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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娱乐圈]容朕想想不搞基-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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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家是靠徐员外贪污走私发财的,郑风饰演的这个角色是徐府的大公子徐卿。
  这徐卿一点也不像徐员外,相反他才冠绝伦,是京城中出了名的才子,前来拜访他的客人络绎不绝,慕名求画者有之,只为见其一面一睹风采者也有之。只不过天妒英才,这徐卿生下来就先天不足,体质虚弱,从娘胎里带出来了咳血的毛病。
  可能是为了剧情发展吧,徐员外让绿衣一个小毛孩跟在身边伺候徐卿,后来绿衣长大了,懂得知识也多了起来,徐卿人好脾气好,日久自然而然就对他产生了了感情。
  可是宫中的十二王爷对绿衣也是一片痴心,并且向皇上求旨赐婚。
  绿衣肯定先是拒绝,可惨的是徐卿他爹贪污的事给不小心暴露了,皇上一气之下要把徐家满门抄斩,所以绿衣肯定得去求十二王爷,别问为什么十二王爷能左右皇上的心思,皇上就是喜欢跟王爷说话。
  意料之中的,十二王爷提出的要求是与绿衣成亲,绿衣伤心欲绝,几欲挣脱,而此刻徐卿的病情也在加重。。。
  利益牵扯着利益,朝堂的漩涡最终将徐家彻底吞噬,重重矛盾之下,温润如玉的病弱公子,善良纯洁的年轻侍女,骄傲不可一世的尊贵王爷,一场狗血淋头的三角恋就此展开。
  其实单就水平来说,《绿衣》并不是大水准和知名团队的制作,相反它的投资成本并不高,导演也是初入影坛没什么人气的,但它还是胜在三点:一是改编电影原本就汇聚了一部分人气,二是剧本的可读性很强,虽然只是个简单的爱情故事,但中间穿插朝堂权谋和亲情矛盾,加上两个优秀帅气的男主同时爱女主爱得要死要活毫无道理,很容易激发女性观众的内心共鸣。
  三呢,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徐卿这个角色十分讨喜。
  他知世故而不世故,饱读诗书,为人谦和,相比起十二王爷,徐卿的爱温柔而饱含宽容,像是冬天温暖的溪流。同时病重又为这个角色增添了一抹悲剧色彩,故事的最终徐卿因病英年早逝,让人感叹惋惜,相信在上映之后必将在影视圈掀起一阵暖男的腥风血雨。
  “不过,你不觉得这个剧本十分眼熟吗?”郑风说。
  徐子晨在视频通话里笑了笑:“其实这是之前莫文跟你提过的那部吧?”
  郑风点了点头。
  “你不用担心。”他说:“先前你已经婉拒过莫文,依照他的脾气他肯定不会再来找你,更何况这次向你发出邀请的制片方,是很正式的形式,显然和他并没有关系。”
  郑风长松了一口气:“那我就放心了。”不过很快另一个问题又来了:先前两部电视剧都是在z市本地拍的,可《绿衣》的拍摄地点是在外省啊。
  “李远,我要跟你讲一个严肃的问题。”这天吃完早餐,郑风对李远说道。
  “说吧。”李远坐在他对面,喝了一口水。
  “我可能要离开两个月。”
  “因为拍戏?”
  郑风点了点头,李远放下水杯,脸上没有太多惊讶的表情。
  “我知道了。”
  “。。。。。。。”这反应是不是也有点太平淡了?
  “不过你不用的担心!”郑风赶紧补充道:“我会一有时间就回来看你的。”
  李远挑眉看了他一眼:“我并不需要你做到这样。”
  “我知道,只不过。。。”郑风看着他光洁的侧脸,有些吞吞吐吐:“我只是觉得,你又要变成一个人了。。。”
  “其实那天你得奖之后,我很为你高兴。”
  李远放下手里的所有东西,正色地看着他道:“看着你从最初的不谙世事走到现在,郑风,你教会了我很多,因为这些,我已经不再感到孤独了。”
  像是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雨水冲刷过的世界更加鲜艳。
  也许就是因为喜欢上了一个很优秀的人,所以才想要变得和他一样优秀。
  “虽然我也想一直陪在你身边,可作为男人就需要有一番自己的事业,不会在将来某一天成为对方的累赘。”
  没办法,谁叫人的一生都在等待。这个世界上就是有很多让你心动,但无论怎样去做诚意和勇气都无法拥有的人。
  可也正是因为如此,当遇到一个彼此都很喜欢的那个的时候,才会学会加倍珍惜。                        
作者有话要说:  溪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6…08…16 20:30:55
谢雷!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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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一路支持,本文将于18号入v,当天会有万字更新,日更日更不是梦,李远和郑风的故事还在继续,我们后面的章节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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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33

  郑风拖着行李站在人头攒动的飞机场,他的头上低低地压着一顶帽子,脸上带着一副硕大的墨镜,不断地被人肩碰肩摩擦撞到,让他感觉自己好像一个肆无忌惮的瞎子。
  谁能想象这个看上去跟任何一个生活在这个都市的年轻人都没有差别的时尚青年,半年前还是个对这个时代一无所知的古人呢?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奇妙。
  金橘色的落叶洋洋洒洒地从头顶飘过,此时的十月,风中已经夹杂着丝丝凉意。
  “怎么一个人坐在这?”一个从一开始就在大厅顾盼生姿长发的美人扭着腰在他旁边坐了下来,乌黑的发丝随着他的动作洒落在肩头。他大概是太漂亮了,举手投足间的动作都有股撩人的妩媚。
  美人儿眼波流转,朝郑风一挑眉:“《绿衣》剧组的?”
  “是啊。”郑风见到对方的时候得救一般摘下墨镜,感激地跟对方握了握手。
  “漂亮姐姐,谢谢你这么早来接我,不然我一定会迷路。”
  “哎呀,竟然把人家认成女孩子。”对方扛过他的行李往车上一装,娇羞道:“小嘴可真甜。”
  “。。。。。。”四目相对,郑风的目光停留在对方扁平的胸膛上。
  是男人啊居然是男人。。。
  很好,看来他果然还是没能适应这个飞妖走兽齐聚的社会。
  “女主角现在还没进剧组。”对方一边开车一边向他介绍现在的工作情况,大体就是说为了节约时间跟成本剧组分成了a,b两组,a组负责拍摄三个主角童年的戏份,演员都是童星,b组是主角成人之后,现在进组的有男二和其他零散配角。
  “什么时候开时工作?”郑风问。
  “大概就这段时间了吧,导演挺抠门的,也不愿意耽误拍摄时间,伙食场地都是钱。”
  司机回头看了他一眼:“你现在先要去的是宁川茶会对不对?”
  郑风有点没反应过来:“茶会?”
  “对啊。”对方嚼着口香糖,一头乌黑纤细的长发让他的背影看上去完全就是个个头大了些的女人:“不是你的助理发过来的邮件么?你在宁川茶会跟朋友约了见面。”
  “我助理?那你肯定搞错了。”郑风想也不想,他才穿越,连买房子的钱都没有,怎么会有钱雇助理呢?
  对方皱起眉头:“那可真是怪了,一般人也搞不到我们剧组的邮箱啊,更何况他还知道你的机票信息呢。”
  “。。。。。。”不会是遇上哪个变态跟踪狂了吧?郑风想想就觉得浑身一颤。
  出于安全考虑,他果断摇了摇头:“我不去,您还是先带我回剧组吧。”
  “那可不行。”对方一个转弯,拐到了不知名的街上:“万一真的是找你的那不是耽误事了?去看一眼呗,我门口等着你。”
  “不行。”对方的态度让郑风有种不太好的感觉,他立刻攥紧手机,起身强硬道:“我现在就要下车。”
  对方无可奈何:“你怎么软硬不吃呢?别傻了,我都是锁了车门的。”
  “你想干什么?”郑风立刻警惕地捂住了胸口。
  “干什么?”对方回头,冲郑风露出一个意味深长地微笑,原本魅惑的长相此刻看上去带着一种好看的邪恶。
  “好不容易碰上个明星,我当然得先享受享受,嘿嘿嘿。。。”
  郑风立刻举手投降:“司机大哥你别杀我!我什么都可以给你,包括我的存折!”
  对方翻了个白眼,嚼着口里的口香糖:“谁说要你的存折了?”
  “那就是非得要命了?”郑风差点吓哭。
  “。。。”男人半晌被呛得说不出话来,缓过劲来之后冲他竖了个大拇指。
  “郑风,你好歹也是个有身份的人,能不能不要没事总是看那些乱七八糟的小说?”
  郑风立刻瘫倒在后座长舒一口气,看来还没打算要下手,不然不会跟他聊这个。
  “所以你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他眨巴眨巴眼。
  对方微笑起来,郑风这才注意到他眼角下一颗不易察觉的小痣:“我知道关于你的事实远比你想象之中要多哦。。。”
  “那多不好意思啊。。。”郑风忍不住脸上一红。
  气氛迷之诡异半秒。
  “这么跟你说吧。”长发男人最终大手一挥。
  “我和你一样,都是ks的现任员工,不要意外为什么我这样的美貌都没有进娱乐圈,我倒是想进啊,可我爹不给我钱。”他说着一甩手,露出一副气鼓鼓的模样,大下午看一个大男人这么搞真是有点惊悚。
  “我现在呢,迫不得已只好给ks的老大们打工。他看上去对你挺关心啊,所以你应该也认识他的吧?他叫那个什么来着。。。”
  男人皱了皱眉,像是在努力回想对方的名字。
  “李远!”
  “莫文!”
  “。。。。。。”两个人同时喊出不同的名字来,郑风尴尬地摸了摸鼻梁:“原来你是莫文那个变。。。”
  他本来想说那个变态的手下,好在及时咽了回去。
  “哝,到了。”男人吹了声口哨,在茶馆门口停下车:“他说了让你一个人上去,就在三楼左拐vip间。”
  说完把郑风的行李往车外一丢,脑袋探出车窗外幸灾乐祸道:“我就不陪你了哈哥们,祝你好运。”
  长发男人说罢扬长而去,剩下郑风一个人独自在风中扬了扬眼前的汽车尾气。
  随意把他丢在这里什么的,是不是有点太随性了?
  “郑风。”莫文在楼上的窗户边朝他招招手,他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西服,领口绑着的是复古经典温莎结,再装出来的儒雅模样都掩盖不了他那副腹黑相儿,看了就想扇一巴掌。
  “莫先生,我以为你不会在这里。”郑风抬起脑袋,楼顶的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
  他看见莫文晃了晃手里的茶杯,口型很轻地说了一句话,可惜郑风没听清:“你说什么?”
  莫文又开口了,看上去带了点着急,郑风忍不住凑近,于是下一刻,带着废茶叶儿的水稀哩哗啦一股脑浇在了郑风的头顶上。
  他带着帽子,水花四处溅开时就像脑袋上顶了把伞,哗啦啦顺着帽檐流下来的景象十分壮观。
  “莫先生!”郑风反应了半晌咬牙切齿地摘下来帽子一甩,茶水的清香四溢漫开。
  莫文显然也愣了。
  “我不是叫你起开了吗?”
  “声音太小没听清!”
  “行了行了,快上来吧。”莫文立刻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冲他招招手,像是在逗一只小狗。
  郑风闷闷不乐地擦了一把脸上的茶水,艰难地拖着行李爬上了三楼的楼梯。
  莫文大概在那里待了很长时间了,他身后一套紫檀茶具被搞得杯盘狼藉,细碎地茶叶末洒了一地。
  郑风瞪大眼:“这也叫泡茶?”
  莫文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我对这种东西还真是不太了解。”
  “。。。那你还非要来茶馆。”郑风放下行李,走到茶桌面前去。
  大庆有茶,他父皇也喜欢喝茶,所以郑风自幼就学习茶道,对茶很有一套自己的研究。
  他伸手拿过一只小壶:“喝茶的第一步是洗茶,要把热水倒在壶里,然后快速倒出。”
  热水弥漫开白色的雾气。
  郑风又把沸水再次倒入壶中,倒水过程中壶嘴轻点了三次,这个莫文倒是看懂了,就是茶道文化中著名的“凤凰三点头。”
  莫文乐了:“这可真是挺神奇。”
  “当然了。”郑风说:“茶道是传统文化,茶的气味芬芳,古人以前说:至若茶之为物,擅瓯闽之秀气,钟山川之灵禀,就是这个意思。”
  他说着又用壶盖拂去茶叶末,这些事情他在大庆的时候常做,一套动作行云流水般自然。
  “看你年纪轻轻,居然对这个这么有研究。”
  “茶在我们那边,代表的是很和美的仪式。”想起那些回忆来,郑风长吁一口气垂下眼睛。“喝茶能静心,清神,有助于陶冶情操,祛除杂念,只不过我觉得有些步骤实在太过繁琐了,其实简单下来只要两个动作就可以了。”
  “哪两个动作?不如你也教教我。”莫文道。
  郑风使坏道:“一个是放茶叶,一个是倒水,反正能喝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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