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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我没有暗恋我朋友-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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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想太多……
做完计划我们就休息了,S借了件睡衣给我。

隔天上午去坐船游河,天气实在太好,下船的时候整个人都要被晒昏了。我们在找冰淇淋店的路上,顺便到一家纪念品店买了明信片和邮票。
我挑了一堆,看S好像没有要拿的意思,就问他写不写。
S:我以前没有这个习惯。
虽然这么说,他还是买了一张,我们拐到邮局去寄。
可能是因为地方比较偏,小邮局里没什么人——我一开始是这么以为的,随后就发现是因为过了中午又是周末,邮局已经关门了。不过邮筒那边反正不关,我正琢磨去哪弄支笔,S就从包里拿出来一支。
我说这没地儿写啊,咱们转移阵地吧,就到了旁边的咖啡馆。
S拿出笔,刷刷刷一气呵成写完了他那张,还挡着不给我看。至于为什么不是扣过来,我估计是因为墨水没干。
我:你这是写了啥,这么紧张。
S:不告诉你。你以后就知道了。
我:????
S:寄给你的。
……感觉输了一招。
而且这招我还学不来,首先他能流畅默写我的收信地址……S家的地址我还算勉强能想得起来,但是他现在的住址我可就完全不知道了。要是寄明信片到S家,百分之百会被他室友收到,那画面太美我都不敢想。
寄到我家倒是不会被我室友先看到,我们邮箱钥匙就一把,放我这保管,通常都是我负责查邮件。越说越觉得S好像预谋已久怎么回事。
S把笔递给我,我拿过一张开始写,发现墨水好像就是我前阵子送他那瓶。
写完的明信片我分开放,一些是给同学朋友的,还有一些给家里人。给我妈那张,我想了想还是写了实话,就说我谈恋爱了,现在在对象实习的地方旅游。至于给我哥的,我压根没敢提,只祝他身体健康(……)。
我边写边嘀咕:希望他不要问东问西。
看S有点奇怪,我就把写完的明信片递给他看。S问:你已经和她说了这件事?
我:还没,我先让我妈有个心理准备。不过她也不会在乎就是了。
S挺严肃:你不用这么着急就和她谈的。
我:这倒没事,从小她也没怎么管过我。你呢,你有打算跟家里人坦白吗?
S:在你去找我喝酒那天之前,我就已经开始考虑这个问题了。
我:……
S:对于怎么能让他们理解并且接受我的选择,我有一个大概的想法。大概不用太久我就可以和他们谈一谈了。
我:呃,其实你也不用这么着急……
S:我明白。关于我的人生,我很乐意听取他们的建议,但是不一定要被外界的观点左右。
我心想你岂止是不一定会被左右啊,你简直就是主意超正七匹狼都拉不回来。
那个时候,看着S依然很淡定的表情,我理解了一个事实:对于我们之间的关系,他并不是当做一段普通的恋爱来看待,而是把它视为一条新的道路,一个决定人生的选择。或者说,这就是爱情在他心目中的意义,正因为这样,他才抱着和别人不一样的慎重。
……可能就是那种“不以过一辈子为目标的恋爱都是耍流氓”的态度吧。
虽然平时看不出来,但我其实心态挺悲观,面对任何事总会想它完蛋了怎么办,发生意外怎么办,被人坑了怎么办,失败怎么办。对于我和S的关系也是一样,我有时候会想,哪怕有一天我们分手了,希望到时候也不要太惨=L=
不过现在,有一点我能确定,那就是在认真的程度上,我是不会比他少的。
最后我写完了明信片,还多出来一张。被咖啡店里循环放的老曲子洗脑了半天,我终于知道要写点什么给S了。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He once was a friend of mine

写完我就往S面前一推,感觉特别经济实用,还省了一张邮票。
S看了看,把笔拿过来在下面添了一句:

Then he’ll be a true love of mine


————
咖啡店里的曲子是Scarborough Fair,附上原歌词前两段: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 He once was the true love of mine*
Tell him to make me a cambric shirt /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Without no seams nor needlework / *Then he'll be a true love of mine*

N改了几个词,表示某人曾经是我朋友,现在不是啦!(因为变成了对象)然后S引用的也是原歌词,就酱~


53

根据爱因斯坦那个火炉和妹子的相对论,美好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我和S一起度过的这个周末也是一样,感觉一眨眼就结束了。
当然,中间还有一段特别慢的部分,那就是周六晚上我拼了老命赶作业的时候……连考试我都没有这么手速如飞过,主要是花的时间越长,睡得就越晚,第二天就越起不来,起不来就没法享受来之不易的最后一天,所以我真的超拼=L=
不过作业是不能用爱发电的,虽然抱着想早点写完的真诚愿望,但它的量还是一点都没减少,不知不觉就写到了大半夜。做完之后,我靠在椅子想闭目养神一下,打算等会再上传。
这时候我听到S从厨房那边走了过来,我也没睁眼,然后是一阵水倒进杯子里的声音。S可能是看我赶作业太晚,自发地给我添了一波茶,实在是令人感动。
我也就感动了个几秒吧,接着S放下壶,又朝我这边走近了一点,最后停在了我面前。
我以为他要说什么话,结果他没有,就那么站着。然后我忽然脑子里灯泡一亮:他该不会是要亲我吧……
一想到这我就不淡定了。话说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我们已经是恋爱关系了对吧,搞了半天至今为止我们就拉过一次手(如果管那个叫拉手的话),实在是太小学生了,简直拉低成年人的平均标准。
而且趁着对方睡着/装睡的时候啵一下什么的,这桥段经典有它经典的道理。首先不用担心对方跳起来给你一拳,其次还不用闭眼睛,可以防止接吻的时候两边都闭眼睛导致亲错地方(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如果你非要问的话我就直说了,这是我室友的亲身体验)的尴尬场面发生,人身和精神上的双重安全保证。
S这么机智的人,想必不会错过这大好机会,可惜这次又被他抢先了。
想到这里,我又产生了一个疑问,那就是:装睡的人装起来真的不会被看穿吗?我小时候有着丰富的装睡经验,一般我不想见我爸的时候,我就会弄个衣服毯子枕头什么的盖在头上,假装自己是个萝卜。可能以小孩子的直觉,知道装睡的时候脸部表情比较容易暴露,所以本能地把脸遮住。而现在S离我这么近,肯定会看到我僵硬的脸部肌肉和转动的眼珠,这样他要是看不出来他就不是S了。
所以问题是,为什么我想了这么多S还没有动静呢?
这时候我努力维持茫然的表情,呼出一口气,缓慢地睁开眼睛,装出一副(尽管可能早就暴露了)刚刚醒来的样子,感觉自己为了不让局面陷入尴尬已经耗尽了本月的演技值。
随即我就看到S虽然确实站在我面前,但是侧着身,弯下腰,正在看我电脑上的题目,跟我写的解答比对。
我:……
这个想太多的毛病真的需要治了。

第二天我们也没太逛,就吃吃饭,散散步,说说话。下午我打包好东西,S送我去机场。
路上我们净是聊一些没边没际的话,我想S跟我的感觉应该差不多,接下来又要分开了,还真是有点忧郁。本来S来这边实习,我之前在学校也没有多么想他,可是现在我硬是有种干脆留下来算了的冲动……可能昏君就是这种思维吧。
当然我也知道这不可能,不说别的,S就会第一个把我捆上飞机。
车开到航站楼前,这里是三分钟drop off区,属于废话少说撂下人赶紧走的路段。S停下车,转过头看我,那一刻我感觉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命运在轰鸣时代在召唤历史的车轮在转动,也不知道哪来的狗胆,拉过他的领子就亲了他一口。
亲完我特别敏捷地拉开车门往下一跳,就准备往楼里跑,跑了两步猛然想起一个问题:我的行李箱还在车后备箱。
所以我为什么要带箱子!!为什么就不能背个包呢??!!
语言难以描述我那一刻的心情,总之我沉默地转过身,沉默地看着同样也说不出话的S打开后备箱拿出行李箱,沉默地接了过来。
然后我看到了难得一遇的奇景……S的脸上谜之有点红。
我已经不记得我那时候是在想“我靠S居然也会不好意思啊”还是“我的生涯一片无悔”,总之我体会到了那些爱情故事里的心跳感,就仿佛有个体脂率6%的壮汉拿着电动攻城槌在一边喊口号一边疯狂锤我的后背。
他可能注意到我目瞪口呆的表情,严肃地说了句一路平安,就钻进车里嗖地开走了,留我一个人在原地傻了半天才回过神来。


54

回学校之后,我就又陷入了被作业和考试轮番殴打的循环中。谈恋爱当然是很重要的,但是生活中也不止有这一项事业,何况找不到对象不会怎么样,交不上作业是真的会死的很惨_(:з」∠)_
所以每天和S闲扯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休闲节目,要是哪天他没时间打电话我就只能去写字。被S拉进墨水坑也有段时间,结果我的一笔狗爬字还是没有什么改进,说起来都是心酸啊。
就在这种心酸中,我终于收到了S的明信片。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周五……其实天气不是那么好,不过周五就算是下雹子也比周一让人开心对吧。早上出门前我查了一下信箱,在广告传单里面发现了明信片,因为赶着去上课,没来得及看就揣兜里了。
到了教室,我拿出来一看,上面是这么写的:

Soon far from the soy and the curry
and fret of the flames would we be
Were we only white birds; my beloved
buoyed out on the foam of the sea

我回想了一下S当时的手速,感觉他写字真的挺快。虽然有点潦草,不过我对他笔记的识别率已经从百分之六十进化到了百分之九十,读这个没啥问题。
但是吧,以我的了解,S似乎不是这种会莫名其妙写几句歌词的类型。当然我也不是,我写歌词是因为那个歌词很直白,而S这个显然不怎么直白。就算他写个“祝你身体健康”什么的,我也觉得比这样更像S的作风,他写这个难道是要跟我俩人天南地北双飞客缠缠绵绵翩翩飞吗……
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才有机会仔细研究一下这张明信片。标准尺寸的背面空间不算很大,一半写上地址,另一半就比较挤了。有些字母我本来以为他是连笔太快才糊成一团,结果意外地发现他写的还挺清楚的。
然后我就搜了一下这句话,发现这还真不是歌词,而是诗。那么问题就来了:S是那种没事会写情诗的类型吗?
这我真不知道,我也是第一次跟他谈恋爱,完全没有历年数据可以参考。
以及,还有一个重点是,原诗的开头(只是说这段的第一句)压根就不是那么写的。我把它当做歌词的时候,倒没觉得很奇怪,但是酱油啊咖喱啊什么的和诗的气氛就完全不搭嘛。
原句是Soon far from the rose and the lily,这显然不可能是S手滑写错的。
联想到他当时下笔如飞的熟练度,这句奇怪的话搞不好他早就有腹稿了。所以说,他果然是预谋已久啊!
预谋已久干什么呢……可以想象他是要搞点事情,而不是单纯给我写两句情诗。
机智如我,下课直接去了S他家。

S的室友果然在家,但是没有打游戏,而是在屋里弹吉他,跟我聊了两句之后就躲回自己房间去了。我十分怀疑S找他当室友就是看中了他作息比较规律(或者说根本没有作息)这一优点。
不过他不出来,正好方便我在外面找东西。
发现S的明信片可能有点玄机之后,我也没问他,想先自己研究研究。按照我比较直线的思维,字谜和密码什么的估计解不来,逆推一下的话,S既然知道这点,应该也不会出那种复杂的题面。我这个推测完全是建立在对S的信心上,万一猜错我是打死也不会告诉他的=L=
最直接的线索就是和原诗不一样的两个词了。回来的路上我脑洞大开地想了半天,甚至有想过从我的通讯录里找叫Rose和Lily的妹子去问问,不过这个想法一旦证明是错的就很尴尬,我决定把它放到最后。
除掉那些不靠谱的瞎猜,我觉得最有可能的就是S布置了一个寻宝游戏。至于场地,应该就是他家,当然如果他在来我家有限的那些时间里光速在某个犄角旮旯藏了东西,那只能算我傻了。
以及我打算,要是实在想不出来,我就去找我那看了无数本推理的室友当外援。
坐在S家厨房里,我又翻出明信片看,忽然觉得我应该先去翻翻他家的soy和curry。一开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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