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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天才作家-第70章

小说: 天才作家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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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墨笑着摇摇头。他看看表,起身进厨房端饭:“吃饭了。”
  谭思刚吃过饭,但一听开饭的声音,头一个窜了起来。
  工作好累啊!还是先休息一下吧!
  隔壁任明卿还在疯狂敲键盘。对于庄墨的传唤,他像是根本没听见,盯着屏幕顾自工作,一点反应都没有。
  谭思觉得这小伙子挺可惜的,不但腿瘸了,耳朵也有点聋,残疾证都能领两本,好惨。他碰了碰任明卿的胳膊:“诶,吃饭了。”
  任明卿的所有反应就是蹙了下眉,删除了一个错字,继续往下写。
  谭思懵了,这是被魇住了吗?一蹬圈椅滑过去,用力摇了摇他的肩膀:“开饭了!你不是最喜欢吃饭的吗?!大白米饭哟!”实则在心里大喊:快给我停下!我没有写了你也不许写!
  任明卿飞快地说了句“这段写完”,挣脱了他的钳制,再次把手放到了键盘上。
  谭思目瞪口呆,求就似地望向庄墨。
  庄墨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他又写疯了。”
  他太了解任明卿了。任明卿写起东西来不管不顾的,真的是个“文痴”。庄墨虽说很佩服他,但一开始并不能理解这种拼命,后来相处久了,才渐渐明白,这种强烈的自律是来自于强烈的热爱。
  任明卿打心眼里是觉得写小说很有意思,就跟谭思觉得打《英雄荣耀》很有意思一样,因此他可以熬夜,可以茶饭不思,可以你就站在他面前说话他却听不到你,他是有瘾的。可能在旁人眼里,这种行为特别古怪,他们会觉得,你写东西那么辛苦还那么拼命,这到底是为什么呀,但他其实乐在其中。
  所以庄墨觉得任明卿是天生的作家。大家都说,创作者之间,比较努力程度比比较天赋悟性更有意义,但怎样可以让一个人去努力?怎样可以让一个人自律?说到底是一个“爱”字啊。
  人都是很懒的,谁都想躺在那儿什么都不干,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写作又是一个劳动密集型工作,前期没有大把大把的时间精力投入,很难出结果,除了“爱”这个强烈的内驱,没有任何因素可以让作者坚持下来。
  庄墨理解任明卿的这种爱,给了他尽可能多的支持,不管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只要不影响他的身体健康,做到基本的劳逸结合,庄墨基本上不去干涉任明卿的写作。任明卿工作的时候庄墨不看电视不听音乐,连电话都去外头接,就是希望为他的小家伙提供最好的创作环境。
  所以对于任明卿的充耳不闻,庄墨见怪不惯了,淡然地布菜:“有些人写作是因为热爱,有些人却把写作当成一种讨人厌的工作,一个月写600字还哭爹喊娘,要不是能一夜暴富,压根懒得写。”
  谭思:“……”
  谭思:“休得血口喷人!老子明明写了700!”
  任明卿终于停笔了,庄墨和颜悦色地问他:“写了多少?”
  “7000。”
  谭思卧槽一声:一个上午7000,这个人是红点写网文出身的吗?
  庄墨笑而不语。任明卿手速非常可怕,平均每小时3千多,去写红点升级流都没有问题,然而他竟然是个实体书作者,如果按照日均1。5万的手速,他每半个月就能出一本单行,脑力惊人。
  所以庄墨是要到处给他找项目,光京宇一家出他的书根本出不过来,任明卿现在完全是产能过剩。
  “多吃一点。”庄墨忍不住给他碗里加了一只鸡腿。
  这种手速意味着他现在正处于作家的巅峰期,比他年纪轻的没他有经验,比他年纪大的体力已经跟不上了。写作别看就是坐在那里打字,其实非常费体力,任明卿工作日的饭量是平时的三倍,平时就比他能吃,写完一天,能吃光半个电饭锅。
  所以庄墨对这次比稿还是很有信心的。别的不说,谭思30岁,任明卿25岁,作家之间哪有5年可以差。谭思要走下坡路了,任明卿却还是早上八九点的太阳呢。


第66章 
  任明卿歇手之后也不到处乱逛,直接把显示器一关,坐到桌子边吃饭,谭思再次目瞪口呆。
  谭思觉得任明卿就是个码字机,一点儿也不像个作者。哪个作者不摸鱼?哪个作者写完不自我陶醉?哪个作者没有个社交网站展示自己,一天刷十遍八遍的数据评论?
  “你一直是这样的吗?”谭思忍不住问他。
  “怎样?”
  谭思使了个眼色:“我看你连他的话都听不见。”
  他自己就不一样了,有时候写着写着要去刷微博。
  “我有听到他叫我,但是我正写到一半,不想被打断。”
  “你牛逼,我在旁边听着都烦。”谭思瞪了一眼庄墨。
  任明卿意识到谭思在跟他谈写作,有点受宠若惊,不好意思地摸了下鼻尖:“是吗?我没注意。”
  “你开了结界吗?”
  任明卿认真地想了想:“可能因为写作的时候,需要统筹安排的事情太多了吧。人物性格,行为逻辑,对白语言,遣词造句,矛盾冲突,抑扬顿挫,大剧情,小细节……而且这些都是并行的,不是做完一项再去做另一项,而是无论何时都得兼顾,所以只能将全部思维放在故事当中了。”他用力敲了敲脑袋,似乎对它不是特别满意,“这样一来,现实生活中的事情就无法顾及,就像电脑为一个程序贡献了太多CPU,运行其他程序就很慢,不灵光。刚才那个电话,我听见了,但我动不了,因为我还在推敲用哪个形容词;后来大概大脑放弃了对我的指挥,听觉就自动屏蔽了吧。”
  谭思也是创作者,很能明白这种忘我状态,可是任明卿的注意力能够集中这么长时间,还能收放自如,还是让他对其有很大的忌惮。也许他真能一个人写完30万全稿也说不准。
  庄墨全程在一旁笑得端庄雍容,那眼神好像在说:看看,我的太太,看看。
  两只码字狗吃完饭以后休息了一个小时。谭思趁机打了会儿两局游戏,任明卿在床上睡了个午觉。等下午重新上工的时候,谭思困得不行,不得已灌了一杯咖啡,但是精神状态依旧不如早上。
  反观任明卿,码字已经变成他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他很享受这个过程,一旦把手放在键盘上,就能迅速进入状态。
  谭思咬咬牙,靠着一股不服输的干劲,总算忍下了三心二意想要摸鱼的冲动,耐着性子陪任明卿坐下来码字。
  开什么玩笑!他来给后生小辈下马威,结果被将一军!他才不服气呢!
  其实关于这次需要创作的故事,谭思头脑里有一些灵感喷涌的片段,趁此机会尽数写到稿纸上。一旦进入故事当中,他渐渐被吸引住了全部注意力,同样进入了“魇住了”的状态。小说创作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沉浸,也就是任明卿中午说的“无暇他顾”,作者一旦沉浸入想象的时空,就等同于穿越了,很难分神顾及现实。
  等谭思收手,天已经黑了。他回头,庄墨系着围裙,好整以暇地望着他,而刚刚下楼的李让看他的眼神简直像是活见鬼。
  这可以说是谭思登上榜首以来状态最好的一次。
  ——
  谭思匆匆浏览了一遍,得意洋洋地发给了李让,命令道:“一会儿你看看。”
  他又大喇喇地把手搭在任明卿的肩膀上:“咱们哥俩也交换一下文本呗,互相学习进步。”
  任明卿早他收工。谭思埋头苦写的时候,他拿着鼠标,不停地在改稿。下午写了7000多字,总共完成了两篇人物小传,但是他写的时候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味儿,在返修。这个工作至今没做完。
  庄墨忙道:“你愿意给他看,那是你的事,度他山的稿子你却不能碰。”都是商稿,怎么好看来看去。
  任明卿转过头盯着庄墨:“公平起见,都给你看,要你来评审,怎么样?”
  谭思求之不得:“好啊好啊!”他才不在乎什么商稿不商稿。
  两个作者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合计,统统眼巴巴地望着庄墨。
  庄墨经历着新老作者修罗场,忍不住冷汗直冒:“呃……”
  新老作者统统板起了脸。
  “……好。”
  “不过我现在手里还不是正式版,还想修一下文,估计要再两个小时,你们能等等我吗?”任明卿问。
  “修文?”谭思仿佛听说了什么天方夜谭。
  他看看任明卿,又看看庄墨:“哦,他已经给你返修意见了?”
  “没有。我就是自己修修。”任明卿解释。
  “你还自己修文呐!”谭思大开眼界。他都是写完直接丢给庄墨,庄墨批红发过来,他还不一定修,要跟庄墨吵架。
  “我感觉到了。”任明卿点点头,“我昨天又看了一遍你的《诡域》。虽然庄墨说套路简单,我也确实可以看穿你的写法,但这么几十万字下来,人物的塑造、剧情的推进都是浑然天成的,这个套路没有设计感。至少我看的前两本,你是完全用灵气在写作。”
  “当然啊!不用灵气用什么?”谭思反问。
  任明卿有点羞赧:“我灵气没那么充足,一般靠逻辑。”
  谭思敏锐地直觉到这可能是一个可以进攻的弱点:“我知道你说的那种文章,讲究事先做好大纲人设,搞得布局精致,结构齐整,起承转合,清清楚楚,甚至还把剧情分解成节奏表,多少字数要抑,多少字数要扬。太匠气了!”
  他猜任明卿手速这么快跟详细的细纲也有关系,不然时速近4000字是怎么来的?他在大剧情甚至重要细节上是不用动脑子的!最多关心关心遣词造句,前后文逻辑。他非常清楚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对整个故事胸有成竹,才能达到这个打字机的效果。
  谭思见任明卿脸色一白,知道自己猜中了,满不在乎道:“我就从来不这样写。我认为这是对缪斯女神的亵渎。”
  庄墨冷冷道:“可不是,好好一个系列写了十几本还没头没尾,最后拿’真人秀’这种烂理由敷衍了事。”
  谭思不理睬他:“我觉得古往今来可以登顶的作家,都不是苦吟派。贾岛推敲二三十年,都不如李白喝醉了酒随意赋诗,对不对,小任同志?”
  庄墨道:“小说是小说,诗是诗,两码事。”
  可是任明卿终究是听进去了,吃饭的时候神思不定。他今天写得格外滞涩,修了三稿还不满意。后来他又花了两个小时调整故事结构,重新核定了情节点。最后他在9点钟才交稿,谭思早就在视听室里看了半天的动漫了。
  庄墨把他们叫出来的时候,谭思胜券在握。他从任明卿脸上看到了犹豫不决、听天由命。作家对自己的作品心里自有B数,如果他觉得很好,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跟人分享。如果连他自己都觉得有问题,那保准是有问题。
  庄墨花了点时间浏览两人今天的劳动成果,都不多,他15分钟就看完了第一遍。
  “谁好?”谭思迫不及待地问,任明卿拧着眉坐在那里。
  庄墨张嘴欲言,又组织了半天应该怎么说,最后发觉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直视着任明卿道:“今天确实是谭思写得好。”
  谭思对此习以为常:“我就说。”
  谭思站起来,拍拍任明卿的肩膀:“没关系,好好努力嘛,你还那么年轻。”说着扬长而去。


第67章 
  任明卿失神地坐了一会儿,庄墨挽起他的胳膊:“走,我们谈谈。”
  两人上楼。庄墨想跟他好好聊聊,任明卿却意兴阑珊。他借口说累了一天,头痛,庄墨想到他昨晚熬夜了,给他放好了药浴,又恬不知耻地把谭思的书给丢进了垃圾桶。他等了三十分钟,浴室里都没动静。他终于等不下去,敲开了浴室的门。
  任明卿在浴缸里抱着膝盖沉思。
  “在想什么?”庄墨在浴缸边缘坐下。
  任明卿失魂落魄的说:“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一辈子都写不过谭思?”
  庄墨把洗发水倒在手心里,温柔地给任明卿搓脑袋:“在我刚遇到谭思的时候,谭思也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
  任明卿洗耳恭听。
  “他说他会不会一辈子都写不过玄原。”
  任明卿依旧愁眉苦脸。他没有因为他们都曾遇到一样的烦恼,就觉得自己和谭思拉近了一点点距离。毕竟,谭思后来做到了,他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像谭思那样,超越大神。
  “今天你们的比稿并不公平。你早就打好了细纲,你的稿子实打实,剧情量很满,没有多大的空间去自我发挥。你肯定在细节描写、氛围渲染包括心理描写上,不如刚被雷劈了的谭思。”
  任明卿惊异地看着他。
  “没错,他就是被雷劈了。他今天运气好,被灵感砸中了,这可能是因为你在他身边,他有危机意识的缘故。他跟我一起共事的这五年里,他从来没有哪天码字达到7000。他很忌惮你。”
  “主要是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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