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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矫正计划-第14章

小说: 矫正计划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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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门口的男孩涨红脸垂头满是沮丧,凌彻放下切到一半的西红柿,转身掐掐他哭丧地脸蛋,轻笑,“没有,只是里面太乱了,怕你看到被吓到而已,当然如果你愿意帮我收拾就更好了。”
    “真的吗?”程琛扬起头,清亮的眼亮晶晶地看他,喜出望外道,“我现在就去,很快就能整理好,我不会弄坏东西的。”
    “弄坏也没关系,对了,顺便把那只白熊清洗下,感觉好像很久没有洗他了。”
    凌彻转身继续切西红柿,“对了,他还有名字叫元宝。”
    程琛握紧拳头雄心壮志地宣誓,“保证完成任务。”
    转身一溜烟地跑到房内,拿起衣篓将衣服收进衣篓倒进洗衣机内,把房内的窗帘拉开,然后整理散了一床的文件和笔,揉揉趴在床上的金宝,温暖柔顺,看得出来似乎用了很久了,做鼻子的黑珠子似乎都有点褪色了。
    “吃饭了。”
    凌彻将碗筷摆好。
    程琛把手上的文档一份份在桌上按日期放好,回答,“好,马上就来。”
    他将被子铺好盖上铺盖,然互跑向餐桌坐下准备拿筷子,凌彻的筷子打在他的手背上。
    “去洗手。”
    程琛委屈地起身洗好手坐下来,原本当主餐的牛排被切成一小块的肉块,一盘炒青菜旁边还摆着一小碗黑乎乎的东西,不知道是醋还是酱油,中间摆着一大碗西红柿蛋汤。
    他拿起筷子谨慎地夹一筷子牛肉放进嘴中,凌彻期待地看他,他瞪大圆亮的眼,“好好吃啊!”迫不及待地咽下去,然后夹第二块牛肉。
    凌彻得意地笑,“开玩笑,我可是在国外住了十年,最会做的就是煎牛排,怎么可能不好吃。”
    程琛扒了一大口饭,含糊不清道,“十年?那么久?”
    “是啊,”凌彻夹青菜先放进装了酱油地碗后再放进程琛的碗里,“尝尝青菜,不能光吃肉。”
    脆嫩的菜叶沾点黑乎乎的酱汁,程琛疑惑问,“这个是黑乎乎的酱汁是什么?独家秘方吗?”
    凌彻扒饭的手一顿,“不是,只是酱油,我刚刚忘记放盐了。”
    程琛疑惑地看他,凌彻面不改色理直气壮道,“都怪你跟我聊天,结果我忘记放盐了,所以这是补救措施。”
    程琛愧疚地低头,歉意道,“真的吗?真是对不起啊。”
    “恩,所以快点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程琛夹起嫩绿的菜放进嘴中,咀嚼,脆生生地几乎像是刚刚摘下来似的,一丝涩一丝甜还夹带一嘴巴花生油地香和酱油的咸,好诡异地味道组合。
    “好吃吗?”
    凌彻期待地问他,程琛思索半响,谨慎地回答,“还可以。”
    于是凌彻心安理得地夹起一根菜叶沾了沾酱油放进嘴中咀嚼,三秒后,程琛睁圆眼新奇地欣赏他挤眉弄眼抽搐的脸。
    凌彻艰难地咽下菜叶,淳淳教育,“下次有话直说就好,不要藏着掖着。”
    程琛为难道,“老师说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
    一双筷子点点他的额头,凌彻严肃地说,“老师肯定也说过要实话实说吧!”
    程琛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知道了。啊,对了,上次凌先生说认识我姐姐,这是怎么回事?”
    “凌先生?”凌彻挑眉。
    程琛脸红道,“凌、凌、彻,彻。”
    凌彻满意地点头,“其实在你很小的时候我就见过你了!”
    程琛瞪大眼表示自己的疑惑,见过?为什么自己没有一点印象。
    凌彻比划道,“大概你才五岁还是六岁吧,那时候白嫩嫩地一团,就像是我的那只金宝一样,小小的,还会萌萌地喊‘哥哥’。”
    程琛低头沉思,须臾摇头,他真的没有印象,“彻那时候是几岁?”
    “十二岁还是十三岁吧,那个时候还没出国,对了,那是你五个姐姐都在,最大的好像也才十几岁吧。”凌彻手撑头含笑。
    程琛努力思考,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会见面。”
    “我的爷爷是凌苏明。”
    “啊!就是那个小时候和爷爷一起在田地里偷地瓜的凌爷爷?还和爷爷一起偷看女生洗澡的凌爷爷?”程琛试探地问。
    凌彻点头,补充道,“他们两个还大半夜地不睡觉去隔壁大婶家偷鸡摸狗,还一起去河边的草丛里抓银环蛇。”
    看来是自己印象中的那个凌爷爷了。这难道就是缘分?原来自己和彻早就见过面了!程琛觉得自己幸福得快要晕厥了,就连难以入口的青菜都脆甜可口。
    “你知道,那个时候看到小小白嫩得像团子的你,我就想什么时候我才能有这么一个弟弟就好了,缠着爸妈好久说要一个弟弟,结果没实现,没想到现在见到你了,”凌彻微笑,“也许这就是缘分吧!”
    程琛用力点头,开心问,“那伯父伯母呢?还在国外吗?我能见见他们吗?”
    凌彻脸上地笑容一僵,“过世了,车祸。”
    程琛僵住了,“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件事,对不起。”车祸,又是车祸,他想起自己的父母,心中顿时涌上同病相怜的哀伤。
    气氛有些尴尬,他垂下头,用勺子将西红柿蛋汤饭碗,准备汤泡饭吃,酸甜可口的西红柿汤带上鸡蛋鲜香伴着饭吃最开胃了。
    凌彻拿过他的碗,皱眉道,“不许吃。”
    程琛眼巴巴地盯着饭,“为什么?”那可是他最喜欢吃的汤泡饭了。
    “这样吃,伤胃。”
    程琛执着于他的饭碗,“就一次,我已经很久没有吃了。”
    乌黑圆亮地眼可怜兮兮地盯着凌彻,他不由自主地心软,坚定逐渐软化。
    “就一次?”
    程琛用力点头,他将碗递还,程琛迅速三两口扒完饭,放下碗心满意足地摸肚子,感慨道,“真满足啊!”
    额……还不如不拦着他吃呢,凌彻嚼饭想,至少能细嚼慢咽地吃完。
    
    第19章 攒人品
    
    攒人品
    凌彻将最后一口饭吃干净,程琛坐在对面心满意足地喝最喜欢的西红柿蛋汤,于是他将碗筷一放,心里计算步骤开口道,“牛肉好吃吗?”
    程琛点点头,“很好吃。”
    “青菜好吃吗?”
    程琛刚想点头,想起凌彻刚刚的话,严肃中带几分不确定地摇摇头,“不、不太好吃。”
    然后小心翼翼地看看凌彻,他眉头紧锁,脸上阴晴不定,难道不应该这么说?
    凌彻后悔不迭,刚刚的教育简直成了计划实施的挡路石,他思索应该如何让程琛改口。
    程琛已经习惯性地开口,改进自己先前的说辞道,“其实也不是很难吃。”
    凌彻笑眯眯地开口,“那汤呢?”
    程琛很用力地点头,“相当美味。”虽然单喝有点咸,但是泡饭吃绝对美味,虽然不被允许。
    孺子可教也,凌彻任重道远地拍拍程琛的肩膀,认真道,“所以做饭这么辛苦,那么善后地工作就交给你了。”
    程琛疑惑,“我本来就打算做的啊。”
    “……那就好。”凌彻干巴巴地回答,那他刚才都在干嘛?蒙骗刚成年的小朋友去洗碗。果然交男朋友这种事还是回到祖国大陆来找才行,至少不用绞尽脑汁地拐骗对方干家务。
    程琛将碗筷收拾好,为难地看那碗青菜,“这个菜怎么办?你要晚上吃还是……”倒了?倒了的话会不会太浪费?
    “倒了,”凌彻毫不犹豫地回答,“这个味道我这辈子只想尝一次,而且一会还要去趟公司,不知道晚上能不能回来。”
    程琛深有同感,这种诡异的味道组合常吃的话可能会影响味觉吧。
    他边思考边将这些倒进垃圾篓中,清洗碗筷放进消毒柜后,想起阳台的洗衣机还在“轰轰”的甩干衣服,擦干手又跑去阳台等了一会,将洗好的衣服晾好,然后把硕大的元宝熊放进去,这才回到客厅。
    凌彻悠闲地看报纸,“喝什么?茶?咖啡?”
    “白开水就好,饭后喝咖啡不利于消化。”程琛坐到沙发上。
    凌彻将倒了开水的马克杯递过去,“先捂手,一会不烫嘴了再喝。”
    程琛感动地接过杯子,点点头,真好,好久没有人能这么关心他了,凌先生真是个好人,感觉自己的手渐渐温暖了,他端起杯子凑在嘴边。
    选在对方正喝水的时刻,凌彻慢悠悠地说,“这个杯子是我的。”然后满意地听到被呛到的咳嗽声。
    程琛无措地放下杯子,涨红脸结结巴巴道,“咳咳、咳,我、我、不知道……”
    “我知道,”凌彻慢条斯理地伸展胳膊,坏笑道,“我故意的。”用手撑头,好整以暇地看对面的脸涨红了脸喏喏说不出话,白皙俊秀的脸染上红霞像极了小时候最喜欢吃的西瓜沙冰,白里透红,总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摸,咬一口。
    程琛端杯子放也不是拿也不是,僵在一旁。
    “对了,你什么时候期末考?”凌彻伸手拿过他端着的杯子,程琛松了一口气。
    “下个星期考试,所以请了三天假。”
    “三天够复习吗?”凌彻回忆自己的大学,似乎每一门考试都相当费工夫,光是一篇论文就得花上几个星期收集资料,“不用写论文吗?”
    程琛摇摇头,“没有的,就是老师出卷子统考而已,所以不用担心,考前的重点老师都有提前通知。”
    “这么轻松?”凌彻难以置信,早知道当初就应该回国念大学的,真是失策啊!
    “那你期末考完就放假了吧?”
    “对。”
    “然后呢?还要在咖啡厅打工吗?还是就直接回家?”
    “留在这里,”程琛黯然道,“家里也没有人了,还不如呆在这里,至少还有朋友和……”你,最后几个字几乎听不见声音。
    程琛扬起笑脸轻松道,“反正学校写个申请就可以住人,不用担心的。”
    “那春节呢?是在这里还是回去?”
    “春节啊,年三十会回舅舅家过,大年初一会到爷爷那里拜年。”程琛手指紧紧绞在一起,淡然道,那个全国最盛大的节日其实都和他没有半点关系吧,心里阵阵发苦。
    “然后呢?”凌彻了然,浅笑,“学校春节总不会开门的,过完年呢?”
    程琛茫然道,“以前我会回家,但是今年……学校真的不开门吗?”
    “恩恩,”凌彻淳淳善诱,“你可以住在我家?”
    “啊?这样不太好吧,”程琛刚刚刚褪下的红晕又浮现在双颊。
    凌彻坚定地摇头,“不会,绝对不会。”
    “可是……”
    凌彻截断他未完的话,黯然神伤道,“其实自从父母出车祸后,我一直是一个人生活,平时都没有其他感觉,可总会在某个夜深人静的夜里感到强烈的孤独感,要是你住进来的话也许多一个人就不会有那种感受了。”
    程琛陷入矛盾中难以自拔,总感觉就这么住进来不太好,可是心底的一个声音在摇曳呐喊怂恿自己住进来,他看看黯然的凌彻,头一回将理智置于感情后,羞涩道,“那、那我就打扰了。”
    凌彻满意地屈起手指划拉下手机,快到下午上班时间了。
    “啊,我忘记了,元宝还在洗衣机里。”程琛站起身快速地跑去阳台将毛发蓬松的元宝晾在衣架上,皱着眉头看了看,又取下来放在晒得到太阳的平台上。
    蓬松柔顺还带有淡淡薰衣草馨香的大白熊让他忍不住将脸蹭到他的身上。
    “元宝是我父母送给我的,”凌彻双手叉腰倚在阳台边,“这是我父母唯一一次买毛绒熊给我,结果没过多久就出车祸了。”
    他走过去抱起被洗得馨香的大白熊,将毛捋顺然后摆正放好,正午的阳光下将洁白的熊镀上金黄的光芒,程琛站在他身边,阳光下的男人出色得让人难以移开视线。
    “所以无论到哪里,我总是会带着他,就好像父母还在身边陪着我似的。”也提醒自己不要忘了父母的仇,他在心里默默补上这句话。
    程琛踮起脚尖安抚地拍拍他的肩膀,“恩,我也相信他们总是会陪在你身边的,就像我坚信我母亲总是陪在我身边一样。”
    凌彻反手搂住眼前人柔韧的腰肢,如愿以偿地看到一张通红的脸,他感受到一双手颤抖犹豫最后坚定的搂住自己。
    “快两点了,是不是该上班了?”他将唇靠在怀中人的耳边,吹气道。
    程琛哆嗦着缩脖子躲闪,挣扎脱怀抱,害羞地揉衣摆,“我要去上班了。”
    凌彻放开人,抬起程琛的下巴,轻啄粉嫩地唇瓣,拉起他的手往客厅走,“正好,我也要去上班,走吧。”
    程琛挣脱两下,便任由他握着,安安静静地跟在后面。
    神秘园咖啡厅,几个客人坐在窗边晒太阳喝咖啡,一个大妈放下咖啡起身估计是准备离开。阿武趴在收银台边,“昌平哥,小五什么时候回来?”如同之前的二十次一样,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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