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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从今-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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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从像是做坏事被抓了包,一颤,连忙将手抽出来。
  “我就是觉得好玩,也不想做什么。”
  看他急着替自己辩解,显然是不想祝逢今误会,两根眉毛纠结地拧着。
  厉从很在意别人的心情,有时脑子转不过弯来,容易较真。
  祝逢今知道他只是想试着亲近,所以他不会觉得冒犯。
  他摸摸小孩的头,然后把他的手握在手里。
  “厉从,”祝逢今笑了笑,“快点长高吧。”
  从东波士顿到Bean Hill有一段距离,祝逢今租了辆车,厉从的精神在长途飞行中消耗干净,在车上靠在他的左边小睡了一会儿。
  抵达时这片幽静的住宅区已经万物俱籁,启用多年的路灯亮着,在灯光底下砖红的三层小楼泛出略微沧桑的橙色,街巷都依山而建,祝逢今的居所在一个山坡半途,从分岔口拐弯所见的第一栋就是。
  因为房屋稠集,显得行道狭窄,相对的房子隔得近,高大繁茂的豆梨只能稀疏地种几棵,祝逢今家门前没有,庭院里花架上头光秃秃的,草坪被修过,冬天长势慢,此时也不杂乱,像是有人曾经在这里居住。
  “一盆花也没给我留,”祝逢今感慨,跟厉从解释,“我回国这几年把房子租出去了,这个地方租金挺高,交完税我还能有剩余的。”
  厉从在车上的时间一半是浅眠,一半是就这么闭上眼睛靠着祝逢今。他身上应该是喷了些香水,出门的时候跟在他身后隐隐约约有闻到过一些,十几个小时过去,余味极淡,和羊毛混在一起,变成了安定又温暖的味道。
  所以他这会儿疲劳的神经像是被轻轻揉过,明明这里与自己熟悉的国土相隔万里,却因为祝逢今就在眼前,觉得自己奔波一趟,还能找到归属感。
  仿佛不是外出,而是从一个家到了另一个家。
  房子是百年前建的,里边随意装修,外面被规定不能肆意拆建,这里比祝逢今在国内的家更加明朗,淡黄墙体、椅子和抱枕都是饱和度低的颜色,乍一眼看上去便觉得舒服,硬木地板、大块的土耳其编织地毯,壁炉前边有扇防火的隔断,镂刻的是还没完全绽放的樱花。
  这是很多年前祝逢今所向往的,即便没有耀眼的太阳,整间屋子也像是充盈着跳跃的光。
  厉从注意到屋角还有一架钢琴,上面搭了纱线罩子,还放着个细口花瓶。
  那个时候的祝逢今,是什么样的?
  是不是爱笑,每天有睡一觉就能抛却的心事和烦恼。
  他想听祝逢今弹钢琴,那样细瘦纤长的手指,每一条青筋都蜿蜒,指尖流淌出来的琴音必然静美和缓,是不是弹奏时也像妈妈那样陶醉,会不自觉地展露出笑容。
  他有好多好多事,都想知道。
  上一任房客在离开时将钥匙留在门前的地毯下,整个房子蒙了一层灰,两个人放好行李,收拾完主卧,时间就已经走向后半夜,祝逢今思忖了一小会儿,把人留在了自己房间。
  反正在医院时那两张床离得那么近,厉从睡熟时滚到他身侧的时候也不是没有。
  他的枪伤好了许多,所以应该也不存在什么半夜疼醒的情况了吧。
  躺下的时候很晚,厉从需要充足的睡眠,等他醒时,祝逢今刚好和新雇的佣人交代完毕注意的事宜,瞥到男孩站在楼梯上揉眼睛:“起得是时候,我还打算去叫你起床。”
  他身边站了个个子稍矮的中年妇女,烫了小卷,笑眯眯的。
  “厉从,这是陈姨,她以后帮忙打扫和做午饭,”祝逢今道,“我想自己做晚餐,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您上午十点以后来就好。”
  “好的,”陈姨脸颊边有两个梨涡,“从仔长得真可爱,想吃什么?阿姨给你做。”
  厉从头一回在非婴幼儿时期被人夸奖可爱,有点不好意思,但这阿姨热切,口音怪怪的,好在不影响交流,忍不住说了一嘴:“嗯,糖醋小排。”
  “你倒是不客气,”祝逢今招呼厉从,“收拾一下,一会儿跟我出门买些花。”
  将厉从带出去搬花盆需要一些代价。
  祝逢今不打算买车,出行靠徒步或者地铁,他们家离集市不远,只是路上有些甜香四溢的面包店。路过第三家的时候,厉从的脚步顿了一下,紧接着,祝逢今感到自己的衣角被拽了拽,这才想起他把人匆匆忙忙带出来,却没有让人吃早饭。
  虽然想要什么还是靠暗示,但总比沉默憋着好上那么一点儿。
  厉从选了个甜甜圈,一根闪电泡芙,又在祝逢今的要求下买了个黑麦酸面包。
  他捏着纸袋,将泡芙挤上来半根,举高了想给祝逢今吃第一口:“逢今,你尝尝。”
  祝逢今没大注意小孩越了辈分,他想拒绝,厉从的眼睛亮亮的,鬼使神差低了头,咬了一口。
  他在美国八年,各种各样的面包甜点都吃得腻烦,大概一别多年再次回来,舌头又对这样的东西产生了新鲜感。奶油卡仕达酱的甜度刚好,是他能接受的范畴。
  “还不错。”
  不过按照美国人对糖的疯狂追求,他猜这款泡芙可能卖得不太好。
  得到祝逢今的认可,厉从笑了一下,又将泡芙往上推了推:“还要吃吗?”
  这是他给小孩买的,哪有自己吃的道理。
  祝逢今摇头拒绝,于是厉从得以霸占袋中食物,缺了小半截的泡芙吃得他心花怒放,然后被甜甜圈腻得说不上话,哭丧着脸找水喝。
  ——看来这款才是糕点师的正常水准。
  陈姐那个形容词用得不错,祝逢今想。
  厉从确实挺可爱的。


第16章 
  一路走得很慢,等到了集市,天像是突然放晴,给路边贩售的各类花朵抹了亮丽的油彩。
  许多花四时常有,甚至可以露天越冬,即便只是随意地捆扎,陈放在街边,也能显尽娇妍,弥漫出的香气附在衣袖,有人并不是来买花,却也像带了几株走。
  祝逢今和厉从去了街口那家,门前姹紫嫣红,鲜切花上边还有些凝着的露水,只有枝叶的盆栽被整齐地摆在一边,祝逢今问老板要了三盆,又弯腰用指尖碰了碰那些湿润的花朵,最后选了十支玫瑰,拿纸草草地包上,让厉从抱走两盆,另外的自己拿着。
  没有花朵,厉从认不出它们的名字,低头苦想的时候已经落下祝逢今一大截,那人转过身,右手握着的花艳红似火,静静站在街角,和煦的光落在肩头,像是等爱人来。
  他向祝逢今走过去,越走越快,最后变成了小跑。
  “怎么一不留神就没影了,”祝逢今没有多余的手训他,“人这么多,跟着我。”
  “我在想你买的是什么花,”厉从道,“它们又什么时候能开呢。”
  等红灯的时候,祝逢今止了步,偏头给厉从介绍他抱着的那两盆叶子。
  “你左边拿的是香雪兰,右边是卡特兰,哥伦比亚来的兰花。我手里的是月季,品种没注意听,大概开了都很漂亮。”
  厉从没听过前两个名字,含糊地嗯了一声,又想哥伦比亚是什么地方,离这里……应该挺近?不然送到这里的花哪能这么新鲜。还有,月季不就是月季,怎么又有连祝逢今都没记下来的品种。
  “厉从。”
  他听见祝逢今叫他,抬头的时候绿色的指示灯已经闪烁,短短的一截马路不会给人留太长的时间,厉从想趁着这几秒跑过去,却被祝逢今一个摇头劝住了脚步。
  “再等一分钟吧,我不会走的。”
  厉从心里一热,悄悄裁掉前面半句话,将后头的几个字,当作一句诺言。
  祝逢今挑的玫瑰稍作修整,剪掉会浸入水中的叶子,放在瓶内,在温暖的家里能开七天。
  三盆花摆在外边的花架上还是冷清了一点,所以在玫瑰几近凋零之时,他和厉从又会跑一趟集市,选几盆别的花,将玫瑰换个颜色。
  他从来不去惋惜绚烂的颜色过不久就会衰败,因为他更愿意去欣赏生命绽放之美。
  至于他选的那些需要种植打理的花,花期都在不久以后。
  等花开了再走。
  因为呆的时间不确定,祝逢今跟厉从商量这一学期直接跳过,等秋天再回去上学,落下的课程等回国再补。
  厉从仍然在学英语,家里的电视频道当然没有中文,直播的节目也不会有字幕,他尝试着跟祝逢今一起看新闻,刚开始总是稀里糊涂就听到了结束,还是祝逢今看他昏昏欲睡,将频道调换,放了欢快的动画片。
  厉从看着上边那块动来动去的黄色海绵,觉得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慨。
  碰上实在没听过的单词俚语,就用手指戳戳身边的人,祝逢今也会耐心解释。
  再后来,看新闻的时候总算能够将大致的意思听明白,他还尝试着与祝逢今交流交流上边谈论的国际形势。发现话题难以进行之后,厉从选择放弃,觉得还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聊起来有意思。
  比如今天苹果降了一毛,明天面包有促销。多数时候都是厉从在说,祝逢今只静静地听,觉得让厉从跟着他过来,日子还是太机械单调了点。
  没有新的朋友,少有社交,仿佛身边除了他,还是他。
  这天饭后他们在看一部关于动物的纪录片,小孩盯着画面里长耳朵的兔子看得入神,突然门铃响起,祝逢今起身去开,发现叫门的是他们的邻居。
  金发碧眼的中年白人拎着一个巨大的笼子站在门前,说话的口气友好委婉,祝逢今眨了眨眼,和他交谈了几分钟,将笼子和邻居送来的包都提进了家里。
  “是谁?”厉从听到动静,站起来,又看到笼子里毛茸茸的一团,“兔子!”
  “嗯,史蒂芬先生临时有为期一个月的工作,他联系不到那么长时间的宠物托管所,就想交给我们养。平时需要的东西都在这个包里,刚才他跟我简单说了说怎么养,听上去不太难,具体遇到什么问题我到时候再打电话吧。”
  按照往常,祝逢今不会接受这样的请求,一来他对小动物兴趣不大,二来它们如果在自己饲养的期间出了什么问题,对原主人和他自己都是麻烦。
  可想到厉从平乏的日常生活,他就鬼使神差似的接过了笼子。
  虽然不会说话,兔子也不像犬只那样能跟着人剧烈地活动,但好歹也算一种陪伴。
  那是只巧克力色的荷兰侏儒兔,身体格外小,耳短头圆,像是能躺在手中。祝逢今将笼子放到一边,又准备了水和兔粮,初来乍到的兔子胆小敏感,缩在笼子的一角,鼻子翕动,努力适应着陌生的气味。
  厉从也跟着蹲在旁边,拿手指小心地碰了碰小兔子竖起的耳朵。
  又软又热,感受到触碰,还会动。
  小孩差点激动地“哇”出来,他笑眼弯弯地看着祝逢今,仿佛得了一件心仪已久的礼物。
  哪怕只是暂时拥有,也格外珍惜。
  这才是发自内心的欢喜。
  他留对了。
  兔子并不能带给厉从多少实质的东西,但照料的过程却能给他们在茶余饭后增添许多话题。小孩热衷于给它梳毛,短毛兔掉下来的浮毛不多,每天积攒一点,最后搓成了个圆滚滚的毛球,还专门拿了盒子盛着。
  祝逢今哭笑不得,只能摇着头随他去。
  不过他也绝非纵容。
  “手伸出来,”祝逢今手里拿着戒尺,“知道错哪儿了吗?”
  厉从乖乖伸手,声如蚊呐:“不该揪了你的兰草喂兔子。”
  “啪”地一声,木板打在厉从掌心。
  他差点笑了:“不是,再想。”
  祝逢今没有客气,即便是左手,一板子也拍得厉从差点痛呼出声,手指下意识地蜷起,却不敢往回缩。
  戒尺是在国内的时候就有的,厉从虽然相对听话和乖巧,但难免会犯错,祝逢今收拾人从来都是借助工具,不扇厉从耳光,也不抽他屁股,一来嫌自己手疼,二来是出于尊重,他奖罚分明,可也不会轻易责打,动戒尺,也不会超过三下。
  今天他回来就看见花架最底下的卡特兰的叶子被揪得七零八落,艳丽的大朵兰花孤零零地开着,估计过不久就会蔫下去。
  八成是知道躲不过这一劫,厉从把叶子整齐地堆在一边,祝逢今蹲下去查看,发现上头有许多齿痕。
  “我把它带出来晒太阳,没太注意,结果它把那盆花给啃了。我怕你跟它生气,干脆就把叶子揪下来让它专门啃那些坏的,这样你就算是收拾,也只能收拾我了。”
  祝逢今被他的逻辑给气笑了:“啃就啃了,跟我如实说就行。那么厚的叶子,也亏你能揪下来。我能把一只兔子怎么着,烧了吃吗?”
  厉从:“它这么轻,没有多少肉的。”
  祝逢今:“……”
  “还好没出什么问题,有些植物对这些宠物而言是有毒的,既然是受人所托,就不要想当然去做事,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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