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有所思-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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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凉盏
文案:
柳树胡同来了个新住户,婷婷袅袅,玉骨丰肌,端的是个美人。
左邻右舍碎嘴:
“呸,一看就不是啥正经人家女子!”
“哎哎,我瞅见她跟那铁铺铁匠眉来眼去的!”
“哟哟,我听说她跟那书铺老板不清不楚呢!”
……
甄珠:……大惊小怪什么,不就换了几个男友。
穿成过气花魁,从良后的故事。
以下阅前须知/扫雷(为了你好我好大家好请一定要看啊爸爸们!):
1、女主属性渣,超级超级玛丽苏,有名有姓的男角色全喜欢她,接受不了请点叉。
2、1v1,女主控,所有人都虐,但坚决不虐女主。以及友情提示不要被前面骗了把这文当篇轻松欢乐小嫖文看……其实这是篇天雷滚滚狗血文啊!是真的狗血,比一般狗血更狗血的狗血,超乎你们想象的狗血!作者母胎至今没泼过一次狗血就为了积攒力量泼好这一次你信不信(→o←)
3、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证,本文三观正,三观超级正,但伏笔多前期剧情未展开,请耐心些,不要看几章就给女主或作者扣三观不正的帽子。
4、弃文了或者觉得不好看了就默默弃文吧不用留言告诉我,走向大纲已定,就算你拿一百万来砸我!……好吧那样我还是会考虑改的:)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种田文 美食 甜文
主角:甄珠 ┃ 配角:阿朗、方朝清、阿圆、计都、狗儿、何山 ┃ 其它:背景板不需要名字~
第1章 穿越
三月京城,城东的车马店沸腾喧嚣,人畜混杂,来往住宿的多是苦力客商,以及囊中羞涩的外乡人,天南海北的话用南腔北调说着,虽吵杂却也热闹。
甄珠搬了个板凳,坐在客房门前的廊下,看着车马店老板一家和各色的客人们来往说话,从他们的言行举止中一点点了解这个陌生的世界。
阿朗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看着这形形色色的人,听着这形形色色的话。
时不时地,甄珠便发出莫名其妙,叫阿朗完全听不懂的感慨。
阿朗也不询问,只用他那双黑琉璃似的眼珠静静地看着甄珠。
甄珠便笑着揉揉他稀疏枯黄的头发,敷衍地解释:“没什么,我就是有些思念家乡。”
穿越后综合症,大抵也可以叫做思乡吧。
是的,甄珠是个穿越者。
穿越前,甄珠是个空中飞人,满世界地写生取材,爱好便是吃美食,看美景,撩美人,再将这美食美景美人入文入画,赚了钱再继续满世界地浪。
结果浪过头,难得一遇的空难都给她遇上了。飞机的剧烈颠簸中,她一个不优雅的大马趴狠狠撞到脑袋,再醒来,就到了这个历史上查无此朝的朝代,这才发现,空难只是头盘,传说中的穿越才是主菜。
唯一可庆幸的,大概便是现代时她父母已逝,不用让他们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
而作为一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她有合眼缘的性伴侣,丈夫孩子却是没的。
又因为总是天南海北地四处飞,虽有许多朋友,特别亲密的却没有。
这么一看,她倒真是无牵无累,适合穿越的大好人选。
穿就穿吧,毕竟白捡回一条命,甄珠也没什么不满,只是这穿的身份,的确让她有些想扶额。
她穿成了一个“年老色衰”的妓院花魁,花名就叫做珍珠。
珍珠姑娘不知怎么想不开,寻了短见,身子就便宜了甄珠。
“年老色衰”加了引号,是因为甄珠实在不能苟同妓院各位工作人员,乃至珍珠姑娘自个儿做出的这个评价。
首先年老这条便大大的不能同意。
珍珠姑娘年方廿七,虽然不是青春少女,但怎么也跟老沾不上边儿吧,在现代同样已经二十七的甄珠,一千一万个不能同意。
至于色衰,不就是胖了点儿么。
珍珠姑娘年纪与甄珠一样,身高与甄珠一样,就连脸与甄珠现代的脸也是一模一样,唯独体重,却足足比甄珠多了五十斤。
这个朝代以瘦为美,珍珠姑娘纤腰细细弱不禁风时是人人追捧的花魁,可听妓院工作人员说,最近两年不知怎么回事,她像是患上嗜吃症似的,一有空便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谁也拦不住,当面你给拦下了,转身她偷偷地也要吃。
于是,两年下来,珍珠姑娘生生把自己从个弱不禁风体重不过百的瘦美人,塞成了个一百四十斤的胖子。再美的美人,多了五十斤肉也看不出什么美了,更何况是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一百四十斤的珍珠姑娘成了花楼里最“丑”的姑娘。
原本人人追捧的花魁,如今愣是无人问津,两年下来没接一个客,全靠着积蓄过活,还碍了妓院妈妈的眼。
不过倒是便宜了甄珠,一穿过来,花几天时间摸清了环境后,她提出赎身,妈妈除了要了一大笔赎身费,别的竟也没为难。甄珠扒拉扒拉珍珠姑娘的积蓄,发现珍珠姑娘果然不愧曾是花魁,即便收入被妓院占去大头,身家仍丰厚地令人咋舌,赎身后居然还能剩下二百多两银子。
于是甄珠当机立断便赎了身,付了赎身费后,收拾收拾金银细软,便包袱款款地准备投奔新生活。
只是,离开妓院时,一不小心捡了个小可怜。
这小可怜便是阿朗。
彼时她满脸假笑地拜别了妈妈和昔日姐妹,从妓院后门离开,刚出门,就见后门巷子里三四个龟奴正对着个小孩儿拳脚相加。
小孩儿衣衫褴褛,看身形十来岁的样子,瘦骨伶仃的身子缩成一团,满身的血浸湿了身下的青石板,他双手抱头,一动不动,任由龟奴们的拳脚雨点般落下来。
甄珠出来时,这场殴打已到了尾声。
龟奴们停下拳脚,其中一个瘦瘦高高,四十来岁,脸上密密麻麻长满了麻子的弯下腰查看小孩儿情形,翻翻他眼皮,又探探他胸口,啐了一口:“不行了,这小崽子忒不禁打,扔老鸦岗去吧!”
老鸦岗是个乱葬岗,因为总有死尸被扔到那儿,招来了许多吃死人肉的老鸦,久而久之便被叫做老鸦岗。
两个龟奴抬起那小孩儿,小孩儿没有一丝反抗,一只腿以不正常的形状软软地垂下来,晃晃荡荡像是一只空裤腿,没血肉似的。
龟奴抬着小孩儿从甄珠身边走过,她呆呆地,没料到刚一出来就见到一条生命的逝去,看着小孩儿空荡荡地裤腿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忽然,就在龟奴即将走过去时,那看上去像是已经死了的小孩猛地伸出手,抓住她的衣角。
他手上满是血,瞬间便将她的裙子染上一朵朵血花。
“等等,他还活着!”甄珠瞳孔紧缩,连忙喊道。
方才那让人把小孩儿扔了的麻脸龟奴就跟在后面,一听甄珠这样说,阴笑着瞥了她一眼:“这会儿活着有啥用,一会儿就死了。”
说罢,就上前去掰小孩儿的手。
然而小孩儿看着奄奄一息,头都抬不起来,然而手却抓地死紧,枯瘦的手像钢筋拧成的爪子一样,牢牢地锁住她的衣裙。
那龟奴皱眉,吐了口唾沫,一手握住小孩儿手腕,一手就要强拉。
甄珠也皱了眉,狠狠将他的手打开。
麻脸龟奴抬头,阴测测地看她,“怎地,珍珠姑娘都从良了还想妨碍咱做事儿?这小子不受调教,妈妈说了,不服管就打,打死了就扔,不服管的奴才就是这下场!”
他的眼神像毒蛇一样,阴阴地缠在她身上,这让她不自禁打了个冷颤。
甄珠皱眉——这是身体原主珍珠的反应。
妓院养的龟奴,多是老鸨买来了从小调教的,最是心黑手狠,折磨不听话妓女的方法更是层出不穷,原身想必也是吃过苦头的,因此被这龟奴一看,便不自觉地打冷颤。
只是,看着那只仍旧死死抓住自己裙角的手,甄珠压下身体的反应,直视着那龟奴,知道不能跟这种人硬抗,便尽量心平气和地道:“我看他伤地也不算太重,找大夫治治还能救回来。好歹是一条命,再说也是花银子买回来的,真死了岂不可惜?”
麻脸龟奴“啧”了声,倒不阴笑了,只是毫不掩饰地讥笑。
“珍珠姑娘,你还真是不知民间疾苦,这小崽子买来能花多少钱?”他忽然一把拽着小孩儿的头发往上拉,让他的脸露出来。
小孩儿脸上满是血迹,然即便如此,也掩盖不了他那道从左脸到右脸,贯穿了整个脸颊的狰狞疤痕。
疤痕处的肉与肤色无异,鼓起的疤肉也都是老旧的,显然这疤痕是早就有了的。
被龟奴这样拽着头发,小孩儿茫茫然地睁开眼,只睁开了一瞬,漆黑的眸子在甄珠脸上停驻了一下,片刻后便又无力地阖上。
麻脸龟奴拍拍他那道伤疤,也没再把他拍醒。
麻脸龟奴看甄珠,讥笑道:“您当能卖到妓院做龟奴的会是啥好货色?都是各处挑剩了卖不掉的,这样的小崽子,一吊钱都用不了,撑死了半吊,找大夫?出诊的钱都不够!”
甄珠愣了一瞬。
她早知道古代人命如草芥,只是,这般直观地感受到什么叫“人命如草芥”,与书上电视上看来的终究大不同。
但她也只愣了一瞬。
看着那依旧紧紧抓着她衣角的手,眼前飘过方才那双漆黑的眸子,她深吸了口气,对龟奴道:
“半吊钱是吧?既然如此,我出半吊买了他怎样?反正也是要扔的,能赚些钱,妈妈定然是高兴的。”
那麻脸龟奴没料到她会说出这话,阴测测的目光上下打量她好几番。
良久,忽然咧着嘴,露出缺了两颗牙的后牙槽,笑道:“成交!”
于是,甄珠便花半吊钱买了个小孩儿。
然后为了给这小孩儿治伤,又花了足有二十两银子。
她找了最便宜的车马店,跟小孩儿一起在那儿住了一个月。车马店来往人员混杂,她把自己怎么邋遢怎么折腾,银钱贴身放着,片刻不敢离身,又去估衣店买了几套旧衣裳,给自己和小孩儿换了,看上去就是两个乡巴佬儿土老帽儿,才总算安安生生地过了这一个月。
小孩儿醒来时,甄珠穿着估衣店买来的灰扑扑的粗布衣裳,手上脸上抹了灰,头发在脑后抓了一个鬏——就是农村老太太喜欢盘的那种鬏——用块儿破破烂烂的黑布绑着。
这般装扮,再加上还顶着一身肥肉,彼时的甄珠,跟乡下农妇没什么差别。
小孩儿睁开眼,看着她,黑漆漆的眸子有些茫然。
甄珠想着那花去的半吊钱和二十两银子,肉痛,心更痛。
见小孩儿睁开眼睛,她指指他,又指指自己,道:“你,我买来的。”
又伸出食指,弯了一下,“买身,半吊钱。”
又伸出两根手指:“治伤,二十两。”
小孩儿的嘴微微张着,漆黑的眸子看着她。
甄珠笑地温柔。
“在你还够我这二十两又半吊钱之前,你都得听我的。”
“跟从我,听从我,顺从我。”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打得过纨绔,斗得了流氓。”
“这叫三从四得。”
讲了个现代广为流传的老段子,甄珠扬着下巴,有些幼稚地想看小孩儿目瞪口呆的眼神。
小孩儿的确呆了一下。
他虽然小,遭遇又坎坷,但起码三从四德还是知道的,而他知道的版本,与甄珠说的显然截然不同。
所以他愣了一下。
但旋即,他点了点头。
“好。”
他轻声道,眼睛里清晰地映着她的倒影。
第2章 新生活
甄珠请了位据说医术很好的大夫为小孩儿治伤,一个月后,小孩儿命保住了,伤口也大致愈合,然而那条被打地变形的右腿终究落下了残疾,走起来一瘸一瘸的。
但,好歹活下来了啊。
既然以后要一块儿过活,自然要相互了解了解。
小孩说他叫阿朗,姓什么不记得了,因为很小就开始流浪,后来被人贩子捉了,因为性子犟,脸上又有疤,就被倒买倒卖了许多回,最后被卖到妓院做龟公,却又因为不听话,被打地奄奄一息,若不是甄珠,便真要死了。
问他年纪,他说可能是十四岁。说可能,是因为这是有一次人牙子卖他时,顺口说给买家,被他听到的。他也不知是真是假,只估摸着自己大概十三四五岁。
甄珠看着他芦柴棒似的胳膊腿儿和瘦地几乎脱了型的脸,完全看不出他有十四岁的样子。
叹叹气,抱住了他。
真是个小可怜儿。
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阿朗的伤终于好个七七八八,能拄着拐杖慢慢地走,右脚却还不能落地。
虽然他说他因为性子犟被转卖很多次,但在甄珠看来,他却很乖很懂事。
伤刚好一点,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