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生镜-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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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发生的一幕让我感到无比震惊。
盒子里竟装着一次性针管、锡箔纸、和小包小包的白。粉。
裴桢从玻璃盒中抽出一小袋白色粉末,急切地把粉末倒在锡箔纸上,从裤袋里摸出打火机点燃,将锡纸放在火焰上燃烧,产生一缕缕柔若轻纱的白烟,他用一个纸筒对着烟雾开始陶醉地抽吸。
他沉溺其中,情绪慢慢变得轻松和缓,甚至隐隐兴奋,靠在椅背上仰起脸,像重获新生般望着水晶吊灯,眼中是星河浩瀚,徐徐吐出一口气。
他扔开那一堆衍生堕落的工具,十指交叉端端正正地放在身前西服第二颗扣子处,步履轻快深色安然地走了出去,一派绅士气度,让我顿觉毛骨悚然。
相识十五年,我从没见过他如此失态,彻底击碎了他留在我心中那个英英玉立的天之骄子形象。
他慢悠悠地踱到客厅,伸出一只手抵在下巴上,闭着眼沉思了一刻后,便神经质地微笑起来。
开启立体音响系统,客厅里霎时间荡起了音符,是我最爱的《水边的阿狄丽娜》,时而婉转悠扬,时而高亢热烈。
他非常古怪地朝墙角走去,眼睛盯着虚空但又像聚焦在实质上。
在角落里站定,微微俯身,一只手背在身后,伸出手掌,那低头一瞬,目光明艳。
“这位老爱缩角落的胆小鬼先生,请问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他像是牵着个隐形人,又走了回来。
看高度他一手搭在那“人”腰上,一手与“他”交握,伴着灵动的曲子,运步、反身、旋转,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
他突然轻笑一声“笨,先出左脚,右脚跟着收回。”
“哎,你又不听话,踩我脚了。”
“我哪有骂你,我教你呢。”
“好好好,都是我的错行不行”
……
裴桢像个疯子一样,自说自话,有时皱一皱眉,有时又朗声大笑,在煌煌灯火下独自一人舞步翩翩。
他正转得惬意时,突然扑倒在地。
趴在长毛地毯上,顷刻间泪流满面。
他伸一只手,像是在使劲儿地去拽什么。
“别走,求你,别走!我原谅你了!回来!”
他颓然地蜷在地毯上,把膝盖抱在胸前,瑟瑟发抖。
我醒悟过来,他刚刚应该是出现了幻觉,一举一动都被潜意识构造出的幻境所支配,
黄粱一梦,转眼成空。
我看着他难受得挠心抓肺,并没有预想中的快感,也没有丝毫怜悯,只是唏嘘,还好我们已经陌路,还好无论死活都已经各不相干了。
一曲终了,莫小白正好回来,看着躺在地上,自暴自弃的裴桢,他急的小脸煞白,三两步跑过去,将外套拉链拉开,将裴桢上半身搂进怀里裹着。
“桢哥,感觉怎么样了?”
裴桢只是讷讷地啃着自己拳头不说话,指骨凸起处都已经红肿破皮。莫小白见了,眼里泛起泪花,一把他两只拳头包在掌心,心疼地吹气。
“桢哥,不是说好,再也…不碰了吗?瘾犯了,就用烟压一压。”
莫小白说起话来,眼泪就簌簌地落,抽抽搭搭起来,看着心肠都软起来。
裴桢双眼无神喃喃道“小白,我完了。”
“桢哥,你别胡说八道!你吸的纯度不高,可以止住的。”
裴桢甩开莫小白的手,吃力地坐起来“他和厉燃走了。”
莫小白肩膀耷拉了下去,垂着头,细白手指绞着地毯绒毛“会…回来的,别担心。”
裴桢垂眸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我太了解他了,贪欢又懦弱,受伤了也不敢回头找我。”
“可是,兆哥生日要到了,以前都是你们一起过的……”
“差点忘了!”
裴桢一拍脑门跳了起来,像是误食了兴奋剂,飞快的蹿进了游戏室,从大立柜
他兴致勃勃地使劲将纸箱翻过来,倒出一堆类似器部件的东西。
发动机、钢架、齿轮、控制器,看得我眼花缭乱。
裴桢坐在地毯上就开始组装,用扳手敲敲打打,先把小零件挨个分部份接合好,再进行总装。
他手指纤长灵活,雪白的一根根抓着泛着金属光泽的零部件倒有种铿锵玫瑰的质感。
莫小白小心翼翼地挤到了裴桢身边,听话地给他递扳手和改刀。
裴桢像是瞬间满血复活,精力充沛地忙碌不停。
莫小白偷偷瞧了一眼挂钟,裴桢手腕搭在在他单薄得肩膀上,把他哈欠都吓了回去。
“我家里以前其实摆了一尊,真人比例大小,你知道是什么材质吗?橡胶的,把老外的虬结的肌肉,仿得入木三分,他老爱凑过去搂搂抱抱,还求我不要扔,但我还是给扔了,就为了一尊塑像,他和我置了几天气。我心里想着一定要送他一尊酷炫的、即使不能达到高端智能,至少能遥控它实施简单的指令。我一直在修改结构和电路图。”
裴桢按了临时遥控器,刚才组装完毕的一只玻璃钢面的机械手臂,五指一把抓紧,“咔嚓”一声,迅捷有力。手指用的是高强度钛合金打造,笼着层淡淡的银色哦光晕。
我如果还活着的话,一定很喜欢。
裴桢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可惜,还没送出去,一切都变了。”
裴桢怀疑我跟厉燃走了,那还真是天大的笑话。
厉燃有时一本正经,有时疯疯癫癫,脾气也非常古怪,喜怒无常,让我根本琢磨不透,我对他是又恨又怕,宁愿流落街头也不愿意跟他走。
他神通广大,总能使出手段逼我见他。
刚开始几次,一见面他就扑过来,无休无止地做。
厚重的灯心绒窗帘掩住了日光,房间里一片昏暗,分不清昼夜,我晕厥后又会疼醒。
他还有很多可恶的怪癖。
他喜欢在我虚脱得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的时候,在我脖子上套上锁链钉在床头,抱着我才肯合眼。
用餐时,当我还有力气拿筷子,他却非要把我箍在怀中,一勺一勺地喂,如果我偏头拒绝,他便强行用嘴含着渡给我。
当他百无聊赖,可以搂着我懒洋洋地在沙发上窝一下午,偶尔吻吻我的指尖、嗅嗅我的头发,起了兴致会按着我给我剪剪脚趾甲,说几个荤段子逼着我陪他大笑。
他酷爱开快车,他是阿斯顿·马丁豪华跑车的死忠粉,同时参加了几个超跑俱乐部,几乎是拿命在玩。
他经常拉着我飞到德国,就为了在不限速的高速公路上体验一把急驰的快感。
公路笔直,两旁悠悠远山和原野像闪电般飞逝,耳边是猎猎风声,激动和恐惧使我产生一种灵魂出窍的迷眩。
他热衷于蹦极,我被迫和他绑在一起,从两百多米的高空一跃而下,恐高让我不得不紧紧抱着他,把脸埋进他胸口,不敢睁眼,但可以无所顾忌地放肆大叫。
的确很刺激,能让我有那么片刻,忘怀所有,把裴桢的背叛和厉燃的卑鄙都丢到脑后,但一旦疯狂结束,灵魂落回身体里,我便会更加清醒,更加痛苦。
关于他,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送我的银片项链。
大概五毫米厚,碎砖镶成LR字样,光华流转。
那天他背着我登上了山顶看日出,山顶云雾缭绕,红日破云而出,顷刻间霞光万道。
他把那条项链挂在了我颈项上,银片晃了晃,看起来像块狗牌,我心里一阵反感,一把扯了下来远远扔了出去。
他罕见地好脾气,自己走过去扒拉开草叶,细细地找。
找出来后,他又给我挂在脖子上,我瞪着他冲他吼“我不要挂狗牌!”
他噗嗤一声笑了,给自己挂上另一条相差无几的项链,亮白的银片上的镶字变成了HZ。
他一下双掌撑在地上跪在了我面前“你说狗牌就狗牌吧,我们就是一对最可恶的狗男男,汪汪汪汪!”
他确实是个疯子无疑了。
他警告我不许摘下来,我当时没当回事。
一次我正在办公室里整理投标书,他突然出现在我办公桌前,颇温柔地亲我裸露在外的后勃颈,我握紧了手中的圆珠笔忍耐着。
两刻钟后,他突然揪着我的衣领把我拎起来。
眉头紧皱,咬牙切齿地问我“项链呢?”
我涨红着脸不想理他,他却直接把我推进了卫生间,狠狠地折磨我。
我被他咬得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泪腺都哭得干涸。
反复几次后,我洗澡都不敢将那条项链取下来,条件反射般,一离了它,我就心慌得厉害,直到我死,他都挂在我脖子上。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我已经从“池西”离职了,我和裴桢十五年的感情算是走到头了。
厉燃那次做得特别狠,为了听我叫。床声,他给我戴上了口衔,他一记一记又急又重,我被顶得几乎断气,腰肢像是废掉一样失去了知觉,耳鸣目眩。
事后他用脸摩挲着我汗津津的额头对我说“何兆,我要走了,真想带你一起。”
“你肯定不愿意,不过只是时间问题,你迟早会来找我的。”
他料错了,我是铁定不能去找他了,我在九泉之下,这里连阳光都够不到。
☆、第 12 章
裴桢白日里又恢复了精英干将的模样,眉眼间看不出一丝秃废和憔悴。
他组了几个局,宴请了几拨国土局的官员,觥筹交错间,他微微笑着,眼睛里闪着热诚真挚,倒真像是遵纪守法,敬业爱国的良心企业家。
然而却在做着最龌龊的事,通过行贿来摆平“池西”手续不全问题所带来的危机。
明明是宋懿一句话的事儿,他却要绕这么大个圈子,费这么多心力,看来高智商佳偶之间的相爱相杀、逗趣调情,常人果真看不懂。
迎来送往忙了半天,接到一个电话,裴桢就立马往宋懿的豪宅赶。
宋懿正躺在花架下的皮质沙发上,左腿打着石膏缠着厚厚的绷带,一头柔亮的棕褐色头发凌乱地散在蚕丝靠枕上,面色苍白,形容憔悴。
我还是第一次见这只横行霸道的金孔雀这么脆弱的样子。
裴桢一路上忧心忡忡原来是在担心心上人的伤势,还真是痴心一片。
当初我跟“巽山府”项目时,脚踝被工地上钢筋扎破,整个肿胀起来,也裹着绷带,一碰就疼。
我躺在兰断居的大床上,痛得蜷缩着直发抖。
我知道他并不关心我的死活,但除了他,我不知道还可以依靠谁,电话拿起又放下,犹豫了半天还是厚着脸皮给他打了通电话。
他在电话中,语气焦急,装得十分关心,向我保证马上就回来陪我,让我好好躺着别乱动。
我挂了电话,心里浮起暖意,脚上的疼痛都减轻了几分。
我傻兮兮地等着他,等到月光都爬上了窗棂他还没回来,我再拉不下脸来给他打第二个电话。
偌大的房子里冷冷清清、落针可闻,我苦苦地熬着。
在半昏半醒间,感觉有一个人靠近了我的床前,我吃力的伸手去抓他的衣角,灯忽然被按开,强烈的光线猛地灌入我的眼睛,让我在刺痛中看到了宋懿。
宋懿穿着件绀蓝色针织衫,搭着简约牛仔裤,减了戾气,添了朝气,像莫小白的孪生哥哥。
我又一次在宋懿面前丢丑,算是败得彻底。
我哑着嗓子问“你…怎么进来的?”
宋懿毫不客气地坐在了床沿,伸出两指在我受伤脚踝上轻轻一弹,疼得我惨叫出来,额上冒出冷汗。
“密码锁能难得到我?你不是什么密码都用自己生日么”
我被他的蛮不讲理所折服“你怎么知道我生日?”
宋懿挑了挑眉,理直气壮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你来做什么?”
宋懿用食指点了点我的额头“当然是照顾你。”
“谁稀罕你照顾!”
“你以为我想来,还不是你的桢哥哥拜托我!”
裴桢总能给我致命一击,我最讨厌看见谁,他心知肚明,他却偏偏在我最虚弱的时候把那人送到我眼前。
他恨不得我早点死。
宋懿面子工程做得挺好,去厨房翻出小米给我熬了一碗粥端过来。
他连着勺子递在我面前,纵然粥飘着浓浓醇香,我看着心里仍犯恶心。
宋懿是样样比我好,比如眼前这碗粥我怎样都熬不出来,我还以为宋懿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公子哥,没想到也下得厨房。
从今以后,他熬米粥,裴桢鼓捣药汤,两个情投意合夫唱夫随,画面肯定十分惊艳。
我偏头不理他,他羽睫颤了颤,也不自讨没趣,把粥碗放到了一边。
他一空闲下来,就开始在别墅里四处转悠,在房间一面挂满了相框的墙前抱臂站着,逐一打量那些照片。
我很想将他轰出去,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靠在枕头上干瞪眼。
宋懿看了个尽兴后,心满意足地溜达到床边开始他的冷嘲热讽。
“呀,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