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不亲爱的孟先生-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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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不亲爱的孟先生》作者:戴林间
文案:
我很高兴能和孟先生分享这庸俗的一生。
满三十岁这天,我终于破了禁酒令。然而到开酒的时候,却想不出一句好的祝酒词。
——能敬什么?除了这黑白分明的世界,伟大的爱情,和我不亲爱的孟先生。
孟潜声×何遇君,竹马竹马,有糖不甜饼,第一人称,回忆三十年的狗血人生,后期情节高度放飞自我,请自行避雷。
第1章
昨天下午我的电脑被师傅搬走了。
我请他帮忙把里面的数据资料拷贝出来,他听完露出十分为难的表情,就好像我是要让他在葬礼上搂着死者跳一支旋转踢腿的探戈舞。
看来我的电脑多半是凶多吉少了。
今天早上一进办公室,我就看见办公桌上躺着一本厚厚的笔记本。
打扫这层楼的蒋阿姨说,这是在我电脑主机柜的夹缝里发现的,她以为是我落下的东西。
我还以为里面藏着价值连城的商业机密,翻开来看,本子只写了两页,是三年前的一次例会记录。实在失望得很。
第二页抬头的空白处,签字笔写着一行字:
“已用赖肖电脑整理抄送,电脑修好后再本地存档一份。”
看来这个工位风水欠佳,专克电脑。
本着勤俭节约的美德,我打算在扔掉这个本子之前把它写满,以免良心不安。这是我很多年养成的习惯,也许该归功于铺天盖地的环保公益广告。
正好近来工作清闲得出奇,办公室也没有人可以说话,我原本琢磨着写两笔日记,但每天公司和家两点一线的生活实在乏善可陈,此计划在两天后宣告破产。
另外,由于周彪周总裁出差在外,特意叮嘱帮忙照顾鱼,我只能勇挑大梁,每天往开水间跑十几次。
周大老板品味独特,不爱香车美人,对养鱼情有独钟。澡盆那么大的热带鱼缸就堂皇地摆在开水间里,我上周数过,总共十七条,品种不详,花花绿绿。我一直坚信热带鱼就是一个品种,起那么多名字完全是糊弄人的噱头。
周彪说我门外汉,亏我还是学文的。
我一时语塞,不知道从哪里下嘴怼回去好。
老周自认为把我说得心服口服,下了“年轻人要多看报学习”的指示,甩开大步走出去,剥夺了我辩驳的一切机会。
能在商场这个油锅里打滚的,果然都是杀人不见血的老油条,其余都炼成了冒青烟的滚油,连渣都不剩。
比如老周的女助理,那个叫梁馨茹的斯文姑娘,头发又黑又直,喜欢抿嘴笑,一笑就有两个小酒窝。
我对她印象不错,尤其在她夸我帅之后。
我刚来那几天,总听老周“梁馨茹”叫得飞快,还错以为她的名字是梁静茹。
她爸妈是不是梁静茹的歌迷我不清楚,但这姑娘有勇气倒是真的。上上个礼拜,记得是周五,我正在格子间里跷着腿等下班,老周突然杀回公司,据说是踹门进来的,气势那叫一个秋风扫落叶,把底楼的前台小妹吓得够戗。周老板回来第一件事直奔人事部老大办公室,俩老狐狸关着门叽叽咕咕了半天,又把梁馨茹叫了进去,过了差不多一个多钟头,梁馨茹白着小脸儿抽抽噎噎地出来了。
这事非同小可,大家一传十十传百,到我耳朵里时几乎已成了刚出炉的清宫秘史。市场部的小王推门进来,后头跟着扫地的蒋阿姨,据说小王近来是周老板跟前的红人,我不敢冒昧,只好和蒋阿姨套近乎:“出什么事了?”
蒋阿姨挥舞着手里黑色的分尸袋,表情高深莫测:“小姑娘在里头又哭又闹的,肯定给折腾坏了。”
我目瞪口呆。
走廊上传来脚步声,老周扯着领带进来,我登时向他投去崇敬的目光。老周似乎被我的热烈视线打动了:“你怎么两眼放绿光?”
我点头哈腰:“看到老板平安回来,心情激动。”
从中东回来的周老板若有所思,仿佛拷量我话里水分几何。
我跟老周还算熟,但也不能狗胆包天到当面去问他们三个在办公室里是不是做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然而梁馨茹一直没来上班,同事们的流言蜚语让我心痒难耐,还没等我做好被炒鱿鱼的心理准备为八卦事业发光发热,老周自己在饭桌上打开了话匣子。
梁馨茹把一部分客户资料给泄露了出去,小姑娘经验不足,偷鸡不成蚀把米,瞒不过耳听六路的老周,回来就被飞了。
老周告诉我的仅限于此,台面下还有什么,我就不知道了。真是君心难测。
第二个星期办公室突然开始闹耗子,行政部勒令全员整风,我也忙着收拾那二尺见方的小格子间,把吃的全扔进蒋阿姨的分尸袋。整理抽屉时,忽然发现一个文件夹下面放了半条软糖。
我这才想起来,之前有段时间我犯低血糖,脸色白得像要上台唱戏,梁馨茹问过,第二天就送了我一管糖,开玩笑说怕我晕倒在工位上,又说她那儿零食多,让我想吃什么随时管她要,用不着自己买。
想到她专门去问自己的医生朋友,回来一本正经地跟我说应该怎么搭配饮食,我就有点感慨。
软糖已经变了色,不能再吃了,白糖粒也撒了很多在抽屉里,有些甚至黏成灰黄的一团,死死嵌在抽屉底,我不得不叫蒋阿姨帮忙,换了新的抽屉格子。
梁馨茹的工位全部清理了一遍,大风过境似的干干净净,连她电脑旁那两盆小小的多肉植物也没能幸免于难,被小王丢进了垃圾桶。
只剩下了灰的地毯,雪白的办公桌,蓝的文件夹,黑的电脑,还有永远穿着不会出错的黑白两色西装的小王,时刻准备着为周氏帝国抛头颅洒热血。
脑子里像在反复咀嚼一片失味的酱肉,我开始想念姑娘不重样的花裙子和真丝衬衣,还有柑橘调的香水,让我一整天心旷神怡。
第二天午饭时间,我到楼下随便买了一盆多肉,放在电脑旁边。蒋阿姨看见了,夸我有童心。
渐渐跟小王熟起来,我才发现此人也不全然是锯了嘴的葫芦,有时候喜欢讲他老家乡下那些让人毛骨悚然的老故事,我听完后,在七月的中午当机立断关掉了空调。
里外的空调是通的,午睡的老周被热醒了,满身大汗地冲出来骂娘,我请他过来坐,顺便喝一杯楼下买的凉茶,败败火。
凉茶是小王买的,美其名曰孝敬我。我这人本就生性多疑,尤其踏进商场这趟浑水之后,向来贯彻商场大拿周老板“临渊履薄”的四字原则。先闻了一闻,气味可疑,迟迟不肯下嘴,恨不得当场变出一根银针来试毒。然而迫于小王殷切的目光,我抱着不逊于狼牙山五壮士的决绝之心,咬紧牙关抿了一小口。
真他妈的!
那味道像搀了可乐的马尿,或者过期牛奶,又酸又呛。我费了吃奶的劲儿,才没有把那一小口吐回杯子里。
小王还一直问:“好不好喝?好不好喝?”
他兴奋得脸皮泛红,我开始认真怀疑里面下了鹤顶红。
老周不讲究,拿起我喝剩下的凉茶就嘬。小王给我们开故事会,说得唾沫横飞,我和老周端着办公椅对着他坐,就差两把大蒲扇和一盘凉西瓜。
半个钟头后,老周嘿嘿站起身,说了句:“你们这办公间挺凉快。”逃也似地回了办公室,像有稻田鬼在后头撵他。
我前天发邮件给孟先生,告诉他小王买的凉茶有多难喝,他半夜回了我,说前阵子一个外国同事请大家去他家里聚会,拿自制饮料招待,味道像浓缩了一百只蟑螂,第二天大家都拉肚子,集体请假。
我一听乐了,先问:“你怎么知道是浓缩一百只蟑螂的味道?背着我偷偷吃过蟑螂了?”
旋即发现重点偏离,立刻又问:“你也拉肚子了?”
一瞄时间,他那边是半夜,我发过去就没管了。今天收到回复,孟先生说他只尝了一口就坚决不肯再喝,有幸逃过一劫;关于第一个问题,他只模棱两可地说吃蟑螂这么重要的人生经历,肯定要跟我共享。
孟先生天生会说情话,虽然这句情话的内容有点恶心,但是我还是抹不开脸骂他,甚至对着性冷淡风格的邮箱界面傻笑了两声。
小王立刻探头,问我是不是在看成人色情视频。
孟先生在一家外资的大公司供职,因为开发市场还是商务合作什么,具体我不记得了,零零总总差不多要驻外两年,所以我们现在被迫远隔重洋,只能掰着手指头等他的探亲假回国,一慰相思之苦。
我在企业上班的时间不长,懒散惯了,刚开始很不习惯聊天依赖收发邮件,对于孟先生的同事们用邮件聊天谈八卦,我表示匪夷所思。但如今我们隔着小一万公里,加上时差这个混账东西棒打鸳鸯,只好用邮件骚扰他。因为工作原因,邮箱他是随时在看的。
不只是女人,男人谈起恋爱来同样小肚鸡肠,我就曾经忿忿不平地指责孟先生对查邮件太过钟情,忘了吃饭也不会忘了查邮件,等他百年之后,最好用那台手提电脑陪葬。
孟先生听了不但没生气,反而很高兴似的,同我说:“这样好,我不至于躺在坟墓里太寂寞。”
又说:“你记得多写几封。”
这男人上辈子定是到处纵火狂烧芳心的妖怪。
工作清闲的时候,我就靠着和孟先生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闲扯打发日子,伴着小王五彩斑斓的打嗝声,度过很多个无趣的下午。
忘记说了,孟先生是我男朋友,我们认识三十年了。
第2章
我出生那天就和孟先生认识了,不过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依照文艺作品的发展规律,两个人要想成为天上有地下无的天作之合,总要有点什么羁绊,最好捆上吊车臂那么粗那么硬的红线,任他狂蜂浪蝶怒涛卷雪,也只端着个破木瓢,配上露出八颗牙的标准深情假笑,喊出“弱水三千,吾只取一瓢饮”的口号。
多谢网络爱情小说资深读者的小王提醒,上面这句台词大约过时了,眼下似乎都说“你是我是沉沉世界里第一抹光,是冬夜里最后一点火,是心口那一颗滚烫的朱砂痣”。
果然还是排比句气势磅礴。
小王今年二十六,只谈过一次恋爱,据说是大学刚毕业在一家公司实习期间,喜欢上了一个女同事。追求之路道阻且长,好容易美梦成真,你侬我侬了一年多,却没修成正果,半途惨遭一个“雷克萨斯”巧取豪夺。
“雷克萨斯”是小王给那个情敌取的外号,据说前女友飞了他之后,那男人天天开着辆锃光瓦亮的雷克萨斯来公司接小王前女友下班。小王受不了这闲气,不等升迁,风风火火辞了职。
我表示年轻人太冲动是要吃亏的。
“君哥,没钱寸步难行啊。”小王感叹,“你女朋友不催着你买房?你们结婚怎么办?”
我高深莫测道:“君子固穷。”
小王在情感问题上一向将我的话奉为圭臬,听完之后久久不语,把手里的可乐一饮而尽,拊膺长叹,表示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小王看起来八面玲珑,内心却还是有几分多愁善感,从他耽溺于春花秋月的爱情小说就可见一斑。以前的梁馨茹也是这样,我不由怀疑老周秘书的招聘条件里可能暗藏了什么不为人知的要求。
从前梁小姑娘在偶然得知我和“女朋友”是青梅竹马后,艳羡之意溢于言表,据不完全统计,光“我好羡慕你女朋友”这句话前后累计就说了二十多次。这小姑娘也是情路不顺,谈了个大她七八岁的男朋友,精得流油,从没把黏黏糊糊的小情小爱往心里去,偏偏小姑娘爱得要死要活,前一天还心碎成渣,第二天就能继续往上凑。
大约我和孟先生满足了她的爱情乌托邦幻想,缠着我说完情史之后,立刻颁给一顶金灿灿的“理想男友”高帽。
实在受之有愧。
我和孟先生大抵还算有缘,出生在同一个妇幼院。
据我妈说,因为她生我的时候属于早产,没有奶水,把我饿得嗷嗷直哭,隔壁床住的正好是孟先生一家子,他母亲二话不说就把我抱过去喂奶。
关于吃过丈母娘奶水这一点,虽然听起来稍显变态,但绝对算得上一次非同寻常的经历。
孟先生比我大两天,我刚吃完奶,他正好睡觉醒了。然而经过我一番鲸吸牛饮,孟先生已经无奶可吃,他父亲只能兑了一小壶奶粉凑合,搞得我爸妈报歉得很。
这件事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开端,之后许多年里,我还给孟先生添过大大小小数不尽的麻烦。俗话说见微知著,其实那时就可以看出端倪,只可惜当时我和他都还只会翻着肚皮乱蹬腿,连眼睛都睁不开,自然无从追究所谓的宿命论了。
我从小到大都是个麻烦精,但这么多年里孟先生从未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