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金主的白月光好上了-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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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玩意的形状是只小狗,像是玩偶却又和我见过的不大一样,因为它要更轻……
她见我喜欢,眼睛笑成了一条缝。
她告诉我这叫毛毡,还说我喜欢的话,她天天教我做。
那之后的两年里,我不仅学会了做毛毡,还多了一个身份。
老人对我很好,除了我妈对我最好的便是她了。正因如此,哪怕我再讨厌我哥,我也顶着他的名字度过了这两年。
后来因为户口问题,我爸又把我接了回去。家里变化很大,唯一没有变的只有他们对我的态度。
老人偶尔会打电话过来,都是我接的。她问着无关痛痒的话,同时也继续喊着那个错误的名字。
有几次我都被整糊涂了,在我爸喊我哥的时候,我飞快地应了一声。结局有多惨可想而知。
老人家最常问的问题是我什么时候再回去看她。这也是我最受不了的,于是一到假期,我都会跑回去。
我爸巴不得我离得远远的,并不会管我。我乐不可支,回去不是跟着做毛毡就是陪着晒太阳。
后来我喜欢上了做毛毡。我爸很反对,说我浪费钱,还习惯性补上一句,怪不得我没出息。
有一年除夕,我爸带着我们一齐回了乡下。我奶奶这回倒没认错,却是记忆混乱了。抓着我哥的手,问他今天想学什么。
我哥一听就懂了。
他后来对我说的什么我记不大清了,只记得他问我,是不是以为坚持做了这个,奶奶就不会认错人。
“你做十个,一百个,无数个,你还是我的冒牌货。”
那时我初三,我开始写起了日记,别的不写,专门写骂人的话。每次写完,我都要许了个愿,希望这对**父子迟早倒霉。
物极必反它不反,或许是我还不够倒霉吧。我那会这么想着。
我日复一日地期盼着,可这对父子过得也是一如既往的自在。
考上大学那年,奶奶去世了。我收拾好东西,彻底同这个家断了联系。
我爸总说我不如我哥有出息。我哥的确聪明,却用错了地方。我那“有出息”的大哥,不知在哪认识了一群狐朋狗友,还被忽悠着上了贼船,驶向监狱的那种。
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他,新闻主播一板一眼地播报,说是成功捕获了一个专门协助考生作弊的诈骗团伙,为什么说是诈骗呢,因为它不仅费力,它还骗钱。
我哥进局子那天,我去看过一次,却意外地没见到我爸。
老实说,亲眼见到他俩倒霉的时候,我居然没有特别兴奋的感觉。
反倒是平淡得很。
这时我已有了稳定工作,还买了房,除了爱情已无所需。
可我过得太安逸,没记起所谓的“物极必反”。
等到我爸灰头土脸却气势汹汹地找到我公司时,已经晚了。
他这几年的确若我所愿地过得不好,深陷欠钱赌钱再欠钱的死循环中。
他为了跳出这个死循环,借了所谓的“信用贷款”。等讨债的人愈发凶狠,他如梦初醒似的,记起了那个不讨喜的小儿子。
我内里还是个怂逼,他不费几分力便让我妥协了,借他些钱。
美名曰借,实则更像抢。
后来我发现,我不仅是个怂逼,还是个**。
直到丢了工作,丢了房子,才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个什么处境。
那些人似乎也发现找我爸要钱不如找我来得快。
年底最后一天,走投无路的我躲进了酒吧,决定在临死前再自暴自弃一回。
那会我一边喝着酒,一边遗憾地叹气。
长这么大,活得一塌糊涂,恋爱都没谈过。别说恋爱了,连对眼的都没有。
酒吧门口突然骚动起来,我知道那群人找到我了,索性趴在了桌子上装死。
那伙人来到我桌前,拿起一个空的酒瓶就往下砸。
顾尚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他像是从地底突然蹦出来的一样,将趴在桌上等死的我一把拉起来,力气很大,动静很响,以至于我和那伙讨债的一时没能反应过来。
顾尚那会穿着最普通的黑西装,他对我笑了下。酒吧里光线很暗,我连他的脸都看不清。可那会我却觉得,这人身上发着光似的耀眼。
他挡在我跟前,也拿起了一个酒瓶,毫不犹豫便砸在了桌上。
“他欠你们多少?”男人抓着那个碎了半边的酒瓶,指着眼前众人,“我替他还了。”
之后他小心翼翼地扶着我出了酒吧。酒精作祟的缘故,我一直听不大清东西,又似乎听得很清楚。
因为烟花声响起那刻,我当即吓得一抖。
“又是新的一年了。”他对我说。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男人的手心很热,我悄悄抓紧了一些。
“你叫什么名字?”他伸手在我眼前挥挥,“也是,你好像喝醉了……”
“凌静川……” 我咳了咳,随之袭来的是一阵反胃感。
他点点头,过了好一会才说:“我叫顾尚。”
我那会没出声,却晕乎乎地在一遍一遍地默念着这个名字。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我喜欢上顾尚情有可原,顾尚会救我也是有原因的。
直到现在,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从小到大都在给别人当替身。
小时候是给我奶奶,长大后则是给顾尚。
……
……
我还是第一次对别人说这些事,对方的身份还有些尴尬。
说完后,我低下头,不再去看许霄墨。
许霄墨同我一起蹲着,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却莫名地能感觉到对方专注的态度。
“没啦。”哭完这会,我才觉着尴尬,于是干笑了几声,“你腿麻了吧,别蹲着了。”
我一边说,一边直起身,哪知身子刚起来,大腿上蓦然传来一阵无力感。
许霄墨稳稳地将我扶住了。
我:“……”
啧,更丢人了。
主动说起这事的是我,现在后悔的也是我。关键是许霄墨一点反应都没有,反倒让我更窘迫了。
我在原地犹豫了一会,见对方还是没有说话的打算,只好说:“我先去洗个澡哈。”
许霄墨淡淡道:“你洗过了。”
哦,是哦。
……
我清清嗓子,说:“那我去睡觉……”
“凌静川,”许霄墨突然说,“你有什么想说的都可以说,有什么想问的也可以。”
“我没什么想……”我下意识回道,可抬眼又望见对方认真的表情。
我闭了闭眼。
“对不起,我之前撒谎了。”我向他道歉,同时也是说给自己听,“我之前说我对顾尚完全不在意是假的。”
他默不作声地看了我许久,随即叹了口气。
许霄墨往我面前走近了一步,我看到他眯了眯眼,“我也撒谎了。”
就在我不明所以时,男人说:“我对你好不是因为把你当朋友。”
第23章 逃避
许霄墨话音落下后,房间里久久无声。
我一时没能消化过来,哪怕听清了,也有些听不懂。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想的那样。
许霄墨似乎压根就没想要我回答,静了半晌后,他突兀地问:“你要不要吃点东西?”
我有些懵圈,“啊?”
他说:“你晚上应该没吃多少,现在要吃点什么吗?”
就在这时,肚子合时宜地咕噜了一声。
于是我尴尬地点点头,“你告诉我厨房在哪吧……”
男人家里的装修是偏简约风的,除了灰便是白,虽说极具现代美感,但也会给人冷冰冰的感觉。
就和它的主人一样。
许霄墨打开厨房的灯,从冰箱取出了一扎面条。我正想撸高袖子煮面,却见对方竟然套起了围裙。
好在那围裙是黑色而不是花色,不然那对我的视觉冲击会更大。
我惊了惊,“你会做饭?”
男人瞥我一眼,觉得这问题有些可笑似的。他没接话,而是说:“帮我系一下。”
我依言照做,等看到对方手法熟练地打鸡蛋,烧水下面后,更是讶异得不行。
原以为他们这些大少爷,向来都是不会自己动手的。就比如顾尚,衣服不洗饭也不做,至于让他搞卫生,那更是天方夜谭。
想到顾尚,我刚恢复的心情又变得有些沉重了。
许霄墨一看便是那种常常下厨的人,而且还是大神级别的。没一会他便煮好了面条。
面上放了一个窝蛋,上头撒了些细短的葱花,看上去十分精致可口,让人食欲大增。
我本来就饿着肚子,一闻到那香喷喷的味道,不禁咽了下口水。
“你不吃吗?”动筷前,我发现男人并未端出第二碗面来。
他摇摇头,在我对面的位置坐下了。
我不喜欢被盯着吃饭,但此刻饿得慌,加上今晚的经历太荒谬,我没多在意便吃完了面条。
“我洗碗吧!”见男人伸手,我忙挡了下,“你洗太累了。”
他挑了挑眉,“有洗碗机。”
我:“……”
哦。
许霄墨不知是体贴还是怎的,对我先前的失态没有任何表示。
我松了口气,由着他将我带回了二楼的客房。
“被子枕头都是新的,有事就上三楼找我。”他对我说。
我说知道了。
男人没说什么,转身打算离开时我又喊住了他。
“许霄墨,”我犹豫了一下,“谢了。”
他看了我半晌,随后他点点头,一言不发地替我关了门。
我倒在陌生而柔软的床上,却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反倒是愈发的焦虑。
我不知道自己在焦虑什么,或许是因为顾尚的犯浑,或许是许霄墨的态度……
但最多的大概还是对之后的不安。
变故来得快,未知也愈发地多。
哪怕我一如既往地告诉自己,不要再想了,抛之脑后就行了。可大脑里还是一次次地浮现出许多场景。
有我妈的,有我爸和我哥的,有我奶奶的,还有顾尚的……
在饭桌那会的我是愤怒的,现在冷静下来,才发现比愤怒更多的是绝望。
铺天盖地的绝望,压得我有些难受。
我不知翻了几个身闭了几次眼。我从这个枕头翻到另一个,再从另一个翻回来,翻来覆去后死活睡不着。
最后我摸到床头灯,将它打开了。暖黄色的一下占据了黑暗。
我没找到自己的手机,想了想觉得大概是被我忘在一楼了。于是我下了床,打算找一找。
我轻手轻脚地往楼梯那走,刚往下走没几步,便听见三楼房门被打开的声音。
随后许霄墨出现在了楼梯口。
“你怎么还没睡?”我下意识问他。
他不答反问:“你要去哪?”
我老实告诉他自己是想去拿手机。
许霄墨挑了挑眉,然后他让我回房。
“你手机在我那,你先回房吧。”
我只好重新躺回了床上。
许霄墨过了很久才进来,还轻轻带上了门。我看着他反手关门的动作,不知为何有些紧张。
他要干嘛。我有些忐忑地想。
紧接着男人坐到了我床边,手放上我的被子。
我盯着那只骨节分明的手,思绪万千,脑补不停。
想着想着,我脸微微发烫了。
这也不怪我,谁叫这人刚刚说了那种意义不明的话。
“睡不着?”男人蓦然开口。
我半天才回神,“啊?有点吧。”
他看着我不出声。
我只好说:“好吧,我睡不着。”
其实我有点怕男人问我为什么睡不着,那会令我为难。但他没有,他听完后只点了点头,然后抛下一句等我一下,起身出去了。
几分钟后,许霄墨回来了,一手拿着个玻璃杯,一手拿着本书。
那个蓝色的封面十分熟悉,是那本法语的小王子。
我乖乖喝完他递给我的水,道谢后发现男人翻开了书。
他问:“我给你念几段?”
我说好。
随即我想,对方不会要给我念法语吧?
不过这方法或许真的有用,因为我听不懂。就跟以前物理课那样,越听越犯困。
但男人念的中文,还念得颇为认真。
他没有从头开始读,而是选了小王子遇见狐狸那章。我理解,毕竟男人说过那是最喜欢的章节。
我后来也是看了这书的,没记错的话,它每一章节都十分简短,可男人单单一章节,却读了快半小时。
可能不能算读了,该称作“讲”了。
我记忆不深也听出男人加了许多内容,例如狐狸在等小王子时,那种焦虑不安的心情,以及在田里打发时间的模样……
不知过了多久,男人终于讲到了狐狸同小王子分别那部分,我半阖着眼,居然真的生出了一丝困意。
“小王子对狐狸道别,他惦记着玫瑰。狐狸很伤心,因为它第一次被驯服,第一次遇到了朋友,可对方告诉他,自己要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