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10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叶队长无奈摇头:“亲家也太客气了……”翁婿俩亲切友好的寒暄着,叶大哥和叶二哥则兴致勃勃的凑到一个多月没见的傻妹妹跟前叙旧去了,叶军华看看宋知青,也默默加入了兄妹叙旧的队伍。
其实按照叶军华的原话,他应该先招呼宋清徽,但是,就算宋知青和小妹马上就要结婚了,他的心态依然没有完全调整过来,既不好意思端着舅兄的架子喊宋知青“小宋”,也不习惯宋知青跟着小妹叫他三哥,所以只是客气的朝宋清徽笑了笑,就当打招呼,然后转头跟叶小妹热聊了起来。
“小妹,你这围巾颜色可真好看啊!”叶大哥兴冲冲的过来,对叶小妹脖子上的围巾很是感兴趣,一边夸着,一边上手去摸,接着惊叹道,“怎么这么软,比毛衣穿着还舒服?”
叶三哥闻言也好奇的凑过去摸了摸,直接惊呆了,“这好像是羊绒的,软成这样,品质很难得啊,价格可贵了吧?”
叶军华是纺织厂的工人,哪怕是实习工,也依然是现场唯一的业内人士,说话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连正在跟宋清徽热聊的叶队长都微微侧目了一下,不过他还没说话,便听到叶小妹美滋滋的点头:“对啊,这是小姑送给我的,奶奶都说这块围巾很难买呢。”
就像叶队长他们想的一样,回来的路上叶小妹就迫不及待围上醒目的围巾,当然是为了衣锦还乡,在乡亲父老们跟前好好秀一波啦。所以叶三哥这样识货,她秀起来就更开心了。
叶三哥看着骄傲神气的模样,倒是忍不住摇头:“你既然知道贵重,怎么还好意思收下?”
叶小妹抬头挺胸、理直气壮,“这也是小姑的一片心意,我怎么能拒绝呢?再说,这么洋气的红色,除了我还有谁能压得住。”
虽然叶小妹厚颜无耻,不过最后那句话还是有点道理的,就算围巾不是宋家父母特意为了他们结婚置办的,宋家小姑选这个红色也很是应景了,刚好符合小妹马上要结婚的身份,可见对方还是用心了。所以叶军华也只是笑着点头,没再吐槽傻妹妹了。
叶大哥和叶二哥满足了好奇,非常主动扛起宋清徽跟前的行李道:“爹,我们该回去了吧?”
宋清徽知道自己搬不动,也想跟大舅哥二舅哥客气几句的,万万没想到他们这么不见外,上来就直接往肩上扛,叶队长就更爽快的点头了,“是该动身了,现在回去,搞不好到家太阳都得下山了。”
赶在天黑之前到家就好了。
听出了叶队长的未尽之言,宋清徽到底不好再耽误了,只能默默跟上了大部队。
叶大哥和叶二哥扛着东西,依然像门神似的、一左一右走在傻妹妹身侧,把叶小妹衬托得更加神气十足,叶三哥还紧紧跟在她身后,一副生怕被哥哥妹妹抛弃的模样,兄妹四人气氛如此之亲密和睦,宋清徽都插不进,只好继续跟老丈人把臂同游_(:3J∠)_
他们一家人回到生产队,果然天已经半黑了,叶家大院却热闹极了,父老乡亲也学会了叶家父子的守株待兔,正齐聚叶家大院守着叶小妹和宋知青自投罗网。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像往常一样坐在电脑前,打开小黑屋准备啪啪啪的,突然想起宝宝至今没有男朋友,顿时悲从心来、无心码字。所以这么晚才更新,小伙伴们一定能理解我这只弱小无辜又可怜的单身狗的对不对_(:3J∠)_
晒霸王票——
感谢以上小可爱们,么么哒。
晚安
☆、第一百零七章
双岗生产大队的队员们已经在叶家大院等候多时了。
不能怪他们太过大惊小怪; 小地方没什么大事件; 生活平静的宛如一潭死水,导致稍微有点风吹草动、鸡毛蒜皮,都能引起全村的轰动; 况且家境良好、老家在首都北京,随时都有可能回家过好日子的宋知青; 居然不声不响跟叶队长家好吃懒做的叶小妹大看对眼了; 还亲自带着叶小妹回北京老家探亲,看是要结婚的讯号啊,这是小事吗?
当然不是了,宋知青和叶小妹关系的曝光引起了全村的轰动,如果说这个年叶家人都没过好,为去北京见婆家的叶小妹操心了一个多月,那其他队员也同样没好好过年; 在队里整整八卦了一个多月,热度到现在依然没有退散; 还有越演越烈的架势。
这就是叶家人自己的锅了。先不说配不配的问题,叶小妹跟宋知青要结婚了; 不单是大事,办喜事也是全队的好事嘛,可叶队长家却愣是一声不吭、密不透风; 直到叶小妹都跟着宋知青去北京了,藏不住了,才让他们知道这件大事; 把他们瞒得可真苦啊。
有句老话说的好,你越不想发生什么,往往越容易发生什么,叶队长一家不想让他们知道实情,最终还是瞒不住叫他们知道了,那大家当然要好好的八卦一回啊,队员们开始乐此不彼的扒他们俩到底是怎么看对眼的。
这个倒是没什么好聊的,宋知青一向跟叶队长家走的近,估计接触多了,一来二去就跟叶小妹看对眼了吧。虽然叶小妹在媳妇婶子们嘴里有点毛病,比如比叶队长夫妻宠得太娇气,一看就知道不会过日子云云,最后还要加一条长得太漂亮,一点都不像乡下人,这也不是好媳妇的人选。不过大家倒是能理解宋知青瞧上她什么,小伙子到底太年轻,没经验也没多少生活阅历,不知道娶妻娶贤、关上灯在美若天仙都一样黑得看不清模样,美丑也就无所谓了,娶个能干的媳妇才是真实惠!
宋知青不懂这个道理,可不就被叶小妹的脸迷花了眼?不只是他,队里还有好多小伙子也都偷偷关注着叶小妹呢。
所以,就连七姑八婆们都不是很关心宋知青和叶小妹感情的起源,消化了这个事实以后,他们都在私底下猜测,叶小妹去北京见婆家到底顺不顺利,首都人、听说还是干部家庭的宋知青父母能接受乡下媳妇吗?
会这么想,主要是宋清徽条件实在太优越了,年轻小姑娘看中他的长相气质谈吐以及体面的穿着打扮,年龄大的更在意他家隔三差五给他寄来的那些肉罐头、糖啊票啊什么的,优秀成这样真的有点让人望而生畏了,总结来说,宋知青就是高高在上的高岭之花,迟早还是要回天上去享福的,他们这些凡人高攀不起。家里有适龄闺女的七姑八婆都不敢肖想这么优秀的宋知青给她们当女婿,没想到队长媳妇不但妄想了,居然还瞒着她们成功做到了,都是乡下人,凭什么叶家就有这福气?
在众人看来,叶家走运程度不亚于十几年后的中奖导致一夜暴富的情形,是人都会不平衡,刚开始那段时间,不只一两个人在心底期盼叶小妹被婆家嫌弃,然后灰溜溜的被赶回来——也不只是队员,就连知青点也有人这样真心实意的祈祷。
然而事与愿违,叶小妹不但没有被婆家赶回来,反而安稳的在北京住下了,大有在首都过年的架势,这可真叫人大开眼界,北京的领导干部找媳妇都这么不挑的吗?
但是震惊归震惊,叶小妹年前没有从北京回来,众人就已经猜测叶小妹估计成功得到了婆家的认可,叶队长一家是因为当局者迷,所以患得患失、忐忑难安,旁观者反而看得更清楚,叶小妹在北京留得越久,说明宋知青家里对她越满意。
看来叶小妹是嫁定宋知青、当定北京媳妇了。得出这个结论,七姑八婆对叶小妹的羡慕嫉妒恨,一下子变成了佩服和向往。
所以,当事人还没从遥远的首都回来,队里的风向已经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在队员们的嘴里,叶小妹俨然成了双岗生产大队最有出息的人,简直是全村的希望,她哥叶军华都比不上她,毕竟叶军华虽然进城吃上了皇粮,可他到底是个实习工,都还没当上正式工人呢,就算哪天转正了,小县城的正式工人也还是比不上北京人,都是老百姓,首都的老百姓可就太幸福了,估计天天在家吃香喝辣呢!
只要宋知青回城,叶小妹就能跟着去当首都人。队员们对这个猜测深信不疑。
虽然周边是有出现过抛妻弃子回城的知青,他们笃定叶小妹不会被抛弃,倒不是多相信她的魅力,而是相信宋知青的人品,那些娶当地姑娘的知青,基本上都是为了吃饱饭,或者想要少干活,再或者就是当地队长心术不正,导致知青备受打压、日子艰难,熬不下去的就通过这种方式缓和关系,出于这些原因结婚的,有机会回城后当然就抛弃瞧不上的乡下媳妇了。
可宋知青完全不需要这样啊,附近十里八村,就数他们大队的知青日子过得舒坦了,他们不但不打压,遇到知青点有什么事还会主动搭把手呢!至于宋知青本人,他干活不说多好,但也不差了,就他家这样大手笔的补贴着,别说宋知青和其他男知青一样都记七个工分,他就是每天赚一两个工分,那也能吃饱饭,绝对不会因为娶叶小妹有饭吃就这么干。
如果宋知青心术不正,就不可能主动带叶小妹回家了,就像那些抛妻弃子的男知青,可从来没听说过谁带媳妇回家探亲过!
队员们对宋清徽反而比王翠芬对宋清徽更有信心,他们确定宋知青是真喜欢叶小妹的,听说还没处对象前,宋知青就给叶小妹送过许多东西,奶糖、钢笔和牛肉干啥的,既然费了心思,还专门在结婚前带人回家见了父母,可见宋知青是个正派人、讲规矩,以后就不可能抛弃叶小妹。
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大家反而有种美滋滋的感觉,叶小妹现在是他们全村的希望了,村里出了一个真正飞上枝头当凤凰的姑娘,他们与有荣焉也正常啊,以后出去吹牛逼都有了资本,我们队长家女婿是北京的,队长女儿和外孙都在北京生活呢——想想就激动。美中不足是队长闺女跑得太快了,又迟迟不肯从北京回来,让他们一肚子的疑问都得不到解答,真是太不厚道了。
不过叶小妹和宋知青跑得快,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要是宋知青一个人回家,他们还要担心他不回来了,如今带上叶小妹,他迟早要回来的,毕竟北京是家,媳妇家也是家啊,他现在可是他们村的女婿,不回来还能去哪儿!
有些聪明的更是在前几天就猜宋知青和小妹多半要在元宵节前回来,毕竟他们探亲探得够久了,队长是个讲规矩的人,过年期间给女婿批个长假回去探亲没关系,过完元宵就要春耕了,队长不可能让宋知青耽误地里的活。而今天上午,叶队长和三个儿子一块出了门,虽然没说去干什么,可这么大的动静,瞧着又是往城里去的方向,队员们纷纷反应过来,就今天了,叶小妹和宋知青今天要回来了!
这下几乎是全村出动,叶家父子前脚刚离开村口,叶家大院后脚就被闻风而动的父老乡亲包围了,并且一赖就赖到了天黑,王翠芬端着队长媳妇的架势都赶不走他们,叶队长在这儿大家可能要怕一怕,队长媳妇的话,他们再清楚不过了,看似板着脸不高兴的样子,其实心里指不定多开怀呢。
要说叶小妹嫁给宋知青,最得意的绝对是队长媳妇了!
总之乡亲们为了看热闹很拼的,赖在叶家不肯走,有些吃饭早的人家甚至端着碗在叶家大院吃,生怕错过任何一个八卦环节。
居然连知青都混在其中,真可谓盛况空前,比过年唱戏都热闹些。
然后叶小妹和宋清徽就双双被逮住了,叶家人还没反应过来,叶小妹已经被团团包围住,七姑八婆都顾不上问她在北京过得怎么样、玩了什么了,一个个双眼放光的看着她的衣服围巾——
“小妹,你这军大衣可真好看啊,婆婆给你买的?”
“脖子上围的什么,摸起来可真软啊”
“在北京住了一个多月,这下看着可真跟城里人一模一样了”
“小妹,你婆婆对你真好,真舍得花钱!”
按理说,叶小妹只是成了北京媳妇,宋清徽才是实打实的北京人,如今又成了他们村的女婿,也就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客气了,他们就该拉住宋知青好好盘问才对——在看到叶小妹之前,大家也是这么打算的,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叶小妹这身行头太惊艳啊,军靴、军大衣和红围巾,活脱脱的城里姑娘。
相比之下,跟叶小妹行头差不多的宋清徽反而没那么引人注目了,毕竟他没回家探亲前也是军大衣配军靴,大家已经没有新鲜感了,便把全村希望叶美丽围得水泄不通,连王翠芬板着脸赶他们回家吃饭吃元宵的话都没人搭理。
不过作为当事人之一,宋清徽的待遇依然要比王翠芬好很多,至少大家把叶小妹围住的时候,顺便把他也拉了进去,一群七姑八婆围着一对小年轻,还真有点结婚现场的架势。
所以,等王翠芬艰难挤进包围圈的时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