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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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觉得你跟我一样!”莫瑞斯停顿了一下,这是风暴之前的一瞬。接着,他爆发了:“向上帝发誓,倘若你向杜希先生告密,我就会把你揍趴下。我可能得花费几百英镑,然而我出得起,而且警察一向给我这样的人撑腰,对付你这种人。你哪儿知道这些。我们会以讹诈罪让你去坐牢,这之后——我就用手枪打穿自己的脑袋。”
“把你自己杀了?死吗?”
“直到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原是爱你的。太迟啦……凡事都总足太迟。”一排排古老的雕像摇摇欲坠,他听见自己补充道:“我说这些没有什么用意。咱们还是出去吧,在这儿没法谈话。”他们离开这座暖气烧过了头的大厦,从那个据说什么样的书籍都无所不藏的图书馆前走过去,寻找黑暗和雨。来到有圆柱的门廊里时,莫瑞斯停下脚步,用不痛快的口气问:“我忘了,你哥哥呢?”
“他在爹那儿呢——我哥什么都不知道——我不过是吓吓你——”
“——为的是讹诈。”
“你要是能明白就好了……”他把莫瑞斯所写的短笺拽了出来。“你愿意的话,就拿去吧……我不会利用它的……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打算……我猜想,这下完了。”
毫无疑问,并没有完。他们既分不了手,又不知道即将发生什么事,就怒气冲冲地阔步向前走,从肮脏的一天那最后一抹微弱的闪光中穿行。夜幕,永远一成不变的夜幕终于降临。莫瑞斯恢复了自制力,能够审视激情为他弄到手的这块崭新的料了。在一个空寂无人的方形广场,他们倚着圈起几棵树的栅栏而立,开始讨论自己面临的危机。
然而莫瑞斯越冷静下来,阿列克的感情就越变得强烈。杜希先生仿佛在他们二人之间设置了激怒人的不平衡,于是,莫瑞斯刚一累得打不下去了,阿列克就开始进攻。他凶猛地说:“在船库里,雨下得比这还大呢,冷得也更厉害。你为什么没来?”
“糊涂。”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要知道,我的头脑一年到头都是糊涂的。我没有到你那儿去,也没写信,因为我想逃避你,尽管这是违心的。你是不可能理解的。你一个劲儿地把我往后拖,我吓得要死。当我在大夫那儿试图睡一会儿的时候,也感觉到了你,你对我的吸引力太强烈了。我知道有个邪恶的东西,可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因此一直把它假想成是你。”
“那是什么呢?”
“唔——境遇。”
“我听不懂这个。你为什么没有到船库来?”
“我害怕——你也是由于害怕才烦恼的。自从板球赛以来,你就听任自己怕我。正因为如此,咱们两个人至今仍互相厌恶。”
“我连一个便士也不会向你讨,我决不伤你的一个小指头。”他咆哮道,并且“咯嗒咯嗒”地晃悠着将他和树丛隔开来的栅栏。
“但是你依然努力地试图伤我的心。”
“你为什么说你爱我?”
“你为什么管我叫莫瑞斯?”
“哦,咱们别再说下去了。喏——”于是他伸出手去。莫瑞斯攥住了这只手。此刻,他们赢得了普通人所能获得的最大的胜利。肉体之爱意味着反应,从本质上看,就是恐怖。莫瑞斯这时才明白,他们二人在彭杰的那次原始的放纵会导致危难,是何等自然的事。他们相互间了解得太少——而又太多。恐惧由此而来,残酷由此而来。通过他本人的丑事,他了解了阿列克的寡廉鲜耻,从而感到高兴。这不是第一次了,他窥视到潜藏于个人那备受折磨的灵魂中的天赋。他挺身而出,顶撞对方的恫吓之词,并非作为一名英雄,而是作为一个亲密的伙伴。他在恐吓背后发现了稚气,在稚气背后又发现了某种其他的东西。
少顷,阿列克开口了,一阵阵的自责与谢罪使他心平气和了,他仿佛是个扔掉毒品的人。于是,他抖擞起精神。他再也不感到难为情了,开始对朋友打开天窗说亮话。他谈到自己的三亲六眷……他身上也深深地打上了阶级的烙印。谁都不知道他在伦敦——彭杰那些人只当他在自己的爹那儿,他爹则以为他在彭杰——这事可难办了。这会儿他得回家去了——去见他哥哥。他将和回阿根廷去的哥哥同行,他哥哥是做生意的,还有他嫂嫂。其间还夹杂着几句自吹自擂的话。凡是没受过多少教育的人,非这么做不可。他重复说,自己出身于体面的家庭。他不向任何人低头,决不低头,他是个堂堂正正的人,事实上不比任何一个绅士差。然而他正吹牛的时候,已经和莫瑞斯相互挽起了手臂。对这样的爱抚,他们是受之无愧的——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话语渐渐消失了,出其不意地又重新开始,是阿列克冒昧地提出来的。
“跟我一起过夜吧。”
莫瑞斯转过身来,两个人拥抱了。目前他们已经有意识地相互爱着了。
“跟我睡一夜,我知道一个地方。”
“我不行,我有个约会。”莫瑞斯说,他的心剧烈地跳着。有个为公司拉生意的正式晚餐会等待着他,那是无论如何不能缺席的。他几乎忘记有这么个晚餐会了。“现在我得离开你,去换衣服。听着,阿列克,要讲道理。换个晚上再见面吧——随便哪一天都行。”
“我再也不能到伦敦来了——我爹或者艾尔斯先生会说的。”
“他们说,又有什么关系?”
“你的晚餐会又有什么要紧?”
他们又不吭声了。接着,莫瑞斯用亲切然而沮丧的语气说:”好的,让晚餐会见鬼去吧。”他们双双冒着雨走去。
“阿列克,起来。”
一只胳膊颤动了一下。
“咱们该谈谈今后的打算了。”
他越发紧紧地偎依着,比他所假装的要清醒,浑身热乎乎的,肌肉发达,感到幸福。莫瑞斯也沉浸在幸福的感觉中。他动弹了一下,发觉对方作为回应用手使劲攥着他,于是忘掉自己想说什么了。外面还在下雨,一片光从那儿飘浮到他们上面来。一家陌生的旅店,临时的避难所,为了免遭敌人伤害,暂且把他们保护起来。
“该起来了,小伙子,到了早晨了。”
“那就起来吧。”
“你这样攥着我,我怎么起来呀!”
“好个急性子,我教你别这么急性子。”他对莫瑞斯不再表示敬意了,大英博物馆治好了他的自卑感。这是个假日,在伦敦与莫瑞斯相处,摆脱了一切烦恼,他想要打盹儿、浪费光阴、戏弄、做爱。
莫瑞斯又何尝不想这样做,那更惬意一些。然而逼近的未来使他精神涣散。出现了一抹曙光,温暖舒适更加显得不真实。总得说点儿什么,安排妥当。哦,即将结束的夜晚,人眠与睡醒的时候,强壮与体贴混杂在一起,美好的心情,黑暗中的平安,还能再迎来这样的夜晚吗?
“你不要紧吗,莫瑞斯?”——因为他叹了口气。“你觉得舒服吗?把你的脑袋再往我身上靠,照你更喜欢的那个样子……就这样再靠。你别着急,你跟我在一起,着什么急。”
是啊,他交了好运,这是毫无疑问的。斯卡德显示出是个正直、厚道的人。与他共处,感到愉快。他是个宝贝,使人着迷,一千个人当中才能发现这么一个,是他渴望多年的梦幻。然而,他勇敢吗?
“多好哇,你和我像这样……”两个人的嘴唇挨得那么近,几乎不是在说话了。“谁能想得到呢……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就有了个念头:‘但愿我能跟那个主儿……’就是这么想的……‘我跟他能不能……’于是就这样了。”
“是啊,因此咱们就得战斗。”
“谁愿意战斗呢?”他用厌烦的声调说,“已经打够啦。”
“全世界都与咱们为敌,咱们得同心协力,趁着还做得到的时候,定出计划来。”
“你为什么说这样的话,真叫人扫兴!”
“因为非说不可。咱们不能眼看着情况越变越糟,就像在彭杰那次似的,再一次伤害咱们的感情。”
阿列克突然伸出被太阳晒得粗糙不堪的手背,在莫瑞斯的身上蹭来蹭去,并且说:“疼吧?不疼才怪呢。我要是战斗,就这么干。”确实有点儿疼,这种愚蠢的行为还带有怨恨的意味。“别跟我谈彭杰的事。”他接下去说。“哼!呸!在彭杰,我从来就是个仆人。斯卡德,干这个;斯卡德,干那个。还有那个老太太,你知道有一次她说什么吗?她说:‘劳驾啦,请你为我寄这封信。你叫什么名字呀?你叫什么名字呀!半年来,我每天走到克莱夫家那该死的正面门廊外面听候使唤,他母亲却不知道我的名字。她是个婊子。我想对她说:‘你叫什么名字呀?×你的名字。’我差点儿这么说出口。我要是说给她听就好了。莫瑞斯,你不能相信人们是怎样跟仆人说话的。粗鲁透顶,简直说不出口。那个阿尔赤·伦敦,你挺买他的账,可他跟你一样坏。你也这么坏,你也这么坏,张嘴就是:‘喂,来人哪!’你想不到吧,你差点儿失掉了把我弄到手的机会。你呼唤的时候,我几乎打消了爬那梯子的念头。我心里嘀咕:‘他不是真正想要我。’你没有按照我说的那样到船库来,把我气疯了,火冒三丈。架子太大啦!咱们等着瞧吧。我一直喜欢船库这个地方。从压根儿没听说过你的时候,我就经常到那儿去抽上一支烟。很容易就能把锁打开,当然,直到现在,我手里还有钥匙呢……船库,从船库向池塘望去,安静极了,有时候会蹿上一条鱼。我在地板上摆了好几个靠垫。”
他聊累了,就默然无语了。起初他的口气粗里粗气、快快活活的,有点儿做作,随后嗓音变得有气无力,悲伤地消失了。仿佛事实真相浮现到表面上来,使他承受不住似的。
“咱们还可以在你的船库里见面。”莫瑞斯说。
“不,咱们见不着面了。”阿列克把莫瑞斯推开,接着吃力地发出呻吟声,猛烈地紧紧拽过莫瑞斯来,好像世界末日到了一般地拥抱他。“不管怎样,你记住这个吧。”他溜出被窝,透过灰色的曙光俯视着,双臂空空,耷拉下来,好像希望让莫瑞斯记住他这个姿势似的。“我很容易地就能杀掉你。”
“我也能杀掉你。”
“我的衣服都跑到哪儿去啦?”他好像迷迷糊糊的。“都这么晚了,我连刮胡刀都没带。我没想到会在外面过夜……我必须——我得马上去赶火车,不然的话,弗雷德指不定会想什么呢。”
“爱想什么想什么。”
“天哪,要是现在弗雷德看见了咱俩这副样子。”
“他没看见,不就结了。”
“他有可能看见呀。我的意思是说,明天不是星期四吗?星期五捆行李,星期六诺曼尼亚号从南安普敦(译注:英格兰汉普郡的一座城市,英吉利海峡港口。l980年跃居英国第二大港。)起航,这就跟古老的英国告别了。”
“你的意思是说,咱们两个人从此就再也见不着了。”
“可不是嘛,你说得完全正确。”
要是雨停了该有多好!在昨天的倾盆大雨之后,又迎来了下雨的早晨,不论是万家屋顶还是博物馆,抑或自己的家以及绿林,统统是湿漉漉的。莫瑞斯抑制着自己的感情,非常谨慎地选择用词,说道:“我要谈的正是这个。我们为什么不安排好再一次见面的事呢?”
“你打算怎么见面?”
“你为什么不留在英国?”
阿列克吓得魂不附体,飕地转过身来。他半裸着身子,活脱脱像个未完全开化的人。
“留下来?”他怒吼道,“不坐船啦?你疯了吗?我从来没听说过这样荒唐的废话。再支使我干这干那,啊,你会这么做的。”
“我们两个人相遇,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也清楚,我们永远也不会再有这样的机缘了。留在我身边吧,我们相互爱慕。”
“当然,但是这不能成为做蠢事的借口。留在你身边,怎么留?待在哪儿?我就是这个样儿,又粗俗又丑陋,你妈要是看见了我,会说什么?”
“她永远也见不到你,我不在自己家里住。”
“你要住在哪儿?”
“跟你同住。”
“哦,同住吗?谢谢,可是不行啊。我家里的人一点儿也不会对你产生好感,我决不怪他们。我倒是想知道,你的工作怎么办?”
“我辞职。”
“你在城里的那份差事能给你金钱和地位,怎能辞职呢?你不能辞职。”
“当你不想干了的时候,你就能辞职。”莫瑞斯温柔地说.“一旦了解了其性质,任何工作你都能胜任。”他凝视那从发灰变得发黄的曙光。这些话,没有一句使他吃惊,然而他无法预测今后将怎么样。“我会找到一份跟你一起干的工作。”他明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