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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疯魔_惊鸿无双-第34章

小说: 疯魔_惊鸿无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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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办法,温与怜同意了,主要是周寻卿也认为这是一个加分项,对以后高考加分也有帮助。
  两人利用仅剩的时间独处,第二天一早收拾行李各飞天涯。
  本市距离近一些,温与怜到了比赛场地时,周寻卿还在火车上,两人聊了一会,温与怜就让对象休息了,辩论这玩意伤脑子,也上体力,得需养精蓄锐。
  ——
  温与怜作文比赛完的那一天,他打电话给周寻卿,得知他杀进了第二轮辩论,赢了的话,进入第三轮,就有保底的银奖,当然,运气与实力并存的话,说不定还能得金奖。
  温与怜比自己赢了奖牌还激动,说:“你真厉害,回来可得好好庆祝了。”
  周寻卿在电话里头说:“我可以要奖励吗?”
  “没问题。”
  “回去再告诉你,现在,我很想你。”周寻卿压低了声音,磁性的声音穿过电话的电流激流进温与怜的耳朵里,酥酥麻麻的。
  贴这个冰冷的机器,他不可遏止地红了脸,道:“我也想你。”
  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温二爷开始假装生病,逃过了作文比赛主办方组织的参游,一天到晚待在宾馆里看某市某辩论比赛的转播。看了一遍又一遍。
  在电视上看见心上人真是奇妙的感觉,周寻卿清俊的脸到哪里都是众人关注的焦点。
  当周寻卿当发言人做最后总结时,看向摄像机的那一刻,温与怜盯着他的眼睛,仿佛从里面看到了自己。
  他正在微笑,也是对着自己微笑。
  ——
  温与怜比周寻卿早一天返程,他本想转车去周寻卿所在的城市,但是突然接到了疗养院的通知,说他妈妈的情况有些不太好,让他赶紧回来一趟。
  他妈妈植物人两年,状况一直很稳定,没遇到过情况不太好的时候,温与怜有些担心,放弃了去找周寻卿,按照原计划回了家。
  但他刚下火车,就被一群陌生人偷袭打晕,带走了。
  他还没来的及看是谁,便陷入了一片黑暗。
  周寻卿回到本城的时候,就找不到温与怜了,问班主任,说他辍学了,因为母亲病情的原因需要到别的地方治疗,具体情况她也不了解。
  温与怜的电话打不通,联系不上人,画巷的家是走时候的模样,只是他在温与怜床上枕头下,发现了一张银行卡。
  那张卡他认识,是周氏集团定制卡,背面有特定的繁体周字。
  他那一刻的第一反应就是家里人来找过他了,但是他没有告诉自己。
  那么这次不告而别,是不是和这有关系?
  周寻卿想到什么似的,给顾闻打电话,顾闻大概了解些情况,答应帮他找找人。
  之后,他便一直在找人,将整个城都翻遍了,也没有一点人影。
  未果,周老爷子带了人把他强带回了家。
  ——
  他爸爸还是坐在王座上的权贵,手握法杖,命令不容抗拒。
  他直白地告诉周寻卿,在温与怜心中,你一个外人永远没有血缘亲人来的重要,尽管爱的死去活来,也只是一段时间,过了时间后,一切索然无味,说到底,所谓爱情都是在浪费生命。
  周寻卿死死盯着他的眼睛,问:“那什么不是浪费生命?”
  “你能在商业帝国里披荆斩棘,能让所有人对你臣服,你成了强者,那时,是你在掌握生命。”
  周寻卿没有松口,他态度坚定,也强硬地表示,就算是死,到老也要把人找回来。
  因为他的倔强,周老爷子把他关进了下属领罚的地下室,待了七天。
  他的父亲不曾关心过他,却永远能够犀利尖锐地抓住他的弱点。
  他把周寻卿推入了一个房间,一个高仿的,他妈妈死亡当时的场景。
  空气中挥散不去的血腥味如此真实,那床下黑色黏湿的头发就在他脚边不远处。
  周边都是黑暗,他什么都看不见,听不见,手摸到的地方都是滋生恐惧的藤蔓。
  周寻卿的心脏开始骤疼,柔嫩的心房像被两面墙夹击,生生地被击碎,淌血,流了一地的血糊。
  就这样,周寻卿被关了有将近两个星期。最后被放出来的,脸色苍白,几乎听不到心跳声。
  周老爷子并没想杀了自己的独苗,他只想给他一个教训,让他不要忤逆自己。
  在医院休养的几天,周寻卿撑回了意识,睁开眼睛就说着要去找人。
  关也关过了,逼也逼过了,孩子死犟,周老爷子心头攒着一口血,孤注一掷道:“我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能从那些人手里活下来,我给你一年的时间放你去找人,但是人要是找不到,你就给我回来,哪也不许去!”
  周寻卿答应了。
  后来……
  后来周寻卿在那些人手里活了下来,不,准确说是爬了出来。浑身是血,伤了脾,手臂上多了一条长长的伤疤去不掉,但他总算是活了下来,尽管处刑的过程中休克了两次,濒临死亡零距离。
  ——
  他在病房里养了一个多月就出院了,老爷子给他的时间不多,就一年,他没有贪享的时间了。
  剩下十一个月不到,他在本城耗了三个月的时间找人,又飞到相邻省份找人,大海捞针,他最后连海底都没沉的下去。
  温与怜始终没找到,一年的时间也将至,周寻卿一无所获。
  所有的幻想都像是温与怜留给他的背影,迎着光辉,撒下彩色的虚光,像是一场梦。
  ——
  温与怜不见了,周寻卿哪儿都找不到他。
  他最后在画巷的家里住了几天后,回了老爷子的家,再也没回来过。
作者有话要说:  放心,结局he
我觉得写不到二十万字了,但是还有剧情发展
各位读者大大们可围观收藏我的下一本燃血古耽丧尸文《末世逃生日常》,没错是古代丧尸文,哈哈哈

  ☆、三血

  华都娱乐大厦楼下,以好脾气著称的新晋演员蓝玉终于掏出手机,以大嗓门吼电话来表达自己对门口围堵记者的不满。
  “老温,在路上了没,我快死了!!”
  他故意喊得很大声,向那些问着垃圾问题的记者传递老子保镖在路上,你们要是再不让开,一定让你们好看的信息。
  电话里头隔了五秒,机器夹杂真实传来一句到了二字。
  温与怜穿着一身黑色衣服,戴着墨镜,疾步走过,所到之处,直接将那些缠人的记者推挤到一边,伸手护着蓝玉的半边身子替他开路。
  温与怜挡着眼睛,黑色的镜片映着那些记者愤怒不平的脸,他一个臂膀隔开一个安全通道,实实在在起到护花使者的作用。
  做保镖最简单,尤其是做娱乐明星的保镖,只需负责在一些狗仔炮轰雇主的前提下,出来露个面,也不用天天来,工作轻松,难度不大;这些各种娱记虽然嚷着他们有知道真相的权利,但真在推搡中报废一台价值上万的摄像机,那是极不划来的。
  护送主子上了车,温与怜拉开副驾驶门,坐了上去。
  蓝玉一上车,憋了很久的脏话蹦弹珠似地蹦了出来。作为公众人物,他得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被骂了不能还嘴,要以德报怨;被不实言论攻击,他需笑着化解,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小六年,去年凭借一部科幻电影冒尖儿,好不容易熬出头来,他比刚开始就飞天的那些演员沉稳多了,只是私下里不过普通人一个,不是一点脾气都没有的。
  他长叹一口气,靠在后座闭目养神。
  温与怜通过后视镜看他,从口袋里掏出烟和打火机往后递。
  “要吗?”
  蓝玉烦心的时候喜欢抽烟,温与怜刚来应聘保镖那会,正巧碰上他烦躁心闷,随手递了根烟就被录取了,后来他效率也高,随叫随到,蓝玉挺满意的,就让他做自己的固定生活保镖,工资,五险一金,福利齐齐全了。
  蓝玉接过烟,挑了根含在嘴里,没有点。他眉头紧蹙,大概还是烦三天前被爆出来的私生活照片。
  光影黯淡,照片的左下角还有绿色的树叶,一看就知道是偷拍的。
  偷拍技术说不上好,但画面中心清晰能辨认出蓝玉的脸,说白了,就是针对他的一场阴谋。
  直到昨天,他才知道,这照片就是上面的女主人公干的。
  前女友,见前男友飞黄腾达了,想要复合,蓝玉不吃回头草,给拒绝了,哪想到就给自己惹上这等麻烦。
  那女人应该是谋划了挺久,也做了两手准备,如果蓝玉答应复合,她省了心思;如果不答应,那她找人偷拍的这些照片就会派上用场,到时配上某某明星夜里约p的字样,这该是多大的新闻。
  得不到的,一手毁了算了。
  现在看来,蓝玉的前女友应该是后者。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生活如意。
  蓝玉脑子里乱得很,车子行驶了很久,他忽然对坐在副驾驶上的温与怜问道:“老温,你有前任没,如果你的前任找你麻烦,你会怎么办?”
  温与怜听到这问题只是浅淡地笑了下,道:“我,没有前任……”
  “你还没谈过恋爱啊……”蓝玉拖着懒音哼,又说:“假设有的话,你会怎么做?”
  脑海一闪而过某人的脸,随即而来连着心脏的手筋弦隐隐作痛,他说:“看他想要什么的吧。”
  “她要的很过分,你能接受吗?”
  温与怜心里想,只要他想要的,自己若有,就都会给。
  不过掰起指头数了数,都快过了十年了,那人可不是要什么有什么,哪还会回头记得自己?
  蓝玉摇摇头:“没谈过恋爱,你不懂,她是我真心爱过的,既然分了,就一别两宽。”
  温与怜说:“生活前面总是一道道水沟,跨过去必会被泥水打湿沾身,但没有跨不过去的,找找路就好。”
  蓝玉轻微地哼了声,绵绵道:“有时候我真想让你把那些人打一遍,解解气,不过只是想想,要是这么做了,明天的微博热搜就要爆了。”
  蓝玉不止一次说过这种话,真想打人。每当这时,温与怜都会说,三思后行,打人一时爽,后果难收场,行为处事相当淡定。
  他二十七岁了,锋芒收敛了不少,也温润了许多,事情的分寸,他能把握掂量,或许,这才是他在蓝玉身边做这么久的原因。
  前面过了一个路口,温与怜对蓝玉说道:“我前面下车了,您回去慢点儿,有事打我电话。”
  蓝玉嗯了一声,歪头阖上了眼睛。
  司机在路边停了车,让温与怜下车,再卷着车尾气扬长而去。
  ——
  现在是十一点半,他要去学校接壮壮。
  壮壮前段时间下楼梯不小心摔断了腿,腿上还打着石膏,走路不太方便。
  说到壮壮,温与怜又气又疼。
  那狗日的养父母竟是虐|待狂,当初领养壮壮不是为了发善心,全是一己之私,将壮壮当作出气筒,没有一天不打骂的。
  壮壮十岁的时候,警察费了番功夫找到他,他才了解壮壮被领养期间的这几年过得什么猪狗不如的日子,想到那时在派出所见到一条疤痕斜跨有脸的丫头,温与怜想杀了那对男女的心都有了。
  虐|待一个小姑娘算什么人!!
  壮壮是聋哑人,不会说话,疼了也不叫喊,这才是那两人放肆无忧的基本。
  重新带着壮壮的这几年,温与怜辗转了不少城市,终于在M城定了下来,这个随地都是金羽毛的凤凰之城,看到最多的就是茫然,可他就喜欢茫然,越是找不到方向,他心底渴望寻找某个人的希冀就越大。
  因为找不到,他只能靠着过去的点滴回忆存活,这样,就算心底那个人现实中结婚生子,他也是爱自己的。
  十年,三千多个日夜,他似乎也患上了神经官失调幻想症,晚上是心痛发病最频繁的时间段,疼的时候想的是他,想着想着不疼了也是因为他。
  好在他现在有个目标,是让壮壮上大学,转移一点心思,真的会好过很多。
  温与怜没有考上大学,但他打拼几年,现在在蓝玉身边当专职保镖,生活也渐入佳境。
  ——
  穿过两条街,刚好高中学校打下课铃,温与怜在校门口一棵红枫树下等她,这是他俩定下的地点,壮壮出了校门,一眼就会看见他。
  头顶澄蓝的天,空气微有清风,吹起了他额前的碎发。
  壮壮背着书包,跟一位同学打了告别的招呼,小跑着过来。
  她今天有些兴奋,比着手语对他说:“今天英语老师给我们读了《追风筝的人》,弄得我也想放风筝了。”
  温与怜拿过她的背包,低头检查了下没好全的腿,回道:“你多大了,还放风筝?”
  “这有什么,阿米尔那么老了,还给他兄弟的孩子追风筝呢,我还学到一句话,也是我想对你说的。”
  温与怜:“什么话?”
  壮壮停了下来,盯着温与怜的眼睛,一点一点比划道:“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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