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南墙-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6 第6章
下午六点,迷藏酒吧内——
他们来得太早,酒吧内也没有多少客人,就选了个角落里的卡座,先点了些吃的填肚子,然后才上酒。
邹向南酒量不差,但林均就只点了啤的,邹向南见别桌摆着洋酒,眼巴巴地看着林均,意思是他也想喝,林均这次不征求他意见了,说:“混着喝更容易醉,你又不是没体会过。”
邹向南当然体会过。他原本不爱喝酒,但成名后的一些饭局是不得不去的,邹向南喝不了有许乔峰帮他说情,如果对方是大佬,林均会主动替他喝。
但赵孟之喝。他比邹向南大十多岁,他像个父亲一样对邹向南说,你要是想跟我学写曲,你就得先会喝酒。
他带邹向南参观他的私人酒窖。一手拿着一瓶酒,一手五指并拢后又散开,形状像散开的烟花。
“我教你个新的创作方式,”他说,“让我来给你自由。”
他们于是一起喝,喝着喝着,灵感确实来了。在一起的一两年里他们合作写的歌全是酒缸子里泡出来的,全都佳作,但酒精也让邹向南变得越来越固执和暴躁,或者说,越来越像像本性乖僻暴戾的赵孟之。
他们也没外界传的那么和和美美——两个搞创作的处一块儿怎么可能没激烈的碰撞。相处模式不像情侣更像宿敌,久而久之他们要是再不分开,不是邹向南割耳朵,就是赵孟之去大溪地。
邹向南当然不是梵高,但赵孟之确实像高更。分手后赵孟之继续做他的鬼才作词人,心态丝毫未受这段恋情的影响。邹向南却比谈恋爱前还崩溃。
他没从赵孟之那么获得自由,反而被酒精奴役,精疲力尽地迸不出星点灵感。那段时间他极其肆意放纵,狗仔只要蹲在夜店酒吧俱乐部的门口就肯定能拍到他,如果没有林均把那些照片和通稿压下去,邹向南早就没有名声可言了。
那几年也是华城娱乐不断融资的上升期,林均实在是分/身乏术,但还是把挤出来的时间全给了邹向南。消沉冷静后的邹向南决定换个环境念书,他也每个月都会飞伦敦一次。两人会在图书馆待上一整天,也会一起去别的地方旅游。
那些足迹也被狗仔拍到了,照片加起来遍布大半个欧洲,如今全藏在林均办公桌第二个柜子里。
那是他最快的时光,却不是邹向南的。研究生念完后邹向南把酒戒了,他跟林均说,他心里那块没被酒精填满的地方快压抑不住了,他还是想站在舞台上。
林均怎么可能不答应呢,谁见过邹向南弹吉他拿麦克风的模样,都不可能不答应。
但他也怕了。后来邹向南跟他商量能不能去当乐队的主唱,林均答应的特别勉强,就怕邹向南又像以前一样情绪再度崩溃。他爱音乐像爱生命,他每次陷进去,想出来都要比上一次更费劲。
也更连累身边的人。
所以邹向南深思熟虑后直接从那个乐队退出了。
他好像一下子通透了,想明白了,之后的两年跟年轻时比安稳平和了不止一点半点,再谈恋爱也是低调地找是圈外人,不会刻意闹得人尽皆知——他当年发那条微博就是故意的,他父亲恶心他的性取向,他偏不遮遮掩掩,要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个同性恋。
“所以我什么意难平都没有。”他晃着酒瓶子,一饮而尽后双手托着腮帮子,双眼直勾勾地看着林均,“你说的对,我确实没必要这么逼自己。写不出来就不写了呗,这些年来我什么奖都拿过,什么舞台都站过,谁的认可都得到过,我——”
他滞了滞,垂眼不看林均,鼻音明显比之前重:“我喜欢的人也真心待我过。”
他深吸了一口气,气息在胸膛起伏之间轻轻颤动。
他重复:“我什么意难平都没有。”
“我有。”
邹向南低着头,那双林均看不见的杏眼倏然睁大。
同时邹向南感受到心跳的加速,他依旧放在脸颊上的双手都要在皮肤上摁出红印了,他才大气不敢出一声地抬起头。
他们的目光对上。
林均很认真地问:“你觉得我怎么样?”
邹向南心跳快的气息都不稳:“你很好啊。”
你是我遇到过的、待我最好的人。
“那为什么——”林均没能说完,就被耳边传来的鼓声打断。
那是鼓手在舞台上试音,吉他和贝斯手也给乐器插好电,没过半分钟,他们的演出就正式开始了 。
这个插曲让他们之间沉默了足足半分钟,也让林均想到了过去。他问:“你还记不记得你七年前唱的是哪一首吗?”
“《山令城》啊,”邹向南当然忘不了,但脸上的笑很勉强。他重新端坐,双手放在腿上握了握,掌心是凉的,“那歌可**了,真的,那是我写过最**的歌。”
可林均显然没注意到他的异样,继续回忆道:“那天我就坐在这个位置,远远地看着你在台上拿着把吉他唱这首歌。当时人很多,环境很嘈杂,可我还是能听见你一遍遍重复地唱——我想在梅雨后的山令城谈恋爱。”
“七年,我们认识都有七年了。”他说,“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七年前直接告诉你,我也想和你在山令城谈恋爱,你是不是就不会临时找个留学生,骗我说,那是你男朋友。”
他想不明白啊。他知道邹向南缺爱,所以谁给他一分喜欢,他都难以拒绝回报十分。
可为什么唯独对他,邹向南总是视而不见。他问:“我就这么入不了你的眼?”
“怎么可能,你那么好,你,是我……”邹向南真的被折煞到了,话都说不利索,只能先做深呼吸。
邹向南问:“那你那天晚上见着我,觉得我这人怎么样?”
“觉得你挺不一样的,”林均如实道:“你对舞台很认真,对自己要求也高,对音乐很有自己的见解想法,我当时就想,你应该被更多人听见。”
“可你知道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吗。”邹向南嘲讽的笑了一声,笑自己。他功成名就过,自然有底气诉说那些不得志的窝囊日子。
“我跟你说实话吧,那天晚上,也就只有你在听我唱吧。”邹向南侧了侧脸,在音乐声中看向那个舞台,“那是我在这个酒吧上班的第一天,嗯……你可能不知道,这其实不是我打工的第一个酒吧,之前两家工资都太低,我上大学后家里不给生活费,我只能换地儿。那天我没把时间唱完老板就喊我下来,他说这年头没人会来酒吧听原创,他让我要么走,要么唱金曲流行。我……我缺钱,可我还是和老板说,那我明天不来了。”
“然后那天我出了酒吧门,我走在那条路上,满脑子想的都是吉他二手能卖多少钱。我那时候就觉得……就觉得以前没人喜欢我的歌,以后也不会被喜欢的。我就像我爸骂的那样,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音乐不是我这种小地方出来的人能玩的。我真的打算放弃了,我……”
我就在最绝望和自我怀疑的时候,听到你喊我的名字。
“你那天晚上要是没机缘巧合地来这儿,我不可能认识你这个大金主,也未必会继续唱。所以我能有今天,全部都是你林均给的。没有我,你能找到更有天赋的歌手,可我要是没碰上你,我现在什么都不是。”
他重新看向舞台上那个稳定发挥的无名乐队:“我和他们没什么两样。”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林均永远高高在云端,而邹向南要是没他相助,可能一辈子都烂在泥底。
林均的那份知遇之恩太重了,从一开始,邹向南就对两人之间的不对等心知肚明。
“后来你跟我说,咱俩是同年同月同日生,这是缘分。你还给我看你出生以后的各种照片,里面有你父母,有亲人,有朋友,所有人都在笑,就你自己不爱笑。我真羡慕啊,从小到大都没人乐意和我拍合照,没人乐意记得我,没人看好我。”
他低下头,泄气道:“是我配不上你。”
林均无奈,还有些匪夷所思:“我从来没在意过这个。”
“可我在意,这个坎儿我真的过不去,而且我喜欢的真的不是你这样,我们……我们真的不合适。”
“向南……”
邹向南近乎哀求:“你别逼我成不成!”
他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林均还能说什么呢。
“而且我也不是你最初见到我的年纪。”邹向南自嘲地笑,“你喜欢的肯定是我站在舞台上的样子,可我现在连《山令城》这种**歌都写不出了。”
他最后说:“是我自己太差劲了。”
两人都喝过酒,离开的时候邹向南本想打车,但林均先行通知过秦晓,他们就一起上了秦晓开来的车坐在后座。
两人都没醉,但上车后谁都是看向自己身侧那块玻璃不说话,使得话痨入秦晓都不好意思先开口。
车停到邹向南住处门口后,邹向南才扭过头,对林均说:“我这两天收拾收拾回趟老家。等梅雨季节过去,我给你寄杨梅。我一个一个亲自摘,保证每颗都跟乒乓球那么大。”
“好啊。”林均答应。邹向南点了点头,也没再客套寒暄,拉开车门后就往公寓楼门口走去。
可他只走了几步,就突然转身走回到车门前。他敲了敲玻璃,林均把车窗摇下,看清了邹向南的脸,也瞥到他手腕上的红痕。
“林均,”邹向南把手搭在窗沿上,像是故意给里面的人看那上面的痕迹,“你真的是我遇到过的,最尊重我的人。”
他说着夸林均的话,可他却好像快哭了,好像那份弥足珍贵的尊重,并不是他真正想要的。林均心里也乱了,看着邹向南头也不回的背影,很轻地问:“我是不是该追过去?”
这是他说给自己听的,但坐在驾驶室的秦晓好不容易听到一个问句,实在是憋不住了,老气横秋地说:“林总,你让我想到我的一个朋友。”
林均看向他,等他的下文。
“那是我高中最好的朋友,他是写小说的,写到现在也小有名气,当年追到了我们班班花,两人郎才女貌,走到哪儿都只有他们羡煞旁人的份。他们关系也特好,苦难福乐都共享过,可就在我们都以为再见面是喝喜酒的时候,他们俩在认识七年后分手了。”
秦晓停顿了两三秒,迅速地扭头,问:“林总你这时候应该问我‘为什么’?”
林均:“……”
林均配合:“为什么?”
“这个问题好啊,我当时也想不明白,而且更让我难以理解的是,那个班花很快就找了个医生男友,而我兄弟还单身。我就觉得他的青春喂狗了,拉他去喝酒,他醉了之后才跟我说,他其实有抑郁症,而且年年复发,为此班花已经换过好几个工作了。他家里人都主张送他去精神病医院,只有班花什么都不要,就要陪他。”
“所以他也不想拖累班花。他说班花那么好的姑娘,应该找个健康的人幸幸福福过日子,而不是因为他的这个病提心吊胆一辈子。他还说,与其让那些积累起的点滴喜爱被现实的苦闷磨光,不如短痛换长痛,这样以后回想起那个少年,记住的永远是他最好的模样。”
“……你是觉得邹向南,也是这么想的?”林均问。
“我当然不敢揣测哈,我只是看到你们这样,突然就想到那位朋友而已。”秦晓道,“而且我想,邹先生对您如果有别的情意,这都到家门口了,也应该请您上去坐坐吧。”
“那走吧。”林均揉了揉酸胀的太阳穴,不想再言语,酒精上脑后也记不得一个词叫近乡情怯。
之后的半个月,林均几乎是住在公司,繁重的工作量有效地驱赶掉了不少杂念,他再听到邹向南的名字也只是在许乔峰的汇报里。许乔峰说邹向南已经回山令城了,林均问他有没有给邹向南看那个剧本,许乔峰说他发过电子稿,但邹向南考虑到合约到期的问题,并没有下载。
等林均稍微闲下来,也已经是五月了,首都依旧风和日丽,但南方连绵的夏雨已经下了好一阵。林均虽然不提,但他一直记着,等南方的天放晴了,他就去找邹向南吃杨梅。
但林均的到访被迫提前了。在五月中旬,林均在看到那条红爆的热搜后就马不停蹄订了机票。
那八卦的主角并不是邹向南,里面的内容也与他无关,可那个标题的每一个字还是深深刺激到林均的神经——
《震惊,船王陈荣升三姨太独子居然有这癖好!》
7 第7章
县级市山令城地处浙江东部,依山傍海风景优美,经济发达交通便利,林均坐最早的一班飞机抵达这座城市正好是下午三点。
下飞机后他给邹向南打过电话,邹向南没接,他就又发了讯息,邹向南依旧没回。林均就放弃联系了,也没去邹向南老家,而是先去了一座百货商场。
他上了顶楼第五层。那里并没有像其他商场一样都是餐厅,而是有半层的空间都被承包去做私人萌宠动物园,一个脸上画着猫咪胡须的工作人员正坐在服务台前,见林均走过来了,连忙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