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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所有男人都像我前任-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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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一尘有多爱他,他是知道的。
  当年就是这样,无论他做什么白一尘都不会生气,只有特别过分的时候,他才会轻轻蹙起眉,垂下长长眼睫,眼里水雾蒙蒙,唇紧紧抿起,像森林里孤寂独行的鹿,任何人看到他那副模样都舍不得让他受一点委屈。
  可他从没想过,也不敢去想,他不告而别这么多年之后,白一尘还是这样爱他。
  ——从未变过。
  时亦南深深叹了口气,用唇摩挲着青年的侧脸,柔声哄他道:“你再去睡一会吧,晚上我接你出去吃饭,好不好,嗯?”
  “好。”白一尘松开手,替他脱下外套,站在门口送他,“你快去上班吧,要迟到了。”
  时亦南勾唇笑了笑,在白一尘唇上温柔地吻了吻:“宝贝,我爱你,待会见。”
  白一尘微笑着目送他离开:“我也爱你,待会见。”
  黑色的车子驶离车库,白一尘静静的立在原地,望着时亦南的离开的背影,唇边的笑容愈发灿烂,甚至带了股诡谲的温柔,他抬手轻轻抚着自己的唇瓣,自言自语喃喃道:“……原来你爱我吗?”
  时亦南和他在一起时,从不吝啬对他诉说爱语,以至于他一度以为时亦南是真的爱他的。
  可他又怎么会爱呢?
  时亦南从他的世界完美的抽身离开,没有留念,没有不舍,没有一丝犹豫。这像是爱吗?
  他不想听时亦南解释什么,他知道时亦南为什么离开,而他能离开,不就是他不爱他最大的证据吗?
  所以时亦南不需要做任何解释,这一切是如此浅显易懂,让他连自欺欺人的机会都没有。
  白一尘蹲下身体,将头深深埋入时亦南穿过的那件深灰色大衣里,嗅着他留下的气息。
  这件衣服他以前穿过。
  这个城市的冬天很冷,无论他穿多少衣服都没有用,仍是会冻得鼻尖通红,在寒风里瑟瑟发抖。
  而时亦南那时总会带两件大衣,把一件穿热后再脱下来套到他身上。
  那个温度有多炽热,白一尘一辈子都不会忘。它温暖了他的一生,所以在时亦南离开后,这件没了时亦南的体温的大衣才给不了他足够的温暖。
  时亦南离开了这座城市,带走了一切温度,他蜷缩在这座城市的角落颤抖着熬过四个凛冽冬日,即使这件衣服不再温暖了,他还是舍不得脱下这件冰冷的大衣。如今时亦南回来了,他却再也穿不下这件衣服了。
  他很冷。
  他想要一点点的温暖。
  明明现在已经是开春了,可时亦南偏偏恰好是他的冬天。他回来,带来的不是温暖,而是铺天盖地而来的狂风暴雪。
  白一尘回到屋子里,把大衣重新挂回衣架上,而后走到时亦南刚刚坐的位置坐下,捧起他喝空的粥碗,眼中尽是迷恋和深情,轻声喃喃着:“原来你是喜欢喝南瓜粥的。”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屋子里一片沉寂,窗外投进来的阳光越来越灿烂明亮,但白一尘却感受不到一点温暖,因为时亦南回来了,他的冬天回来了。
  他裹挟了无数寒风碎雪,将他的心脏冻结出冰霜,硬邦邦的,连跳动的都很吃力,跟别说舒张收缩着推动血液循环全身,他像个行尸般。
  白一尘难过地捂住了心口,觉得自己好像握住了一块冰。
  他蹙起了眉,垂下的眼底泛上一层薄薄的水雾,带着些委屈问出了那个问题——
  “为什么要回来?”
  屋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


第6章 
  时亦南才走后不久,白一尘鲜少有人问津的别墅又来了个客人。
  白一尘打开门看见时亦南的脸时,一句“是忘记带什么东西了吗”差点脱口而出,等他看清来人身上所穿的衣着后便抿住了唇,淡绯色的唇瓣缓缓挽高,勾起一个笑容。
  乐栋站在门口,静静地望着白一尘,他穿的很严实,淡灰色的长裤轻裹出那双笔直的双腿,雪白的衬衫穿的整整齐齐,连扣子都系到的最上一颗,浑身充满了禁欲的气息,唯有赤踩在深色地毯上的白皙脚趾和眼眸正下方那颗哭痣,为他增添了几分色情的味道。
  两人相顾无言,半晌后,乐栋忽然垂下头轻轻笑了起来,且笑声越来越大,再次抬起头时眼眶已是通红,他颤着声音问:“白一尘……你还知道我是谁吗?”
  白一尘唇边的笑容加深了些,一双仿佛洇了水的眸子在望向男人的面容时满怀深情,他轻声说:“你是乐栋啊。”
  然而乐栋却恨极了他这双眼睛。
  这个人,以前就只会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时亦南,半点深情都不肯分给别人,高兴的,难过的,生气的,他通通都要留给时亦南,而他跟着他身后这么多年,终于分到一点情绪时,他看的却还是时亦南。
  “你还知道我是谁……”乐栋垂在身侧的手微微颤抖着,像是自言自语般的低声喃喃道,而后忽然拔高了声音,“你他妈还知道我是谁!”
  他拽住白一尘扶在门框上的左手,使力将他扯入房内,一把拉开遮住左手腕的白色衬衫,露出下面那两道宛如驻扎在皮肉内的蜈蚣般狰狞的伤疤来。
  袖口处透明的钻石纽扣因男人粗暴的动作从布料上脱落,在空中折射出一道微弱的闪光后掉落到深色的地毯上,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一尘……如果我不说话,你还知道我是谁吗?你的世界就真的只剩下时亦南了吗……”乐栋声音里充满了浓浓的痛苦,握着白一尘的手掌不断收紧,像是在以此克制被压抑到心脏深处的浓烈感情。
  白一尘望着乐栋的眼睛不避不让,依旧充满了深情,他像是感受不到手腕上的痛苦,也感受不到乐栋的难过一般继续笑着,甚至抬起右手轻轻抚着乐栋的脸庞,张着淡色嘴唇柔声问道:“乐栋,你很难过吗?”
  青年的手指从脸庞划过,穿过发丝轻抚着男人的脑袋,清澈透明的眼眸一眨不眨:“不要难过啦……”
  乐栋挥开白一尘的手,踉跄着走到沙发上坐下,垂着脑袋摇头苦笑道:“我为什么要和一个病人说这些废话?”
  白一尘也不在意乐栋说的话,弯腰从地毯上捡起那粒纽扣道:“我这件衬衫很贵的。”
  乐栋立即道:“我等会给你打钱。”
  白一尘笑了笑:“不用了,乐栋的话,请我吃一顿饭就好了。”
  乐栋别过脑袋,不去看白一尘:“我不想请你吃饭。”
  白一尘无奈地耸耸肩,也没继续说什么,转身到餐桌前继续收拾碗筷。
  “他昨晚在这过夜的?”
  “嗯。”
  “今晚还来?”
  “嗯,可能以后天天都会来。”白一尘继续应了声,想了想又补充道,“也许是这样的吧。”
  乐栋冷笑一声,带着些恶意故意说:“也许他没几天又走了。”
  白一尘擦着餐桌动作未停,甚至没有半点停顿:“他说他很想我,他说他还爱我,这次他应该不会走了。”
  “而且……他就算想要再走也没关系,他离不开我的。”白一尘从厨房端来一盘削好的苹果,插上牙签后放到乐栋面前,低头注视着手腕上那道伤疤,脸上带着病态的笑容,宛如婚礼上的宣誓一般郑重道:“……他想走,也得带我一块走。”
  乐栋听着他这句说了不下三遍的话,却抬手盖住了眼睛,整个人极为疲倦往后靠着,坐了一会才坐直身体道:“那你让他下次再带你走的时候,不要用割腕了。”
  白一尘插了块苹果,放进嘴里慢慢嚼着,笑着答应:“好。”
  乐栋僵硬地勾勾唇角,勉强扯出一个笑容来:“刚刚弄坏了你的衣服,今晚请你吃饭吧。”
  白一尘摇摇头:“今晚不行,亦南约了我吃饭。”
  乐栋身形又僵住了:“那你刚刚还说让我请你吃饭?”
  白一尘摊手,表情十分无辜:“我没说是今天呀。”
  乐栋哼了一声:“那就明天晚上。”
  白一尘还是笑着:“好。”
  乐栋听到他这话,却还是十分不高兴,骂骂咧咧地起身,嘴里嘟囔着“你以前可没这么好说话”之类的话语离开了别墅。
  白一尘站在门口,挥手目送他离开,随后转身到了二楼的画室,拉开厚重的玫瑰色窗帘,让窗外明亮的光线投射进画室里,白一尘透过巨大的落地窗,遥遥地望着花园里开得灿艳靡丽的红玫瑰丛,忽然间就想起了时亦南第一次给他送花时的情形。
  那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年,第一个情人节。
  那天还是周末,他在画室里画着画,时亦南打电话来,低沉好听的声音在他耳侧荡起一阵酥麻:“想我了没?”
  青年笑了笑,沾着颜料的画笔在面前的画布上勾勒出优美的线条:“想了。”
  男人在电话那端笑了笑,问他:“怎么个想法?”
  怎么个想法?
  白一尘望着画布上时亦南的深邃俊美面庞,舔舔唇故意压低声音道:“想你现在就出现……然后狠狠地干死我……”
  “宝贝,如你所愿。”
  白一尘才说完那句话,时亦南就将电话挂断了。随后画室的门口传来一阵动静,白一尘转头看去,只见时亦南捧着一大捧卡罗拉玫瑰站在画室门口,将画室门落锁后,踏着夕阳半是血红,半是灿金的余晖,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深情款款地朝他走来。
  他走到他身边,半蹲下身体将花放到他手中,吻了下他的唇角道:“99朵玫瑰,花语是爱你天长地久。”
  “居然送我玫瑰,这么俗啊……”白一尘捧着玫瑰,佯装挑剔地说道。
  时亦南笑着,用下身顶了顶白一尘,轻舔着他的耳廓道:“那把我的宝贝送给你好不好?”
  “我不才是你的宝贝吗?”
  “你是小宝贝,它是大宝贝。”
  ……
  那天直到完全天黑,星幕低垂,他才和时亦南走出画室,那束玫瑰他也没能带走,它们散落在画室的地面上,铺成一地红毯,他和时亦南手牵着手走过这条红毯,就仿佛他们已经步入了教堂,在神父面前宣誓接吻,约定携手白头,相伴一生。
  白一尘忽然急促地喘息了几下,捂着嘴巴缓缓跪倒在落地窗前,透明而炽热的泪水顺着指缝滑落,狠狠地砸在地毯上,毫无声息地洇出一圈圈深色的水迹。
  时亦南离开后,他一直默默在心底告诉自己——不要难过了,不要痛苦了,你现在忘不了时亦南,不代表以后不行。你们只在一起了四年,你每一天忘记他一点,先忘记第一天,再忘记第一个月,然后再忘记第一年……只需要四年,你就可以完全忘记这个人了。
  可他没有。
  他先是回忆着他们相遇的第一天,再怀念着他们在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然后是第二个,再铭记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帧每一个画面。
  时亦南离开了他五年,他不仅没有忘了他,还记得他们在一次所有时光和岁月。
  有时候他会想,是不是他在那短短的四年里已经将自己一生的快乐和满足都挥霍干净了,所以在之后的日子里,他才这样痛苦和不甘,需要在看不到尽头的等待中,迫切的、极其渴望的、卑微地乞求着才能再见上时亦南一面。
  他忘不了时亦南,真的忘不了他。
  无论再过多少年,他还是记得他的容貌,他的声音,他的一切,那些东西深深镌刻在他的灵魂深处,永不褪色。
  他之所以如此痛苦,如此悲伤,是因为他无法挽留时亦南渐行渐远的背影,所以他活该待在这里,苦不堪言、卑躬屈膝地回忆着他的爱,他的时亦南。
  是他不肯放手,所以他总得付出些什么代价。
  只是这些代价太过昂贵,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支撑多久。


第7章 
  人们常说,艺术家要么极度潇洒,在每一段感情可以毫不犹豫地抽身离去,要么就极度情深,总是死于自己黑夜里无端升起的痛苦情绪之中。
  白一尘自觉他不是艺术家,却是搞艺术的人,还是上述的后一种人。
  他今天本来应该把堆积起来的翻译单子做一做,或是去画室看看有没有想要买画的新顾客,可他今天实在太累了,累到他什么也不想干,只想迫切地见见那个人,或是听听他的声音也好。
  白一尘抖着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期间几度不稳,差点将手机摔落。
  他翻动着通讯录,想要找到那个熟悉的昵称,终于翻到时,白一尘却怔怔地放下手机——他已经忘了,在他第三次自杀时曾经拨打过这个电话,不过话筒里传来的冰冷的机械女音却告诉他“对不起,您拨的号码是空号”。
  而昨晚,他和时亦南进行了最亲密的身体交流,却忘了询问他现在的手机号。
  如果时亦南今晚没有回来,他是不是还要像以前那样,在这个城市独自再等上四年?
  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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