续找工作赚钱的时候,不知动用了什么手段,从费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