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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罪有应得-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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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朋友们都羡慕我,可是,我也没办法,谁让我们彼此相爱呢?


第7章 
  秦淮曾来学校接过我,但次数不多。一来是我的课表反复无常,并没有准确的结课时间;二来,他毕竟是公司的决策者,并没有足够的时间陪我,况且我们住的地方离学校又不远。
  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大三下的时候。
  有一次晚课,我们的小组数据出了差错,重做整理后已经很晚了。散伙后同组同学纷纷告别回寝室,我则计划着打车回家。这之前秦淮已经早已到了家,我让他在家稍等。哪曾想不久后他竟然驱车来到了学校。
  我出来的时候,秦淮正站校门的柱子旁。他双手放进口袋里,昏黄的灯光照在他挺拔的身躯上,只一眼我就认出了他。由于天色已晚,就连校门边小摊上吃夜宵的吃货们也寥寥无几了。唯有小贩和数不清的竹签杂乱的存在。秦淮在臭豆腐与烤鱿鱼的味道中显得手足无措。我也不知道他站了多久,但是我到的时候,他差不多已经是秋后蚊子的美餐了。
  我跑过去,把书包给他,然后扑进他的怀里。
  “秦淮!你怎么来了?”我明知故问。
  “来看你啊。”秦淮说嘴巴贴上了我的脸。
  我慌忙推开他:“别,大庭广众之下影响不好。”
  也不知是谁刚刚钻进了他的怀里。
  秦淮背好我的双肩背包,又把我拉了回来。
  “走吧,别乱跑。”
  此时天色正好,气温适宜,秦淮的面孔有在暖黄光和星光的交加应和下变得如真似幻起来。
  他是如此温柔。和我昨日的美梦一模一样。
  路上没什么车,路程又近,我们决定走回家去。
  我小心的牵起他的手,做贼心虚地拉着他跑出了校门。生怕有人觊觎我的秦淮。我们一路向前,几分钟之后便远离了熟悉的景物和零散的人群。我便放松下来。
  我太困了,便把认路的重任交给秦淮主。
  我走的越来越慢,片刻后,秦淮已经是拖着我了,“困吗?”他问。
  我如实回答:“有点。”
  “那就闭上眼睛,我拉着你走。”
  我听话地闭上眼睛。眼前一片漆黑,困倦中听觉和感觉并没有发挥太大的优势,世界中只有秦淮大而热的手掌和未知的道路。
  我们没有交谈,彼此享受这这份短暂而简单的安宁。说起来有些不好意思,我和秦淮在一起一年半了,竟然没有很认真的出去约会过。这主要是,我俩的时间极度不重合,见面只会遵从本能,在家里度过大部分时间。
  我们这样走了大概四十分钟,期间经过明明暗暗的路灯和偶尔路过的车辆。凉爽的秋风逐渐吹散了我的困意,我时不时睁开眼睛偷看秦淮,看他专注的面庞,和掌舵人的骄傲。
  我突然希望这条路永远到不了尽头,最好一生那么长。
  然而,这一次我们没有到家:秦淮正和我顺着一条昏暗的小路走,他搞反了方向,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
  他牵着我,我拿出了手机查询地图,可是秦淮对于自己认定的事实绝不妥协。他突然固执地连现代科技也不相信了。我看着他作死,结果我们差点在一个开口的下水道那里掉下去,还好秦淮及时反应过来,结果很好,只是我的脚踝被擦破了一层油皮。我气得想掐了他一下,然而只能感受到他手臂的肌肉。
  小街什么也没有。秦淮只能蹲下/身来把我背在背上,双肩背包在他的前胸。我的手怀在他的胸膛,感受他起伏的呼吸和走路的颠簸。那晚星星很亮,地上也撒上了银光,街道上只有我和他,秦淮开始为我放声歌唱。也不管自己唱的有没有走音,天空会不会掉下一个鸡蛋让他闭嘴。我的脸贴在他的脖子旁,感受着他声带的震动。
  我突然有些后悔了。我决定,如果他求我,就轻轻问几遍,我就陪他到地老天荒,管自己会不会变得又老又丑。
  后来秦淮把我背回了家,大惊小怪的给他的医生朋友打电话。要他过来处理伤口,他的医生朋友风风火火赶了过来,气的想打死我们这对狗男男。
  其实我需要的只是一瓶红药罢了。
  他只想把秦淮的腿打断,然后把秦淮名正言顺的扔进医院。
  我笑了起来,没心没肺的双手赞成。
  秦淮当着他一声朋友的面关上了门,我被他捂住了嘴巴。
  我发现秦淮对医院有一种奇怪的恐惧的感。当他的朋友提到医院的时候,秦淮的身体在一瞬间僵硬。
  但话说回来,谁又会喜欢去医院呢?
  秦淮是个控制狂,这一点随着我门交往时间的延长逐渐显现,与日俱增。
  但我心甘情愿,我每天只会更喜欢他。
  我们这样过了一年半,直到我毕业。毕业季我几经辗转,终于在R市找到了一份待遇不错又离秦淮不远的工作。我们搬到了更近的地方,还养了一只猫,一切步入正轨,我再也不是需要秦淮救济的小可怜了。
  秦淮的事业稳步上升。我们进展稳定,感情稳固,相处融洽。一切似乎都在按照预期的方向发展。我的厨艺终于得到了秦淮的首肯,我逐渐习惯了早起,准备早餐,晚餐,自此我们再也不用吃任何楼下小区的粥了。秦淮也逐渐降低他那有点过分的控制欲。
  我们越来越熟悉彼此,熟悉到每一个动作,每一次见面,就像一生那么熟悉。
  我希望自己能融化于那个一生那么长的吻中。
  长醉此梦中,永不复醒。
  我认识秦淮两年的时候,秦淮开始更加忙于工作,频繁出差,脸上的表情更加平静。他又不笑了。我也没那么幼稚了。
  我不仅仅是喜欢他了,我爱上了他。我认定秦淮是与我共度一生的良人,然而这种认定让我惶恐。
  因为事情越来越不对了。
  秦淮还是对我那么好,好的敷衍,他的心充满空隙。我们是如此熟悉。
  熟悉到看透他表象下的三心二意。
  他爱我吗?我真的不知道,我对他所知甚少。
  我们彼此都笼罩在对方沉重的秘密之间。
  有人说,爱会随着时间而变质,可是,秦淮不应该是那样的人啊。
  我总是担心,有一天我醒来的时候,他会永远消失,没有任何的存在过的痕迹,除了我伤痕累累的心,我是如此平凡,他凭什么喜欢我。他与我会不会终归是黄粱一梦。
  我们从不谈论过去,只畅想未来。
  可是,秦淮,你的未来真的有我吗?


第8章 
  我背叛了他,
  我的爱人,
  我怎么能不这么做。
  经年的爱恨哪有金钱得来美妙。
  我再也不想重复:工作、忙于柴米油盐、患得患失,处于人身下的无聊生活。
  再说,秦淮骗了我。
  他借口为了自己崇高的事业和无穷无尽的工作,对我越来越冷淡,他越来越少回家。这么说吧,我高烧的时候他不在,我肚子痛的时候他不在,我吐到昏天暗地的时候他也不在,他只是负责圈养我,心情好了来临幸我,有时候我都不如他养的一只猫。
  哦,秦淮的猫叫球球,一只可怜的中华田园猫。
  是我捡的,在我与他认识一周年那天,那时他还是好的,那只猫可怜兮兮的趴在小区的垃圾桶旁的小箱子里:它的兄弟姐妹已经死了,独留它在盛夏里哀嚎。
  我不喜欢毛茸茸的东西,但秦淮让我留下。所以这是他的猫。他爱它爱的过分,给猫一座宫殿,却给我一个用怀疑和疏离圈成的牢笼。
  但是是我和这只讨厌的猫相处。
  秦淮面对我只有甜言蜜语,而真心话,大概只讲给他的猫听。
  我又不是傻子,至少智商正常,以不错的成绩毕业于我的母校。尽管我的爱盲目而幼稚,但一个变心的人我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秦淮变了,他再也不是我最初认识的那个秦淮了。
  这真是个悲伤的故事。我用秦淮的钱去调查他,私家侦探很好找,只要找对门路,他就很们乐于用各种狗血的故事来调剂自己无聊的一天。
  侦探程绪是个初出茅庐的宅男,标准的格子衬衫,牛仔裤,黑框眼镜搭配。但他绝对技术过硬,是我所能找到的解决鸡飞狗跳事件的行家。我们在大街上的一家奶茶店见面,是我安排的,是我和秦淮最初相遇的那家。
  我点好奶茶,甜腻而多糖,是秦淮最不喜欢的那种。
  程绪翻了个白眼,灌了一大口奶茶:“不错,从哪里开始,就从哪里结束。”
  所以结果是BE了。
  我忍住一瞬间夺眶而出的眼泪。
  “哎,你别哭,”程绪有点手足无措。
  我曾把我和秦淮的相遇说给他听。
  “好啊。”我也喝了一大口,然后转账,付钱,拿好千斤重的文件袋。
  程绪的看向我的眼神有点怜悯,时光不再,我再也不是两年前那个天真的孩子了,“我把调查到的资料都给你,上面写的够明确了,况且你家那位也没想掩藏。”
  “我们的雇佣关系到此结束。不过你要是需要什么尽管联系我。”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
  “好。”
  “别担心,你总会找到更好的人的。”
  “好。”
  秦淮啊,我会很好的。
  很不幸,我的生活是个狗血剧,程绪得出的结果如此完美,让我不得不相信他。
  我不想重复繁杂资料里的只言片语,那些监控,旁强侧击的路人证词,甚至是信件、他们的照片,他们的过去。每一幅图,每一个音节,每一个字都会令我感到锥心的痛:我只是一个替身,而秦先生为了他学生时代的白月光一路披荆斩棘,有所成就,创业成功。他苦恋他的白月光多年,他们本该两情相悦,白头偕老。 可是白月光也是个多愁善感的怪胎,他为了秦淮和学弟的吻而自杀,然后就变成了植物人,相比起来我就幸运多了。
  这真是个令人感动的故事,秦淮为爱奋斗,为了治好他的爱人,他拼命赚钱,他洁身自好,从小透明变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年轻企业家。
  白月光名叫季景林。他近来醒了,失去了记忆,需要秦淮全身心的爱护和高额的康复费。为此秦淮削减了给我的零花钱,抹去了我们见面的机会,忽视了他的电话,封闭了他的心。
  我已经有工作了,再也不需要秦淮的钱,可是我要他的爱,它可是我的全部啊!我是阴影里的丑角,现在最明智的方法就是默默离开,这是唯一可以挽留我自尊的方法。秦淮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了我很多,作为陌生人,我理应感激他,而作为名义上自封的爱人,我恨透了他,恨不得他去死!
  我给秦淮打电话,他敷衍地接听,声音依旧好听的令人心惊:“阿临,有事吗?我现在有点忙。”
  阿临,阿临,还是阿林?我咯咯笑。
  “那你忙吧。”我挂了电话。
  我偷偷去看过我的情敌,像我这种没有背景的人甚至进不了疗养院的大门。我用自己进来的工资添置了一套贵的要死的行头。才得到热情的招待。
  白月光不难找,毕竟他和他爱人的故事举世闻名。
  季景林安逸地躺在病床上,他瘦的过分,皮肤是不健康的白。从窗子缝隙射入的阳光令他十分开心,他长睫毛,秀发卷曲,眼睛天真无邪。
  他是我的假想敌。在某些角度来看,我俩的外貌确有相似之处,内里却差的太多。他楚楚可怜,为爱疯狂,爱上一个人,便愿意为他生,为他死。
  我就不同了,我是个俗人。从现在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一点也不想把短暂的生命浪费给大渣攻。我离开,回家,打开我们二周年的酒,全部喝掉。然后吸烟,吃泡面。在秦淮声称有应酬的白日和夜晚,我气得吐血。工作错了,猫饿了。可是这与我有什么关系。
  球球开始抓我,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坏。我想揍它,无果。便把它塞进航空箱,连夜打车,去城市那头的杂志社,然后把它扔给林筱,她是一个属于昨天的记忆,一个喜欢调戏我的大学女孩。
  当然,程绪的调查大手大脚,我也没指望他能瞒过那些比狐狸还灵敏的人,但力图重修旧好的秦淮显然不在此列。
  不久秦淮的敌人找了过来。
  季景成是个疯疯癫癫的帅哥一枚,性格气度十分迷人,长相也有些白月光的影子,而且是个货真价实的gay。他表面看上去几乎像我一样可爱,可是我对着他的脸几乎是厌烦透了,就像我讨厌自己一般。
  我不想知道他们家错综复杂的关系,那肯定又是令一个爱恨情仇交加的苦情的深渊。我们只关心眼前,金钱,利益,我们发出心照不宣的笑,然后愉快地达成交易。仿佛是神交已久的知己。
  回去的时候我又给秦淮打了个电话,被他挂掉了。
  我继续拨号,竟然没有人接听。
  这可不是我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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