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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冰与火之歌 第3部冰雨的风暴-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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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那高高的木栅栏完工之后,再没活可干,村长明确表示,他们不能留下。“到冬天,我们喂饱自己都困难,”他解释,“而你……你这样的人会带来流血。”
    桑铎的嘴抽搐了一下,“原来你知道我是谁。”
    “没错。事实上,这儿确实无人造访,但我们会上市场,去赶集。我们听说过乔佛里国王的狗儿。”
    “等那些石鸦什么的到来时,你会很高兴自己养了一条狗。”
    “也许吧。”那人犹豫了一下,然后鼓起勇气。“但他们说你在黑水河失去了战斗的欲望。他们说——”
    “我知道他们说什么。”猎狗的嗓音像两把锯子互相摩擦,“付工钱,我这就走。”
    离开时,猎狗得到满满一袋铜板,一袋酸麦酒,以及一把“新”剑。老实说那把剑很旧,但对他而言是新的,他用在孪河城夺来的长柄斧——在艾莉亚头上敲出一个包的斧子——跟某村民交换得到。不出一天,麦酒就喝光了,但克里冈每晚磨剑,一边为每个豁口和锈斑而诅咒换剑给他的人。如果他失去了战斗的欲望,为什么要在乎自己的剑是否锋利呢?这问题艾莉亚不敢问,但思考得很多,他带她逃离孪河城不是因为害怕吧?
    回到河间地,雨势已然渐小,洪水也开始退降。猎狗转而向南,折回三叉戟河。“我们去奔流城,”他一边烧烤杀死的野兔,一边告诉艾莉亚,“希望黑鱼会出钱买狼女。”
    “他没见过我,甚至不知道我是否真的是我。”艾莉亚厌倦了去奔流城的念头。她仿佛往奔流城走了好多好多年,却从来没有到过。每次向奔流城出发,结果总是抵达某个更糟的地方。“他不会付钱的,只会绞死你。”
    “随便,让他试试看。”他转了转烧烤着的食物。
    听他说话,不像是失去了战斗的欲望。“我知道我们可以去哪里。”艾莉亚说。她还剩一个哥哥。别人不要我,琼恩会要我的。他会叫我“我的小妹”,然后弄乱我的头发。然而这段路很长,她觉得自己一个人无法走到。她连奔流城都到不了。“我们去绝境长城。”
    桑铎的笑声一半像是咆哮。“小母狼想加入守夜人,是吗?”
    “我哥哥在长城。”她固执地说。
    他嘴角抽搐了一下。“长城离这儿有千里之遥。妈的,我们得冲过该死的佛雷家领地,然后才刚到达颈泽。那些个沼泽有蜥狮,天天拿狼当早点。即使真的抵达北境,也没缺胳膊少腿,半数城堡里还有铁乌贼,那帮该死的北方人也不是什么好
 货。”
    “你怕他们?”她问,“你失去了战斗的欲望?”
    片刻之间,她以为他会打她。但野兔已烤成棕黄,表皮松脆,油脂渗出来滴进炊火,发出噼噼啪啪的爆裂声。桑铎将它从棍子上取下,用大手撕开,扔了一半到艾莉亚怀里。“我的欲望没问题,”他一边说,一边扯下一条腿,“但我才他妈的不在乎你或者你哥哥。我也有个哥哥。”
 








提利昂
    “提利昂,”凯冯‘兰尼斯特爵士疲惫地说,“如果你确实和谋杀乔佛里一事无
    关,请拿出真凭实据,好在审判时洗刷自己。”
    提利昂从窗边回头,“由谁来审?”
    “此事当由王室亲自审理。既然国王已死,担子就落到首相头上。由于被告是自己儿子、被害人又是自己孙子,所以你父亲不得不邀请提利尔大人和奥柏伦亲王三堂会审。”
    这丝毫不能打消提利昂的疑虑。尽管为时短暂,梅斯·提利尔毕竟曾是乔佛里的岳父,而那红毒蛇……狡诈难测。“我可以要求比武审判吗?”
    “我建议你放弃这个打算。”
    “为什么?”这招在谷地救过他的命,为何不能故技重演?“说实话,叔叔,我能否要求比武审判,由代理骑士为我洗届rJ清白?”
    “当然可以,如果你坚持的话。但我必须提醒你,你姐姐有意指名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担任她的代理骑士。”
    这婊子非置我于死地而后快,她倒知道不选凯特布莱克。波隆对付那三兄弟不费吹灰之力,魔山就不一样了。“我考虑考虑。”我要赶紧和波隆商量。此次得出血本,这佣兵一向精打细算,随行就市。“瑟曦有证据吗?”
    “她的证据每天都在膨胀。”
    “是吗?那我也得去收集证据才行。”
    “你想要谁,告诉我,我安排亚当爵士派金袍卫士将他带到审判会场。”
    “我要自己去。”
    “你受弑君和弑亲的双重指控,怎可能来去自如?”凯冯爵士将手朝桌上一挥,“这里有纸、有笔、有墨水,把证人的名字写下来,我以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向你保证,会尽一切努力将他找到。但开庭以前,你确实不能离开此地。”
    提利昂不愿求告叔叔,“你能准许我的侍从为我奔走吗?就波德瑞克·派恩那个孩子?”
    “当然,没问题,我这就把他找来。”
    “谢谢你,快去吧,去吧,越快越好!”他踱到桌边,当开门声传来时,不禁下意识地回头道,“叔叔?”
    凯冯爵士停步,“什么?”
    “这事不是我干的。”
    “希望如此,提利昂,希望如此。”
    叔叔走后,提利昂·兰尼斯特坐到椅子上,拿起羽毛笔,取出一张空白羊皮纸。谁会为我说话?他边蘸墨水边想。
     许久后,波德瑞克·派恩进门时,桌上仍是白纸一张。“大人。”男孩道。
    提利昂搁笔,“马上把波隆找来。告诉他,我备下了金子,超乎他想象的金子。不找到他,你不准回来。”
    “是,大人。噢,不,我的意思是,不找到他,我不回来。”男孩跑步离开。
    波德下午没回来,晚上也没回来。不知不觉中,提利昂在窗边座椅上睡着了,清晨方才浑身酸痛地醒宋。一名仆人端来麦片粥和苹果,外加一角杯麦酒。他边吃边瞪着桌上那张空白羊皮纸。一小时后,仆人回来收走餐具。“你看见我的侍从了吗?”他开口问,对方摇摇头。
    他长叹一声,再次捉笔。珊莎,他写下两个字。看着这两个字,提利昂·兰尼斯特咬紧牙关,百感交集。
    他不相信乔佛里是进食噎死的,最可能作案的是珊莎。小乔当时就把杯子放在她面前,而她有的是理由报复国王。联系到妻子事前的心神不定和事后的所作所为,提利昂对此更为肯定。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他苦涩地想,她好忠于自己的誓言啊,啊哈?唉,侏儒,你又能苛求别人怎样呢?
    最大的疑点在于……珊莎如何得到毒药的呢?他不相信一切都是小女孩自己的计划。如此说来,找到她又怎样?哪个法官会相信我弱小的老婆能独力杀害国王?连我自己也不信!到时候,瑟曦一定会坚持是我们两人合谋。
    虽然如此,第二天他还是把这张羊皮纸交给叔叔。凯冯爵士皱眉道,“你的证人就只有珊莎夫人?”
    “其他人选我还在考虑中。”
    “这样可不行,你得抓紧时间,赶紧想。大人们初步决定,三天后开始初审。”
    “三天后?太快了吧!你把我紧紧地关在这里,我又怎能找到证人来证明我的清白呢?”
    “你姐姐就能毫不费力地找到证人宋证明你的罪恶。”凯冯爵士卷起羊皮纸。“实话告诉你,亚当爵士早就着手搜捕你老婆,瓦里斯开出赏格,无论是谁,能提出关于珊莎夫人行踪的线索,赏一百银币,发现本人,赏一百金龙。我们尽了所有努力,只要找到人,我会立刻把她送来。你们夫妻俩共用一个房间,互相安慰,我瞧也没什么不妥。”
    “谢谢,你真好心。见过我的侍从吗?”
    “我昨天才派他来找你。他没来?”
    “他来过,”提利昂承认,“后来却不知所终。”
    “我会再把他找宋。”
    但直到次日早上,波德瑞克·派恩才再度返回。他犹豫着踏进房间,脸上写满惧
 怕。波隆跟在后面,这名佣兵出身的骑土,穿一件镶银钉的夹克,披一身沉重的骑马斗篷,剑带上塞了一双上等皮手套。
    只消看他一眼,提利昂就知大事不妙,“你架子挺大。”
    “若非这孩子苦苦哀求,我还根本不来咧。今天我定在史铎克渥斯堡用晚餐。”
    “史铎克渥斯堡?”提利昂从床上跳下来,“诸神在上,你和那儿有什么关系?”
    “那是我老婆的家,”波隆的笑容好似一只叼住羊腿的狼,“后天我就和洛丽丝成亲。”
    “洛丽丝。”漂亮,真他妈漂亮。这下坦妲伯爵夫人为自己的弱智女儿找到了一个“骑土”丈夫,洛丽丝肚里的杂种有了父亲,而黑水的波隆爵士更在王国贵族中迈进了坚实的一步。瑟曦这着棋真他妈漂亮。“听我说,我那无耻的老姐卖给你的是一匹劣马,这女人分明是个痴呆。”
    “我想要天才,就该娶你了。”
    “她怀了别人的孩子!”    ,
    “等她生下来,我会把她肚子再搞大。”
    “她不是史锋克渥斯堡的继承人,”提利昂摊牌,“她还有个姐姐法丽丝——此人结过婚,迟早会有孩子。”
    “据我所知,她结婚十年都没生产,”波隆淡淡地道,“她丈夫不上她的床,专门在外面鬼混。”
    “他和山羊鬼混也改不了继承顺位的现实!坦姐伯爵夫人死后,领地会传给法丽丝夫人。”
    “法丽丝死在她母亲之前就不会了。”
    瑟曦究竟清不清楚她送给坦妲伯爵夫人的是怎样一条毒蛇?就算知道,她会在乎吗?“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来?”
    佣兵耸耸肩,“因为你曾告诉我:要是哪天真有人引诱我出卖你,不管对方出价多少,你都付得起——而且是双倍。”
    原来吐,此。“你要两个老婆?两座城堡?”
    “一个老婆一个城堡就行。只是提醒你,要我去杀格雷果·克里冈,这城堡非得是个了不起的大家伙。”
    放眼七大王国,望族显贵里有的是尚未成婚的闺女,但其中最老、最丑、最穷的成员,也不愿下嫁给波隆这样一位出身低贱的佣兵。像洛丽丝这般体胖愚蠢,被暴民操过几十次,莫名其妙怀上野种的女子,真是特例中的特例。坦姐伯爵夫人一直在为女儿的婚事发愁,君临暴动之前甚至还向提利昂献殷勤。眼下为了对付弟弟,瑟曦定然屈意撮合,外加波隆又是新晋的骑士,才让他勉强攀上这家小
 贵族的次女。要想更进一步,谈何容易。
    “很遗憾,眼下我无法提供城堡或者贵妇,”提利昂承认,“但你可以得到我的金子和谢意,一如既往。”
    “我已经有钱了,此外,我拿你的谢意来做什么呢?”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总有一天我会报答你。”
    “你老姐不也是个兰尼斯特?”
    “我老婆是临冬城的继承人,只要能安然度过此次危机,总有一天,我将以她的名义统治北境。到时候,你要什么有什么。”
    “只要,总有一天,到时候,”波隆重复,“再说,北地实在太他妈的冷,洛丽丝却是暖和柔软,看得见摸得着。两天之后,我就和她上床。”
    “前景并非你想象中那么美妙。”
    “是吗?”波隆露齿而笑,“算了吧,小恶魔,换成是你,要在与魔山打架和操洛丽丝之间作选择的话,只怕连眼都不眨,就会脱裤子哕。”
    妈的,知我者,非他莫属。提利昂改变策略,“据我所知,格雷果爵士在红叉河和暮谷城都带过伤。伤势一定会影响他的行动。”
    佣兵有些不耐烦,“这没用,他从不以速度见长,只是壮得惊人,臂力无穷。而且我告诉你,就一个那般体格的人而言,他的速度已经够可怕了,外加手长脚长,攻击范围广,对于疼痛,又似乎远没有常人那般避讳敏感。”
    “你这么怕他?”提利昴使出激将法。
    “不怕他才怪,你当我是白痴?”波隆哼了一声,“没错,也许我能赢——一直围着他转圈,引诱其发力攻击,直到他连剑也举不动为止,最后再展开反扑,废掉他的腿。这下来我们就一般身高了。可这里面风险太大,一个失误,我就没命。你倒说说,我凭什么去冒险?的确,我挺喜欢你这丑陋的小无赖……可这次若帮了你,是赢是输我都没好果子吃。要么教魔山弄死,要么失去史锋克渥斯堡。我是个佣兵,不是个圣人。妈的,我和你老哥不同。”
    “不错,”提利昂伤感地道,“你和他当然不同。”他挥挥手。“去吧,去吧,去史铎克渥斯堡找你的洛丽丝小姐吧。希望你的婚姻比我的美满。”
    波隆在门边犹豫半晌,“接下来你怎么做,小恶魔?”
    “亲自上阵,宰掉格雷果,让歌手们写首美妙的歌。”
    “希望我以后能听到。”波隆笑了最后一次,踏出门外,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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