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警帽儿-第10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没看过求人办事,还这么自大桀骜的。”
李先生在韩跃那里的冷漠,消失了,有些火,又有些不舍,还有些骄傲。看着陶略,百感交集。
陶略低着头浅笑。没说什么。
“事情结束了吗?”
“你巴不得早点回去。”
“家里有人等我。”
韩跃不知道怎么样了?那个傻小子,自己没有消息,他会不会哭?他被警察抬走的时候,韩跃哭得不能自已,那痛苦的声音让自己心疼到现在。很想拥抱他,很想亲吻他,很想告诉他,没事了。
“你以为那么简单?我再有权,我也要按着程序来办。”
陶略这次是真的笑了,有些好笑,看着李先生。别说得那么搞笑,程序?什么程序?
“田青已经成为你的替罪羔羊,不管什么罪名,都会由他承担。但是程序上你还是被怀疑对象。我让你低调,不要出门,不要跟任何人透露你的行踪,就是方便做事。田青会从快从速处决,只有他死了,死无对证,你才能出去。不是关着你不让你出去散心,而是你需要隐蔽。”
“我知道。”
他被带来京城,就被关起来,名义上,李先生让他在这里休息,其实,是一种变相的软禁,不能出门,不能打电话,不能上网。他也知道,这是李先生对他的一种保护,毕竟他的案子太大了,证据确凿,只有更少的人知道他,他才会安全,吧所有的过错推给田青,抹掉他所有犯罪记录,他就能洗刷掉一切。
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好,所以他很听话,非常老实的在这里待着,就把自己当成度假吧。虽然度假没有韩跃在身边。担心记挂着他呢。
“你在这里耐心的等几天,田青的案子正在加速审理,就等检察院起诉,宣判枪决了,你就能出去了。”
“好。”
李先生看着陶略,突然伸手,摸了摸他的胳膊。
“你就当陪陪爸爸。我们父子,有好多年没见了。”
陶略错开手,给他倒茶。
“李叔,你现在位高权贵,下届的X大会,你还有可能往上升,由副转正,用一句话说那就是权倾朝野,你必须有一个好出身,八几年的事情,你就忘了吧。我母亲,死了,我是陶老爷子收养的孤儿,跟您没有什么关系,如果被您的对手知道了,你有一个私生子,会不会牵连你以前的历史性问题?”
“你还在怨恨我。”
陶略摇头。
“我要怨恨你,我就不会在最要紧罐头,求你。”
“别骗我了,你那是想要一个清白的出身,好般配你的小警察。”
“对。”
陶略笑着。
“他怕我消失,他怕我坐牢,他怕我几年前的贩毒案翻出来,他想要一个安稳的生活,那我就给他一个安稳。”
“一个普通到不能普通的人,真不知道为什么。陶略,你可以留下,留在我身边做个秘书,下次会议我转正,我完全可以提拔你,我就一个女儿,不能继承我的人脉,我的一切,但是你不同,你有头脑有手段,凶险经历过,危机度过,你胸中有丘壑,我提拔你,下去基层镀金,几年回来你就可以入住核心,我还不老,完全可以帮得上忙,等你到我这个年纪,你就拥有我这样的权力。不过是一个男人,这有什么?你可以养着他,秘密地养着他,只要不被发现就好,等你有权力了,被发现了也没有人敢对你指手画脚。安稳?开一个小酒吧,做饭洗衣服中过日子,这就叫安稳吗?男人,还是要闯荡,成大事,不应该局限在一个小城市里。”
李先生嗤之以鼻,到了他这个份上,权力,才是主要的。儿女情长?跟仕途相比,什么重要?
“这也是我一直不跟您联系的原因。”
陶略端着茶杯,看着打转的茶叶,在水中伸展枝叶。
“也许境遇不同,我们的想法不同。您跟我的母亲当年也许有爱情,但是您有机遇,遇上了现在的阿姨,阿姨的父亲帮了你,所以您抓住机遇平步青云,我母亲也是个自私的,八几年那时候民风还是太淳朴,封闭,一个女人未婚先孕带着我,生活艰难,有不少白眼,您却毫无下落,她坚持不下去,把我丢弃了,我也理解她。我小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吃饱,吃饱了不挨冻就很好了。
陶老爷子是手上沾满了血腥,也犯下不少案子,但他对我真不错,我敬他为父。我为他守着陶家,努力把陶家经营扩大,犯罪,贩毒,杀人,我都干过。
我也被人杀过,您在二十几岁的时候,忙着升职晋升,我二十几岁的时候在刀口舔血过日子,您觉得有权有钱才是主要的,我觉得,活着才是主要的。您看,我们爷俩,走的路不同,怎么能用一种想法来衡量呢。您也许是我的机遇,我要留在您身边,也能平步青云,但那不是我要的。
奢华过,迷醉过,手下打手保镖无数,一呼百应过,我也一无所有过,被逼着不能留在国内到处流浪过,什么都经历了,就是没经历过被人那么细致地疼爱,呵护备至过。
我也算个吃苦的,有些狗血的人生,这一辈子遭受过来自亲情的无数次背叛,我谁都不信任,我也信不过所谓的爱情,当年,我们爷俩相遇,也许是血缘的关系,一见面就知道对方是谁,我知道您一直想补偿我,也知道您留我在身边,其实您也有私信,毕竟您现在的权力需要一个接班人,如果我还是半年前那个陶略,我毫不犹豫地选择留下。
现在不行,他是我生命里意外的惊喜,张牙舞爪地闯进我生命,傻乎乎的就整天出现在我面前,一根筋地对我好,他们家也不是有钱的,他自己吃十块钱的盒饭,把他妈妈给他的饭给我送来,就因为我喜欢吃。他自己一身制服穿一年,开计程车赚二百块钱也给我,让我去买一条裤子。很傻吧,特别的傻,可他傻傻的不会对自己好,只对我好。我谁也不信任,就认准了他。他胸无大志,希望我再身边陪他一辈子,带着一条狗我们三个生活,这么简单的事儿,对我而言很容易办到,那何必让他伤心难过呢,跟他过一辈子又怎么了?挺好的。
高官厚禄,位高权贵,真的没那么大的吸引力。就想要他,和他生活。洗衣做饭喂狗拖地板,送夜宵接他上下班,开个小店,赚个小钱,简单,踏实。”
陶略笑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道不同,不相为谋。”
志向不在此,说什么都是白费。
“再者说,这是我们当初就说好的。我把陶家洗白,帮你揪出贩毒渠道,这会成为你的功绩。陶家不受牵连。所以我才回去的。如今,你的功绩有了,陶家也洗白了,那就放我自由吧。”
没有把话挑明,李先生已经明白,你所需,我所求,都已经完成,就不要再打亲情牌留下我。
一开始就是一个局,从他回到那座城市开始,就是这个局的开始。
这个局,到现在,也快收尾了。就不要强人所难。
他是真喜欢陶略这种淡定从容,喜欢他成败不形于色,喜欢他的狠毒,他的果决。这样的儿子,他需要。
一个外嫁的闺女,也许会有一个好姑爷来帮忙,谁又知道这个姑爷是否有相同的人脉呢?都说低门嫁女,可现在啊,人心叵测,有了姑爷就证明他一定跟你一条心吗?会在权力场帮忙吗?提携上来了,再一脚踹了老丈人,喂不熟的白眼狼。
儿子不同,儿子可以继承他的一切,等他七十几岁,陶略已经枝繁叶茂,依靠陶略的性子,他走仕途,绝对有大好前途。李家的一切也就被传承。
那会是一个庞大的王国,几十年之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好,他期待那时候,陶略有比他更高的权力。
陶略的过往经历,那就是一个历练,陶略经历那么多算计,背叛,他的承受力已经达到,头脑也好,任由他发展,不可限量。
黑道,仕途,其实道理都差不多。算计,陷阱,胜者为王。
只可惜,他的志向不在这。倾向于平凡了。
第一百八十四章 好大一个局
“好大的一个局,在这个局里,我收获了自己的爱情,拥有自己的爱人,我们都是胜利者。”
陶家的发展,毒品交易,已经成为某些人眼里的肥肉,这就是功绩,这就是导火索。一开始,李先生的计划是铲除陶家,所有牵连在案的通通抓起来,打着的旗号是为了儿子陶略报仇。
陶略惦记着陶老爷子,那是对他视如己出的养父,陶理抢走他的权力地位,他也没有真的怨恨陶理,只是觉得失望罢了。所以他跟李先生达成协议。
陶家洗白,脱离黑社会性质,不再贩毒。
功劳是李先生的,李先生会推动全国扫黑除恶。
所以,陶理往外发布消息,陶老爷子病重,他趁机回来了,这个局,就开始运转。
一步步,都是设计好的。
只是,韩跃,他是最大的意外。
是陶略嘴上说的,意外的惊喜。生命里最大的惊喜。
“田青被处决,罪名归到他的身上,那你就洗掉我所有的犯罪嫌疑。我就可以有一个清白的出身。到时候,我会离开。这段时间,我听你的,安守在这里,哪也不去,谁也不联系。只希望李叔你能快一点,我真的很想他,他太傻了,我怕他出事儿。”
整天在眼皮子底下看着,韩跃就给他整出大大小小多少事儿?这离开这么多天,谁知道他怎么样了?哭天抹泪的,再找根绳上吊,精神恍惚地再从树上掉下去?爱到极致,是惶恐,他是真的害怕,怕他不在韩跃身边,这傻小子不准干出点什么。
“好,我答应你,不强留你。”
陶略这才放心了,事情一解决,他就能走。
“谢谢李叔。”
“叫爸爸。”
陶略抿着嘴笑了。
“你很爱他?”
“恩。”
李先生来了兴趣。稍微凑近了一点。
“你爱他什么?”
“具体的,你说我爱他什么,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怎么就开始爱他了,等我发现的时候,就放不了手。”
陶略摸了摸额头,努力地去想,到底爱他什么?
“鼻子?眼睛?小虎牙?他的笑?说不清,组合在一起,才是我的韩跃。生动跳脱,活蹦乱跳的,二小子。不出色,模样不是最好的,什么都不是最好的,可就是最适合我的。
他性子单纯,乐于助人,没什么烦心的事儿,一顿能吃三碗饭,是那种大海碗,看他吃饭就觉得自己做饭特别好吃,特别有成就感。就是不爱吃青菜,每次让他吃青菜他就跟吃毒药一样,非要威逼利诱着他才肯吃。
无时无刻都在笑,应该是他总是开心的状态,傻笑居多,傻乎乎地笑着,我就特别想亲他。他听我说以前,他会特别心疼我,抱着我说着,我疼你,我不会背叛你。一天看不到我就到好多个电话,问我在哪。
工作辛苦了,也会抱怨。尤其是一早起赖床的时候,会委屈地说,我不上班了,你养我好不好?可还是会爬起来去上班。他很热爱这份工作,每天在抓小偷,给老头老太太拿钥匙,爬窗户,上树,通下水道,累他也高兴。
穿上新制服,自己照镜子会夸他自己很帅,自恋的家伙。脱了衣服会跟我显摆他那几块肌肉。脑子一抽,他就不准说出什么干出什么。我坚决不允许他喝酒,他喝醉了就把口袋里的钱都给了计程车司机,让司机带他散心,一散心就到其他省份了。
每次看见我都会大喊着我的名字,好像叫我的名字他就能高兴三四个小时,在小区内对我大吼,我爱你。不管多少人看到。最喜欢看他一早着急地爬起来大吼着快迟到了,拉着狗飞奔在去派出所的路上,一手按着帽子,一手被狗拖着,蹦蹦哒哒地一路狂跑。
对了,他喜欢胡闹,那胡闹起来头疼。爱哭,这次我出事儿,他哭得就像跟父母遗弃的孩子一样,哭得我心疼。也会假哭,有要求我不满足他的时候,他就哼哼唧唧地假哭,小屁孩子的脾气。
很听话,很乖,我只要脸一沉,他就小小声的不敢动了,畏手畏脚的。有时候我就故意吓唬他,他明知道我跟他闹着玩呢,他还是会很乖。那个小样子呀,跟个小狗一样,特别的可爱。
胡闹,乱来,热情,自恋,优点没多少,缺点一大堆,跟他在一起,心都是忽上忽下的,你不知道他下一分钟能干出什么,所以被他训练到心脏坚强。
但是,他是活生生的,跟他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都是快乐的,单纯,简单,有啥说啥没心少肺,爱我,爱我胜过爱他的生命。用他的热情温暖我。说到底,我是被他宠爱的那一个,做饭洗衣服什么的,那是我能为他做的很少的事情,他用整个生命来爱着我,很舒服。”
陶略越说越想笑,有些控制不住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