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远道-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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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在网上看到了本地新闻,一个人在蔷薇大道附近被杀,遇害者照片上是个陌生面孔。我关掉网页,没有细想。
那之后的几天,我过得异常小心谨慎,同时查了许多关于梦游的资料。如果不是我神经过敏,这便是唯一的可能——谁会在三更半夜衣衫单薄地跑出门几小时?如果不是梦游,那他去干什么了?去了哪里?
我在网上买了一个简易定位追踪器,找机会偷偷装在了唐维安的车上,这样一来,他的行车路线就会及时传送到我的电脑里。
后来的一天早晨,我睡意朦胧地站在门后,透过猫眼看到唐维安拉着行李箱离开。我一个激灵清醒过来,追踪器受距离限制,超出一定距离会失去定位功能。我蓬头垢面站在原地,犹豫了一分钟后,飞速跳起来收拾东西,抱起笔记本,打车紧跟屏幕上那个移动的红点。
第一次,我开始了真正的追踪。
他的车如往常一样开进了刑侦局,我坐在不远处的一条长椅上,旁边是公交站牌,假装呈一个风尘仆仆的等车人,眼睛却时刻注意刑侦局的大门。
然后我看到了迟晓哥。
有那么一刻,亲切和温暖夹杂羞耻的罪恶感从我的心底攀爬而上。我远远望着那个蓄了一点胡子,敞着外套神清气爽的男人,默默地想,原来他已经是这个样子了啊。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我考上大学的时候,实际上自从我爸去世,他和几个同学就经常来我家看望我妈和我,我妈很喜欢他,说他成绩好,模样好,人还正直善良,总是喊我向他学习,在我的少年时期,他就是我妈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完全忘了我们年龄相差有多大。
但我不讨厌他,小时候他总是轻轻拍我的脑袋,说一些好好学习听妈妈的话之类的废话,他的手掌又大又暖,落在我的头上,让我忍不住脸红。而现在我明白了,那是一种小男孩对于榜样特有的崇拜,不好意思说出口,却不会轻易忘记。
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妈请他来家里吃饭,那时候他已经准备离开,行李都收拾好了,却为了庆祝我考上大学,匆匆忙忙赶来赴约。那时候……他身上没有一丝沧桑感。
现在变成大叔了。我低下头,露出微笑。那一丝浅淡的羞耻感早就不见了踪迹。
没过多久,两辆车从刑侦局开出来,其中一辆是唐维安的,车窗紧闭,但隐隐约约能看到里面稀疏的人影。会开车就代表不是远行,我这样猜测,但仍有些不确定,如果他们超出了信号距离,我只能放弃。
我在长椅上等了两个多小时,直到屏幕上的红点停止移动,我猜的没错。
北新,他们的目的地是北新。
我抵达北新时已接近傍晚,红色信号点所在的地方是一家酒店,但我身上的钱所剩不多,只能在街对面的廉价宾馆里住下,因为太累,我匆匆洗了把脸后就倒下睡着了,醒来是第二天中午。
我打开电脑,一边洗漱吃东西一边留意信号点,红点时而静止,时而移动,落日时分,它重新停在酒店的位置。
十几个小时的睡眠让我的头脑格外清醒,这一天直到午夜我都毫无睡意,等时间接近凌晨三点,我终于关了灯,但刚爬上床,眼角的余光就看到屏幕上的红点动了。
我在黑暗里呆呆望着那活泼跳动的红色光点,确定自己没有看花眼。可是,在这个时间,唐维安要去哪里?
莫名的,我的内心忽然涌上一阵疲惫。这几天我全副心思都扑在这件事上,整个人瘦了一圈,说真的,我有些厌倦了,忍不住再次怀疑这种行为的意。我走到窗前拉开窗帘,路灯下的街道也陷入沉睡,静默而温顺。
算了吧,我想,也许他们临时有行动,也许唐维安就是个可怜的梦游症患者。他早就不是照片里的那个孩子了,他和周圣宇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谜团,一个解不开的死结,现在我为了解开谜团,被这个死结捆住了。
可是解开以后呢?爸爸已经走了那么多年,我早就记不清楚他的模样了。被过去束缚的人总有一天会看不到现实的方向。
玻璃窗倒映出我宛如营养不良的脸,我对镜面里的自己笑了一下,抬起手,打算拉上窗帘。
就在这时,一辆车从对街的酒店停车场里快速冲出,我睁大眼睛,隐隐感觉车牌号码有些熟悉,然后我惊讶地发现,那是迟晓哥的车,早上我无意中扫到过一眼。
凌晨三点,一前一后的两个人,他和唐维安怎么回事?
这一次,我没有犹豫,全神贯注地盯着屏幕,大约半个小时后,信号点停止移动。我放大地图,仔细查看,唐维安停下的那条街叫做洪春路。
我收起笔记本电脑,出门。对面酒店门前恰好停下一辆出租车,我急忙跑过去,跳进车里,根据我的描述,司机熟练地穿街越巷,很快眼前出现一个废弃的煤渣场。
我在场子里发现了唐维安的车,迟晓哥的车据它不远,在一栋破得令人心惊的筒子楼下。
我拉紧外套的拉链,小心翼翼地朝那栋楼走过去,心跳迅速加快。
24
结果,那一晚我经历了一场“跳楼逃生”。
双脚落到地面上时,我听见膝关节和踝关节发出一阵惊险地嘶叫,震动从脚底传到头顶,老天保佑,我的运动神经还算发达,得以有惊无险地跑掉。但要是再来一次,大约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我懊恼自己的冲动,生怕他们发现了蛛丝马迹,那两个人可是警察啊,我怎么敢在警察面前班门弄斧?我连夜收拾东西赶到车站,坐上清晨第一班返回南桥的客车,回到房间后精神依然紧绷,坐立难安了许久才恢复平静。
而现在,我蹲在幼儿园门口的台阶上,望着斜对面的小区大门,脚边是装满速食和日用品的塑料袋。我已经在外面游荡几个小时了,身后的商铺纷纷关门,路灯渐渐亮起。
我要怎么回去?等唐维安睡着以后?
靠,我怎么知道他几点才会睡着!而且,万一撞上他梦游呢?
我烦躁地抓挠头皮,入夜后的风带着淡淡海的清凉,除了路灯照射的地面,其他一切事物都笼罩在黑暗中。我打了个激灵,忽然感觉到一丝冷意。同时心里升起一抹侥幸——他出差回来,应该很累吧,万一很早就睡了呢?
猜测一起便无法停歇,潜意识里的自我暗示越来越强烈,让我愈发肯定,一定是这样。
我站起身,提起袋子穿过街道,路灯在石板路上洒下柔和的光影,我走到单元楼门前,放下东西,掏出门卡,就在这时,隔着玻璃,我看到电梯显示屏上的数字在跳动,4……3……2……
我猛地掉头,飞速闪进一旁的绿化竹林里。自从上次跳楼跑掉之后,我便有些杯弓蛇影,不敢再冒一丝一毫的险。我静静蛰伏在黑暗中,这才发现,我忘了拿走袋子。
玻璃门已被人打开,一个人影站在台阶上,白色的塑料袋让他停下脚步,他蹲下身,闲散地翻了翻,而后丧失了兴趣似的,起身离开了。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暗夜里,我才发觉自己始终憋着一口气。我大口喘息,仍小心地压着声音。然后狂奔进楼道,冲进房间,我疯狂地点击鼠标,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亮起,红色的光点一跳一跳,缓缓移动着。
手臂上的汗毛根根竖起,是唐维安,那一夜的表情又回到了他的脸上。
【周圣宇】
“在囚禁的阴暗里,为了你,一切又重新苏醒。”
我敲下这行字,点击发送。黑暗的房间里,只有笔记本屏幕散发幽光。我抹掉了邮件的IP地址,不然唐维安八成会自己吓自己,这孩子没事就喜欢胡思乱想。
不过,是个人发现一封从自己房间发给自己的邮件,大约都会受到些惊吓。
这法子还是唐维安上大学时在网上无意间发现的,那是几年前来着?2010年?2011年?我扫了一眼左下角的日期,现在时刻,2014年2月28日。真是逝者如斯。
这个房间陌生又熟悉,我曾在脑海里走过它的每个角落,然而都比不上真正站在这里,感受每一样东西带来的温度。我走到窗前,打开窗户,北新冬季的风有一种湿冷的凛冽,寒意丝丝脉脉渗进骨头里。
我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口,吐出来的烟雾迅速被窗外的风卷走。
借着不知哪里透来的昏黄的光线,我看到指甲缝里的血迹。
什么时候沾上的?我出神地想。
我关上窗户,走进洗手间,打开了镜前灯,那是一排冷光小灯泡,除了一只还在苟延残喘地发亮,其余的早已罢工。我离开的那天清晨,唐维安还念叨着要把它们整个换掉,显然,他到现在也没有行动。
我在冷水下一遍遍搓洗手掌,把指甲缝里的血迹抠出来,不放过一丝一毫。
杀掉高志杰在计划之外,原本我打算更晚一些再动手,我观察他有一阵子了,但时间的跳跃性总是让我没耐心记住具体日期,而到今天为止,我在暗处跟踪他五天了。
三个小时前,我在黑暗中醒来,与往常一样,从衣柜深处取出一件带帽子的黑色外套,一条黑色围巾,穿戴整齐后,我打开房门,眼尾的余光瞥见玄关上放着一双毛线手套,是唐维安的。我犹豫了一下,把它戴在手上,凑到鼻间吸一口气,有浓浓的唐维安的气息。
我走进高志杰这些天每晚都要光临的酒吧,这是我第二次在北新见到他,第一次是九个月前,他对唐维安拳打脚踢的时候,尽管只是短短一瞬,我看到他被酒精浸泡的猪一样的脸。
他伤害了我的豆奶,他活该去死。
我走在跳舞的人群里,被酒精麻痹的人在这一片狭小空间里群魔乱舞,用不着丝毫遮掩,这些人根本注意不到我冰冷的猎物般的目光。
高志杰紧贴着一个女人扭动身体,肥厚的手掌从女人的背摸到了臀部,然后狠狠抓了一把。女人惊得一抖,他却更大力地收紧五指,并把两张钞票塞进她开叉的裙底。彩色的灯光在此时闪过,他脸上迫不及待的垂涎暴露无疑。
距离那件事仅仅过去了两年,这个人已经因为钱变得面目全非。
刘建辉是不是也一样呢?我慢慢想着,还真是令人期待。
我猜想高志杰接下来的步骤,喝酒?还是带那个女人离开?接着,我看到他又往女人的衣服里塞了两次钱,两人走到吧台,女人拿起一杯酒喂到他嘴里,笑容妩媚风情。
很快,他的手便没力气再兴风作浪了,女人轻蔑地看他一眼,转身离开。
我又等了一会儿,他趴在吧台上一动不动,周围人来人往,谁也没兴趣关注一个肥丑的醉鬼。我把帽子拉下一些,用围巾遮住鼻子和嘴巴,朝他走过去,但很快我又停住了脚。
他爬起来了,跌跌撞撞地冲进人堆里,弓着腰张嘴干呕,被他撞到的人慌忙推开他,他被晕头转向的一路推出大门,门口的保安也极为熟练,将他引到旁边的巷子里。
我紧跟着他,看他扶着墙呕吐,即使是冬天,刺鼻的酸腐味也顺着风穿透围巾,钻到我的鼻子里。
我淡淡皱眉,避开下风向,走到他另一侧站住。几分钟后,他发出一声舒叹,摇摇晃晃地转过身,看样子打算回到酒吧去。
我叫了一声:“喂。”
两三个路人从我们旁边走过,一时之间,整条巷子只剩下我们二人。
他迟缓地回过头,晃了一下:“你叫我?”路灯下他的脸通红,头发油腻而稀疏,两颊的肥肉伴随话音细微地颤动。
“问你个事,”我走近他,那一刻任谁看到都会以为我们是相熟的两个人,我拉下围巾,把从酒吧里顺出来的一杯伏特加递给他,“先喝一杯。”
“你这小兄弟不错!”他拍我的肩,大声笑着,大口把酒吞咽下去。
这显然是我见过他喝得最多的一晚,我忽然想,就算我不杀他,他早晚有一天也会死于酒精过量。
我从兜里摸出烟盒,那是来的路上刚买的,带着手戴让我点烟的动作有些滑稽。我吸一口烟,问他:“你杀过人吗?”
他的脸上还带着盲目的笑,表情如同没睡醒一般:“你说什么?”
“你杀过杀人吗?”我重复,看着他,“随便问问。”
他没有焦距的眼睛打量我一会儿,随即哈哈大笑,面色愈加泛红:“小兄弟……这你可、可问对人了,不过——这事可不是随便……就能说的!”
“那就是杀过了?”我勾起嘴角,“你杀了谁?”
“告诉你……老哥我以前、以前是警察……”他打了个嗝,站立不稳。
“你杀了谁?”我微笑着,“他叫什么?”
“你他妈……少问……”他猛然挥出手臂,我偏过头,避开攻击,他指着我,“再问……把你也……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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