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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异能重生:逆天女医师 作者: 小小牧童-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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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急施展,一道黑影冲了上来,生生将千华扑倒。

    她听见他闷吭了一声,她听见子弹没入血肉的声音,她感觉到温热的鲜血溢满她的手背。

    “爸爸”千华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人,满是苍桑的脸上,溢着淡淡一丝笑容:“华儿,你没事吧!”豆大的汗珠自他额头滚滚落下,眼底尽是慈爱。

    唯有骨肉至亲之人,才会有这种原始的本能,宁可自已死,也不能让孩子受一丝的伤害。

    “哈哈哈,哈哈哈哈,宋千华,眼睁睁看着至亲之人死在眼前的滋味怎么样?好受么?”向南天扭曲的脸上,尽是残虐的狂笑。

    “爸,我没事,我没事,你先别说话”千华抖着手自布袋中取出金针,却因手抖的太厉害,无从下针。

    “受死吧,宋千华!”向南天狂吼着,朝着千华的眉心扣下扳机,圣杰正从侧门进入大厅,瞧见这幕,双目欲裂,身法再快,却也快不过子弹,他的身子飞扑向向南天,试图夺下他手中的枪支。

    千华凝视着宋百万的眸子,突的抬起,冷冷的盯着向南天,浑身尽是杀伐之气,手指轻颤,一根细如青丝的金针飞向那暗金色的子弹,金针准确无误的撞上子弹,叮铛一声落在了地上。

    向南天一怔,正欲备再次射击。

    却见千华手指再次轻颤,又是一根细如毫发的金针射向向南天,向南天扭身欲躲,那金针却向长了眼睛似的,跟着他的身法暴射而去,长约八寸的金针自向南天眉心处没入,他愣愣的立在原地,双目圆睁,不敢置信的看着宋千华,他不信,他竟然会败在一个小姑娘的手中,只一招,只一招啊!他的好多厉害招数还没使出来,就败了?

 回山

    向南天欣长的身子软软倒下,双目依旧圆睁着,一瞬不瞬的看着千华,似乎想要死死的记住她。

    “华儿,别哭,爸没事,别哭了,乖!”宋百万伸手拭去千华脸上的泪珠,睁大着双眼,使劲的看着千华,生怕下一瞬,她会不见。

    千华学医多年,她能清楚的感觉到向南天身上的脉息正在悄悄流逝,这代表着什么,她比谁都清楚。

    不,他不能死,她还要叫他爸爸,她还要靠着他和妈妈撒娇,她还要好好孝顺他们。

    此时金瞳已经将何志强制服,它将李晶带至千华身前,急道:“主人,你还在等什么,快些施针吧,大主人的性命就在你的手上了。”

    金瞳是精灵,它清楚的知道宋百万伤得有多重,再不能担搁了。

    千华仰头看着妈妈,原本极为美丽的脸,满是沧桑,她本是千金大小姐出身,有着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却偏偏遭此厄运,生生与至亲之人分开十年之久,吃尽世间苦痛,她不能,不能让她后半生有任何的遗憾。

    她深吸一口气,调用超强的意志力,控制好自身的情绪,爷爷曾说过,行医者,总会在某些时候遇到一些问题,而导至无法正常施救,唯有以意志力驱散心魔,让内心无思无想,唯有这样,才能正常施针。

    “孩子,你扎吧,爸爸相信你!”宋百万强忍着痛楚,努力让自已清醒,他还想多看女儿两眼,他还想多看妻子两眼。

    千华点头,看着爸爸的眼神,她突然知道自已该怎么做。

    数寸长的金针,一根根扎入宋百万的皮肉中,那颗子弹,虽未射中心脏,却伤及六腑,仅凭千华此时的医术,也只能暂时保住他的性命。

    爷爷,只有爷爷能救爸爸。

    宋百万终是难受痛苦,昏了过去,千华将他收入空间,命金瞳好好照顾他,李晶也被送进了空间,由谗猫对她进行治疗。

    向南天一死,幽魂门内所有门徒的禁咒自动破灭,他们恢复了神志,重新获得自由。

    他们在得知江城此时的情况后,主动加入圣杰临时组织的特别行动组,将在密室寻获的药方,进行大批量生产,争取在最快时间内送到病患手中。

    赵子青自已罪责深重,为了将功折罪,主动出让自已的制药车间,以便圣杰能更快的将解药制出。

    依旧是那烟雾缭绕的断崖,千华独身纵身而下,双脚灵活的在崖壁上游走,犹如行走于平地之上。

    这座熟悉无比的山林,伴随她整整十年,终于,终于又回来了。

    施展出玄步决,她的身子在林间闪掠,常人跟本无法辩清她的方位。

    依然是简陋的竹木屋,屋前的老树下,红木摇椅依旧光滑干净,厨房屋顶上的白烟缭绕,正是熟悉的味道。

    她快步冲向厨房,那头发花白的老人,正在台前灶后忙活着,突然,翻动铲勺的手顿住,他扭头看向门口,脸上现出惊喜之色,忽又摇头,揉了揉眼睛,门口的人儿,依然静静的立着。

 重见

    她快步冲向厨房,那头发花白的老人,正在台前灶后忙活着,突然,翻动铲勺的手顿住,他扭头看向门口,脸上现出惊喜之色,忽又摇头,揉了揉眼睛,门口的人儿,依然静静的立着。

    “华丫头,真的是你,你回来了?”爷爷的眼眶瞬间便泛了红,这些日子,他吃不香,睡不着,日夜惦记着这丫头,生怕她在外头吃苦受罪,只怪自已当初怎会舍得让她独自出山。

    “爷爷”千华的声音有些哽咽,与爷爷相依十年,亦师亦友,但他们之间存在更多的,是亲情,一种甚至超越了血脉的亲情。

    前世,她幼年便失去父母,嫡亲兄长对他淡漠如路人,今生,父母虽疼她入骨,可必竟时日也不算长,便早早分开,而她与爷爷,却相依为命十年,日日相伴,深厚的感情已入骨髓,谁也无法替代。

    爷爷放下铲勺,擦了擦手,走上前伸手拍了拍她的肩:“好孩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顿了顿,千华仰头看着老爷子,笑道“爷爷,您的读心术又更上一层楼咯”

    老爷子哈哈一笑,伸手摸了摸花白的胡子,点头道:“没错,这些日子你不在,我极少出门,闭在这小院里休息,却未想,竟无意中突破困顿许久的瓶颈,如今已是第九层了。”

    反而千华这些日子因为各种事担误了修炼,读心术依然停留在第八层。

    不需要千华说什么,老爷子已经知道了一切,读心术练至第九层,能瞬间看穿人心中的一切,过去,现在,对未来的想像,甚至隐藏至深的秘密,在九层高手面前,谁也别妄想能隐藏丝毫秘密,就算是最高级的隐息符,也不能阻隔九层强者的探测。

    老爷子不断的点头:“好啊,好啊,何志强这厮,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华丫头,看来这些日子,你过的很精彩嘛”

    千华挽起袖子,将锅中的菜盛起,挽着爷爷朝饭厅走去。

    “爷爷,这些天在外头,华儿可想您了。”千华甜甜的说着。

    老爷子哈哈大笑,伸手刮了她的小鼻子一下“你呀,要不是你医术不精,又怎会回来这儿找我这糟老头呢。”

    “爷爷!瞧您说的,您怎么就是糟老头呢,世上那有您这么帅的糟老头啊!”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笑呵呵的吃过午饭,来不及收拾,老爷子便迫不及待的想要进入千华的随时空间瞧瞧。

    一老一少的身影消失在竹木屋中,只余桌上一片的狼藉。

    进入空间,老爷子瞬间便惊呆了,这这这,这真的是他那只银戒的空间?

    他分明记得,只是一间储物小屋而已,现如今,竟然变成了一片旷野,还种上了各种上古灵植。

    千华拉着老爷子走进竹楼,三楼的首间卧室内,宋百万正静静的躺着。

    老爷子为宋百万检察了一番,不由的皱起了眉头:“华儿,你爸这伤可不轻啊,五脏俱损,若非你用金针封住他的八门奇穴,他怕是已经魂归西天了。”

    “爷爷,求求您,一定救救他,他是为了救我才,才……”泪珠似那断线的珍珠,滚滚而落。

 一等高手

    老爷子拍了拍千华的肩头,笑道:“丫头,有爷爷在,你什么都不用怕”

    老爷子的一句语,无异于定心丸般受用,千华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这时,金瞳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碗碧玉泉水,准备喂给宋百万。

    瞧着金瞳脸上得意的笑容,千华忍不住道:“又升级了?”

    金瞳嘿嘿直笑,不住的点头:“主人,那银矿,比我想像的还要丰富,嘿嘿”

    老爷子看着金瞳,脸上露出激动之色“丫头,这就是银戒精灵?”

    “太主人,我叫金瞳,是银戒之魂,也就是你们人类口中的精灵。”金瞳将碧玉泉水喂宋百万服下,笑嘻嘻抢答。

    “太主人?”老爷有些摸不着头脑,啥叫太主人?

    “太主人,主人的爸爸是大主人,您是主人的爷爷,自然是太主人咯”金瞳眨着眼睛,人类不都是这样称呼的么。

    老爷子哑口无言,还别说,有那么三分道理,但听着总觉得怪怪的。

    “我妈呢?”千华四下张望,没发现李晶的身影,她的灵魂禁制刚刚解除,见到女儿自是极高兴的,但见丈夫命垂一线,所有的喜悦瞬间化为乌有,数日食不下咽,守着宋百万,那儿也不肯去。

    “主人,大主母做饭去了,大主母知道您会带太主人进空间,便去菜地摘了些菜,说要做给主人和太主人吃。”金瞳说着

    怎么听着它说话这么费劲呢?千华忍不住的掏了掏耳朵,决定得好好找个机会,给金瞳上上课,教教她怎样正确使用尊称。

    不过,妈妈她会做饭?在她的印像中,妈妈可是贵太太,十指向来不沾阳春水的,莫说做饭,怕是连长在地里的蔬菜都不认识吧。

    空间内的时间与外界不同,空间一日,外界一时,也许在空间待着的这几天,妈妈突然就学会了做菜?

    老爷子与千华回了一趟竹木屋,老爷子将他床底下随意扔着的一只满是灰尘的小物件拾了出来。

    擦净灰尘,这竟然是一只翠绿色的玻璃小瓶。

    瓶口用火漆封着,看样子有些年月了,也不知是什么宝贝。

    老爷子看着手里的玻璃瓶,不禁感慨万千“丫头啊,若是没有这东西,你爸爸这伤,就算是神仙降世,怕也是无用的。”

    “哦?这么厉害,这里面装着什么?”千华瞬间便来了兴趣。

    “当年,这玩意引发了江胡□□,多少江湖好手都死在了这玩意的手上,为此,我还曾过了数月的逃亡生涯”老爷子注意着瓶子,思绪一下飞回了过去。

    “那后来呢?”

    老爷子笑了笑,道:“再后来,我在逃亡途中悟玄步决,并借此突破数年未有进展的武道瓶颈,一跃成为武林第一高手,再无敌手,自然也就不必再过逃亡的生活”

    “武林第一高手?”千华从未想过,爷爷曾经,竟是如此的风光,这样的人,怎会安然独居于此处呢?

    “丫头,当你厌倦了一种生活后,你自然会知道,什么才是最了的。”

    袓孙二人自顾自的聊着,却未发觉,屋外不远处的树丛间,一双贪婪的眼睛正死死的盯着老爷子手中的绿瓶。

 天香蔻

    袓孙二人自顾自的聊着,却未发觉,屋外不远处的树丛间,一双贪婪的眼睛正死死的盯着老爷子手中的绿瓶。

    男人一身绿色迷彩衣,脸上画满绿色油彩,头上罩着绿草编织的草环,就这样一动不动的隐在树丛间,用特殊手法摒气敛息,他就像变色龙一般融合进了这大自然,任你眼睛无比锐利,也未必能发觉他的踪迹。

    他隐于此间已然十数年,日夜以虫鸟为伴,以绿叶生肉为食,潜伏于此,只为找到曾经随着童门第一高手,铜虎,一齐失踪的天香蔻。

    铜虎隐居于此,他也是偶然发现,窃喜之余,便下定了决心,必须得到天香蔻,用于治愈自身的缺陷,他是男人,却因得罪了一个不该得罪的女人,结果被那狠心的女人切下命根,变成如此这样男不男女不女的阉人,后来听说天香蔻可治愈世间一切伤病,生肌续脉,就算是断臂,也能在服用天香蔻之后,重新长出新肢。

    十数年间,他曾无数次趁铜虎不在家时,偷偷溜入竹木屋,企图找出那传说中的天香蔻,可怪的是,无论他怎么找,屋中所有能藏东西的明处暗处,他都找了个遍,愣是没能找到这天香蔻。

    今日,他竟然眼睁睁的看着铜虎自那床铺底下取出天香蔻,竟是那只他见过无数次,都将其归划至垃圾一类的物品,这竟然就是天香蔻,天呐……

    很显然,他突然拿出天香蔻,定是有用处的,不行,他必须夺过来,为了这天香蔻,就算豁出命去,也在所不惜,得不到天香蔻,他这样人不人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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