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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我和神婆有个约会-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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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确定,我感受得到她。”男鬼点头如倒是,“直到最近三个月,那感觉忽然就不见了。”
  “你该知道,只要她的身体还有生理机能你们之间的结就不会断,你的感觉就会存在。”毛不思犹豫着把自己的猜测告诉他,“而植物人之类的也在这个范围内,你从死亡到现在有没有亲眼见到过她?”
  他好像,真的没有亲眼看到过她。
  男鬼张张嘴,一时语塞。
  “如果是因为之后救治无效,而她家人又承担不了这个负担,植物人‘意外’死亡的可能性也很大。”
  “不会的,不可能的。”男鬼想要冲上前拉毛不思的胳膊,却忘了马明义的手还放在她的肩头,生生被手串的光给震了回去,往后打了两个踉跄跌坐在地上。
  马明义见状,忙把手从毛不思肩上塔放下。也幸得男鬼对马明义没有恶意,否则多半碰到禁忌,跟顾采薇一样被铺天盖地的经文穿透包裹,束死在网里面。
  男鬼就这么坐在地上,没有起身的意思,即便看不清头垂下后的表情,也能感觉到周围散发的难过,“不管她是人是鬼,我都想最后再看看她,你们帮帮我吧。”
  “让我想想。”毛不思不敢轻易应下,这世上纵然有好人坏人,善鬼恶鬼,可她捉鬼以来被坑的次数也不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真的无法确定自己帮他是对是错,就怕出哪怕那么一丁点的差错,但还是忍不住问,“你的同心结手链在哪里?”
  “阳近街路208号公寓书房桌子的第二个抽屉里。”男鬼因着毛不思的这句话,眼神突然一亮。
  “三天后,我来找你。”毛不思掂量了许久,才转身离开,“这几天你老实的呆在这儿不要乱走。”
  “死后,我从未出过朱山公墓。”男鬼对着毛不思的身影,送给一个感激的笑,高声呼道,“我女朋友叫姜水。”
  马明义回头的时候,鬼魂还维持着原样坐在地上,忍不住开口,“你为什么会觉得那女人死了?”
  “那场暴风雪实在太大了,救援队根本无法第一时间进去。”毛不思背着胳膊,降魔杖被她插在牛仔短裤的口袋里,“我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半个身子被埋在雪堆里,那种情况,不出半个小时,人就会被冻死。即便她运气极佳,风雪骤停,能被及时找到送往医院救治,她不伤不痛活着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那你要帮他么?”
  “不知道。”毛不思抿着唇,“先去阳近街取东西。”
  朱山公墓的晚上,充斥着不少新死去的鬼魂,有的试图靠近男鬼,被他一掌拍出老远,男鬼的声音在一大片的悉悉索索声中显得如此清晰,他靠在自己的墓碑上,抬头看着高空的圆月,听不出任何情绪,“无论是死是活,我都要见到你。”
  ☆、富鸾大厦
  毛不思和马明义来到阳近街的时候,周边的早餐铺才刚刚开门,偶尔出现几个背着书包等车去上学的学生。
  他们顺着路上的号码牌,沿着阳近街走了许久,才看到208号公寓。
  公寓在街道深处,房门是现代化的指纹锁。毛不思犹疑了很久,才把手指放上去,鬼魂既然让她过来,就必定做了准备。
  果不其然,她手指将放上,房门便顺势而开,这栋公寓不算大,似乎是鬼魂的私人场所,还保持着主人刚离去的模样,未曾有人打理过,空气中弥漫着肉眼可见的灰尘,冰箱里的食物早已过期许久。
  毛不思按着鬼魂的话打开了抽屉,映入眼帘的是枚暗红色的绒布盒子,一条极细的手链安稳的躺在盒子中,隐约可见中间的红线,交口处被打成同心结的形状,特别却又不那么扎眼,比昨夜看到的幻象要精细许多。
  “奇怪。”马明义凑到毛不思身边,探着头望向她手中的绒布盒子,眉心微微皱起。
  “哪里奇怪?”毛不思偏头望了马明义两眼,才再度把视线收回来,她把盒子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普普通通,并无古怪的东西附着。
  “你还记不记得。”马明义半靠在桌子上,点着盒子,“那男人说是走的匆忙,才忘记带手链。”
  如果是常常佩戴的东西,最可能放的地方,要么是床头柜上,要么是洗漱的台子上,即便放在书桌的抽屉里,又怎么会存放在盒子中。
  “他说的是假话?”毛不思恍然。
  没道理啊,他为什么要骗她呢?毛不思在手心快速画了道符咒,果断的把双指并拢按在手链上,皮肤立刻感到了轻微的热,里面的那股子气,分不清是正是邪。
  “怎么样?”马明义问。
  “是有两人的东西。”毛不思收手,东西也的确是做了法,男鬼说的没错,“他们俩如果一方还活着,另一方化身为鬼,的确可以感觉到对方的存在。”
  “这么邪门。”马明义摸了摸手臂,忍不住啧啧出声,“那还这么多人去求这玩意。”
  一般的同心结自然没这么邪气。自古以来,同心结不过是情爱的象征而已,可这条不同,他们结了发,做了法,许了誓,所谓的誓言,毛不思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八成是‘死也要在一起’或‘下辈子还要遇见你’之类的。
  东西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
  “侬既剪云鬟,郎亦分丝发;觅向无人处,绾作同心结。谁让他俩在这玩意里面放头发丝。”对上马明义莫名的眼神,毛不思好心拍拍他的肩膀,“你就不用怕了,要是谁敢拿你身上的东西结誓,明丽姐还不得手撕了对方。”
  “说正事呢,怎么又往我身上歪。”马明义不满。
  “我这不说着呢么。以青丝系同心,现在男女结婚这习俗都没了而已,再往前数上百年,牵巾、合髻、合卺,这三样礼,哪一步都少不了同心结,他俩这都快做全了。”手链沐浴在空气中,毛不思眯着眼把它捏在手指间,透过空隙看去,“彩段绾成同心结,各执一头相牵而行,拜谒先祖夫妻对拜,视为牵巾,他们选择了交扣红绳手链。洞房花烛,男女结发,名曰合髻,他们选择了把发丝一起编在手链之中。这都是走的古礼的路子。”
  毛不思不知道这究竟是他们非要闲着瞎折腾,还是被人算计了,亦或是他们之中有人刻意为之。
  “就是说,相隔阴阳,也如近隔咫尺?”
  “那要看他们到底起的什么誓,所谓的高人又给他们施的什么法。”没有人从中搀和,仅凭着两个正常人,毛不思不相信能但凭着一根红绳就能寻到对方,“要是真承诺了生死相依,那就有些麻烦。”
  “至死方休?”马明义看向手链的眼神染了些警惕。
  “倒也不至于。”毛不思觉得施法之人多多少少还留了点良心,“倾合卺,醉淋漓,同心结了倍相宜,谓之交杯。幸亏最后一礼还没成,不然男方但凡有那么点心思,就能带着女方一起共赴黄泉……”
  不对!毛不思大脑突然运转。
  如果女方死了,手链中的法咒理应散去。如果女方没死,鬼魂肯定能感知的到。
  那么,女方去哪了?
  毛不思瞳孔不停地晃动,背上忽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朱山公墓迎来了早上的第一缕阳光,墓中的鬼魂闭着眼,他的身体早已化为一堆灰烬,他也全然不在意,手腕上的链子还是没有丝毫的反应,他在等,等他的红线牵动着他找到那人。
  突然,手腕上的同心结猛然收紧,鬼魂睁开眼睛,就见一条红线沿着手腕快速伸展去远方,直到另一头消失在看不见的地方。就好像一团毛线,他只要沿着红绳走去,就能看到系在另一头的她。
  “找到你了。”外面阳光灿烂,跟墓穴中的阴暗潮湿形成鲜明的对比,鬼魂心满意足,伸手点了点腕上的红绳,弹起小小的弧度。
  对方似乎感应到了他的呼唤,猛烈地颤抖着。
  “咱们得快一步找到人。”毛不思在背着手转了不知道多少个圈圈后,还是选择下了追魂咒,毅然决然的把手链套在了自己腕上。不久,三股力量开始从中撕扯,她能感觉到朱山那边传来的试探,也能感到另一头的惊慌失措。
  以及,姜水那边带来的那种莫名奇妙的熟悉。毛不思心里越发的没底,这感觉她好像在哪里遇见过,令人浑身不舒服。
  朱山公墓的鬼魂给她设了个局,借着她的手去寻人,可毛不思没有办法,这其中疑点重重,姜水那边绝对有问题,事实也恰恰如此。
  而她,有着比男鬼多整整一个白日的时间,弄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
  同心手链引着毛不思一路向北,直到傍晚才抵达永川。永川是座海滨城市,冬暖夏凉,非常宜居,这也是毛不思第一次来,只不过她步履匆忙,全然没有欣赏风景的心思。
  “富鸾大厦。”马明义顺着毛不思的视线抬头,喃喃念出声,对上的是一栋富丽堂皇的豪华酒店,他家是做酒店生意的,但凡出名的高端酒店,多少都有些印象,睫毛动了两下,还没等毛不思撸起袖子往里冲,就从身后一把拽住了她的领口,“我知道这间酒店。”
  “啊?”眼前的人被拉了一个踉跄,后背撞向马明义的胸口,幸亏他站的稳当,才没让毛不思摔倒,偏偏他力气不小,毛不思挣了两下没挣开,才指着西方的晚霞,急切道,“天快黑了。”
  “你现在这样闯进去,也只会被保安踢出来。”
  “我花钱住不行吗!”
  “有的地方花钱能住,有的地方花钱都住不了,富鸾大厦与其说是酒店,不如说是国内最神秘的酒店公寓。”马明义摇摇头,“我从没听说过它会对外开放。”
  “什么意思?”
  “富鸾大厦的老板姓吴,四十多岁,做连锁酒店的,可以说是白手起家的典范,他的发家史在商界也算得上一个传奇了,这个我事后再跟你细说。关键是,他下边这么多家酒店,唯独这一栋酒店公寓,作为私用,全年不对外开放。”马明义单手插兜,“据说除了吴老板本人,里面还住有其他房客,可到底住了什么人,没人知道,只知道吴老板每年都要砸大价钱升级安保系统。”
  “可姜水就在这栋酒店里面啊。”毛不思按着手链,使劲拽了下,立刻就有股力量从对面传来,“这么近的距离,我不可能出错的。”
  毛不思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眼巴巴的看着透明的月亮开始渐渐往天空上爬。
  ☆、玩具娃娃
  “他找到我了。”女孩握着手机不知在跟谁通话,她的声音带着止不住的颤抖,胸口因为惊吓而不停起伏。
  诺大的套房内,摆放的全是她喜欢的东西,墙上挂着前段时间她在画廊里买下的油画,画中的女人背对着立在窗口,乌黑的头发绑成麻花盘在后脑,背影遥遥望去,是那么的悲伤无助,就像现在的她。
  要说姜水和吴老板,认真算起来俩人认识了好几年,初次相见,姜水还是跟在之前上司身边的一个小秘书。
  那时候吴老板和她们公司谈生意,她作为秘书,自然而然的担起了端茶倒水的活计,在不小心听到吴老板的投资数额后,手一抖,茶水就不小心洒出了几滴在桌面上,老上司的脸顿时就像刷了层锅灰,黑成一团,幸亏吴老板不计较,还笑着替她解围。
  离开时她跟在老上司身后,一抬眼,就瞧见吴老板礼貌的冲她颔首微笑。
  四十岁左右的成功男人,正是最有魅力的年纪。吴老板没有以往她见过的富商的傲慢,也没有中年男人的油腻和啤酒肚,合体的西装配上白衬衫,背脊笔直,看上去很是挺拔,笑起来眼角旁会出现淡淡的细纹,就像春风,看的人心里怪暖和。
  事后姜水跟在上司身后,承认将才的错误,有意无意的提起了吴老板,才从上司口中得知,吴老板是永川人,打小在孤儿院里长大的。
  “好厉害。”姜水忍不住感叹,毫无背景人脉,单凭着自己在商界混的风生水起,没有过人的头脑和手腕,是绝对不可能。
  难怪他对自己这么和蔼,自古以来,从底层爬到高位的,要么变本加厉的践踏别人,从他人身上提升自尊感;要么推己及人,越发的包容。而吴老板,恰恰属于后者。
  “可别被他那张脸骗了,发家史不清不楚的。”前上司小声的嘟囔了几句,“不过命好是真的,但凡生意人,没见过比他还顺风顺水的了。”
  当时姜水还不清楚,上司口中的吴老板,究竟有多顺,直到她后来阴差阳错的进了吴老板烟城的分公司,跟在他身边,才切身实际的感受到。
  这个男人,仿佛被命运眷顾了一般。只要他看上的地,没有不涨的,只要他投资的生意,没有不赚的。
  姜水长得漂亮,性格又好,很得吴老板喜欢,相处的时间越久,吴老板就对她越好,老板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也就发生了质变,多了点暧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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