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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我和神婆有个约会-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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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是有。”林秘书慌忙掏出皮夹,“就是不多。”
  莫约□□百块的样子,剩下的就是五花八门的卡了。
  “够了。”马明义从林秘书手中接过两张,转念一想,索性全要了,随便一折,塞到裤子口袋中,拍拍林秘书的肩膀,“距你上次加薪差不多半年了,该提了。”
  “谢谢老板。”林秘书原本暗淡的目光被'加薪'两个字再度点燃,马明义是能折腾了点,但是架不住人家挥鞭子的时候会赠送胡萝卜啊!
  马明义坐上车的时候,林秘书还在眯眼狂挥手的目送他离开,心情就像这雨后的烟城,热烈而明媚。
  两百块钱被小心翼翼的塞在笔杆中,马明义想了想,又把笔放在脚底下拧了两圈,笔杆上瞬间多了些灰尘和细细的划痕。
  很多细节毛不思没有讲给他听,他也习以为常,这是她们捉鬼师的习惯,不止毛不思,连他姐也一样的。
  马明丽曾说过,他是个普通人,这些鬼鬼怪怪的东西不要听、也不要看,离得越远越好。
  可他就更不明白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打小定了他和毛不思的娃娃亲?
  马明义知道自己有个小媳妇,还是上小学的前两天,偶然听到了他爸妈聊天,才知道那个脾气不好、吃得多、长得矮的胖团子以后是要嫁给他当老婆的。那时候他对媳妇的概念就是会多个人吃他的糖果,玩他的玩具,抢他的姐姐。当场就不干了,闯进爸妈的卧室,彻头彻尾的耍了好大一通脾气。
  那时他爸怎么说来着,说是他奶奶死前给算出来的,马明义没见过所谓的奶奶,当他还在他妈肚子里的时候,老人家就去世了,说是走的很安详,临了给他们姐弟俩二人算了个条子压在枕头底下。
  再然后,原本跟毛不思不对付的他,看毛不思就更加不顺眼了,更何况知道真相的毛不思居然还敢先嫌弃他,她有什么资格嫌弃他。
  打那天起,他的日常就变成了:学习,欺负毛不思,哄好她;再学习,再欺负毛不思,再哄好她。
  小姑娘每每都被他气的像只膨胀的河豚,那时他只当她是个色厉内荏的纸老虎,直到他亲眼看着毛不思挥舞着棍子打跑了高年级的小混混,她单腿踏在台阶上,昂着头,表情是那么的骄傲,像个小英雄。
  虽然事后小英雄被她爹一路追着从老师办公室打出校门。
  那时候,马明义才知道,毛不思对他已经是竭尽全力的忍耐了,她着实不是个脾气好的,也着实是个下手狠的。
  然后,他便摸清了她的爆点,在毛不思能够容忍的底线之内,为所欲为的——欺负她。
  想来,那些年毛不思应该是十分讨厌他的吧。
  再后来,他出国,和毛不思也彻底断了联系,也有过不少追他的女孩,可到底是他性子太过古怪,再加上爸妈和马明丽隔三差五的拿着“有妇之夫”的名头给他洗脑,遇到的恋情皆是还没开始就已经死去。
  有时候马明义也在想,说不定人家姑娘不愿意他啊,小学那几年,他差不多都成毛不思的心理阴影了吧。何况,毛不思又是个看脸的,打小给人家写情书就能看出个端倪。
  他婉转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暗戳戳的向家人灌输着“此乃封建糟粕”的思想,谁料却得到了马明丽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毛叔棒打鸳鸳的水平可高了!
  ……
  令他有了种毛不思不得不嫁,他也不得不娶的错觉。
  长安酒店一遇,就是他与毛不思多年后的再见,他瞧着她,顿觉俩人前途灰暗。
  “八十块。”司机的声音从前座响起,打破了马明义的回忆,司机探着身子道,“前面是小巷,车子进不去。”
  ☆、天崩地裂
  马明义站在城北的老城区里,纵横交错的电线在头顶支起凌乱的网,偶有麻雀从天空飞过,他抬头望天,皮肤被热辣的阳光照的微疼,钢笔还握在手心,凸起的笔夹在掌中留下浅浅的印痕。
  许久,才低下头,大步向着林廖家的老楼走去,楼下三五成群的坐着乘凉的老人,口中说着他听不太懂的方言,他能敏锐的感觉的不停往他身上扫的目光,人就是这样,对于陌生人的出现,总是充满好奇。
  脚步声在楼梯口响起,刚踩了两层,就听见毛不思的声音从头顶飘出来,“回来了。”
  马明义抬头,探着身子从楼梯的间缝看到了正啃着苹果俯身的毛不思。
  见他看上来,毛不思咬了口左手还剩一半苹果,才挥挥右手里完整无缺的另一颗,“吃吗?可甜了。”
  “你不在家里呆着,跑楼道里做什么?”马明义双手撑在铁锈斑驳的栏杆上,眯着眼冲她笑。
  俗话怎么说来着,红颜祸水,美色误人。
  如果有人问毛不思,马明义有什么缺点,她能洋洋洒洒的写篇千字文出来,可若说马明义的优点,毛不思也能磕磕巴巴写上个八百字,其中大概有一多半要着墨在他的脸上。
  人生的好看总是会让别人的容忍度提升一个等级,毛不思承认,马明义不毒舌她的时候,还是很好看的。
  “人家叙旧,我一个外人干嘛插在里边讨嫌。”毛不思瞥了眼紧闭的屋门,“东西拿来了?”
  “你说呢?”马明义歪着头握着钢笔冲她挑眉。
  “啧啧,还不是……”毛不思拿着苹果一路小跑下楼,等到了马明义身边,才反手把苹果塞给他,换了他手中的钢笔,钢笔被故意弄得脏旧了些,光泽也有些黯淡,拧开笔杆,除了两张大钞,笔囊里的墨水也只有零星的一点颜色挂在透明上,毛不思没想到他会这么细心,一时有些惊讶,后半截话就变成了,“你居然记得挤了墨水?”
  “切,哥哥我这脑子,你当跟你似的?”说着,马明义圈起手指在毛不思额头上弹了个栗子。
  又,又,又,又来了!
  马明义的话在毛不思脑海里滚了两圈,最后还是决定大人不记小人过,暗暗嘟囔道,“早三十分钟算什么哥哥。”
  马明义咬了口苹果,眉毛微挑,不在多言,只是舒展的眉目多少暴露了他此时还不错的心情。
  楼道很老旧,但还算干净,俩人就这么并排坐在楼梯口,盛夏的蝉正发出刺耳的吱鸣,透过对面的玻璃,能看到不远处茂盛的梧桐,马明义极少来这种地方,城市中的歪树旧楼,他平日里只在一些老旧的照片上看过,在坐着车偶然行过的时候撇上两眼。
  这些地方,是一个城市繁华的开始,可终究会随着这座城市的越发繁华而寂寥落幕。
  就跟几块钱一张的明星海报似的,等新鲜劲过去了,你换了别人喜欢,买了其它的海报,而它却旧了老了,便开始瞧着其碍事占地方,即便它揭下来换成新的,扔掉也不觉可惜。
  最多不过是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崭新的海报,新鲜的小明星,感慨自己也曾喜欢过某某某。
  跟这座老城是何其的相似,总会有人在酒足饭饱,灯红酒绿过后,开始抽着烟站在窗户边怀念以前。归根结底,怀念的只是自己的过去和年轻岁月罢了,而并非那个上学都要跑上几里地的时代,毕竟,没有人真的愿意往历史的背面走去。
  除了,那些已经死掉,却不愿离开的某些称不上人的魂。
  活着的人想去看一眼未来,死掉的人只想回到曾经,这些在世上每一个角落都存在,就像离他们只有几米远的屋门内一样。
  “我觉得自个真的有些老了。”毛不思手肘抵在膝盖上,十指交握撑着下巴,楼道里有些阴暗,窗外刺眼的阳光被楼墙遮住,无法全部洒进来。
  “这话要是被楼下侃大山的别人听到,非背地里骂你几句矫情不行。”苹果在马明义手中转来转去,染上他他肌肤的温度,“二十多岁就算老了,那七十岁的老头老太太怎么办?”
  “搁到以前,我是绝不会允许林寥和活人单独在一屋叙旧的。”尤其是十七八岁的时候,毛不思正式出师,可以离开老毛单独去面对那些个鬼怪邪祟,下手那叫雷厉风行,丝毫不会迟疑,好像随着年纪渐长,她反倒多愁善感了许多,无视马明义方才的话,毛不思托着下巴继续,“这些年,看到了好多常人看不到的事情,听了好多别人听不见的故事,遇见过极多无辜的人和害人的鬼祟,可也偶尔遇见过比冤魂更可恨的人。”
  她刚出道那会儿,初生牛犊不怕虎,久而久之,倒也也这行拼出了点名声,还曾有人重金请她去大厦封住死去原配的魂魄,价格给的足够她几十年吃喝不愁。像这种人毛不思之前也不是没接触过,她只需到地方瞧上几眼,就知道原配死的冤枉,大厦内布满了戾气。灭魂诛鬼,令其带着满身的怨恨与不甘魂飞魄散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情,可却是一件极赚钱的事情。
  她犹豫了好久,到底是没有接,她怕借法助恶被反噬,更怕老毛用藤棍抽她,事实证明她的猜测是正确的,当晚,老毛就一通电话打了过来,老毛急性子,不是个特别爱絮叨的人,可那晚他与她整整聊了两个多小时。
  老毛说:做人要对得起良心,做捉鬼师更要对得起良心。捉鬼师与寻常人的不同,注定了会遇到更大的诱惑,面临更多的选择。可人的福运是有定数的,违心事做多了,终究会毁了运道,捉鬼师一旦运没了,就只能等着被恶果反噬。
  毛不思不是没见过驱邪除鬼的法师赚脏钱,他们有的本领极高,有的则是虾米两三只,却个顶个的比她有钱,她东奔西跑的忙活一年,都没人家为富豪显贵擦屁股,动动手指头赚的多。
  开始她还气愤不解,到后来,随着她走遍了高原沙漠,城市乡村,见过了形形色色的人与鬼,她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上,有好多人的心是黑的、是坏的。他们的恶,有的被明晃晃的暴露在阳光之下;有的则披着金缕衣来诱惑你,试图呼唤你成为他们的同伴。
  富贵荣华,金钱美色,是世间最难抵挡的东西。
  马明义见她摸着脖颈上的玉葫芦,望着窗外出神,就知她不知又想到了什么东西,她想事情时候的模样,从小到大都没变过。
  “你要放林寥一马么?”马明义虽然嘴上这么问,心里却很明白,不可能的。
  果然,换来了毛不思的摇头,“人世间,终究不是她的归宿。”
  阳光之下,沃土之上,可以容下好人的悲苦欢乐,恶人的健康安平,却没有角落留给鬼邪。普通人类与它们相比太弱小了,弱小的就像蝼蚁,她没有经历过百鬼夜行的那个年代,也没亲眼看着大批道人法师的死去。都道人心是会变的,鬼魂也一样,当它强大起来,当它想要的更多,灾难便随之而来。
  即便胆小如林寥,当她的执念强烈起来,不依旧可以轻而易举的毁掉三条生命。
  人鬼殊途,到底是无法和平相处的。
  又坐了一会儿,毛不思才率先站起来,她拍拍屁股上的尘土,抿着唇,抬脚轻轻踢了下马明义的鞋,“走吧。”
  马明义抬起手腕上的手表,时针指到四点半,夏日的天还很亮很亮,“时间走得真快。”
  “美好的幻想总是短暂的。”毛不思后仰着身子把马明义从台阶上拽起来,“现实早晚会来。”
  毛不思给够了林寥时间,当她再一次带着马明义出现时,林寥就了然,从毛不思踏出家门的那刻起,她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妈妈。”林寥拉着妇人的衣摆,“我想吃白米饭配山楂糕。”
  “好,我去给你做。”妇人摸摸她的脸,又看了好几眼,才一步三回头的向着厨房走去。
  多么拙劣的借口,多么拙劣的回答,明明她们都知道,林寥什么也吃不了。
  室内依旧寂静,毛不思坐在小板凳上,和林寥隔了一个茶几的距离,她从口袋里摸出被捂的温热的钢笔,小心的轻放在桌面,“是它么。”
  钢笔安稳的躺在茶几上,笔盖上写着它的型号,白色的笔身有着细碎的刮痕,跟她记忆中的一模一样,林寥想要多记起些什么,可时间真的过去了太久太久,久到连林寥都有些记不太真切,那些刮痕是否还是原来的位置。
  笔杆被拧开,两张一百块钱有些老旧,不像她当年放进去的时候那么崭新。
  林寥把钱拿出来放在桌子上,又把钢笔拧回去,起身走向墙边的那张黑白照片,照片上的男人唇畔带笑,眼睛很温柔,她把钢笔放到照片前,又用袖子蹭了蹭包裹着照片的那层玻璃,“爸爸,你看,你送给最后的礼物,我又找回来了。”
  照片上的人表情没有变,也没有回她,他早就不在了。
  林寥收回胳膊,她也是死掉以后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人死后都会留在世间的。他们好多人能看见光,跟着光走去他们该去的地方。可她不同,她的眼前没有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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