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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干掉情敌的正确姿势-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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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啊!
  老天爷,您丫可算他妈的开眼了啊!
  正月过完了,叶家老两口才回京。
  叶歧路不知道他们两个过年这一个月到底去了哪儿。
  问也问不出来。
  当他的爷爷奶奶对他死守秘密的时候,叶歧路反而能摸出个大概齐了。
  说穿了,不就是他的爸爸和妈妈么?
  于是叶歧路也懒得再过问了。
  出了二月,易云舒也要离开北京去台湾了。
  他脸上的伤口尽管已经变浅了许多,但依然清晰可见,没有完全转好。
  但工作就是这么回事儿,脸不好,那就不露面,制作专辑,弹琴唱歌总可以吧?
  不管是92年、02年、12年或者是22年,唱片公司对歌手和艺人们的压榨是永远不会随着时代而变化的。
  叶歧路经常去医院看望左珊。
  她脸上和脖颈的伤总体来说比易云舒的轻一些,现在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了。
  只不过她重点的伤势是在背脊,现在勉强能坐一会儿了,但长久和走路还是有些困难。
  香港的娱乐圈儿更新换代十分快,新出道的女星多如牛毛,以前整日影院霸屏、杂志屠版的左珊,也随着时间变得渐渐可以被取代。
  尽管这也就是不到半年的时间。
  上次制造事故的枪手至今没有逮捕归案,也可以说,基本上无法逮捕归案了。
  因为就连左珊本人,也说不出来她究竟得罪了谁。
  时光飞逝,转眼间就到了新一年的五月初夏。
  左珊在这个时候从北京转到香港继续治疗。
  那一天送左珊的人叶歧路全部不认识,唯一认识的大概只有左珊的经纪人大丽。
  左珊临走的时候还对叶歧路说,“考完就联系我啊,甭管是港大还是其他的大学,只要你有成绩,我都可以帮你操作。”
  叶歧路笑了一下,“注意点儿安全。”并嘱咐左珊的经纪人大丽,“您好好照顾她。”
  大丽一如既往的听不懂京片儿,整个人一脸懵逼。
  左珊笑着用粤语帮叶歧路翻译了一下。
  粤语大丽就听得懂了,她笑了笑,对叶歧路做了个“OK”的手势。
  有几个穿着西服的男人一直看他,给叶歧路看得怪不自在的,送走了左珊他二话不说离开了机场。
  叶歧路是请假出来的,立刻打“黄虫面的”回到学校继续上课。
  这两三个月以来,叶歧路基本上除了学习什么都不干了,连吉他都很少弹。
  六月正式来临——
  成千上万的学子迎来了决定他们命运的那一场考试。
  高考在夏日里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叶歧路的心态一直没什么问题,从来没出现过考试发挥失常的时候,这最重要的一次当然也不会例外。
  他从考场走出来的时候,只觉得天都变得更蓝了!
  终于解脱了!
  真他妈爽啊!
  现在的他最想干的事儿,就是背起他的吉他,弹他个三天三夜!
  忘掉考试、忘掉老师、忘掉书本!
  统统丢掉!
  晚上涤非他们为了庆祝叶歧路终于解脱了,惯例跑到东四隆福寺去玩儿。
  “要不要上台!”涤非问叶歧路。
  “上台就算了吧!”叶歧路大笑着,“我现在大概都忘了吉他有几根儿弦儿啦!”
  涤非也哈哈大笑起来,“你丫就放屁吧!”
  去隆福寺的歌舞厅溜达了一圈儿,既然叶歧路不想上台,那自然大家都不会勉强他的,于是一行人又转去了饭店。
  在海鲜大饭店门口等着的那个一身白裙子的清纯女孩儿,正是柯芳。
  柯芳见到一行几个大男生,笑了笑,第一句就问叶歧路,“大学霸,考的怎么样啊?”
  叶歧路随随便便地耸了耸肩。
  涤非过去揽了下柯芳的肩膀,“芳芳,我不是跟你说了甭提考试的事儿吗?!”
  “没事儿的。”叶歧路走过去拍了拍涤非的肩膀,“嫂子也是一片好心嘛。”——嫂子两个字还是咬得极重。
  其他的几个男生一看这场面,都过来解围,嘻嘻哈哈地揽着叶歧路和涤非进了饭店。
  刚一坐定,柯芳又问道:“叶歧路,怎么样?到底能不能考上清华啊?”
  涤非看了柯芳一眼,大概是示意她闭上嘴。
  “不知道。”叶歧路把玩着面前的水杯,“等出成绩的不就知道能不能考上了?”
  柯芳微微一笑,“所以,你想报哪所学校啊?”
  叶歧路没有回答,只是一笑而过。
  “清华?北大?人大?交大?”柯芳一口气给了叶歧路四个选择。
  叶歧路当然一个没有选,他笑了的同时挑了挑眉。
  “当年我高考的时候也觉得自己能上北大。”柯芳轻轻笑道,“可惜差了那么十几分,没考上去,我一生的痛啊。”
  听到这儿,涤非突然问:“这些你怎么都没跟我说过呢?”
  “你也没问呀。”柯芳抿了下唇。
  因为叶歧路的不言不语,高考这个话茬儿就算这么过去了。
  饭局还算愉快,毕竟大家都是哥们儿,说话聊天儿也没什么遮挡,痛痛快快的。
  这顿饭吃了几个小时。
  一行人从饭店里出去,远远就看到一个身姿帅气到非比寻常的男人坐在一辆摩托车上——
  那辆摩托车普通到不能再普通,好像非常害怕吸引到旁人的注意。
  他戴着一个黑色的安全头盔——在黑夜里,完完全全地看不见对方的面目。
  但叶歧路只要一眼就能认出来他是谁。
  毕竟他可是不止一次的看到过对方一丨丝丨不丨挂的样子。
  “那是谁啊?”有人问。
  “看着好眼熟啊——”
  “感觉前几天在电视上见到过……是不是唱《LOVE》的那个啊?秘密乐队?”
  叶歧路一听到这儿,赶忙说,“那是我一哥们儿,我们还有点事儿,先走一步啦!”
  涤非当然知道那人是谁了!
  他和叶歧路交换了个眼神,让他放心走。
  叶歧路对大家礼貌地一笑,就跑向那辆摩托车。
  等到叶歧路带上了深蓝色安全头盔,摩托车驶进夜色的时候——
  “那是易云舒。”柯芳慢慢开口。
  在场除了涤非之外的人,脸上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他们几个是涤非的哥们儿,易云舒在摇滚圈儿早早成名,且秘密乐队红遍大江南北,涤非没说过,他们当然不知道叶歧路和易云舒之间的关系。
  “我操!”其中有个人惊叫,“大非,歧路原来还认识这么牛逼的人物儿呢!你怎么从来没跟我们提过?”
  “有什么好提的?又不是什么天仙下凡。”涤非皱眉不解,“易云舒我也早就认识了,就是个和我们一样的人而已。”
  “等一下,大非。”柯芳笑得意味深长,“易云舒跟你是‘认识’,可是他和叶歧路仅仅是‘认识’而已吗?”
  “你丫什么意思!”涤非口气不怎么好——他是真心喜欢柯芳,也宠着她,但他还是很不喜欢她编排叶歧路,尤其是在其他人面前。
  柯芳冷笑了一声,“没什么意思,只不过我私下见过他们好几次,但愿是我想多了。”
  涤非:“…………”
  其他人捂住嘴,柯芳这段话太有迷惑力了,他们不约而同的:“他们该不会……”
  “放屁!”涤非说,“他们都深爱着左珊,好不好!”
  “左珊?哪个左珊?香港那个?我操?易云舒喜欢左珊??这大爆料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啊?”
  涤非:为了哥们儿容易吗我!心累!
  作者有话要说:  云舒:我不搞事,别人搞事_(:3」∠)_
  下一章,歧路的未来要来啦!
  你们觉得歧路会去哪个大学呢23333


第50章 
  摩托车在华灯初上的北京城里飞快地穿梭着。
  叶歧路坐在摩托车的后座; 一直紧紧抱住易云舒腰肢——毕竟以易云舒这个车速,他不抱着对方; 说不定要被甩到南天门去。
  当然这并不是易云舒的小心思——他原本飙摩托车的速度就是这样——但当他发现竟然出现了意想不到的福利的时候……
  那来自叶歧路前胸和掌心的体温,让他陶醉其中的同时忍不住将摩托车飙得更快!
  “你慢点儿!”叶歧路大喊着; “你这样儿,哪儿是追梦啊?梦都让你甩了八百里地了!”
  易云舒笑了起来,“坐好啦!”
  摩托车化身为一支离弦的箭——
  过了不知道多久; 叶歧路的脑海中已经无法准确计算出来这个数字,摩托车慢慢停在了一个叶歧路熟悉无比的地方——
  这是他的母校,他在这里念了三年的高中。
  北京市第二十六中学!
  叶歧路扫了一眼学校的大门; 半开玩笑地说,“喂!易云舒,你没问题吧?我今儿刚解脱; 你就把我往学校里带?”
  “学校怎么了?”易云舒锁好了摩托车; 饶有兴致地对叶歧路说; “学校里也有许许多多美好的回忆,不是吗?”
  叶歧路挑了挑眉。
  易云舒这个说法……好像也没错。
  “甭想啦!跟我来!”易云舒说完; 就拉住叶歧路的胳膊; 两个人踩着夜风并肩走入黑漆漆的校园中。
  大概走到操场中央的时候; 易云舒突然拉着叶歧路跑了起来——
  叶歧路也跟着易云舒跑着,到了主席台前才停住脚步。
  “上去啊。”易云舒催促着叶歧路。
  叶歧路不解; “上去干什么?”
  “玩儿啊!”易云舒说。
  叶歧路不知道在这黑灯瞎火的校园中到底有什么“好玩儿”的,但奈何他实在扛不住易云舒对他的死缠烂打——对方硬是将他拖到了主席台上。
  叶歧路刚站定,易云舒转身就跑了。
  “…………”叶歧路在后面大喊道; “喂!你小子要不要这么鸡贼!让我一个人儿大晚上傻了吧唧的搁这儿站着,你丫竟然溜儿——”
  叶歧路后面的话没有再说出口。
  因为就在这一秒,整个主席台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主席台的四周被一串又一串的暖黄色的小彩灯包围了起来,主席台旁边的国旗杆上缠满了星星形状的小灯——他们在夜色中一闪一闪的,真的就像天上的星星在眨眼。
  而在主席台的前面,也就是叶歧路的正前方,摆放着一把精美的吉他,琴头上还插着一朵鲜红色的玫瑰花。
  叶歧路不知道那支玫瑰花的品种,尽管隔着两三米的距离,但浓郁的香味却扑面而来——
  那是纯正的、独属于玫瑰的香味。
  这是易云舒为他准备的……
  惊喜和礼物吗?
  叶歧路盯着正前方的吉他,不知如何是好。
  易云舒不知道从哪里走了出来,他在不远处喊道:“喜欢吗?”
  叶歧路抬起头。
  “那把吉他是英国一位吉他大师的手笔,国内花多少钱都买不到的!”易云舒慢慢地走到了主席台的旁边,他站在台下敲了下那把吉他,昂头看向站在主席台上的叶歧路,“这就算是我送给你的毕业礼物吧~”
  “…………”叶歧路用目光上下描绘着那把吉他,他是打心眼儿里喜欢,但是有一点让他耿耿于怀:“你为什么要插一支玫瑰啊?”
  易云舒:“…………”
  妈的这个问题可问着了!太他妈一针见血!
  因为玫瑰是代表爱情啊!但易云舒又不能这么说,只好随口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国外很多街头卖艺的吉他浪子都会在琴头上插个东西,有的插香烟,有的插花儿,人家这叫吟游诗人!”——说的那叫一个头头是道儿。
  “…………”叶歧路眯起眼睛看着易云舒,满脸疑惑地问,“真……的……吗?”
  “真的!”易云舒严肃脸,他又特意强调了一下,“当然是真的!”
  叶歧路又盯着易云舒看了好一会儿,才半信半疑地拿起了那把吉他,同时他笑着说,“谢谢你。”
  “谢什么!”易云舒笑着说,“这个环境不错吧?我们来一场两个人的演唱会怎么样?”
  “两个人的演唱会?”叶歧路也笑了,“好啊!”
  说完叶歧路就背起了那把吉他,快速地调了调音,然后轻轻地拨了下琴弦。
  易云舒站在台下,就像之前他在台上表演时,叶歧路给他的回应——举起右手,曲起中间两根手指,让其他三根手指高高向上。
  这是属于摇滚的手势!
  很快一曲结束,易云舒的手还没有放下,他大叫着,“叶大吉他手!唱歌!唱歌!就唱我写的那首《LOVE》!”
  LOVE LOVE
  For my dream
  《LOVE》这首歌以这样几个简单的英语单词开始——
  叶歧路轻轻拨动吉他的琴弦。
  突然之间,他开口唱歌了。
  小彩灯的光芒已经被他全部掩盖。
  月光在他的脸上和肩膀上洒下一层白纱。
  叶歧路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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