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2-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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珏等纯瓷系娜词遣呕嵋绲男∈遄硬苤玻饺艘患阈模纱苏箍艘欢吻鄣陌椤9220年曹丕称帝,因为甄宓与曹植相爱的原因,次年六月便遣使赐甄氏死,曹植也被曹丕进逼之下写出了千古绝唱《七步诗》,最后流放而终。曹子建《洛神赋》中的洛水之神,就是他的嫂嫂甄宓。《洛神赋》形容的洛神如下:‘……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襛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于是忽焉纵体,以遨以嬉。左倚采旄,右荫桂旗。壤皓腕于神浒兮,采湍濑之玄芝。余情悦其淑美兮,心振荡而不怡……”
如诗如画,如九天神女一样超凡脱俗的仙子。
第三美人:倾城绝世——小乔
小乔,乔玄之女,汉末建安三年(公元189年),东吴孙策欲取荆州,命周瑜为江王太守,发兵攻占安格皖县,得避乱隐居在那里的乔玄的两个女儿,就是大乔和小乔。姐妹一双生得貌若天仙,堪称绝代佳人。大乔嫁孙策,小乔嫁周瑜。
小乔和周瑜情深思爱,生活在一起,随军东征西占,并参加过历史上著名的赤壁之战。战后二年,按《三国志。周槐树》所载:周瑜‘诣京见权”。不久‘瑜还江陵,为行装,而道于巴丘,病卒,时年三十六岁”。推算起来,小乔和周瑜做了12年夫妻。小乔与周郎实为三国里第一佳配。曹操对乔公的二女也颇有想法。曹子建赋云:‘揽二乔于东南兮,乐朝夕之与共。”,大乔之妹,周瑜之妻,绝色美人。有落雁之貌,知书达礼,通晓音律诗文。和其姊小乔并称‘江东二乔”。
小乔端庄贤惠,看似远胜貂蝉。唉,此生若能得妻如小乔,复何求哉。诸葛亮三气周郎,是不是也为小乔乎?
俏丽可人,妩媚动人型的绝世佳人。
第四美人:绝色佳人——大乔
大乔,乔玄之女,孙策之妻,绝色美人。有沉鱼之容,尤其女红一事更是名闻遐迩。和其妹小乔并称‘江东二乔”。东汉献帝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孙策于打猎时遇刺受重伤,大乔日夜和衣陪伴,不眠不休,不食不饮,全心照顾,然孙策仍药石罔效逝世。大乔伤痛欲绝,数度昏厥,并欲投江殉夫。但想到孙策临终前曾拉着她的手,要她照顾幼弟孙权(18岁),助他接掌大权,并除奸讨逆,使大乔只好打消原来念头。后来孙权对皇嫂仍万般尊重,也在大乔与众臣如张昭周瑜鲁肃等人的辅佐下,很快地团结江东各股势力,建立威望,进而重新掌控大局了。
温柔大体,秀外慧中,是坚贞传统型的古典淑女。
第五美人:剑侠仙子——孙尚香
孙坚之女,孙策、孙权的同父异母妹妹,也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里的女主角。当时刘备向东吴借荆州不还,鲁肃身负干系;周瑜一为救友,二为国计,于是上书孙权,教使美人计,进妹予刘备为夫人,诱其丧志而疏远属下。孙夫人才捷刚猛,有诸兄之风,身边侍婢百余人,皆亲自执刀侍立。不料在诸葛亮的锦囊妙计安排下,假婚成真姻;后来夫人更助刘备返蜀,于路上怒斥追袭的吴将。后刘备入益州,使赵云领留营司马,留守荆州。此时孙权闻知刘备西征,于是遣周善引领舟船以迎孙夫人,而夫人带着后主刘禅回吴,幸得赵云与张飞勒兵截江,方重夺刘禅。彝陵之战,刘备战败,有讹言传入吴中,道刘备已死,孙夫人伤心不已,望西痛哭,投江而死。后人为其立庙,号曰枭姬庙。
性情刚烈,却侠义忠贞,温柔时如细水绵绵,颇有江湖女侠的风范。
第一章 茫然中箭
更新时间:2012…06…06
李重睁开眼睛,神色茫然的看着四周,从房间的建筑风格上看去这是一间破旧的庙宇,几根木质的柱子支撑着屋顶,而屋顶的瓦片已经残缺了不少,阳光在屋顶的缝隙中直射过来,带来一些光亮。庙内有破烂的供桌和神像,香炉已经不见了,而供奉的神像也都看不清面容,也不知道供奉的是哪一位神仙。
“我为什么在这里呢!不是在家睡觉吗?”李重使劲的揉着额头,自己的上一次记忆是和一位著名的导演合作拍一部古装战争大戏,当然李重出演的是路人甲的戏份,拍完戏份回家睡觉了,然后自己的记忆就此戛然而止。
不过那是夏天啊,炙热的气浪都能把人烤成熟食,可是现在居然冷风习习,寒气逼人,冻得李重直发抖。
推开庙门,李重不由得愣住了,目光直直的看着外面,仿佛灵魂离体一样。
神庙就处在一个平缓的小山坡上,天空飘着小雪,纷纷扬扬的,远处白山耸立,近看四周全是参天大树,看上去每一株都可能达到国家保护的树龄。
我怎么会在深山里!李重只觉得迷迷糊糊的,难道我失忆了?李重感觉到自己确实是消失了一段记忆,自己经历的时间从夏天一下子就到了冬天。
银行卡密码,qq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李重努力的回想一下,谢天谢地,有用的东西自己全记得,不过到底是谁把自己弄到这里来的呢?这荒山野岭的、虽说环境不错,但也不是治病疗养的地方。
为今之计只有等人来问问了,李重没有别的办法,身上的衣服还是龙套装束,所以没带电话,摸了摸兜,身上还有香烟半包、打火机一个,几枚硬币。
感觉等了有好几个小时也不见人来,李重急了,决定四处转转,看看那能不能找到人,可是这一转不要紧,李重心都凉了。
庙宇只有一条羊肠小道通往外界,这条小路曲折蜿蜒、看不清方向。然而这还不是最主要的,让李重惊骇的是这条路看上去杂草丛生,一看就很久都没有人走过。
自己被遗弃在这里了,李重有些明白了。
无奈之下,李重返回屋内看看有没有什么别的线索,很可惜,李重什么收获也没有,肚子却咕咕的叫起来。
自己走吧!李重叹了口气,决定离开这里,就算兜里没什么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大不了要饭,死不了人。
很快李重就知道为什么这座庙破败的原因了,它离人烟太远了,李重估算至少走了十余里,连个人烟都没见到。
由于雪越下越大,也看不清太阳在哪里,估计应该到中午了,李重实在是累坏了,饥饿更让李重两腿发软,身上直冒虚汗。
看到前面是个土坡,有三四十米高,估计是爬不上去了。李重只能随便找了个大树靠坐下,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可就在这时,一阵马蹄声传入耳廓。
有人!李重顿时来了力气,仔细倾听片刻,李重连滚带爬的跑向前面的小土包,站在土山上面,在视线的尽头,是一座巍峨的古城,高耸的城墙,上面还插着破烂的旗帜,给人古朴残破的感觉。真是大手笔啊,拍个电影居然修了一个真正的城池,李重感叹不已。
土包下有一队人,沿着一条五六米宽的道路前行,更加确切的说应该是一队人马,大约有一百来人,还带着几辆大车,车轴不时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
领头的人距李重有七八十米,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身上穿着一副散发着金属光泽的铠甲,在马上显得顾盼生威,看上去要比李重身上的龙套装威武得多。由于角度问题,李重也看不清骑士的长相,不过李重却感觉到一股肃杀之气迎面扑来。
李重不由得感觉一机灵,好像面对一头作势欲扑的猛虎一样。
“真是扯淡!现实中怎么会有这种气势,一定是幻觉。不过这是拍什么戏呢?”李重虽然心里疑问重重,嘴里却大叫起来,希望能引起这些人的注意:“嗨……”
李重是站在土包之上,而这一群人顺着土包前行。听到李重的声音,领头的骑士仰目看来,李重终于看清楚来人的长相。这是一个很标准的古代军人形象,浓眉大目,颌下短须,样貌甚是威猛。
李重正要说话,忽然感到骑士眼中杀机一闪,还没闹明白自己那里得罪骑士了,就见到骑士突地取出一张弓,就盘踞在马上张弓搭箭,箭簇的寒芒正对着李重。
“不……”李重还没喊出第二个字,就听到“嘣……”的一声,这是弓弦震动空气的爆响。
麻痹的这是真家伙,李重虽说惊诧异常,不明白武将为什么要射自己,但还是下意识的拿手臂一挡。
“噗……”沉闷的金属入肉声响起,李重还没感觉到疼痛,就听到一阵欢呼。
“将军神武……将军神射……将军真是好箭法……”各种呼喝声嘈杂不堪。
在喝彩声中,将军抽出第二只箭。
不用问为什么了,李重转身就跳下土包,这时候逃命要紧,其余的全是浮云,一只呼啸的劲箭自李重头顶掠过,带起的寒风几乎刮断李重的头发。
一口气跑了几百米,在确信没人追来的同时,李重也发现自己迷路了。四周全是树木,视线被严重干扰,只能停下来辨别方向。
现在李重才有时间检查一下伤口,箭镞射在手掌上,几乎将李重的手掌射了个对穿,不过还好,失血不算严重,随便包扎一下就没什么问题了。
李重伸手握住箭杆,缓缓发力,感觉到刺骨的疼痛,估计箭簇是三角形的,硬拔根本不可能,只会让伤口增大。
现在只能折断箭杆了,李重试着掰了一下,箭杆不光坚硬而且滑不留手,应该是用桐油泡过的硬木制成,这是标准的杀人利器。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李重清楚地记得,自己离将军足有七八十米,在这么远的距离,马上的武将一箭射向自己的胸口,居然毫无偏差,要不是用手挡了一下,李重很确定自己必然是一箭穿心的下场。
有没有天理啊!奥运会冠军绝对没有没这水平,而且对方是骑在马上,没有一点准备工作,抬手便射,真是叫人费解。
还有,难道杀人不犯法吗?这可是有一百来人现场目击呢,这些人不光不阻止,还大声喝彩,这地方没有法律吗?
就在李重迷惑不解的时候,忽然感觉到有东西在观察自己,这种感觉实实在在的,令人浑身发冷。李重猛的一回头,就见到一头狼出现在自己身后。
确实是一头狼,李重很相信自己的眼光,狼狗绝对不会给人这种凶恶的感觉,李重感觉到狼的目光有多么的不善,看着自己就像看着一头待宰的羊羔。
李重倒吸了一口冷气,浑身的汗毛都炸了起来。
在正常的情况下李重绝对不会这么害怕,李重也练过武术,虽说资质不好,但对付两三个人还是没有问题的。李重能当上群众演员,出色的身体素质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可是现在不行,饥饿和疲劳让李重极度虚弱,而且手上的伤也让李重右手不敢发力,情况严重到极点。
李重已经不考虑为什么会有狼的问题了,缓缓蹲下身,死死的盯着野狼。
足足有十分钟,野狼只是缓缓的围着李重绕圈子,这是捕食者天生具备的谨慎和狡猾,这种压力几乎让李重崩溃,因为对峙的时间越长就对李重越不利。
李重终于忍不住了,一步一步的向野狼靠去,他必须做出选择,吓跑野狼或者马上就和野狼决战,这两个结果李重都可以接受,他最怕的是野狼选择游斗消耗自己的体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李重会变得更加虚弱。
万幸的是,野狼也选则了决斗,很有可能这头狼也和李重一样等不起,它也许饥渴难耐,也许还有幼崽嗷嗷待哺。
对于两个饥渴难耐的动物来说,拼命是毫无美感可言的,打斗简单到极致,李重一脚飞出踹向野狼的牙齿,却被野狼躲过,一口咬在李重的小腿上。李重忍住剧痛,双腿夹住野狼的头部,就势一扭,将野狼摔倒,随即就猛扑上去,紧紧地抱住野狼的脖颈。
实际上一个壮年男子的力气绝对比狼大,野狼比人占优的是灵活和利齿。李重在付出了一条小腿血肉横飞的代价后,终于将优势转化成胜势,他用右臂紧紧地勒住野狼的脖子,双手扣在一起,浑身筋肉绷紧,嘴里啊啊的怒吼着。
野狼不住的挣扎,但它背对李重,利爪和獠牙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