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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Dr.凛-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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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陷入回忆道:“第一次见到戚舞的时候,她手里的蜡笔滚到了地上,被我一不小心踩碎了,当时天也黑加上比较疲累没有特别注意声响,后来加上信息匹配,即便再牵强我们都会把注意力放在那个孩子身上,因为她孤僻,与众不同,甚至喜欢画画……”

  周奕恺眉头皱了起来,问:“难道不是她?”

  江凛说:“那天我踩碎的东西并不是一支简单的蜡笔。”

  周奕恺惊了一惊:“那是?”

  “那是藏有爆破设备的微型□□。只不过没有装备完全,不然我们也不可能现在完好无缺的站在你面前。”

  “那照你这么说,凶手得是她啊!那么点儿孩子连□□都快要弄出来了,倒腾点儿食物中毒的事情不是很正常吗?”周奕恺一边说着一边就翻出手机准备汇报,却被江凛后面的话拦住。

  “那她为什么要将自己送到我们的面前?而且今天一整天她都在学校上课,我和沈礼亲眼看到她没有迈出学校一步,即便我们离开的时候她也动身离开学校,等她到了这里也来不及做些什么了。”

  除了人物性格特点和猜测中的相符以外,时间和地点统统都对不上。

  周奕恺抓抓头发; 嘶地吸了一口气,侧着脑袋猜测地问:“那也就是说,这作案的人是别人?戚舞只是被人利用了?”

  江凛目光恰恰错过周奕恺,望着不远处的一片树林喃喃道:“我可能找到了罪犯。”

  周奕恺跟着一回头,那一直安静到无人关注的小丛林忽然发出了声音,那是人快速跑动时带动的草叶的声音。

  “快,一二分队跟我往草丛里去追!”周奕恺紧急下达着命令,“爆破组呢,带爆破组的一起去!快!”

  沈礼在一旁看着已经带着队伍跑远的周奕恺,对江凛说:“他是当警察的材料。”

  也就是前几天的事儿,沈礼想到周奕恺将江凛卷入这么麻烦的案件里,心里头不太痛快时嘴巴不客气地吐槽了几句,说周奕恺算是哪门子的警察,难道江凛就不算群众?就不值得他保护保护?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又想把那话收回去。

  江凛说:“他一直都很想当个好警察。”

  那种将家国天下放在心里,道义光明担在肩上的警察。

  江凛看了看四周,剩下的人除了几个留下来继续帮忙清理现场的警察以外还有几个主办方的人,左看右看也没自己什么事儿了,就偏过头询问沈礼:“咱们也收队?”

  要不是江凛老早就应下来这个事儿,沈礼早就扯着江凛走了,这会儿一听到可以走了,立马追了几句:“我们去吃饭,吃完饭我就订机票咱们立马回去,这个镇子的事可就别再插手了。”

  江凛点头,答应了,可还没走出去几步,江凛忽然停下了脚步,头向着左侧偏了偏。

  沈礼心里一惊,不知道江凛又看到了什么,心一瞬间就提到了嗓子眼儿,耳边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了,所有注意力又全部地放在了江凛的身上。

  是滴答滴答的声音。

  沈礼也听到了。

  那声源就在左侧的草丛里。

  一声一声,稳定且真实地响着。

  江凛觉得大脑有些缺氧,当转过头看沈礼的时候沈礼已经抓住了自己的右手,那是握得很紧的力道,像是要将自己从坠落的悬崖拽上来的那种用力,与之而响起的沈礼的怒吼,本能性地用着自己的母语喊:“run!”

  江凛的身体几乎是被沈礼拖着往前跑,两条腿已经是迈开了最大的步伐向前冲,太快的速度已经让他的大脑无法思考,当极大的一声爆破声响起之时身后已然是一片火光,伴随着脚下的强烈震感和顿时冲天的火光,以及身体被沈礼从后面重重扑到的力道……再而,什么也听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上次赶榜单赶的我有点迷茫,休息了一周,这周开始尽量恢复更新,谢谢等待。







第23章 回忆(1)
  江凛觉得人生当中最欢喜的日子就是在U国那些年。

  江凛家教严,是名副其实的别人家的孩子,外人议论的时候通常都会投来几分羡慕的目光,可人性当中的攀比之心是与生俱来的,而这种攀比之心有时也会体现在议论别人身上,仿佛别人家有那么点不顺才能凸显出自家的平和安乐一般,所以江凛家的那点破事儿有时候也会被抖落出来收收尾,比如说江先生在外向来风流,外面的情债数都数不过来,这些话最终都要贯彻一个中心思想,那就是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这话题一旦开始议论总还得有头有尾,所以连带着江太太也会讨论几句,说这是个能赚钱的女人,在背后做了江先生的财富团,撑着江先生扶摇直上后还得忍受这等子委屈,也不知道该说她傻还是大度。

  江凛年纪小的时候喜欢走街串巷地跑着玩,偶尔听见了这些话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犟着一口气倔倔的往床上摔枕头,也不敢使劲儿摔,就收着点力气地摔,摔完了再捡起来,然后周而复始,摔够了就又跟没事儿人似的出去吃饭,缠着妈妈给做炸藕合,油滋滋的就当零嘴吃。

  江凛一直觉得人一生大概就是这样,至亲在世自己为双亲活,双亲百年后他为自己和朋友活。可能是因为朋友这个定义在他心里太过于沉重,所以至今也没有太多太要好的朋友。

  可沈礼就跟江凛不一样。沈礼是个很懂得活在当下的人。

  后来沈礼对江凛说:“这叫互补。我带你看我深处的黑暗,你带我去见识你生命中的阳光。”

     江凛觉得这样的描述太学术了,简单来说就是沈礼很能带着自己闯祸。

     第一次见沈礼的时候沈礼还在某个泰国餐厅端盘子,江凛见人服务的好小费就多给了点,谁知缘分不浅,扭头下午跟朋友去静吧喝酒的时候就又遇上。江凛喝的脸颊发红,望着沈礼就笑着点头打招呼:“hi; boy。”

     据沈礼的口述,江凛当时说这话时轻浮的活像是去泡鸭子的富二代。

     沈礼跟人不熟的时候一直是个很冷的人,那种冷不是平时看见的那种不善交集的慢热,而是骨子里散发出的凉薄,这让江凛至今都很费解这样的人究竟是怎么做的服务行业。可沈礼不但做了,还做的有声有色,不但养活了自己,甚至还养活了街边的几只流浪猫。

     本来见过两回面,照着两个人的性子谁也不会要谁的联系方式,就跟平日里见过的太多的巧合一样,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嘴上说着有缘再会,实际上就真的没了再见的机会。

     可这次不同,不但再次见了,还见得刻骨铭心。

     江凛情场失意独自一人去KTV打算唱歌通宵,谁曾想唱是唱痛快了,银行卡没带。

     也不是中国人开的KTV;没什么其他法子收账,要么刷卡要么给现金,江凛穷途末路窘着脸杵在前台准备给朋友拨第五个电话的时候,沈礼作为这个KTV的兼职人员把帐给结了。

     江凛这次没喝的太醉,可路是真的走的不太稳,无比自信地走着他自以为的直线,边走边问沈礼:“怎么我走哪儿都能看见你?”

     沈礼中文不好,用英语说:“你怎么不说你总是到我的场子上来。”

     江凛眯着眼睛看他,月色朦胧下竟看出了一分美意,摇头晃脑地笑着应:“可能是因为你长的好看吧。”

     他说的好看不是男女通用的那种好看,而是单单纯纯形容女孩的那个形容词。

     沈礼当时就有点儿不高兴,觉得我把你当基佬你却想跟我拉拉不太妥,于是顺手就把人丢弃在了马路牙子上。

     江凛那个时候哪里有现在的成熟稳重,借着酒劲儿也不怕他那人鬼都嫌的脸,大大咧咧的拽着人一起坐在马路牙子上犯蠢。

     沈礼说:“No; 我是正常人。”

     江凛一脸无辜:“我也是正常人。”

     沈礼低着头,蹩脚的用中文说:“不,你不是。”

     他其实还想说正常人不可能像他这个样子天天买醉,可话到嘴边又说不出中文来,干脆就站在那儿听他嘚吧。

      听他嘚吧了半天也没听懂,但是因为天太晚了,于是直接粗暴地把人扯起来要往家带,江凛被那么一扯懵了,眼神迷离的问:“what are you doing”

     这话沈礼听得懂,一边吭哧吭哧把人往肩膀扛一边说:“back home。”

     怎么听怎么像一个与蓄谋已久的流氓强抢民女的桥段。

     江凛本来就喝的有点儿神志不清,加上被人往肩膀上一扛,胃里头翻江倒海了一番,一个没忍住就吐了沈礼一身,而后还十分爱干净的把自己嘴角在人家身上蹭干净。

     “以你的性格,当时怎么没有直接把我丢下去啊?”时隔多年再提起那吐人一身的囧事儿江凛还是觉得尬。

      “好不容易找人问来你的行程安排,因为一身衣服就放弃了,感觉亏。”

      听到答案的江凛鼻子里哼出一口气,也不知道是傲娇还是生气,嘴里道:“我一开始还真以为是巧遇。”

      沈礼忍不住哈哈起来,看到江凛扫过来一眼立马不哈哈了,认真道:“我也没想到你那么好查。你上次吃饭的时候书包上别着校卡,看到了就记住了,后来在身边的朋友间一问还真有你校友,一来二去就知道你要去哪儿了。”

     江凛:“果然所有的久别重逢都是精心设计的圈套。”

     沈礼摆了摆手,一脸的乖巧,很是谦虚:“还好还好,不算精心。”

      再后来呢?

      啊想起来了……

      再后来一起念了书,江凛各方面都好,唯独念的学系苦,每天恨不得睡在图书馆做案例分析。沈礼好一点,念了个美术专业,跟江凛在一起的时候就画写生,江凛不在身边的时候就画印象派的画作,由于他跟江凛在一起的时候占据大多数,因此整个美术系的老师都知道沈礼在跟一个男孩子合租。

     合租的日子也很快活,不是醉生梦死的那一种快活,是来源稳定的一种安心和踏实感,这样的平和一直延续到江凛发现了沈礼的秘密……

     






第24章 回忆(2)
  沈礼其实是个脾气很不好的人,同是孤儿院长大的Harry就很不一样。

  Harry说:“这才是我们成为朋友的原因,每次有人想欺负我的时候Baldwin就会帮我揍他们。”

  大概是怕江凛不能理解他和沈礼只见深厚的情感,瘦弱的Harry一手拿着甜筒吃一边还用自己的拳头在空中挥了挥,补充道,“特别凶狠的那一种。”

  江凛倒是真没见到沈礼打架的样子,好奇的问:“有多狠?”

  Harry想了想,穷尽所有的形容词来描写:“头打出血,胳膊还扭折,而且让人跪下的那种打。”

  江凛何时见过这种血淋淋的场面,连斗殴都没怎么见识过的江凛打了个冷颤,又忍不住地问:“还有呢?”

  Harry不太明白他的意思:“Merlin,这样你都不觉得他打得狠啊?”

  Harry跟Baldwin之间差不了几个月,可奈何Harry个头就是要比沈礼矮,就连跟江凛并排的时候还感觉矮了那么一节。Harry觉得Baldwin是他见过打架最凶狠的人了,谁曾想跟Baldwin一起住的男孩子更不好惹,于是一脸惊恐地离他远了一点。

  江凛被他这么一番举动弄的不太好意思,脸不由地泛起了红,嘴上糊弄道:“我不是觉得他打得不够狠,我就是,就是想多听听有关他的事儿。”

  沈礼人前凶巴巴,回了房子也是凶巴巴,床上更是凶巴巴……只不过凶的方式不一样而已,家里的凶更像是一种欺负,那种大灰狼欺负小白兔,老狐狸欺负小鸡仔,大鲨鱼欺负小虾米的那种站在食物链顶层的快感让沈礼身心极其愉悦。最开始在一起的时候还因为语言不通只能用英语撩一撩,后来发展成中英文交叉着浪,现在就是各个语言频道他想怎么骚就怎么骚。

  江凛特别想看看沈礼不骚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Harry特别诚恳地说:“除了打架揍人他就不会别的了。”

  端盘子调酒这种事情是粗活儿,Harry怕江凛听不得,像打架斗殴这种事情偶尔听听还是觉得蛮帅气的,可听多了又怕江凛觉得Baldwin痞,于是冲着江凛想了好半天才小心翼翼地补了一条:“他挺会照顾人的。”

  “那回酒吧里被一个醉鬼绊了一跤,手里的酒瓶连带着酒杯一碎,我胳膊也跟着遭殃了,那阵子可难熬了,都是Baldwin陪我挺过来的。”

  说的陪其实也只是暂时停掉了几份工每天给他做点饭吃陪他说说话而已。

  “Merlin你不知道,其实孤儿院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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