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音人生-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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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恐惧”和“厌恶”在我心里没有界限,因为我们唯一那一次发生正面冲突,是我放学回家打开门的瞬间,看见他企图强暴夏皆。
身体扭在一起的姿势超出了我当时的理解范围,我脑袋里一片空白,空白是无法形容的,所以连本能的思考都做不到。
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扑上去扯他的衣服领子,抄起桌上一把黏腻的水果刀插进他手掌心里,利刃切进人体的感觉让我不寒而栗,但我始终没有松手。
刀尖顶在茶几上,血顺着桌腿往下流,他这才松开夏皆,一脚踹向我。
我跌倒在地,又翻身爬起,搀扶着我妈站在一旁,意外的心跳还是很慢,看她整理被扯乱的衣服,嘴唇被牙齿磕破了,一口混着血的唾沫吐在地上。
我张开嘴喘气。
她笑起来,一只手抱紧我。“房东马上就来了,你个婊子养的。”
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把沾血的刀子拔出来扔到地上,我没去捡,因为这时外面门开了。
原本应该敞开来的光线却被一群人阻隔在外,我看见,出现在那里的年轻男人有一头蓬松的、夹杂着一些浅金色的短发,厚厚的搭在眉眼上方,穿黑色的立领制服,双手插兜,让我想起一些给我印象不好的日本电视剧。
他勾着后背,吃一根棒棒糖,两腮朝里收拢了,脖子歪向一边。
“姓赵?”
他问手还在流血的男人。那人的额角青筋乱跳,面孔头一次有了清醒的征兆。“啊……”
他又扭过头来看了我和夏皆一眼,目光里不夹杂主观色彩,夏皆拍拍我,让我回阁楼上去。我从地上捡起散落的文具书本,忽然一群人冲进来按住了那个姓赵的人,我吓得缩了一下手,把作业本从一个人的皮鞋下面抽出来,封皮被踩了半个脚印,他也在这时蹲下来,手里拎着我灰色的书包,一根肩带空空的摇曳着。
他的眼神不让我走。
“你多大?”他笑着问我,手臂横搭在膝上,嘴巴咧开一点笑的缝隙。
“十岁。”我说。
“小小年纪就知道保护你妈,有出息啊。”他站起身,一只手按在我脑袋上,我发现大人们抚摸我的方式如出一辙,他手心很热,像声音一样温和。
然后他用那温润而上扬的声线对门外的人说,“给他塞后备箱里,别让他喊。”
那群人也用利落而谦恭的声音回答他,“是,叶哥。”
我猜他姓叶。
但我猜错了。
相当长久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法正确的叫出那个人的名字,他没再来过这里,我也再没见过那身和此地格格不入的黑色制服。妈妈叫他房东先生,这之上可能还有我无法理解的身份,他看上去比她还年轻几岁,不适合这个代表着地位的称呼。
我知道世界这么大,每个人却不能够全然公平的活着。我穿着不太合身的校服跑去学校,傍晚踢着石子回到家,尽量不问夏皆讨要我们可能买不起的玩具,即使我真的很想要。我见过早出晚归的清洁工夫妇,独自照顾残疾丈夫和小孩的女人,一年没有一天休息的面摊老板,他们从事着各种各样谈不上体面的工作,佝偻着身子在这脏兮兮的老街上卖力地向前爬行,有时候停下来,隔着高高的柜台呼唤我的名字,我就会停下写作业的笔,踩着小板凳探出身子招呼他们,从他们粗砺而皴裂的手中接过堪称奢侈的钱,给他们递去一瓶酸奶,一只苹果,一顿不好吃的快餐。当他们因为这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幸福展露笑容,那竭力表达的快乐和满足流露着苦涩的芬芳。
可他们经常在笑,很少哭泣。
因为是用最难看的姿态活着,我们会忘记痛苦,忘记骄傲,忘记羞耻。
——忘记这世上其实有我们触碰不到的天堂。
第4章
小学四年级我认识了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教室里他跟我的座位是前后桌,我每次都把从前排传来的测试卷掀到他脸上,他最喜欢把脚搭在我板凳靠下的横梁上打拍子,有时候我也会莫名的跟随上不知名的节奏,连人带桌子一起在枯燥的数学课上欢欣鼓舞地抖动起来。
有一回走神实在走得太厉害,完全没听到老师在讲什么,我便跟他一同到走廊里罚站,全班人都看着我们笑,我倒是习惯了这种眼光,把校服衣领一直拉到下巴上,抄着口袋大大方方的走出去,反观他在后面嗤啦一声拖开凳子,低头跟在我身后,头顶一缕卷发在十二月的风里打着寒颤,绕过我身前,贴了墙站。
走廊里空无一人,空气清冷,透过玻璃窗望得见远处白茫茫的天空,像是被水弄湿的棉絮,从边缘一点一点朝里浸透了,慢慢就感受到那种沁人心脾的凉。隔壁班书声琅琅,时而一股脑儿的淹没老师毫无感情的语调。
他跟我说,我叫李谦蓝,谦虚的谦,蓝色的蓝。
我说,我叫夏息,自己的自,下面一个心。
隔了不到一分钟,我压低嗓音,却还是遮不住冲出喉底的一串笑声,谦虚的蓝色?
他看着我,两只黑褐色的眼睛中央的鼻梁是笔挺的,从略长的衣袖里摸索出两条黑色耳机线,问我,你听不听?
“什么歌?”
“不知道,是英文。”他吸了吸鼻子,说话间冒出暖融融的呵气,“但是好听。”
“可是调子很奇怪哎。”
我重新把脸埋进拉高的衣领里,听了半晌,心悦诚服地点点头。
“嗯,好听。”
然后我们俩就被经过门口的班主任逮了个正着。
那天我们一直站到放学,我把那首歌名字里陌生的单词抄在手心,回到家吃饭做作业却又忘记查字典。天黑下来,对面的房檐上铺了一层厚厚的积雪,我把自己整个儿蜷缩在被子里。我浅薄的求知欲就被抛弃在了那个晚上。
直到有一天我再次听见似曾相识的旋律从路边某个音像店里传出来,街上都是密密麻麻的人,我分明走过去了又倒回来,久久的驻足在那家店透明的玻璃门外,手里依然拖着灰扑扑的书包,垮掉的裤子盖住脏球鞋,可我的头扬起来,神圣得宛若朝拜。
我感觉到我的眼里有一只鸟,它振翅而起,飞过头顶电线交错的天空,飞过遥远而广袤的海洋和沙漠,到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地方去。
我终于读出那个单词,Stan。
“My tea's gone ld; I'm wondering why I got out of bed at all茶越来越凉我不知道为什么始终辗转难眠the morning rain clouds up my window and I can't see at all清晨的雨遮住了我的窗我根本就看不清And even if I uld it'd all be grey; but your picture on my wall能看到的只是一片灰色但是你的照片在我的墙上it reminds me that it's not so bad; it's not so bad它提醒着我这不算坏还不算太坏”
这是一个人名。
可我是夏息,自己的自,下面一个心。
课间我常和李谦蓝共用一副耳机听歌,我侧过身子靠着教室里稀缺宝贵的暖气片,他和我一样把下巴缩进拉高的衣领里,右手指上转动着铅笔做数学题。我和他隔一张桌子,上方拉扯着两条黑色的耳机线。他又撕了一页草稿纸。
我们俩都不动弹,我目不转睛看着班里那些在排列规整的课桌间相互推搡打闹的同学,还有聚在一起吃着零食叽叽喳喳的女生,她们偶尔会扭头看我们,这时我会低头按上一首歌。
李谦蓝伸手推我,不许换。他冻得白里透红的手指从袖子里探出来,摸索随身听的按键调回去。
那个冬天就被我们这样不断地不断地不断地快进。
大年三十下午,夏皆外出采购回家,她买来糖果和点心封进一个长方形的牛皮纸袋里,揣在怀里带给我。她穿了一件很大的男士工装棉衣,不知道她从哪里搞到的,那衣服大得能盖住她四分之三个身体,衬托得她本来就瘦小的体型更加纤细。我给她开门,看她黑色的长发从带毛边的兜帽里挣脱出来,把纸袋往我手里一塞,“给。”
她把手摁在我头顶揉来揉去,声音很愉快,“咱们家下个月和下下个月的生活费都有啦,最近收入还不错哦。”
我接过纸袋来不及说话,剥开一块黏黏的糖咬在嘴里,浓郁的牛奶块里包裹着细腻的巧克力浆,看她自顾自地换上棉拖鞋向厨房走去,遥遥的冲我喊:“你替我跑跑腿去把店锁了吧,我做饭,今晚要早点回来看春节联欢晚会呢。”
我口齿不清地应了一声,取了放在鞋柜上的一大串钥匙,穿了她的外套跑下楼去隔一条街的杂货店锁门。
平时我们俩都不在的时候,那里就由旁边商铺的邻居看着,我轻车熟路地和谢顶的中年大叔和发福的卷发大婶打招呼,关门前检查了一下货架和柜台并无异样,店里黑着灯,结了霜花的窗外是凛冽的风声,只能听见我一个人的奔跑后的喘息。
我走到门外,风从我抬起的手臂下面穿过,我踮着脚去拖高处的卷闸门边,头发帘儿都向后掀过去,好不容易才抓住那个在半空中荡来荡去的钩子,扣上锁,拔下那柄生锈的钥匙。
回去时我又路过那家音像店,还是那张我爱听的唱片,我就忍不住停住脚步侧耳听了一会儿。
身后忽地传来汽车熄火声,我嘴里碎碎念着歌词回了头,发现一个穿黑西装的男人站在道牙上。
我没礼貌地看了他老半天,才后知后觉地想,这个人我在哪儿见过。
第5章
“嘿。”
他对我扬扬下巴,我昂着头——巨大的身高差让我不能不这么做,我不晓得怎样打招呼才是得体的,我说,“您好。”
他穿一身漆黑的西装,肩上披了羊毛大衣,崭新的质地似乎和看起来一样好,仿若是刚从什么庄严肃穆的场合离开;他站立之处的斜后方还有两个面色僵冷的叔叔,他们的手维持着拉开车门的模样。
太多的黑色恐吓般霸占着我的视野,我终于尝试着用肢体语言诠释出尊敬,“房东先生。”
他闻言,眉宇间有一闪而逝的怔忡,笑道,“我不是房东……”
看到我迷惑的脸,他又瞬间改了口,“……那就算是吧。”
“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囫囵吞咽着他的发问,猜不出是什么动机、什么理由让这个人出现在这里,让他停留在随时会将他的鞋子弄湿弄脏的道牙上,问我一些明明无关紧要的问题。
“我,”我吞了口口水,“我在听歌。”
不出所料,他翻转手腕指了指一旁的音像店,口吻惊讶,“这个?”
——好像我不能听似的。
我承认那一秒钟我有点不爽,就一秒。
类似于被人轻视的恼火,偏偏这个人又没说错什么。
他听着,抬起一只脚放在台阶上,我恍惚觉得他和我的距离变近了,并非客观上的位置距离,而是气质上的、那种弥漫在我们周身的落差感。我这才察觉到他年轻的脸被这淡漠的装束衬托得过分冷峻,再看两眼,就有点让人心生畏惧了。
我从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人。
好看的让他对面的人都拘谨得不知道手脚该往哪放。我突然要了命的局促,那份和贫穷一同寄生在骨髓里的自卑顷刻间喷薄而出,像是病毒扩散感染般令我招架不住,感到自己的存在都万分难堪。
第一次见他我还没生出这样强烈的感觉。
我有点想走。
见他也没任何表示,我用舌头打滑的飞快语速说了声“我回家了,再见”就拎着钥匙跑回了家。
音乐声随四溅的雪水被我抛在脑后。
整个寒假我都窝在电热毯上做作业,预习书本,偶尔听听收音机,可是往往找不到我想要的,净是些男欢女爱、死去活来的情歌。
李谦蓝好像是回老家了,我只在大年初一的时候跟他通过一次电话,除了告诉他我要攒钱买张唱片以外,再没别的。
开学的第一节课,老师让我们谈谈梦想。
对于一个十多岁的小孩来说,这个当今已经被用得烂大街的词兴许代表不了更多。我用手肘撑着桌面,把作业本上的橡皮渣吹到地上去,露出手腕的毛衣袖口有些脏了,我把校服外套往前拽了拽遮住它。铅芯把手腕内侧磨成灰色,我眼角的余光里都是教室里那些起起落落的虚幻身影,接着,身后传来起立时拉开凳子的声音。
李谦蓝被点到名字站起来,我和其他人一齐转过头去看他,他苍白的脸被前所未有的注目洗礼着,他磕磕绊绊地说,我要当DJ,唱片骑士。
我看到初春时节薄薄的晨光笼罩着他的肩膀,使他的身影看上去比我高大很多。他嘴里说了大多数人都未曾听说过的单词,说得很颤动也很用力,像是一根绷紧的弦。连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