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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从今-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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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在热得睡不着的时候,两个人就扯上一张竹子编的凉席,爬到阁楼将窗户敞开,在满天星辰底下吹风。他那时伸长了手,希望能捉住一颗坠落的星星。
  季常青找来一支笔,在小孩的额心画了一颗。
  “我们小从有的,是世间独一无二的。”
  贴在他额间的手凉凉的,厉从喜欢这样的手抚摸自己的脸。
  在她离开的那一段时间,厉从天天想着妈妈给他画下的样子,在自己的手上画下两颗星星。
  ——他不要独一无二,两个,这样不至于孤独。
  再后来,他翻开存折,看到里头的数字,如释重负似的,也终于明白她已经在过去短暂的十年里加快步伐,将厉从未来的路小心地都走了一遍。
  她尽了全力,用自己的脚掌去感受路上有没有硌人的碎石。
  她还在陪着厉从,只是不再以梅子汤、碱水粽、毛背心作为表达方式,静静无声地陪着。
  所以厉从能坦然地提起她,还是会想念,但心中飘过的是软绵绵的云,不会下成雨。
  他希望厉演之于祝逢今,也能如此。
  “说起读课文,”祝逢今道,“现在的学校,应该从小学开始就开设了英语课吧?二月份我打算带你出国,时间不定,短期还好,如果拖延的话,你起码得学会些日常用语,能告诉别人你想要什么。”
  厉从皱皱鼻子:“我学得不好……只能看懂一些,不会说,不会写。”
  祝逢今显然猜到了,厉演那时也是如此,“没关系,还有一段时间,我教你。”
  祝逢今出国是一早就计划好的,他的父母有意将他送到国外接受教育,但实际送出去的年纪很小。他语言天赋很好,在美国待了半年,听《美国史》时已经不会头大。高中申请完哈佛之后,他闲得自学了西班牙语,大学室友来自加拿大魁北克省,对方词穷的时候会冒出来法语,于是顺便也把这门语言给精通。
  能把厉从教成什么样姑且不论,他绝对够格当厉从的老师。
  祝逢今先是试了试厉从的水平。
  他左手支着脸,断掉的小指指骨轻轻刮了刮下颏,桌边的小孩捧着他找的一篇八十词左右的短文在念,磕磕碰碰,听得他哭笑不得。
  对方的“不好”还真不是谦虚,词汇量也仅仅停留在英语书单词表最前面的那几个。
  “你的发音很怪,”祝逢今早就听出问题,“应该也不懂音标和发音规则,全靠死记,以前学的时候应该都靠中文谐音吧?”
  厉从被他说得不好意思,将纸张的一角往里边卷。
  “学这个的时候,我心情不太好,天天睡觉,等醒过来的时候,就跟不上了。”
  有棱有角的纸卷上、推开,被他的指头蹂躏得软趴趴的。
  祝逢今轻轻笑了:“你爸爸读初中的时候,在单词列表上写了汉字,晨读被老师发现,每个单词罚抄了三十遍,大部分还是都是我帮他抄的。”
  “他怎么能让你帮他抄呢。”厉从突然坐直了。
  “那会儿我是个书呆子,在他家里呆着也只是看书。他想逼我跟他说话,确实挺有效的,帮他抄了二三十个的时候,我觉得手疼,就开始跟他抱怨。”
  厉演和祝逢今相差四岁,也就是小学的时候勉强同校了两年。
  祝逢今父母各自在自己的工作领域施展拳脚,无暇顾及小儿,所以他起居都靠保姆。起先上学都是保姆接送,后来祝逢今觉得自己能独自回家,跟父母要求解放对方部分责任,结果头一天出了学校就忘记了方向,还是厉演对他有印象,知道半山腰上住了这么一个小孩,才把他往回领。
  保姆慌慌张张到山顶厉家的房子接人,结果第二天还是被祝逢今父亲辞退。
  ——被换的第五个,照顾了祝逢今四年。
  他其实对那位妇人相当有感情,却还是目光平静地看着因为不舍而哭泣的保姆收拾东西离开。
  “你爸妈对你这么紧张,怎么不亲自接送啊,”厉演两条腿搁在桌子上,拖鞋半掉不掉地挂在脚上,就这么在祝逢今跟前晃着,“我说,你在我家蹭吃蹭喝,跟我多说说话有那么难吗,小沛都比你活泼。”
  五岁的厉沛坐在地上拆他的小火车,听见自家哥哥夸他,傻乎乎地笑,“啪”地一声,成功把玩具完成了废品。
  厉演:“……”
  祝逢今并不回答,收好钢笔,将替厉演写完的语文作业递给他。
  让一个二年级的小孩替六年级的小孩写作业,似乎显得很没有道理,但厉演实在厌烦每天抄生字词、抠着课文的字眼做句段理解分析,看祝逢今长了一副聪明相,也像是很有耐心的样子,索性就都扔给小屁孩做,对方也没什么意见,就这么一手包办。
  他其实也愿意当个活泼的小孩,只是说得越多,越容易出现纰漏和过错。
  而他想当然的行为导致的后果往往需要别人来承担。
  就像迷路的是他自己,走失的却是无微不至照顾他许多年的保姆。
  ——这是他的父母一直想要告诉他的东西。
  可他本能地向往热闹,板着脸留在厉演家里,不过是贪图这一家的热闹和谐。这儿就像是散发热量的火源,让寒冬的行者情不自禁地靠近和停留。
  “后来认真学就好了,他想做的事,不会完不成,”祝逢今道,“有一次他来美国,和人交流口音听不出不是当地人。所以现在不太好说明不了什么,不用觉得不好意思。”
  “但前提是,你必须认真,”他的神色微微一变,“如果态度有问题,我不会让你轻易跨过这道坎。”


第14章 
  既然放下了狠话,祝逢今就不会含糊,执行得相当严格。
  他花了一个星期慢慢将厉从欠缺的基础打实,纠正他奇怪的发音。
  祝逢今并不追求什么特别的口音,他没有特地去说得像美式或英式,语言本就是用于交流的工具,能够正确地传达信息就已经足够,何必在意工具最终模仿的是哪国的样子。
  厉从懂得一些语法,但碍于狭窄的词汇量,将简单的文章看懂也是难事,于是祝逢今给了他字典,教他不要只去看中文。又准备了一本用词根编写的词典,让他没事就多读写。
  小孩一开始还是抗拒,但挨了两下祝逢今凌厉的眼刀之后,好似两只耳朵都变得软趴趴的,被祝逢今一句温和的“厉从”叫得又打起精神,继续啃吃神奇的字母。
  明明家里有间宽敞的书房,两个人却还是在客厅席地而坐,将窗帘拉开,让不多的晴朗阳光跳到微黄的纸页上。木几上有一大一小两只马克杯,花纹一样,那是他们在超市里买的,英国产骨瓷不是没有,但那些娇气的瓷器都在祝逢今的橱柜里积灰。
  拿着也不如这么一只顺手。
  杯子里盛着的豆浆还是热腾腾的,透出的温度有些烫手,不至于不舒服。厉从一只手虚握着,另一只手拿笔勾写,冒出的热气擦过他的脸颊、睫毛,他有时停顿一下,捧住杯子喝一小口。
  厉从以前替人送奶,他自己实际上并不太爱喝,他乳糖耐受,好的牛奶也没有什么腥气,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喝也只是为了营养而强迫着自己。
  看他每天皱着眉头,就差捏住鼻子的模样,祝逢今再了解不过他的心思,因为他小的时候也是如此。所以他的保姆在周末的时候将牛奶换成了微甜的豆浆,七天里边就两次,算是奖赏。
  泡豆子和打豆浆对祝逢今而言太麻烦,他把日子定在星期天。
  也不知道厉从悄悄在心里将周日称呼为“豆浆日”,并隐隐期待和雀跃。
  打碎的不仅是黄豆,祝逢今通常会掺些米进去增添点香气。花生、红枣一类的加进去味道倒是很突出,但多少有些喧宾夺主,祝逢今试了很多次,还是觉得米香不浓不淡,刚刚好。
  似乎也讨小孩子的喜欢。
  他只能动动胳膊,右手在桌上放久了依然会疼。厉从学习的时候,他也不闲着,找了只好握轻巧的笔练字,一个上午下去指头蹭满了黑墨,搓洗不干净,留下许多渗进手掌的纹路。
  祝逢今写得累了,偶尔会抬头看看厉从。
  入眼的是他头上一个小小的发旋。
  厉从的头发变长了,毛流跟着变明显,标致的一个长在后脑勺中央,也是厉从个子小,祝逢今才能看到。到底是年纪轻轻,生命力犹如抽条的枝芽般旺盛,阳光一晒,几乎就觉得他能在光里挺拔不少。
  祝逢今看了看厉从已经痊愈的手指,嘴角不禁带了些笑。
  厉从学得认真,临去美国前的那段日子,他俩去逛超市,小孩一路指着货架给祝逢今用英语念上边有些什么东西、价钱几何,挑水果时就给他形容颜色和味道,念念叨叨像个小和尚,祝逢今虽然听得耳朵起茧,但也并不厌烦。
  他能感觉到,从磕磕巴巴到流畅顺利,厉从在他的聆听中找到了些许自信。
  这是孤身一人长大的孩子,很容易遗漏和失去的东西。
  二月中,手续总算办好,祝逢今带着厉从去了美国。
  他们所在的城市去波士顿没有直飞,中途在纽约换了一趟飞机,十几个小时的飞行让人难免疲惫,祝逢今手里的书没看几页便被合上,他调整灯光强度和颜色,毛毯搭在大腿上,轻轻阖上双眼假寐。
  厉从头一次坐飞机,除了起飞的那一阵耳朵稍有不适以外,空中飞行的体验让他还算愉快,这天天气晴朗,能见度还不错,没有遭受气流的颠簸,一路走得很稳,舱位空间很大,他久坐得累了,能站起来稍微活动一会儿。
  这样的体验很新奇,可他又不能表现得太活跃,怕吵醒沉睡中的祝逢今。
  祝逢今没告诉他们远赴重洋来这一趟究竟是做什么,厉从也不多问,他信任祝逢今,并且愿意跟随。朝夕相处下来,他发现祝逢今同样用双眼注意着细微的地方,在方方面面给予他的需要。
  他们一同去商场,选购生鲜时蔬的时候,祝逢今甚至能记住他这些日子慢慢暴露出来的一点点偏食。厉从不喜欢鸭肉,讨厌西芹和木耳,喜欢番茄、胡萝卜和土豆,青菜一般般,以前独自生活时,他最常吃的就是各类小菜,但和其他的东西放在一起,偏好的天平就往另一边倾斜。
  他不勉强厉从改正,因为祝逢今是比厉从更挑食的家伙。
  他深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
  厉从平日运动量不少,成了祝逢今家的小孩之后疏忽了一些,江未平亲自打电话过来追问,祝逢今才将厉从带出门闲逛,走遍了各个博物馆、科技馆和被老头老太太占领的公园,最后觉得最适合锻炼的还是沿着宽阔的滨江大道慢跑。
  就像祝逢今数年如一日那般。
  祝逢今很喜欢逛书店,书籍厚重,他去会带上厉从,让对方在年龄适合的分类底下逛十分钟,然后拉出来,就成了搬书的苦力——可厉从本人并不这么觉得,祝逢今挑阅书籍时嘴里会默念书脊上的名字,有时会发出细小的声音,他听着那些或诗意或深奥拗口的书名,脚下突然就像是被施加了一股力量,让他往前挪动了一小步。
  他下意识地想去揪住祝逢今的衣角,可伸出的手停在空中,又缩回。
  他想要追赶、追上这个人。


第15章 
  他们在当地时间夜晚抵达,波士顿冬天多风雪,入春并不温暖,即便到五月也离不开厚重毛衣。现在还踩在冬天的尾巴,厉从穿得很厚,真正从室内离开还是被冻得微微一哆嗦,还没等他偷偷吸两下鼻子,脖子上便一暖。
  “走之前我说什么来着,”祝逢今取下围巾,往厉从裸露出来的那截颈子上缠,“别感冒了。”
  围巾是羊绒的,柔滑不扎,每根细软绒毛里还裹着祝逢今的体温和一些隐约的香气。厉从脖颈间缠着那条围巾,觉得像是祝逢今轻轻环抱着他。
  厉从微微缩了缩脑袋,用鼻尖蹭了两下,然后抬头看向右侧的人。
  祝逢今将温度把握得很好,他已经能够穿套头的衣服,所以最里边是件黑色高领衫,薄薄的毛领被随意地翻转卷起,贴在细滑白皙的脖子上。他叠穿了短款外套,外头套了件深咖色的大衣,剪裁利落,肩线再贴合不过。因为要到处走动,腰间带子的结扎得紧了一些,更显得祝逢今肩宽腰细。
  衣服长度落至膝盖,兜很大,看它平平的样子,里面应该没放什么东西,厉从想了想,将手慢慢摸进去。
  兜里的料子和外面的别无二致,但因为更贴着身体,温度比被风吹着的外套高上一点儿。
  其实没有冷到何种地步,自己的衣裳也有兜。
  祝逢今低头看他,也跟着将手放进去,在宽大的衣兜里捉住那只手,感觉是热的:“明明手不冷。”
  厉从像是做坏事被抓了包,一颤,连忙将手抽出来。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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