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

第24章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24章

小说: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细语的回答道:“碗是我洗的。”
  可能是因为夫妻感情好,宋秀秀还不像林红梅那样放飞自我,在叶振华面前,她当然更希望自己是善解人意的模样。
  林红梅见状简直气得倒仰,就知道这女人靠不住,每次都串掇她出头,她自己却在老二跟前装好人!但她心里清楚却依然每次都上当,因为妯娌再鸡贼,还是不如好吃懒做的小姑更令人发指。
  这次也一样,林红梅瞥了宋秀秀一眼就收回视线,继续控诉叶舒华,“我们之前商量好的,小妹你自己也答应了,不下地挣工分,家里的活你都包圆了,包括洗碗洗衣服做饭扫地带大宝……”
  小姑子好吃懒做、逮着机会就偷懒,林红梅认为不能纵容这个臭毛病,叶大哥听了却很不耐烦,“小妹哪天没做饭、没帮你带大宝了,也值得反反复复的说?再说,小妹是没挣工分,这些天你不也没挣工分?”
  叶大哥这话杀伤力太大,同样没下地的宋秀秀也听不下去,笑着纠正道:“大哥,话不能这么说,我们是因为地里没活干了,只能在家歇着,农闲时大家不都这样吗?”
  叶二哥乐呵呵的笑道:“那你们都在家歇着了,小妹不能歇两天吗?”
  这话深得叶舒华的心,让她忍不住疯狂点头,叶二哥实在太机智了,大家都休息,那她也要申请休年假!
  条理清晰的宋秀秀一时间被丈夫噎到无言以对。
  林红梅则咬牙,很想问小姑干点家务都要歇,那他们养这丫头干什么吃的?
  尴尬间,王翠芬都坐不住抱着大宝出来了。
  王翠芬猜得到老大和老二最近整天被小妹哄得眉开眼笑,兄妹几个前所未有的融洽,媳妇闹起来他们多半要帮小妹,但她没想到他们能偏心眼到这地步,听这意思还想让小妹多玩几天?
  那怎么行,小妹已经很懒散了,再让他们纵容下去,那还不得要上天?所以王翠芬抱着宝贝孙子出来了,不悦的看着叶舒华,“大宝在家闹了一上午,就是在找你,你这小姑怎么当的?”
  小胖子像道具似的咿咿呀呀,仿佛在响应奶奶的话,叶舒华见状还真有点不好意思,她玩得太嗨,彻底把小胖砸忘记了,于是主动过去抱抱小家伙,并知错就改的问,“那我下午带大宝一起去玩可以吗?”
  王翠芬瞥了眼还在不忿的两个媳妇,板着脸道:“出门之前把碗洗了,我跟你嫂子都有自己的事,没功夫天天帮你干活。”
  虽然没能休成年假,但亲妈板起脸来,叶舒华还是不敢造次的,只能认怂的点头:“好。”
  “下午早点回来做饭。”
  叶舒华毫无压力的继续点头。晚饭就是热一热中午的饭菜,so easy~
  王翠芬轻而易举解决了问题源头,这才招呼大家,“行了,都回屋吃饭。”
  没心没肺的“叶家三傻”闻言,便欢快的进屋吃饭了,只有林红梅和宋秀秀不是滋味的互相对视,她们闹这一出,其实也是为了婆婆提的这几点罢了。
  小姑子现在这么听话,反倒衬得她们特别小题大作?
  叶大嫂和叶二嫂还在憋屈中,叶舒华已经完全转移注意力了,她看了看堂屋,突然惊呼:“爹还没回来吃饭?可是在鱼塘边也没看到他啊!”
  作者有话要说:  说加更就加更,我是不是帅帅哒~
  继续晒霸王票啦——
  又让小可爱们破费啦,爱你们么么哒。
  明天也会争取加更的,大家早点睡,晚安。

  ☆、第三十一章

  “叶家第一傻”的问题太白痴; 二傻和三傻都听不下去了,捧着碗笑了一阵; 叶大哥才反问道:“你就没发现爹上午根本没去鱼塘吗?”
  无独有偶; 叶舒华也觉得大哥的问题有点侮辱她的智商,所以撇了撇嘴道:“那么个大活人不见踪影; 我怎么可能没发现。”
  但叶舒华没有当真; 因为在她的观念里; 队长父亲是典型的山高皇帝远、只手遮天,反正没人能挑战他的权威; 多半去办公室偷懒睡大觉了——不过双岗大队有干部办公室吗?
  算了; 不用在意那些细节,只要知道队长父亲有这个特权就行了。
  叶舒华直到现在还是这么想的; 所以语气还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但我没想到他连午饭都不回来吃嘛。”
  叶舒华没有明说; 叶大哥和叶二哥当然也就想不到; 最受队长父亲喜爱的小棉袄; 竟然半点都没有继承到父亲的思想觉悟。
  所以他们也没有多想,只是觉得自家小妹果然傻得可爱; 笑完之后便给她“科普”起来; “爹不在队里,他一大早上就去公社了。”
  “队里清鱼塘; 得请公社干部过来登记,鱼也要及时拉走啊,不然放一晚上鱼都该坏了。”
  叶舒华穿来快半年了; 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甜甜,她一听就明白了大哥二哥的意思,这叫做交任务。
  听说生产队的一切都属于公家,队员们用公家的地和种子,种地养猪养鸡养鱼,也都要上交一部分,鱼塘是集体养殖,鸡和鸡蛋就得分摊到每一家头上了,所以她娘养了那么多只能干的母鸡,她们每天只能固定吃两个,剩下的要攒起来“交任务”。
  不过叶舒华只能理解交任务这件事,于是继续问道:“那清鱼塘要到下午,运气好可能晚上能清理完,爹怎么一大早就去公社了?”
  “让干部辛苦来这一趟,不得请他们吃个饭?”说话的是王翠芬同志,说着还瞥了小妹一眼,她没想到傻闺女连人情世故都不知道了,无力的解释道,“这不镇上才有国营饭店,你爹得一早过去跟干部约好,国营饭店去晚了没什么好菜……”
  叶舒华再傻白甜,也不可能傻到连求人办事请客吃饭的常识都不知道,她只是没想到这会儿条件这么艰苦了,队长父亲竟然还能洋气的在饭店里请客。
  听到饭店两个字,叶舒华就忍不住分泌唾液了,羡慕到不行,“我长这么大还没吃过国营饭店呢。”
  叶大哥他们被她的馋相逗的哈哈大笑,纷纷点头:“我们也没吃过啊。”
  王翠芬皮笑肉不笑:“我活到这岁数都没吃过,何况你们?”
  好叭。叶舒华认命的端起碗扒了两口饭。
  不再做白日梦的叶小妹,转而开始想比较踏实的东西,很快又兴致勃勃的问亲哥:“队里的鱼不用全都交上去,会不会给我们留一点?”
  叶大哥和叶二哥连连点头,说起这个他们也很期待,“不用,会给咱们留很多。”
  叶舒华眼睛一亮,“具体会分多少?”
  叶振华想了想,保守道:“去年咱们家分了四五条鱼,每条都有三四斤,今年应该也差不多。”
  叶国华比较乐观,“今年留的鱼苗比去年多,任务没有变,今年只多不少。”
  “那不得有一二十斤鱼?”苦日子过久了,突然听到能分这么多鱼,叶舒华竟然有种天降横财的感觉,简直乐得合不拢嘴,“就算咱们家人多,也够吃好多天了!”
  叶国华和叶振华听到小妹的畅想,一时都惊呆了,张了张唇想说什么,却落后了一步,王翠芬同志哭笑不得的嗔道:“年纪不大,胃口还不小啊,这么多鱼你想几天就吃完?”
  叶小妹幽默的笑道:“不吃难道养着玩吗?”
  然后颠覆三观的事发生了,这么不科学的假设,叶大哥和叶二哥竟然点头表示她猜对了,甚至补充道:“养两条过年吃新鲜的,剩下的腌起来做腊鱼,娘腌的腊鱼腊肉可好吃了。”
  叶舒华顿时大惊失色,“那我们今天不做红烧鱼吗?”
  林红梅本来还在生闷气,不想搭理装疯卖傻的小姑子,听到这里,都忍不住翻了白眼,“红烧鱼?看看过年能不能吃上。”
  这群丧心病狂的人类……
  叶小妹现实打击得无精打采、不想说话。
  她泄了气,林红梅倒是突然来了精神,仿佛找到了在小姑子面前制胜的法宝,乐得她连饭都比平时多吃了两口。
  可惜叶大嫂低估了叶舒华的抗打击能力,当初从有钱有闲的白富美突然变成吃不饱穿不暖的叶小妹,她都没哭没闹,只是怀疑了两天人生,就饿得迅速接受现实,并且借着叶小妹的病体开始毫无违和感的骗吃骗喝起来。
  现在鱼就近在眼前了,更不可能自怨自艾,看着大好机会白白溜走。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这顿饭还没吃完,叶小妹已经满血复活,开动脑筋思考能让自己尽快吃到鱼肉的办法了,然后她就从队长父亲请客的事中得到了灵感,一脸期待的向王翠芬同志请示道:“队里分了鱼,就有条件招待客人了,是不是再把宋大哥请过来吃顿饭比较好?”
  叶小妹思维跳跃太快,王翠芬有点跟不上,“好端端的请小宋做什么?”
  开口之前,叶舒华就准备好了理由,正准备张口,叶大哥又不遗余力的出来拖后腿了,他拍腿大笑道:“小妹肯定是看上宋知青的奶糖了。”
  糟糕,这么容易就被看穿了,叶舒华有点心虚的瞪着叶大哥。
  不说话我们还能好好做兄妹!
  但是她显然高估叶家二傻和三傻了,叶国华哥俩根本没看穿她的险恶用心,当哥的没事也不会把亲妹妹往坏处想。
  叶国华所谓的“小妹看上了宋知青的糖”,是指他们今天碰到宋知青顺便道谢,宋知青还想把剩下的奶糖都给小妹吃的事,在他们的委婉拒绝下,宋知青倒是打消了念头,但是小妹心情大起大落,这会儿肯定还惦记着呢。
  这么一解释,就显得叶舒华一点都不心机了,甚至挺符合她平时作风的,所以王翠芬也只是哭笑不得嗔道:“你占小宋的便宜还占上瘾了?”
  叶舒华确实期待着宋大哥来吃饭的时候,顺便把说好的奶糖作为伴手礼送给她,但是这种小算盘打死也不能承认啊,义正言辞的为自己开脱,“还不是娘整天说没招待好宋大哥,过意不去。既然没有好菜,那就多请几次弥补,今天有鱼还有新鲜的藕,不是正好招待客人吗?”
  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是王翠芬想也不想否决了,“小宋不会答应的。”
  “我去请啊。”终于说到关键点了,叶舒华立刻毛遂自荐,并且信心满满,“三哥都能把宋大哥请过来,我肯定也行,毕竟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请他了。”
  说句不要脸的,队长父亲他们都觉得宋知青跟叶三哥聊得投机,其实叶舒华觉得她跟宋知青关系比她三哥还要铁一点,毕竟三哥可没有让宋大哥这么不差钱的投喂过。
  但是宋知青投喂她背着大家的,众人不了解情况,看到她突如其来的自信,就很有些忍俊不禁了。
  王翠芬更是诧异的看了傻闺女好几眼。
  上次小宋来家里吃饭,看似是被老三请回来的,其实孩他爹私底下也提过,只是小宋说打扰过一次,不好意思再上门;而孩他爹也不好太隆重,因为那样就算把小宋请回来,他多半还要送贵重的礼物,那他们这回礼就没完没了了,所以特意等到了老三回来。老三跟小宋是同龄人,聊得上话,下了工可以直接把小宋拉回来,免得他再回知青点准备礼物。
  他们说多亏了老三,主要是因为他那天做到了这几点。
  王翠芬实在没想到小妹志气十足能跟她三哥比肩,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自信。不过小丫头都把话撂下了,她也懒得较真,摆摆手敷衍道:“那你就去试试。”
  反正小宋是不可能答应的。
  叶舒华终于听到这话,仿佛拿到了什么特赦令一样,信心满满的要求道:“我把宋大哥请回来,娘记得做红烧鱼啊。”
  敢情她这么热心要请宋知青吃饭,还是为了吃鱼。全家都被她这百折不饶的精神逗乐了,王翠芬都懒得挥手了,无力的点了个头就当承诺。
  下午,叶舒华斗志昂扬的去鱼塘了。
  可惜有梦想是好事,却未必能实现,这天她果然没把亲爱的宋大哥请回家做客,因为宋大哥已经在泥塘里滚成泥人了,她围观了一下午,甚至连接近他的机会都没有。
  反倒是因为她的积极,被大队会计志根叔抓了壮丁,“小妹今天这么舍得出门,家里的活都干完了?正好,待会发鱼的时候过来帮我做登记,你爹说你字写得好,也让我瞧一瞧。”
  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叶舒华:喵喵喵?
  队长爸爸您上班能少炫闺女多干正事吗?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肯定不知道我今天去干啥了……
  顺着你们的收藏栏去追文去了,文荒狗仿佛发现了一片新天地_(:3J∠)_
  现在还没追完,写完更新正好继续追~
  先晒霸王票——
  爱你们,么么哒。

  ☆、第三十二章

  一失足成千古恨; 叶舒华放着混吃混喝的米虫不当,非要投其所好、当队长父亲贴心的小棉袄; 结局就是天都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