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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不蠹-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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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陕西一下就冷了下来,我迟了几天,还是回了杭州。一回沧浪馆,我舅就把我叫去计件入库。我现在面对我舅不是很有底气,毕竟我和齐金明已经负距离接触,和我舅现在很可能是连襟'1'关系,辈分都乱了。

辜松年一边在书桌上忙活,一边说:“湖帆,这次你们弄回来的货里有一面镜子,一会儿入库的时候你去看着,我怕磕着了。”

我听见这话时本来心不在焉,可随便一联想了古镜形状,心里咯噔一下——我想起那个梦了。在那梦里,我乘舟游湖,从湖中得到一面古镜,名曰爱痕,照那镜子,可知前世今生之情史。我正是因为照了镜子,去到雷峰塔下的洞窟,才与梦中齐金明结缘,做了几年神仙眷侣。

我又惊又喜,也不管其中超自然力量的干预了,谁能想到绮梦竟能得到现实印证!我飞快跑去仓库,叫了仓库管理员,问他:“这次弄来的镜子呢?赶紧带我去看看。”

那小子说:“少爷您别急,还没卸货呢,都等着你来才赶往下搬,就怕磕着了担不起责任。”

说罢他摇手招呼,叫人把镜子带来。我仔细一看,竟然是个立镜,金属制的,花纹繁复,一人多高,不知道从什么陪葬品里拆下来的,和我梦中单手可持的梳妆镜完全不同。

我立在原地,神情失落。管理员忙说:“少爷,我们可是一点儿都没磕着碰着啊。”

我说:“不是你们的问题。”他这才松一口气。

我突然想到,虽然这次挖出的镜子并不符合梦中所见,但沧浪馆偌大一个仓库,积累辜家数十年所得,我就不信还找不着一个和梦中镜差不多的。于是我问管理员:“我们仓库里还有没有其他镜子?要小一点的。”

管理员说:“有啊,怎么没有,我这就带您去看。”

管理员带我进了仓库,这还是我第一次进这儿。仓库是我舅主管,里头的藏物并不像别家藏古一样,以书、画、瓷、玉等为大类,而是以用途分。管理员径直带我到了「鉴」这一大类。我一抬头就傻眼了,好几米长的博古架上,挤挤挨挨放了不下百个镜鉴。我从左走到右,又从右看到左,往上抬头的时候,脖子都能仰酸,挑了得有四十分钟后,我相中一个手持铜镜,清朝的货,不是很久远,价格也不至于太离谱。我之所以挑中它,是因为铜制易刻,其尺寸、形状也跟梦中爱痕镜相差无几,都是古代女子闺阁用品的模样,而且镜后设计简洁,没有太多花纹,方便我日后祸害。

我对管理员说:“这镜子我就拿走了,别告诉我舅啊!”

管理员急了,来抱我手:“少爷!您不经出入库手续就拿走,大爷问起我怎么办呢!”大爷就是辜松年,这是老北京的叫法,大字是轻声,表尊敬,倒不是去你大爷那个大爷。

我手一抬,把他甩开:“这么小个镜子,他才注意不到呢,你随便拿个其他什么顶一顶,我玩完了就给你还回来。”语毕我抬脚就溜,生怕他要反悔。

得了古镜以后,我天天琢磨怎么改造,先把镜子背后磨了,方便篆刻,再拿笔墨勾了字,最后才拿上刻刀,将镜放上印床,真正上手刻字。我按照梦里所见,先刻下「爱痕」两个大字,在此题下,又接着刻了那一段介绍,即是「情痴非幻,爱痕不消。于此佳地,照此宝鉴,可见来世今生,留情之事」。

及至刻好,我高兴极了,用印刷刷了又刷,让那镜后文字清晰显现。我又把镜子举起,向着光好好观察一番,不得不说还是有些落差。我舅常说,我篆刻时匠气极重,只顾下笔精细妙美,无古朴感,也无天然之气。但我还是高兴,好像果真得到了那窥情宝鉴一般,只待我把鉴正照,就可以回去到那洞窟,与洞中大蟒共赴巫山。

只是等我把镜子转过来,看到镜中人时,不由得还是失落——镜里只有我一个人,背后是锦灰堆似的屋子,秋风卷起,寂寞极了。

为了排解寂寞,我应了林雨邨的邀请去泡温泉。我本来以为只有我们俩人,去了才知道,他请了他们演艺公司的好多年轻人,男男女女蔚为大观,又是搞艺术的,多是OMEGA。在那个温泉山庄里,二三十个OMEGA,全都是大好年纪,容貌姣好,穿着暴露地走来走去,看得我真个是眼花缭乱。

林雨邨坐在温泉池子旁边,只把一双脚伸进池水,我猜估计是他怕温度太高,到时候再把他的老A信息素逼出来,闹个花木兰暴露真身就不好了。眼下他梳了个小分头,通体肤若凝脂,周身萦绕一股茉莉花香,要是我不认识他,估计还觉得挺诱惑的。

他看见了我,伸手招呼:“湖帆!过来过来。”

我走了过去,挨着他坐了下来,学着他把脚伸进水里,暖洋洋的,相当慰籍。

林雨邨说:“怎么样,我没亏待你吧,美人美景全都齐活儿了,有相中的没有?”

我笑骂道:“你丫什么时候改行拉皮条了?”其他美人听了这话,莺莺燕燕地笑起来,我顿时有种跌进窑子的感觉。

林雨邨装作痛心疾首的样子:“要不是你到现在都单着,哥们儿能考虑这么多吗?”

我的笑容变得讪讪,低声说道:“我,嗯,有相中的了。”

林雨邨见我神态不对,也压低声音问道:“怎么回事儿?外面的人?”

我说:“是。”

林雨邨问:“谁啊?我认识吗?”

我说:“你认识他,他未必认识你。”

林雨邨笑了:“谁啊,还搞得挺神秘。”

我说:“就这回,一起跟我去陕西的。”

林雨邨脸色一下变了:“我操,齐金明?”

'1'连襟:过去指俩男的娶一对姐妹,现在也指跟同一人保持性关系的两人。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林雨邨脸色一下变了:“我操,齐金明?”

我忙捂他嘴:“你给我小声点!”

林雨邨脸都吓白了:“你跟他……哪一步了?”

我叹口气,理了理泳裤边缘:“还能哪一步啊,都是成年人,天高皇帝远的,又没人看着,该干的不该干的全他妈干了。”

林雨邨露出一个“我就知道是这样”的表情,又说:“那你跟你舅,那不成连襟啦?”

我锤他:“你那嘴再脏点也行。”

林雨邨怪笑一下:“我的哥诶,爱情的车儿你慢慢开,太急了要往沟里栽。”

我拿脚撩水泼他身上:“滚滚滚!”

他伸手挡住水花,先是笑,慢慢不笑了,垂头看水,竟然不乏凄凉之色:“我是羡慕你俩啊,在你舅眼皮子底下不敢怎么样,在外边的时候当当牛郎织女,一年也能聚挺久呢。”

我问他:“别说我了,你跟那人,还僵着呢?”

林雨邨撇撇嘴,他也有他的情史。沉默一会儿,他说:“不想啦不想啦,来玩儿就玩儿个开心!”我也附和。他不顾什么形象了,抬起一脚把我踹到池子里,激起巨大水花。那些莺莺燕燕娇呼一声,嘻嘻哈哈,怪我弄湿了他们发型。也不知道林雨邨跟他们怎么介绍我的,我估计他说的是什么名门之后,杭州户口,西湖边上好几套房,恨嫁的姐妹们赶紧上啦,把他抓住了就能当少奶奶了。无怪乎那些OMEGA看我都跟看行走的ATM机似的,盯得我好不自在。

我掉到池里,搭在肩上的毛巾湿了,我索性摘下毛巾扔到一旁,露出了手臂上的伤口。

有个女孩问我:“哥,你这手上怎么弄的啊?”

我低头看看,原来是被追杀的时候,挨了土制枪一枪受的伤。其实枪火与我只是擦肩而过,但那里面掺了不少钉子、铁皮一类的东西,把我整个上臂擦得血糊里啦,好了以后,留下了很大一片细小伤口,现在伤口还很新,嫩肉呈鲜红色,远看着跟一树桃花似的。

我没放在心上,说了实话:“没什么,被枪打的。”

那一瞬间,我感觉气氛变了。OMEGA们本来还把我当成未来老公人选,此时却一下向后退却,他们动作的水波荡成一个圆,把我围在中间。

林雨邨忙来解围:“你们是不知道啊,我这个哥们儿在古董圈的名气也是响当当的,绰号叫「夺命书生」,中枪对他来说算个什么。”

我气笑了:“去你妈的吧,夺命书生是那个意思吗,你给我这儿越抹越黑呢!”

林雨邨做个明知故问的贱样:“那夺命书生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说你们在下地的时候,那些当地人和你们作对,想黑吃黑,全被你引到山里去弄死了吗?”他浸淫表演艺术多年,说话饱含戏剧性,此番添油加醋,听得我眼皮直跳。

我吓得忙去捂他嘴:“你听谁说的啊!赶紧给我关上。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儿你也敢乱传,哪天我被请去喝茶了估计就是你害的。”

林雨邨大笑,一跃入水,开始和我打水仗,就像我们俩小时候那样。我心觉他也很不容易,因为性别倒错,连长子长孙的身份都险些得不到家族承认,谈个恋爱也是情路坎坷,万般艰难。

周围人看到我们在闹,便也开始戏水。我们置身于一个仿古山庄之中,这儿也是林家地产,为了附庸风雅,每个温泉间塑有各类雕像,如鹤如鹿,寓意吉祥同春,加之一票美人香气飘飘,玉|体横陈,又有温泉雾气萦绕,云蒸霞蔚,不似人间。

本该沉浸于此情此景,我却想起了齐金明。我想起他爬坡上坎,穿梭赌局,抑或是游荡不夜天,那些低俗僻陋之处,万万配不上他。我觉得齐金明很可能根本没有见识过真正的好东西,甚么美食鲜衣,甚么烟火华灯,我生于大富之家,这些全都习以为常,但他却没有尝过滋味。齐金明只是空生了一副好躯体,却任由自己在黄沙恶土间饱受肆虐,纵然他颇为强悍,我还是太不放心。此时此刻,我只想把他接到我的身边,和我共享人间繁华。

洗过温泉,林雨邨安排车把其他人一一送走,留我在山庄里住了几天。我们两个出身纨绔,都是贪恋享乐之人,每天只是把厢房的窗户打开,欣赏麓色,对坐品茗,偶尔饮酒,一起听流水淙淙,松风鼓荡。或者穿着睡袍,一起到抄手游廊上游览一番,去山中轩亭坐坐,看世界秋色落尽,万物寂静。

夜里我们也不进屋睡,而是在竹楼露台上放了床垫,在星幕下和衣而眠。山里虫鸣声越来越小了,我躺在床垫上,双手枕在脑后,努力捕捉虫叫声,基本无果。林雨邨在我身侧蜷着,快睡着了,不发一点声音,只有他那茉莉花香,隐隐约约,缠绵不去。我觉得这个场景很美好,于是说:“老林,我想把齐金明介绍给你认识。”

林雨邨半睁眼睛,咕咕哝哝:“行啊,你俩谈恋爱,还有我的份儿吗?”

我说:“不得带他见见婆家人吗?”

林雨邨瞬间吓醒了,猛地翻身起来:“我靠,你认真的啊?!”

我笃定地看着他:“我当然是认真的。”

林雨邨翻个白眼,咚地倒回床垫,又把被子拉上头顶,不再搭理我。不多会儿,从被子里传来他闷闷的声音:“爱情的小车慢慢开,太急要往沟里栽。湖帆,我看你这回真是掉沟里了。”

我也拉起被子,背对林雨邨阖上了眼,又说:“我乐意。”

作者有话说:
您的好友 齐金明 明日上线。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二零一四年冬,腊八节。

辜家邀请一众藏古人家于得月楼小聚,林雨邨破天荒地没在,据说出去拍广告去了。我听他说,这是他从十八线迈向十七线的重要转折点,必须抓住机会,力争上游。

没人跟我咬耳朵,赴宴显得十分无聊,还没到饭点,几家长辈正在聚赌。我一人坐在饭桌一角,默默啜饮冷茶,偶尔看赌桌上一眼,这次他们打麻将,我舅大杀四方,他的赌运还是那么好。

我仔细看看他,暗淡灯光里,辜松年显得没那么年轻了,鬓角有了几根白发,神色也不大轻松。这一年来他苍老的进程猛然提前,不知道是不是挂念着我在外边出生入死,思虑过度所导致。我挺心疼他,不过转念一想,他年纪大了,这样看着跟齐金明也不是很配,而我一年里赴汤蹈火,糙了一截,看着成熟多了,和齐金明才更配。

想到这里,我惨笑一下,为自己的好胜心掬一把泪。

就在这时,包房门被推开,几个人走了进来,我瞟了一眼。只见几人都是龙行虎步,有大侠风范,看来都是各家所雇的下地高手,此番是来给东家撑牌面的。果不其然,那几位大侠一进门就连连拱手,面带甜美笑容,满嘴跑火车,对几位长辈说“给诸位拜个早年”一类的吉祥话。

其中一个人影颇为熟悉,我转向他们,定睛一看,竟然是齐金明。眼下已是数九隆冬,他还穿着那件皮衣,我猜里面估计还是短袖T恤,这么冷的天气,衣服里想必是四面跑风。齐金明仍挂着他那副招牌笑容,似讥似讽,倒是一句祝福语也没说。他这时看起来破天荒的乖巧,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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