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逆之交-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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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斯明说:“那边的两个货架上是男装的春夏款,你两次拍的服装是从里面找的,现在还剩不少货。”
谭亦莫微皱眉头:“怎么剩那么多?”
“我本来想清库存,但每个月有新品上架,才便于带动旧款的销量。”
“如果销量一般,容易越积越多。”
“对。”何斯明没有否认,说了主要原因,“之前的预售量没那么多,但跟工厂拿货,数量决定价格,一时心动买不少,结果卖不出去。”惨啊!
谭亦莫:“男装的需求量没那么大。”
“是啊。”何斯明双手环胸,站在货架旁说,“一开始自大,认为我设计的东西那么好看,肯定有人买啊,销量绝对爆,我趁此机会能成为优秀的设计师,结果放出来脸都被打肿了。”
谭亦莫忍俊不住,笑了。
“我很认真的难过,不许笑!”
谭亦莫敛起笑,他看着何斯明,只觉在他身上好像看到了过去的自己,那么张扬,不知自己的冒险潜藏危险,他问:“林思他们没有劝你吗?”
“劝不住就随我了,主动权在手容易飘起来,膨胀得都不担心炸。”
“你能够反省错误,很棒了。”
“……”何斯明的心一下热了,自打他做服装以来朋友们都不看好,没有人夸他,更不用说情况不好的局面。
第16章
谭亦莫问:“你现在有什么想法?”
何斯明拍了拍货架说:“这个货架上的T恤是去年的货,我觉得T恤每年的款式大同小异,去年的也能卖,但原模原样的老套没人买,我想换设计。”
谭亦莫赞成:“嗯,再利用没问题。”
何斯明笑了,有时简单的肯定都能让人高兴,尤其谭亦莫给人十分可靠的感觉,被肯定的高兴值就比其人高。
谭亦莫问:“我能看看衣服吗?”
“当然。”何斯明点了一下头,伸手将货架上的衣服搬下来。
见此,谭亦莫也过来帮他,见货架下还有两卷布料,问:“那是什么布?”
何斯明说:“这是T恤的布料,当初买的多,工厂送的,现在能利用起来,我就想把原有的货包装成新品吧。”
“嗯。”谭亦莫淡淡一笑。
两捆衣服主要是纯色圆领T恤,黑白蓝三种颜色,每年人手都有的基础款,缺乏新意,网店竞争力又大,谭亦莫有点明白为何积压那么多。
何斯明将T恤铺开说:“款式简单的,我想改动容易,也不会破坏版型。”
谭亦莫未置可否,摸了一下衣服,一愣:“布料质地不错,你卖多少?”
何斯明:“五十包邮。”
谭亦莫:“成本够吗?”
何斯明耸耸肩:“没有亏本。”
谭亦莫看着他:“你挺会挑布料,这类型的一般品牌要卖到上百。”
“有名气不同,同样的面料价格也会翻,说起来服装也是暴利行业。”
面料的采购价从20…90元/公斤,主要体现在成分及纺织工艺,最后成品面料的区别是手感,透气度,垂感,美观性。他去布料厂见过最便宜的T恤加工价不到三块,这种是网上的白菜价9。9包邮,质量很次。价格高的合上人工费(现在人工费最高)成本又高,但他在工厂还是挑了质量好的。
他跟谭亦莫说:“我想设计一个印花在T恤上,这样就没有那么单一,女装也有这种纯色T恤,可以做个情侣款。”
“想法不错。”谭亦莫肯定了他的提议,接着说了问题,“不过印花很多种,这种含丝光棉的上色一般,可能不如你设计出来的图案好看。你想要好的效果,就不能热转印,需要好一点的植绒印花,但这么做成本高,你做下来亏。”所以为什么有的印花T恤三十包邮,有的要上百,上千,便宜跟贵主要还是区别在不同工艺上。
何斯明觉得谭亦莫确实懂不少,提的问题都关键,他当初想热转印,但没深入想效果可能不如意,只觉得换了新设计,他问:“有什么建议吗?”
谭亦莫说:“尽管是纯色T恤,你能做的改动不大,只能往上面加元素。 ”
“元素?”
“你看过各大品牌的时装秀吧?”
“当然。”
“秀场上的服装是潮流,概念的方向,不一定适合日常穿,但很多元素是能用在日常的成衣语言中,繁而化简。”
何斯明醒醐灌顶,他以前只觉得服装秀是为了展现服装的美跟品牌工艺,与零售没关系,两者市场不同,但谭亦莫能想到这一点,不简单。
且,他对服装很有兴趣……
不像以往的模特来到仓库就觉得无聊,货那么多,看着就头大,于是待不了三分钟就走,但谭亦莫在仓库好像更自在,拆了塑料袋查看服装的样子也特别专注,这种态度他知道,只有做感兴趣的事才会有。他不由问:“你懂不少啊,有学这块吗?”
谭亦莫看向何斯明,两人的目光在空气里相遇,在他的目光里无法说谎,他移开目光说:“我学过服装设计。”
何斯明觉得不可思议,“你学过怎么没说,既然会怎么没从事这行?”
“我破产了。”
破产!?你以为拍电视剧吗!靠!!何斯明完全不相信,认为他在开玩笑。
谭亦莫似乎料到他的反应,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一开口又将他的思绪拽回来,“你有想加的元素在T恤上吗?”
何斯明回神,觉得有点失态,咳了一声说:“我认为在不改变版型的前提里能加的是刺绣,饰品,或者大口袋。”
谭亦莫皱眉:“口袋会显得累赘。”
何斯明又提议:“那种胸口小袋如何?”
“男士这种款式挺多了。”
“换给女装如何?”
“这倒有趣。”
两人边讨论边画图,效率挺高,没多久何斯明有了设计稿,他动手裁剪,缝制,有的地方还要串珠子。
何斯明缝制,一针一线,做事无比认真,沐浴在灯光下的脸线条动人。
谭亦莫站着看了一会,心想,跟他在一块的人,需要习惯他工作起来就专注的态度,他看了一眼地上的饰品,认为他做不完,开口说:“我帮你吧。”
“好。”何斯明笑了,很开心的样子,接着弯腰在箱子里翻了翻,递给他一包饰品,“喏,你帮我串珠子吧。”
谭亦莫没有异议,且心情还不错。
时间一点点流逝,两人没有说话,彼此却没有因为安静的氛围感到尴尬。
第17章
等完成两件T恤时,何斯明伸伸懒腰,靠在椅子上说:“好累,我原以为改设计容易,没想到也费时费力。”
“细节的地方花时间。”谭亦莫也有点累,放下手里的珠子跟他说。
“是啊,本来这种T恤注重版型跟面料就行,现在加设计又费一道力,唉,赚钱真不容易。”何斯明看看时间发现十一点,面色一整,“我说怎么这么累,原来都这个点了,收工收工。”
“再多做一些吧。”
“没事,已经完成四款了,等拍照上架了,看看效果如何再决定是否做,如果做得多,包给工厂更划算一点。”
“好。”谭亦莫开始收拾东西。
离开工作室天色已晚,想到谭亦莫无报酬的留下来帮他做苦力,在他的帮助里原本单调的T恤都变得独特又好看,如果只有他,完成不了这么多的工作,何斯明的心里充满对谭亦莫的感激,他跟谭亦莫说:“不好意思,今晚陪我这么久,我请你去吃宵夜。”
谭亦莫说:“不用客气。”
何斯明笑:“你也太好说话了,每个人的时间都宝贵,我占用你这么久,还不请你吃点东西,我于心不安。”
“……”
“一起吃夜宵吧。”
“好。”对于何斯明的提议,谭亦莫硬不下心拒绝,所以提了一个意见,“如果要吃夜宵,我推荐一个地方。”
“OK,依你。”
谭亦莫推荐的是一家烧烤店,不远,开车没多久就到了,烧烤店的门面看着一般,生意却火爆,店里坐满了,老板在外面支的几张小方桌也满客。
他们到的时候,有一桌刚刚吃完,女服务员利索地收拾好,何斯明道了谢就一屁股坐下,也不嫌凳子不干净。
谭亦莫不由看了他一眼。
两人点了烤串,果汁跟鲜虾瘦肉粥。
灯光昏黄,何斯明尝了一口烤肉,立即赞不绝口:“真好吃,你怎么发现这么好的店,说真的,我开车路过这里几次,都没见过有这家烧烤店。”
谭亦莫看着着他,他的眼睛里含着笑意,乌黑温亮,没有因为场合的关系流露出不耐,这让他感到轻松,说道:“以前同事带我来过几次,我觉得这家店实惠,做得东西味道又好,尽管不像餐厅那么整洁,但值得一来。”
“餐厅吃的是气氛,好吃的店面都不起眼。”只要非工作时间,何斯明的话就多,奇怪的是谭亦莫也不觉得吵。
何斯明又夹了一块烤肉,说:“我想起以前大学附近也有这种烧烤店,我有段时间嘴馋,晚上都要跑去买烤土豆,烤得外香里棉的土豆,蘸上老板特制的独家酱料,味道不是一般的好,一吃就让人停不下来。”
谭亦莫神色温和地看着他,“土豆都那么好吃,别的也顺便买吗?”
何斯明摇头:“别的贵,土豆实惠。”
谭亦莫吃着烤肉问:“生活费不够?”
何斯明默了几秒,开口对他说:“我父母是普通工人,供我念艺术类的学科不容易,我不能乱花钱。”
谭亦莫目光沉稳:“你很懂事。”
“还行,我要懂事就念医。”
“他们的希望吗?”
微风习习,何斯明喝了一口柠檬汁说:“我父母观念保守,认为学医才有出路,至于服装设计这么傻大空的职业,出来能吃饭吗?不切实际。”
谭亦莫说:“父母都会以自己的经验来找最安稳的路,他们眼里生存重要。”
“是的。”何斯明放下筷子说,“但我认为生活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花一辈子去做厌烦的事,比永远自私地追逐梦想,随心所欲要快乐得多,当然这是我认为,不代表其他人的观点。”
谭亦莫目光赞赏地问:“不怕失败?”
“说不怕是骗你,但坚持做一件事,即便没有成功,不也很酷。”
他出生在小县城,家里条件一般,父母拿着不高的工资,但仍尽最大的能力给他好的,四岁他就背着画板去学美术,那时周围的小朋友都没有上,后面上学了又找关系让他去最好的学校,希望他好好念书,因为普通家庭的孩子,只能全力读书才有出路。
但,他的成绩从初中开始就不上不下,父母没有为此责怪,他却过意不去,认为自己又笨又蠢没有优点。
他努力的上课听讲,记好笔记,每学期笔记本都用了好几个,但是很多知识点都没来得及领悟吃透,只记得老师说什么,写了板书就跟着抄,于是笔记抄完,该忘得也忘差不多→_→
那时他的爱好是看杂志,看到杂志上的模特穿着好看的衣服就羡慕,喜欢,幻想我要穿那么酷,梳着大背头又开着豪车出现在校门口,绝对很拉风,会让瞧不起他的人吃五个柠檬。
当然,现实里他又瘦又穷还一无是处,自己就这么屌丝了,偏偏还是一个颜狗,暗恋学校里最美的校花,校花除非散光+高度近视才会看上他。
这种暗恋自然无疾而终……
后面上了高中,依旧又瘦又穷,平凡的人不能指望突然之间变帅,但他一点都不绝望,因为他有好的判断力。
那时父母建议他学医,念护理专业,因为舅舅在县城医院上班,以后他毕业了,可以推荐他到医院做男护工。
医院+护工简直十级灾难,他果断拒绝,明确表示要去念服装设计,他以后会成为闻名全球的设计师。父母那时的眼神像在关爱一个中二期少年,劝了他一天都磨不过他的执念,就答应了,他雄赳赳乐呵呵的去考试,结果没考上,只能念服装面料(丧)
当时他有一点搓败……
很快又想反正跟服装沾边,多学一点有好处,因为他不是天才就要努力。
所以,他挥别依依不舍的父母,离开小县城,独自在C市念书。
何斯明一直觉得没有放弃梦想是对的,即便过程里他绕了一圈弯路,可还是做了喜欢的工作。如果他没有坚持出来念书,一直在安逸的小县城,几乎能够看到今后的人生……
每天在单位里碌碌无为,混吃等死。找个差不多的女人结婚,在差不多的年纪有孩子。因为他的基因一般,孩子也平庸,长大依旧重复他的人生。
他不想要这样的生活,才会不管不顾的跑到大城市拼一次,现在的生活尽管被工作占满,他却觉得生活很充实,以至于想起大学生活会怀念,那时他经常背完英语就跑出去吃夜宵,一份烤土豆三块,现在都没这价了。
这晚离开烧烤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