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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鉴宝灵眼-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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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风吓了一跳,不过是开玩笑,徐迩竟然真的拿了两个顶好的钻石给自己。
  “真给我啊?”曲风有点讪讪的说。
  “对啊,给你,不是你要的吗?这两块是最好的。”徐迩不明白对方为什么不要,刚刚不是还说要用来娶媳妇吗?
  “那行,我拿了,就当你们俩送的结婚贺礼,到时候就不用随礼了。”
  “好啊。”徐迩无所谓,反正这事儿现在还不用操心,新娘子连个影子都没有呢。
  “那什么,小二,你整理的怎么样了?”曲风生硬的转移话题,看着摆满客厅的各种箱子,问道。
  “还差一个箱子没弄呢。”徐迩指了指放着兵器的箱子,说道。
  “用帮忙不?我帮你搬东西。”曲风自告奋勇,根本不理会身后瞪了他一眼陈知北。
  “好,谢谢曲哥。”有人帮忙好啊,这个箱子最沉了,而且里面散发着强烈的杀气和冷意,徐迩一个人根本就不敢打开。
  陈知北和曲风两人,将箱子里的兵器一个个的拿了出来。
  其中有一套日国太刀,两把不同制式的唐刀,两把阿拉伯风情的弯刀,具体名称未知,一把刀身泛着寒光,能看到繁复华丽的钢化的大刀,陈知北一看就说出了刀的名字……武士刀。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保存不善,已经身有锈迹的刀剑,这些都被曲风取了出来,打算收拾一下全部扔掉。
  就在曲风将这些‘破铜烂铁’往外拿的时候,徐迩无意间一瞥,吓了一跳。
  其中一个刀柄有些脱落,露出一点点不同的金属色泽。就是这一点金属色泽,将徐迩的眼睛差点闪瞎。
  那光晕,冲天而上,悬浮在曲风的眼前,犹如一轮耀眼的悬挂于天际的太阳,照亮了整个客厅。
  “曲哥,等等。”
  
  第29章 曜似朝日,名曰扬文
  
  《典论》:“魏太子丕,造百辟匕首而,其二曜似朝日,名曰扬文。”
  这是看到那轮朝日后,徐迩脑中浮现的唯一的一句话。
  百辟匕首,曹丕作为太子的时候,命人使用百斤青钢所造,名曰百辟。
  于铄良刀,胡炼亶时,譬诸鳞角,靡所任兹。不逢不若,永世宝持。利用卫身,以威弗治。
  其一理似坚冰,名曰清刚,其二曙似朝日,名曰扬文。
  曲风站在那里,看到徐迩突然间用一种梦幻般的眼神看着自己,好似自己现在就是一朵花一样,看得曲风觉得全身冷飕飕的。
  “北子,我身上有什么东西吗?”哥们,你别这么看我,这个跟我没关系啊。
  “手上的东西。”陈知北指了指曲风抱着的那堆废铁。
  “哦,”曲风点点头,那后好奇地看了看自己手里的东西,自然是发现了有个刀柄松动了,露出了里面的东西,看起来还很锋利。
  “我去,这是要拍武侠小说吗?”看到腐朽的刀身里面,竟然藏着东西,曲风大叫了一声。
  徐迩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将那把被掩藏起来的锋利兵器拿了出来,小心的拿在手里。
  细看匕首之上,有着细细的类似花纹一样的纹饰,但是可以看不并不是后天可会上的去装饰品,而是在打造的时候就出现在的刀身上的。
  徐迩抚摸着刀身,眼前就会浮现一个魏晋时期装扮的武士,从君王手中接过匕首,并把它郑重的别在身上,随身携带,每当遇到战事,都会将其作为信念一样的放在身上,和他一起奔赴战场。
  突然间,徐迩想到了什么,连忙拿着匕首跑到窗台旁边,可惜已经是下午五六点钟了,太阳即将下山。徐迩尝试性的将匕首对着太阳的余晖照了一下。
  没成想,只有那一点余辉,竟然真的和匕首身上的花纹起了变化,发出耀眼的光芒,犹如手中捧着一轮小太阳。
  曲风在徐迩身后揉了揉眼睛,“错觉吧,刚才竟然以为小二手里拿着一轮太阳一样。”
  说完,凑到徐迩身边,仔细看着那把匕首。
  徐迩将匕首递给曲风,“小心点,看多了对眼睛不好。”
  曲风接过匕首,仔细的打量着刀身,“我说呢,这是利用了一种反光折色原理吧?看着可真漂亮,你说古代人可真是厉害,竟然能造出这样的东西来!”
  “这也是偶然形成的,同一批两把匕首,各不相同。”徐迩也觉得古代人真的很神奇,虽然这种现象不是特意去追求的,可是却非常的让人震惊。
  “真的?另一把什么样?”曲风听到徐迩这样说,好奇地问道。
  “另一把叫清刚,据说看起来就像是冰一样寒冷锋利。”说到这里,徐迩来了劲头,“于铄良刀,胡炼亶时,譬诸鳞角,靡所任兹。不逢不若,永世宝持。利用卫身,以威弗治。匕首二,其一理似坚冰,名曰清刚,其二曙似朝日,名曰扬文。”
  “这就跟生孩子似的,一对爹妈生的,性格也是一点都不一样啊。”曲风费力地听完徐迩掉的书袋,半天才憋出这样一句话。
  “可以这么说。”徐迩似模似样的点点头。
  陈知北站在一旁,作为在这里对曲风最了解的人,陈知北可是知道,曲风之前就是因为读书不成才去当的兵,最近之所以念了点书,是因为这两天新认识了一个女语文老师。
  没成想,就这两天的接触,既然能让曲风真的听懂一点古文了,真是可喜可贺。
  “清刚和扬文都是我国古代十大匕首之一,和大名鼎鼎的鱼肠啊、徐夫人匕首同列,而且啊,这是魏朝时期的制品,你看看,有将近两千年的历史了,这匕首上面一点锈迹都没有,一看就是削铁如泥的宝器。”
  “削铁如泥?”曲风一听,眼睛亮了,将扬文匕首放到陈知北手里,四下转了一圈,拿起一把武士刀中的一把,抽出刀鞘,双手平举,对陈知北说:“来来来,咱俩试试,看看能不能断了。”
  “那是能卖钱的。”陈知北摇摇头,“过两年拿去上拍,让日国的大款,给我送点钱。”
  曲风一想也对,这刀一看就是好东西,断了确实有点可惜。
  “那该用什么做实验?”
  “那木头吧,那东西坏了不心疼。”徐迩指了指箱子里的空匣子,“不太硬,又能试验出锋利度。”
  说着,就将一个长条匣子拿了出来,双手举起,正对着陈知北。
  “握住了。”陈知北看了看木匣子,举起匕首,眼神锐利。
  “嗯。”徐迩回应,眼睛直直的盯着对方的右手,看着扬文匕首。
  唰的一下,陈知北的手臂下挥,只见红光一闪,陈知北收刀入鞘。
  徐迩双手举着木匣子,就刚才那一下,徐迩看着匕首下落,一身冷汗就下来了。
  “砍到了吗?”看着一点没有什么变化的木匣子,曲风喃喃问道。
  徐迩回过神,发现手臂有些麻,双手收了回来,然后愣住了。
  木匣子分成了两半,看起来就像是原本两个木匣子拼在一起的一样。
  “天啊,这简直就是男人的终极梦想啊。”曲风窜过来,双手抚摸了一下木匣子上的刀痕,然后看看陈知北手里的扬文,“兄弟啊,商量一下,那什么钻石我就不要了,新婚礼物也算了,把这匕首借我玩个十年八年的,我就死而无憾了。”
  “没门。”陈知北指了指匕首,“我的。”
  曲风恶狠狠地瞪了陈知北一眼,转过头看向徐迩,“小二,哥对你这么好,你不能让哥抱憾终身啊,匕首借我一段时间怎么样?”
  徐迩有点为难的看着曲风,“曲哥,我们说好了,放兵器的那箱子,都是北子哥的,放书画的那箱子,是我的,放珠宝的那个箱子,谁喜欢这就拿走。匕首是北子哥的,我,我也做不了主。”
  曲风一听,徐迩竟然这次站在陈知北那边了,很是失落的扑倒在沙发上,捂着胸口,装作被打击的样子。这个姿势若是女孩子来做的话,很好看、很养眼、很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可是曲风是个男人,一个身高一米八十多将近两百斤,脸上有刀疤的汉子。
  “沙发塌了是要赔钱的。”陈知北凉凉的补刀,然后一副不忍直视的别过头去,“回魔都借你玩几天。”
  “几天?”曲风赖在沙发上不起来,觉得时间有点短。
  “直到你结婚。”陈知北下套。
  曲风一听,恨恨看着陈知北,“你这是要挖我的心啊。”
  到底是结婚重要,还是匕首重要,对于一个当过兵喜爱冷兵器,即将三十岁没娶上媳妇,正看上了一个品质极高的姑娘的男人来说,是一个非常痛苦的抉择。
  “成交。”老婆还没追到手呢,先把匕首拿在手里再说吧。
  曲风一个鲤鱼打滚站了起来,拿起陈知北举起的扬文匕首,兴奋地亲了一口匕首,“谢了兄弟,我就不打扰你们两个了,明天见。”
  说完,躲过陈知北挥过来的拳头,逃到门口,一个飞吻转身,“拜拜。”
  “滚。”
  徐迩看着两人的互动,笑得摊在沙发上,半晌才止住。
  1号那天,徐迩跟着陈知北拿着国旗和香江的紫金花旗子,跟着人流上街,一起参见了这个被国人期盼了百年的盛会。
  到处都是人,热情的互相打着招呼,和你说话,发现你是大陆人,更是热情地把自己手里的旗子、食物、花环堆砌在你的身上,否则好像就无法表达心里的激动。
  徐迩也很开心的和这些不认识的人一起欢呼,这是所有国人都会记得日子,能够亲身参见这个盛会,在这时间站在这片土地上,徐迩觉得,这比自己捡到大漏还要开心。
  可是过了这一天之后,陈知北和曲风就忙了起来,刚开始的时候,晚上还能一起吃的饭,等到没几天,两人就全都不回酒店住了。
  曲风在证劵公司那边租了一个房间,两人和几个雇佣的助手住在那里。
  原本徐迩想要一起住过去,自己住在酒店实在是浪费,可是陈知北却不同意,觉得自己几人租的房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工作的地方,徐迩还是住在酒店比较好,冷了热了有人管,渴了饿了有人伺候。
  可是徐迩觉得,大家都在忙,只有自己在香江闲逛,好像自己就是一个吃闲饭的一样。
  曲风一听徐迩的抱怨,扑哧一下就笑了出来,“哎呦我的大老板啊,你是出钱的,我们呢是出力的,这能一样吗?你作为出钱的大老板,只要验收工作就成了,剩下的时间,不就是想做什么做什么嘛。”
  徐迩嘴笨根本说不过两人,只好自己一个人呆在酒店里,刚开始两天还有心情和丽莎一起逛街,但是再有意思的地方,整天去逛也没了意思。
  于是干脆,天天抱着从孤岛上拿回来的书画作品,感受上面的影响,于是徐迩突然间发现,自己其实是可以练练字的。
  
  第30章 书法,一个人的房间
  
  徐迩托丽莎帮着自己买了一套文房四宝,然后自己一个人就呆在酒店的房间里,开始临摹那两幅书法作品。
  《宣示表》是唐代摹本,之所以可以确定,除了徐迩已经抱着它如梦后,看到一位唐代的中年男人,将它一点点的临摹住之外,还源于徐迩对唐代纸张熟悉。
  早在徐迩得到唐代青铜席镇的时候,徐迩就从里面经常看到,那位贵女经常性的临摹前人的书稿和作品,偶尔兴致来了,还会自己作画。所以对于唐代的书画作品,徐迩自认还有一些研究。
  自从将清末仿品认作是真的成化斗彩之后,徐迩就开始是吸取教训,不在过于依赖眼睛的灵异,而是真的认真研究各个年代的各种古玩的分别。
  徐迩从魔都带来的书籍,充裕发挥了它们的用场。
  正作为活到老,学到老。
  徐迩之前摆对古玩行业抱有一种谨慎虔诚的心态,可是经过几次捡漏之后,心态变得有些浮躁。这次的打眼也让徐迩的新心,回到原本的状态,甚至以更加的敬畏和虔诚。
  古玩,是一门非常博大精深的学问,想要真正入行,就徐迩现在的水平来说,还只是刚刚进到门槛里面而已。
  相对于《宣示表》,徐迩更加喜欢的,则是那副《千字文》,刚开始的时候,徐迩也是只能断定这幅字即不是明清时期的纸张,也不是唐代的。
  从纸张的保存和时间上,徐迩估计应该是宋朝的,但是具体一些的东西,徐迩就分辨不出来了。
  每当徐迩抚摸这幅作品的时候,就会看到这幅作品的作者,一个身着龙纹服饰、长相非常风流倜傥的男人。
  徐迩查了资料,再加上那本和《千字文》一起出现的《格古要论》上面的记载,徐迩大胆的猜测,这是宋徽宗赵佶的作品。
  一个皇帝竟然能写出这么好的字,好像是在变相的告诉人们,这个皇帝是有多么的不务正业。
  不过这位远不是第一个,更不是最后一个。
  在他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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