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世家欲孽-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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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欲孽'重生'》庄姝洁
文案:
重生前,他私以为豪门不幸,波云诡谲,最后也因一朝不慎,堕下青云。
重生后,雾失楼台,月迷津渡。寻寻觅觅,辗转流离间,当万般尘埃落定,最狰狞的竟是最温柔。敛眉含笑惊。他曾以为最冷酷的人,迷烟散去,竟是最温柔。
闵良泽自以为,他是最驯顺的儿子。
而他闵修夜偏偏不需要这样的孩子。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闵良泽闵修夜 ┃ 配角:江雪丽 ┃ 其它:世家欲孽
序言:相思扣系春梦回
第1章 楔子
楔子
濛城是一个临海的城市,处于回归线上,夏季长且极热。濛城酒店里正进行着一场婚礼酒宴。十五楼的总统套房里化妆师正对着镜子替新娘子上妆。坐在沙发旁的女伴们陪新娘子闲聊。
同事小鱼语带艳羡地说:“雪丽,真羡慕你啊。嫁了这么一个称心的郎君。”很快引起了房内女士们的附和声。今天的新郎是他们同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年青有为,有房有车,一般人眼里的确是很优越的条件。
但使众女伴最羡慕的并不是这些,而是雪丽男友的俊秀与体贴。要知道,雪丽是那种丢到人群中都找不出的平凡女生。
雪丽听了这些赞美的语言,脸上浮现笑容,却很浅。有忧心忡忡的意味。加上粉底上得失去水准,面庞竟十分苍白。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她两手的长指甲不自觉地已掐进掌心。
她本该很开心的。她想起了昨天傍晚发生的事情。
那天闵良泽送她到楼下。一辆轿车停在她面前。她警惕。却被强行带到附近的餐厅。有人说要与她谈谈。
是一个约莫四十多岁的男人。他说她的男友闵良泽是威西集团的太子爷。她当时很不相信。那个男人递给她照片。一张全家福。闵良泽还很年轻。大约十四五岁的样子。那个男人也在上面。很显然正是闵良泽的父亲。她很讶异,那个男子却十分显得年轻。
她保持沉默。她懂得气度与衣着骗不了人。她懂得了男子的来意。
婚车车队共十四辆轿车。在漫长的车道里蠕动。这时闵良泽已接了新娘上了婚车。他们这一辆车开在最前。闵良泽那时正细心替雪丽将婚纱裙摆理好,她却突然靠过来,将他推后仰去,垫在他腹部。车身突然剧烈地震动,好似要炸裂开来。原来是分岔道横冲出一辆大卡车,突然发疯失控地往左边方向急转。
闵良泽的额头被碎裂的玻璃碎渣划破表皮,细细的血流出。他顾不得疼痛,低头看雪丽的情况。
他一辈子也不会忘掉这样的场面。大块大块的血渍鲜艳刺目地铺展开来,像一朵朵妖冶噬人的曼珠沙华,那血的亮度将要把裙子燃烧。粘腻的,毁灭的,鲜艳夺目的。这是死亡的嫁衣。
一滴泪从他的眼角无声滑落。他闭上眼,将方向盘猛地一打歪,朝前冲撞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开了新文,多多支持作者,尽量日更。谢谢。其实,这篇文慢热。作者并不知最后的成品。可能写得比较温淡。不要吐槽作者写的言情风。我希望温柔的感情和相处。攻和受之间的关系,作者只是按自己的心意写。
第2章 归国
十二月的费城十分寒冷。李叔陪着闵良泽吃完早餐,坐在别墅里等待。等着这个孩子被带走。他发现今早的孩子十分安静,倒显得怪异得很。在他眼里,这个混世魔王操着一口纯熟的英语骂他,才比较正常。总之,他以往的认知里,这是一个疯魔的小孩。他猜想可能是因为昨天下午摔断了腿的缘故,正独自伤心。
他也觉得奇怪。虽然他们这个小少爷骄纵可机灵得很。可偏偏昨天州议员的儿子把他的腿弄伤了。国内本家才勒令将他带回国。
闵良泽坐在一楼大厅里发呆。右手摩挲着伤处,打着石膏的右腿隐隐作痛。麻醉得有些过头了。
他并不后悔自己的所为。这是一个机会。难得的契机。
于是,当那个金发的兰斯抡起铁棒砸向他的右腿时,他竟毫不动摇,任由它落实。后来,兰斯大惊失色,而他微微一笑,对着费城清凉的暮色露出一个诡异的梦幻的表情。
闵良泽坐在归国的飞机上。窗舷外晴空万里,蔚蓝高空。白云温柔似的情态在安眠。
几十个小时的飞行抵达目的地……碧城。碧城是一个四季如春的城市。既不如濛城的闷热,又未有费城的寒凛。而且这个城市花木繁多,从热带到温带的花都能兼容。沿着国贸大道看去,闵良泽无法不感到熟悉的复杂感。两旁绿绿的行道树,花坛中姹紫嫣红的团锦似的鲜花。这个城市充满了无穷的生命力。
从郊区机场出来,随着汽车驶近位于山腰的别墅群,时间已是深夜。汽车沿着山路蜿蜒蛇行,向高处的别墅区驶去。草木葱茏,橙红色的砖墙若隐若现,有些人家的屋顶的斑斓琉璃瓦折射出夜光的迷离。静的还剩虫鸣声。
深色的雕花大门徐徐洞开,一辆轿车缓缓探进。别墅内却无甚动静。仆人们接待闵良泽。他上世会感到受到冷落,不尊重。现在将心态摆稳当,却毫不在意。他早已经历过这样的冷遇。只不过比起上世,他的心智已大有不同。他静静打量着亮着浅浅灯光的一楼大厅,环视墙壁上的装饰物,心里发狠,“我势必要将本属于我的东西夺回来。”他相信这一世他多的是耐心和时间。走上二楼左边的卧室,洗了个热水澡,他安然入眠。
威西集团由闵良泽的外公赵敬连一手创办,现已发展为集珠宝、娱乐、地产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集团。他是亚洲商界冉冉升起的商界精英,更是碧城市的地产大鳄。
他出生于五零年代,读书极好,凭借自己的努力,进入商科学校深造。并升任为商科大学教授。但机会总是青睐有准备的人。于八十年代末九零年代初趁势下海,抓住政策,凭借个人才智,终在碧城闯下一片天地。
此时的闵良泽父亲正在集团总部担任总经理一要职。作为岳父赵敬连的东床快婿,他无疑在公司内部炙手可热。
卷一:吾家少年初长成
第3章 相逢
第二天早上,闵良泽提前半小时起床。他走进浴室,洗好澡,打开衣柜。看着一排排整齐的衣物,却发起了呆。
这应该是他与家人见面的初次。他要计划留一个好的印象才是。想一想什么人在豪门里给人比较好的印象?当然是人畜无害的白莲花,类似于懵懂的小兽。没什么脑子最好的。怯懦没有野心的更好。
打定主意,他用纤瘦的手指尖挑出一套黑白小西装,合身且显得乖顺。腰身也十分纤瘦。一个十三四岁的翩翩豪门小少爷正在镜中对他微笑,纯洁的,毫无心机的。
他走出去,带上房门,走下楼。碧城的七点钟正是光线清明的时段。一楼餐桌上的人各司其职。安安静静地用餐。这种平静只保持在闵良泽到来之前。
一位华服淡妆的中年女子脸上洋溢着微笑,亲热地将闵良泽拉到身前,打量着他,喊道:“良泽,你来了。还习惯吗?美国的事情你爸已经帮你摆平了。不用担心。但到了国内,一定要好好听话,知道了吗?”
还未等闵良泽答应,一声轻咳打断了她的絮絮叨叨。一道低沉的男声发出:“你就别烦孩子了,他刚刚来国内,总要给时间他适应。”闵良泽惊讶地抬头,随后快速又假装羞怯惶恐地低下头。心里却有很多不解。
这时的闵修夜还很年轻,刚刚三十出头,脸庞上的胡子理得很干净,留下青青短短的胡茬子。眉很浓,唇瓣很丰厚,据说这样的男子□□很强。鼻子在整个五官里最为挺立。但最优秀而含有魅力的是他的眼睛,双眼皮并不明显,却层次感分明,眼角还有点上挑,却也不显得女气。因为他的眼睛平日里都是凌厉的富于威严的。
他的手里还拿着最新的财经周刊,穿着深色居家服。更使闵良泽讶异的是他居然抚摸了一下他的头,以示亲近。赵凝晴见状含蓄地笑笑,显得很开心。而早在右手边风卷残云般进食的闵家二少爷,十四岁的闵焱正低头不经意地撇撇嘴。
这些都是上一世他毫不注意的细节。而有一些改变发生了。身为父亲的闵修夜第一次见面对他表示出了善意。而母亲赵凝晴的关心似乎也是真心的。而同胞弟弟的排斥同样明显。这一点他无法强求,也不愿去求。
豪门里的生活并不像外人想象得那么光鲜。许多龌龊都是关在大门外解决或消沉。豪门里的感情只是表面上的亮堂,其下是阴暗的算计,彼此猜忌依附膈应。豪门里的亲情不是亲情;豪门中的友情不是友情;豪门里的爱情不是爱情。人们只懂得衣食,奢侈,金钱,物欲。不抛弃一切原始纯真的心,无法获得一丝一毫的认可与成功。这是上世闵良泽的血泪教训。
用过早餐,闵修夜将闵良泽闵焱两兄弟叫到书房。闵良泽微笑,回忆起上一世闵修夜的习惯也是这样。只要有什么事情,就在书房里谈谈。看得出这个男人比较正经严肃,或说假正经,假严肃。
这次谈话在上世记忆里是缺少的。可能是这一世他表现得比较乖顺柔和。上一世他披着一头金色乱发冲到闵家,别人对他满意才怪。现在借着玻璃门的反光,他瞥见了自己瘦削的身体,乌黑的头发,不自觉地满意地露出一点笑意。耳旁突然传来低低的咒骂:“臭美自恋。”是与他一同候在书房外的闵焱。闵良泽不以为意,反而对他更加夸张地微笑,对方不自在地转过头,嘴里嘟囔着:“神经病。”闵良泽第一次发现长大后火爆脾气的弟弟竟有如此无奈幼稚的言语,不禁古怪想法。
第4章 共处
不一会儿,书房门被从内推开。闵氏两兄弟被叫进房间。闵修夜静静地望着两兄弟。“良泽,现在你回国了。听李叔讲,你只听得懂我们的话。而汉语是不会讲的。这可不行,你毕竟是我闵修夜的儿子。下星期我将为你请老师教你汉语。”他语带沉吟地说。闵良泽听了心里涌起狂喜,垂在衣袖旁手掌握成拳。
原来只要他有所改变,向良性发展,一切都开始改变。最关键重要的是这个在上世闵良泽看来古板的父亲如今承认了他,想想闵修夜说了什么,他说,“你毕竟是我闵修夜的儿子。”书房里昏黄朦胧的灯光让他感觉到了暖意。
闵修夜转头对小儿子说:“你哥哥刚从美国回来,对家里的一切还不习惯。你要多多帮助他熟悉,知道吗?”他的语气里很温和,却不容人置喙。
十四岁的这个暑假对闵良泽而言,十分短暂且迅速,因为轻松愉快。闵家二楼的小书房里,两扇窗被支起,楼下不远处并排站着两排梧桐。它们的枝叶十分繁茂,在夏雨的打击下,沙沙作响,似乎在进行一曲欢乐的交响曲。梧桐自古与悲郁脱不了干系,它的枝叶只要受到一点震动,响声就很难止住。许多人是不会喜欢这种树的,因为深夜一阵轻风过,梧桐的叶子也会出声个不停,扰人睡眠。
闵良泽站在窗边,极目远望,十分享受枝叶碰撞的窸窸窣窣的碎音。夏风不时拂过他的面颊。
“良泽,快看书。你念一遍螽斯。”年轻的老师唤回他的失神。闵良泽磕磕巴巴开始念:“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螽斯羽,薨薨兮。宜尔子孙,绳绳兮。螽斯羽,揖揖兮。宜尔子孙,蛰蛰兮。”几分钟勉强念完,白磊皱眉说:“几处发音错误,遑论待会儿要教你意义,这个诗经里的选篇就算了。可能对你而言,还是太艰深了。”这一课就这样跳了过去。
其实这一篇螽斯他还是上一世懂的,大意是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
只是现在的他的确不通国语,只得将此处戏演好,扮演一个十四岁的幼稚少年。
而白磊是闵修夜请来的家教,教他一些汉语。白磊是碧城大学的中文系成绩娇好的学生。
闵良泽以为这个暑假会在平静中度过。没想到假期的最后一个星期,闵修夜突然说带他们一起去法国巴黎玩一玩。
这一次旅行虽只有三天,但在巴黎的记忆却是无限美好的。闵修夜只记得塞纳河畔幽静温暖的黄昏,被无数霞光所罩的河流,人们脸上安静沉默的休憩表情。
他站在河岸边极目远望,隔着栏杆,总能察觉到若有若无的视线,从他的脸上掠过,那种隐秘的,探究性的眼光。他没有转头,他知道那是谁的目光。
那个人对他总是不放心的。即便是他的儿子又如何,从小放养于国外,就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