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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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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

  一失足成千古恨; 叶舒华放着混吃混喝的米虫不当,非要投其所好、当队长父亲贴心的小棉袄; 结局就是天都黑了、所有人都结束工作各回各家; 而她却被抓了壮丁不让走。
  抓壮丁也就算了,甚至连饭都不给吃; 因为会计志根叔发话了:“都是活鱼不好耽误; 咱们抓紧时间把东西都分了再回去吃饭。”
  可能把叶舒华叫上只是临时起意; 志根叔说到这儿,还特意对她笑道:“小妹也克服一下; 哈哈。”
  叶舒华听他这话; 恍如晴天霹雳,还没开工她已经感觉到肚子在咕咕叫了。
  肚子饿也许只是心理作用; 但也衬得叶舒华更可怜了。当个小棉袄什么都没得到; 反而给自己找了这么多事; 越来越觉得这是笔亏本买卖; 然而叶舒华除了保持微笑; 什么都不敢说。
  人家是父债子偿还,到她这是队长父亲吹出去的牛逼要她来圆; 可她还不敢不听话; 因为让队长父亲没了面子生了气,可是会分分钟把她赶出家门; 要求她自力更生的。
  ——叶舒华内心悔不当初着,动作倒也没含糊,在志根叔的“吆喝”声中写了几个字; 得到了这位大叔的盛誉:“你爹还真没吹牛,这字写得比他还好。”
  叶舒华还不至于听不出这话的玩笑性,只是谦虚的笑了笑,志根叔也没时间再开玩笑,招呼他的草台班子准备开工了。
  大队分鱼还是很严谨的,不但要按人头,还得算这家人的工分。
  打个比方,像叶舒华和叶大宝这种没工分的,大概只能分到半斤鱼,王翠芬和叶大嫂那种可能会有一斤,叶队长他们这种至少得一斤半到两斤了,具体的公式叶舒华不清楚,因为她的工作只要写个名字并记总数,然后让领到鱼的队员来她这儿按个手印就行了。
  叶舒华觉得任务还是很简单的,所以还有功夫走神,期间她想起了天刚黑就跟大部队一样走得没影的宋大哥,如果爱情也能按按手印这么简单就好了_(:3J∠)_
  想到没机会邀请宋清徽去家里吃饭,叶舒华就更郁闷了,不由板起小脸像个么得感情的工作机器。
  可惜叶小妹么得感情,端着盆前来领鱼的大妈们看到她在这义务劳动,倒是都热情得很,抓紧机会在旁边打趣道:“小妹今天不在家躲新娘,舍得出门玩了?”
  “哎呀,大半年没见了,小妹越长越标致”
  “是个大姑娘,可以嫁人了啊。”
  “这么舍不得出门,是不是已经说好人家了,哈哈”
  农村妇女说话可能比较夸张又直白,但叶舒华这种脸皮也毫无压力,只能假装羞涩了。
  旁边负责称鱼的小伙子反而真不好意思了,黝黑的脸上看不出什么,眼神却时不时往叶舒华身上瞥,明显得连叶舒华都感觉到,当然也瞒不过眼尖的大妈们,八卦点的拿了鱼还舍不得走,站在旁边打趣道:“小妹,要不然考虑一下我们小军?”
  听到这话,众人纷纷盯上眼神羞涩的小伙子,各种打趣道:“是啊,差点把小军给忘了,小伙子长得精神,个子也高,配小妹再合适不过了。”
  “小妹是队长闺女,小军是会计儿子,还是门当户对哩,要不然我们今天做个媒?”
  小伙子被打趣得头也不敢抬了,叶舒华也学着他的样子埋头当鸵鸟,但是七姑八婆已经聊嗨了,没这么轻易收场,就听到她们对围观的会计起哄道:“给个准话行不行?要是你也觉得不错,我们晚上就去队长加下聘。”
  是的,大妈们口中的“小军”就是会计志根叔的大儿子,志根叔不只抓了叶小妹这个壮丁,狠起来连他自己的亲儿子都没放过,这才导致这对“门当户对”的年轻男女被大妈们翻来覆去的调侃。
  很早以前,叶舒华以为农村大妈就像教科书里写的一样勤劳淳朴,穿越后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大妈们八卦起来比年轻人还废寝忘食。
  就像这会儿话题聊上来,她们拿了鱼都舍不得回家,要么让陪着来领东西的媳妇或者闺女拿回家、顺便准备晚饭,动作快吃完饭才来的干脆抱着鱼不走了。
  叶舒华被她们团团围住,直接放弃了挣扎,反正她只要低头装害羞,大妈们……也不需要她接茬,话题照样能继续下去。
  她也不知道她们对叶小妹哪来这么大的热情。
  等知青们成群结队来领鱼的时候,热情过头的大妈们已经在盘点附近方圆十里,哪家小伙子才配得上队长家的叶小妹了。
  这么“见异思迁”,是因为她们心里很清楚,队长媳妇眼光高得很,压根瞧不上队里的人,哪怕是会计的儿子也一样,所以起起哄就完了,真把人家赶鸭子上架,就该得罪队长会计两大队里比较有“权势”的人家了。
  但是被她们撩完就扔的“小军”不知道,发现话题已经不知道哪里去时,之前还害羞不已的小伙子却莫名其妙失落了一下,忍不住又开始偷看隔壁叶小妹——为了应付没完没了的大妈们,叶小妹还在低头继续表演羞涩,最是那一低头的风情,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所以哪怕叶小妹在队里的风评褒贬不一,在开了滤镜的男生眼里依然如女神一般美好。
  少年情怀总是诗。
  隔壁“小军”不知道,叶小妹其实还在心里羡慕他呢,她觉得自己的表演也不差,凭什么他能这么快从老阿姨的热情中解脱出来,大妈们搞八卦都喜欢重男轻女?
  这就很令人气愤了——叶小妹一边表演一边生闷气,竟然都没发现她心心念念的宋大哥已经在后面起排队了。
  知青们来得很晚,在知青点洗完澡吃过晚饭才来的,这么做倒不是为了少排点队,而是他们知道自己是外来的,不受人待见。
  其实知青插队的本意大多是帮助农村建设,奈何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来到这边后,他们才发现书本上学的知识帮不上任何忙,既想不到提高生产力的办法,也没机会教农民伯伯学习那些他们认为“派不上用场”的知识。
  虽然知青看似都在自力更生挣工分,可实际上没有他们,队员自己也都能忙得过来,所以站在队员的立场,他们除了瓜分队员的口粮以外,一无是处。
  可想而知,面对抢自己口粮的知青,队员的态度当然好不到哪里去,那他们再不低调点、事事都跟队员争先的话,岂不是嫌日子过的太自在?
  每次遇到分钱分肉这类好事,知青都很有眼色,特意等到最后才出来。
  正是因为他们的这份知情识趣,双岗大队的队员和知青的关系称得上融洽二字,叶队长还为此得到过公社领导的口头表扬,听说他们这边很多知青跟当地队员水火不容,经常闹到上面,弄得干部们烦不胜烦。
  不过那都是题外话了,宋清徽和他的知青伙伴们习惯了礼让,等队员领得差不多才来排队,不想却看到七姑八婆热情包围叶小妹的一幕。
  大妈嗓门还大,隔老远就听到她们的聊天内容了,这让宋清徽周围的男同志们心情复杂,一个个默契十足的看向他,那眼神专注得仿佛在他头顶找羊。
  沉默半响,有人很小声的说:“婶子们……好像很想给叶小妹介绍对象。”
  “我听到了。”宋清徽不动声色的回答,其实听到大妈们的话他不觉得哪里不对,反而是同伴们一言难尽的眼神,让他有点无法维持微笑。
  虽然新社会允许自由恋爱,但是乡下还是很讲究男女大防的,男知青可以直接打趣宋清徽,女知青却不好意思凑过去,女同志只能跟女同志一起八卦。
  知青点虽然摩擦不断,不过他们对外还是比较团结的,宋清徽和叶小妹的事也只是关起门来讨论,队里一点风声都没有,连恨叶小妹恨得牙痒痒的李继红,都没考虑通过散播她爱慕宋清徽来达到报复的目的。
  因为李继红还有理智,她很清楚只要知青当中有人闹出不好的传闻,队里只会认为他们整个群体品行不端。再说叶小妹和他们这些背井离乡的人也不一样,如果叶小妹的名声毁了,是会受到一些指责,但叶队长一定会帮她做主,比如逼着宋清徽娶了她平息流言。
  那样的话,她散播叶小妹爱慕宋清徽的消息,非但打击不到叶小妹,反而很有可能便宜这个村姑,李继红才不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她一个字都不肯对外透露。
  直到现在,李继红才仿佛抓住了叶小妹的把柄一样冷笑着,“我早说了这个叶小妹水性杨花、见异思迁,你们看,一听到男方条件好眼睛就亮了,那还记得宋清徽……”
  李继红冷笑的前一刻,叶舒华刚好被个大嫂拉着,介绍说娘家有个表姐的小叔,跟叶三哥一样高中毕业,在隔壁镇供销社工作,还没对象,总之是个钻石王老五,叶舒华一定不能错过巴拉巴拉。
  叶舒华这个没出息的,听到供销社就忍不住咽口水了,当然还记得王翠芬同志的叮嘱,没有当场答应大嫂见面啥的,而是低头继续装羞涩,没想到运气这么不好,忍不住抬头的那一瞬间,眼神都被死对头李继红看得真真切切了。
  李继红当然不能放过这样的机会。
  同样观察入微的还有常娟娟,毕竟知彼知己百战百胜,所以她不着痕迹的看了身后的宋清徽一眼,温温柔柔的笑道:“继红,别这么说,小妹过完年就十八了,双岗这边女孩嫁人都比较早,人家现在考虑这些也很正常啊,女同志该为自己打算并没有错……”
  女知青说话的声音不大,前面聊得热闹的队员听不到,但男知青跟她们离得近,宋清徽耳力也很不错,常娟娟说话之前又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看得本来不太在意的他,现在真的有种自己头顶一片青青草原的错觉了。
  仔细想想,供销社的男同志,在叶小妹眼里相当于取之不尽的肉罐头了,叶小妹还不得鞍前马后、整天用闪闪发亮的眼睛看着那位男同志——这么一想,宋清徽莫名有种地位不保的危机感。
  作者有话要说:  啊终于码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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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我这么渣,还有小伙伴们爱我,很感动,么么哒
  晚安。

  ☆、第三十三章

  叶舒华被大妈们调戏的死去活来、低头低得脖子都僵了; 登记并催队员按手印的动作却毫不含糊,宋清徽他们前面的队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短。
  这么卖力; 当然不是因为叶小妹有多爱岗敬业; 而是干不完不让回家吃饭,她早就饿得饥肠辘辘; 感觉自己分分钟要狗带了。叶舒华此刻前所未有的怀念着他们家的红薯饭——哦不; 叫红薯粥比较合适。
  双岗生产大队在当地算条件不错的大队; 具体表现他们在农闲时节,家家户户竟然也都是一日三餐的饮食标准; 这让那些穷到只能吃两餐的生产队都快羡慕死了; 真想来生要做的双岗人。
  可惜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叶小妹过着每天可以吃三餐的“神仙日子”; 依然很有些怨言; 认为这所谓的三餐应该要打个折扣; 王翠芬同志吩咐她准备晚饭; 甚至连米都舍不得给; 家里近十口人,晚饭的预算竟然只有半碗米!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叶舒华只能多放点红薯随便煮一煮了; 好在今年自留地收获的红薯够多,她娘没有丧心病狂到连红薯都规定数量。但是让叶舒华说她家晚上吃红薯稀饭都觉得心虚; 那分明就是一锅煮红薯嘛。
  在叶大小姐眼里,煮红薯根本算不上是正餐,最多当顿甜点。
  可王翠芬同志说了; 不过年不过节也不待客,晚上吃了又不去干活,费那粮食干啥,随便对付就行了。
  反正家里的财政内务大权都掌握在王翠芬同志手里了,她高兴就好叭,叶舒华能做的也就是晚餐时捧着碗日常感叹一下,每天早餐晚餐都是吃不完的红薯红薯,她的命好苦,然后把碗舔得干干净净——叶小妹心里说着嫌弃,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但是她现在饿得眼冒金星,别说煮红薯了,连个生红薯她都高攀不起。身心当然也是前所未有的统一,恨不得分分钟飞回家吃她娘煮得香喷喷的红薯了!
  这个时候,看到常娟娟拎着鱼来到跟前,并俏生生的朝她打招呼,叶舒华别提多高兴了,笔下的字也跟着龙飞凤舞起来。
  眉飞色舞得记下了常娟娟的名字,叶舒华又指着那一栏催促道:“常同志,这里按下手印,你就可以回去了。”
  常娟娟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也毫不含糊的弯腰按手印,一边夸奖道:“小妹的字果然写得漂亮,志根叔找你做记录再合适不过了。”
  叶舒华不在意这些虚名,但现在以常同志为首的知青,在她眼里都显得格外可爱,再加上常娟娟动作麻利、一点都不耽误她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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