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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华灯初上时-第27章

小说: 华灯初上时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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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了,我不再是当年的我了,我能护好她,为什么要怕?”邢墨冷冷抬眸,眼神冰冷地注视着慕容涵秋,声若寒冰,“凡是伤她之人,我必百倍还之。”
  “哦?是吗?奉还给我的话就不劳费心了,我自有更想杀我的人,至于我这恶人的下场也一定比你想的要惨,你还是省省去对付宁绝吧。”
  邢墨的肩微微僵了一下,沉声问:“宁绝人呢?”
  “呵,我走的时候他似乎派人在查我的身份,但现在他在做什么,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没准他亲自跟来了呢。”
  邢墨起身,冲慕容涵秋的方向一拂袖,压抑着愠怒道:“你可以走了。”
  慕容涵秋立刻从窗棂上跃下,在空中轻轻一个旋身,躲过了邢墨不耐的一击。
  “咦?这就生气了?”她歪着头,笑着看着邢墨,忽然严肃起来,“无雁门的事情最多三日后就要天下大白了,你最好不要插手,你该知晓,这是别人的恩怨情仇。”
  说完,她不在有任何多余的言语,飞身跃出菱窗,回到缠绵哀婉的潇潇秋雨中去了。
  她这个自称“昔日好友”的故人,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床上的叶莲灯一眼。
  邢墨起身走至窗畔,外面的雨声似乎更大了,风雨飘摇起来,滴落的雨水打在砖瓦上,凄切又决绝。
  他不再看外面的那寂静的纷扰,断然关上了菱花木窗,想要将少有的悸动心绪统统隔绝在外面。
  在原处静静站了许久,他忽然想起床上的人,急忙走近一看。
  叶莲灯嘟哝着嘴,在睡梦中翻了个身,正睡得香甜。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卷 倒计时,嘤嘤嘤,我要开始虐第一对CP了,还不知道我的刀子是什么味道的。
  对啦,本文一共包含以下CP:墨灯、昭云、寂秋……看CP名有点伤感的样子,但我从来不虐主CP的!男女主角要用力爱,不虐的(信我!)


第34章 叁拾叁 覆雨
  雨幕斜织,浸染了石阶上的苔藓。
  平家村风雨不停,秋雨一直缠缠绵绵地下着,正应了前人的诗句,“青枫飒飒雨凄凄,秋色遥看入楚迷。”
  只是,迷的不仅是人眼,亦有人心。
  苏谢坐在桌畔,撑着腮问叶莲灯:
  “姐姐,何时才能放晴呀?”
  叶莲灯戳戳苏谢的鼻子,“怎么?想出去玩?”
  苏谢点头。
  叶莲灯胡乱搓了搓高大姐为她精心扎的头发,打量了一下这灰蒙蒙的天空,叹道:“看这天色,三日之内是晴不了了。”
  “你们这几日就好好地在客栈呆着吧,还是到处乱跑了。”
  一个清润的嗓音从内堂传来,邢墨解下了厨房炒菜的围裙,端着一个盆儿施施然走了过来。
  叶莲灯立马欺上前去,开心地问:“这是什么呀?呀!山楂!”
  邢墨将盆放在桌上,盆内是满满一盆的山楂。
  颗颗饱满,沾着水珠,散发着光亮的鲜红色泽,令人一看便联想到咬下去时,鲜嫩的果汁蹦入口中的感觉。
  叶莲灯抿着嘴角,激动着拿了一口扔进口中。
  “好吃!”
  邢墨摇头轻声笑了笑:“不是看你们闲得无聊吗,我来教你们做糖葫芦吧。”
  叶莲灯吃了一颗连忙又拿起一颗,还不忘给苏谢喂了一颗。
  “可好吃了,尝尝!我们那天吃得糖葫芦就是用这个做出来的。”
  邢墨放下装有山楂的盆后,又去了厨房拿了一把竹签来斜放在盆子的边缘。
  苏谢也觉得这味道甚是诱人,正笑咧嘴享受着,地嘴里的还没吃完又伸出手想再拿一颗,但她一看见邢墨,就像偷吃被发现的孩子一样嘴里的动作倏地一下就停了。
  苏谢两张眼睛犹疑不定地瞅瞅叶莲灯,奈何后者吃得太忘情,如享用至美佳肴一般幸福地眯上了眼睛,根本没看到苏谢求助的眼神。
  “大孩子明目张胆地偷吃都没事儿,你这个小孩子还怕什么?”
  邢墨嘴角一弯,轻嗤出声,语气略带无奈的戏谑,他又递给苏谢一只竹签,温柔地道,“你也来一起做吧,先拿一根。”
  叶莲灯听了这话,瞬间明白弦外之意,睁开眼瞪了他一眼。
  而苏谢则像是如蒙大赦一般,一边开心地咧嘴、一边又小心翼翼地抓起了盆里的山楂。
  此前,邢墨总是觉得苏谢过于危险,一直有意无意地对苏谢心存戒备。
  苏谢虽然还是个孩子,可她长期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经常和喜怒无常的芸娘待在一起,长此以往,就会对人事变得相当敏感,只要对方对她透露些微的不欢迎,她立刻就会在心里筑起一道高高的心防。
  世人总觉得小孩子太天真,不会懂得这些东西,可叶莲灯却对此深有感触。
  对大人而言看似无足轻重的举动言语,他们可以轻易地记着,甚至印在脑海里一辈子,就如同长期做一个噩梦一般,最后那噩梦会融进骨子里。
  可不知为何,近一两日,苏谢和邢墨的关系竟变得缓和了许多,两人都不在对彼此怀有敌意。
  “发什么呆,来穿果子。”
  邢墨轻轻拍了下叶莲灯的头,递给她一只竹签,一股浅淡的幽香萦绕鼻息,他在她身边坐下,衣角轻拂过她的后颈。
  邢墨坐下后就开始默默地穿果子,山楂很鲜,竹签一戳就扎进去了。
  叶莲灯和苏谢也都拿起核开始穿山楂。
  苏谢学着邢墨的样子,捣鼓了一下,顺顺利利地就穿进去了,山楂的香气散发出来,格外香甜。
  叶莲灯也不甘示弱,拿起签字往山楂上就是一刺,奈何力气过大,于是乎,她眼睁睁地看着山楂破成了两瓣,摔在了地上。
  是心痛的声音!
  叶莲灯又拿起一个,这次她穿地小心翼翼,一点一点地戳,谁知这一次,是竹签断了。
  叶莲灯恍惚间听见屋外有乌鸦飞过。
  好尴尬……
  邢墨握住她的手,另一只手拿着竹签,一下子就把山楂穿好了。
  随后,叶莲灯自己又试了一下,“啪”地一声,竹签又断了。
  ……
  叶莲灯恨不得找个缝缝钻进去。
  “看似简单,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好做的。山楂里面有许多小核,你扎进去时还是要凭借触感避开它们的。”
  邢墨的声音悠悠响起,他没有看叶莲灯,专注地看着手中竹签,手上动作流畅无比。
  “真麻烦。”叶莲灯有些气愤,明明眼睛已经领会到了要诀,手却不听使唤。
  她心里这样想,却满不在乎状地把签儿扔在了桌上,又自盆里捡了颗山楂,潇洒地扔进嘴里,手枕脖颈含糊地哼起了小曲儿。
  邢墨专注地穿着糖葫芦,没有看她,嘴角的弧度却很温柔。
  与此同时,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
  “哥哥,我穿好了。”
  苏谢摇晃着手中的山楂串,开心地道。
  邢墨点头,温柔一笑。
  苏谢得到了认可,顿时乐开了花。
  叶莲灯拍了拍邢墨的肩膀,“哟,你看人家叫你哥哥呢!不错不错。”
  邢墨笑得宠溺,嘴上却道,“孩子都能做好,你好意思吗?还不快穿。”
  “穿不好,不穿了,不是这块料。”叶莲灯随性地说道,笑得没心没肺。
  可她心里却忽然觉得有些委屈,从小她就做不好细致的活儿,自骨子里是个糙汉子。
  后来闯荡江湖,瞧见会做女工的大家闺秀,也跟着学了一阵,最后只把针缠在了线头上。
  少年时,她就自力更生。
  可是呢,打野鸡能烤糊,煮饭能烧糊,磕着碰着了不得不包扎也能把自己给缠着……
  经历后来种种,她深刻地认识到——细致的活,大抵此生都与她无缘。
  出神间,手上一重,邢墨抓起她的手,塞了一颗山楂在她手里,又拿了一只竹签让她握着。
  他坚硬的胸膛紧紧贴着她的脊背,一缕长发自他耳鬓垂到了她的胸前。
  是熟悉的浅淡幽香,叶莲灯心里开始小鹿乱撞。
  “这样,轻轻一送,稍微带点劲儿就穿好了。”
  她回神,邢墨已经握着她的手穿好了两个果子,想让邢墨再示范一遍,刚转过头,额头一暖,擦着了什么东西。
  柔软柔软,带着撩人的弧度。
  叶莲灯一愣。
  这个……好像是……邢墨的唇。
  砰地一声,心里有什么东西炸了,炸成了大片大片的烟花。
  反观邢墨,已经淡定地坐了回去,手中飞快地又穿了好几个,好像什么也没发生。
  “啊,好的,我试试。”叶莲灯莫名心虚,开口打破她所以为的尴尬,虽然在场只有她一个人觉得尴尬。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叶莲灯魂不守舍地试了试后还是放弃了。
  她又开始魂不守舍地吃山楂,吃得牙都酸了也浑然不觉。
  不一会儿,高大姐和流寂买菜回来了,苏谢开心地抬头冲他们道:“大姐姐,你们过来看,我们在穿糖葫芦。”
  于是,高大姐和流寂也加入了糖葫芦工程。
  叶莲灯则假装心不在焉,虽然事实上也确实心不在焉。
  几个人东聊西聊,她什么也没听进去。
  “叶丫头,问你话呢?发什么呆?”高大姐的声音忽然大了好几个分贝,把苏谢的果子都震掉了。
  叶莲灯:“?”
  高大姐挑眉,“你知道菜涨了多少吗?”
  “……”
  “刚才我们出去逛了一圈,街上的人又多了,这么大的雨菜地里的庄稼不得遭殃才怪呀。人一多,供不应求,菜价呀,蹭蹭往上飙。”
  高大姐一边朝大伙抱怨,一边表情夸张地拿着竹签往天上比划。
  流寂怕没人理她,殃及池鱼,便附和道:“这也没办法呀,平家村地处交界,人自然多。”
  可这一附和,反而更加打开了高大姐的话匣子,她一把将竹签拍在地上:
  “都怪那无雁门哟,它不来这儿就啥事儿没有嘛,我这么大把年纪开个客栈容易吗!”
  这一次流寂学乖了,没有接话。
  高大姐愣了一两秒见没人理她,便问苏谢:“小丫头,你知道无雁门为什么偏偏会来平家村吗?”
  叶莲灯凝眸。
  邢墨的动作顿了顿。
  苏谢则摇摇头。
  高大姐对大家的反应甚是满意,当即敲了一下竹签当作抚尺,模仿说书先生开始洋洋洒洒地讲了起来。
  “嗯,这就要从很久以前说起了。”高大姐清了清嗓子,“据说十年前,魔宫擎玉宫的宫主还不过是个傀儡,所有实权皆由时任掌教赫莫提一并揽收。当时的赫莫提一心要壮大自己的势力,不仅占领了西岐大半疆域,甚至与有“漠上一绝”之称的沭阳订立了城下盟约。赫莫提野心勃勃,仅此还是不够,居然想要把势力扩展到中原。”
  “所以,赫莫提选择了无雁门下手?”
  “不错。昭晏国策在前,对武林的态度颇为冷淡,除了极少数朝廷有关联的门派之外,昭晏内的教派大都前景黯淡。是以,大漈和东洛因地势便利、国祚强盛,并且在国策上也和昭晏恰恰相反,对武林的态度是井水不犯河水、两者互不干涉,因诸多原因便成为了武林豪杰辈出的繁盛之地。”
  高大姐瞥了流寂一眼,“无雁门是当时中原最强盛的门派之一,最重要的是,无雁门有武林至宝无雁书。”
  “什么至宝?不过是传言。”叶莲灯嗤之以鼻。
  高大姐懒得理她,继续道,声线沉了几分:“于是,大约十年前,擎玉宫派出自己最信任的护法——一个叫作明昭的青年人去了无雁门。明昭在中原蛰伏数日,很快就顺利拿到了无雁书回去复命,只是,当时他一个人去,回去的时候身后却多了一个女人。”
  窗外的雨噼噼啪啪地下了起来,明明是午后,却阴沉得堪比日暮时分。
  “不用多说,背后必然背负了种种情债。明昭生的俊逸非凡,又有一种亦正亦邪的气质,加上是武功高强的青年才俊,他很轻易地就骗到了那女子,你瞧连这名字也是多俊逸风流呀。”高大姐挑了个眉,叶莲灯配合地翻了个白眼,听她接着道,“至于那女子,则是无雁门的弟子,名叫朱云,是个名副其实的美人。后来,人心变幻,朱云从高处跌落云端,赫莫提要除掉那女子,明昭一个字也没有说。幸好,半夜被她逃脱了,朱云一路从西岐逃到了平家村,却还是被明昭追到了。但他并没有杀她,你们猜为什么?”
  “因为他们其实是相爱的!”
  “呸!接下来你就知道了。情情爱爱最不可信,这场戏里不可能有真心!”
  高大姐狠狠地咬了一口山楂果,“朱云逃离擎玉宫时偷走了无雁书,逃至平家村后,她却没有把它带在身边,而是藏了起来。后来明昭找到她,又悄悄跟着她一路北上,这一路做的很好,丝毫没有打草惊蛇。还记得我跟你们说北边有座大山吗?碧池山横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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