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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皇上请驾崩-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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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璃被他勒得难受,脖子那块都要熟了。别吹了,好烫。
    她伸手用力推,这一次终于把他一点一点推开了。
    展万钧心不甘情不愿的放开她,两人的衣服都乱了,气息也乱,心更乱。
    她连滚带爬的滚到另一边,背对他,装鸵鸟。
    那么小的人,缩成一团,就跟只小鹌鹑似得,怪可人疼。
    他一边喘气,一边用牙舔后槽牙,沉甸甸带着火的眼神在她瘦瘦的背脊上来回燎。这眼神不光带着火,还长了牙,一口一口隔着衣服啃她的皮肉骨血。
    末璃浑身作痛,恨不得把自己缩成个球。
    把气息喘匀了,展万钧这才站起身,伸手把衣服拉了拉直,最后在她后背上重重刮了一眼,咬了这最后一口,这才不情不愿的转身出去。
    等他跨出门,脸上已经风淡云轻,只有眼角还带着一点热,掩在夜色里一时也看不见。
    门外等着他的是柳傲君,一见到他就上前一步。
    “怎么回事?”展万钧敛着眉问,心里破天荒头一次觉得柳傲君有点招人烦,每次他的好事都是让这家伙给搅合了,简直是八字相冲!
    柳傲君可不知道自家王爷的花花心思,看着他,脸上微微有些怒意。
    展万钧被瞧得有点心虚,别开眼。
    但其实柳傲君不是跟他生气,而是另有原因。
    “王爷,探子来报,唐家竟然要拿童男童女祭炉!”
    这话一出,展万钧就腾的抬起头,眉梢一挑。
    “唐重天这是疯了!”
    原来,唐家炼化凶星不利。摄政王给了七天限期,如今已经过去五天,可这颗凶星在炉子里发红发亮,却是一点炼化的意思也没有。
    都说这是凶星,天外之物,带着邪性,等闲不能被凡火炼化。为了破这邪物,所以要用至纯至精的东西祭炉,童男童女是最好的选择。
    但拿活人,而且还是小孩子祭炉,这实在太残忍。
    这种事要是传出去,唐家怎么被人戳脊梁骨,展万钧不管。可老百姓会怎么想他?
    本来这凶星就已经暗指他,炼化也是他说的,唐家来这一手,是往他身上泼脏水啊。
    老百姓要是知道了,还不得活活骂死他。就连史官也不会饶了他!
    他自认是个百无禁忌的,可也没准备当这种千古罪人!
    “我看唐家这差事,是到头了。”展万钧冷哼一声。
    柳傲君和他是想到一块了。唐家能不能炼化这块天铁,不重要。可王爷的名声很重要!王爷在外面的名声已经很不好了,然而这恶名跟老百姓没什么关系,故而坏也坏的有限。
    可这要是和“童男童女祭炉”扯上关系,那王爷这名声就是恶到了老百姓的心里。
    民心似山,重比泰山。得民心者得天下,而失民心者,则会被天下人厌弃!
    他可不能让王爷被唐家拖累成“天下的罪人”!
    *
    拿活人祭炉,惨无人性,被天下人不齿。这种事,唐重天又岂会不懂。
    可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他不是疯了,只是快要被逼疯了。
    这事说起来,这也是一笔成年旧账。
    掌管唐家炼铁作坊的乃是唐重天的庶子,叫唐十一。光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这位唐家“少爷”是不怎么受宠的,连个正经响亮的名字也没有。
    其实何止是不受宠,唐十一本来是连活下来的机会都没有。
    他的生母乃是唐夫人身边的一个端水婢女,与家主唐重天酒后一场风流韵事,珠胎暗结。
    唐夫人自己生了两个儿子,地位稳如泰山,并不介意多一个庶子庶女。原本是准备卖个好,把这婢女抬成姨娘,给丈夫脸面。
    然而事有凑巧,那年唐家的作坊不知怎么的时常出事,不是炸炉就是做坏了铁汁。请了阴阳先生算流年,却说就是这小婢肚里的孩子犯了冲。
    既然如此,唐夫人也没得办法,只好一帖药送过去,叫这婢子自行把孽种做了。
    而孽种之所以为孽种,那肯定是要和人对着干的。
    也是这婢子命苦,有了孩子也不显怀,等被人发现这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快七个多月。这一帖药下去,孩子倒是没掉,大人的小命却没了。
    娘死了肚子里的孩子肯定也活不成,所以下人们直接就禀报了母子双亡。这等污秽之物,唐夫人自然也不会去看个究竟,就打发了几两银子叫下人用薄棺材装着抬去乱葬岗埋了。
    哪里知道,在半路上,孩子竟然生在了棺材里。
    棺材生子,这事闹的,把抬棺材的人都给吓的哭爹喊娘。
    事情闹到这份上,底下人也不敢私自做主了,只好又禀告上去。
    唐重天没想到这孽种如此命大,竟然真给它降世了。而阴阳先生一早就说了,若这孽种果真降下世来,那便是天意难为。唐家须得好好养着,指望能感化这孽种,念在父子亲情上,给唐家一条活路。
    就为了这个,唐重天没让人处理了这孩子。然而对方是孽种,生来就是来讨债的。虽然阴阳先生那样说了,可要他真心把这孽种当儿子,还是做不到。
    所以唐十一打小是被扔在废园子长大的,说是养着,其实就是关着他。就一个耳聋眼瞎的老妈子看着,每天送三餐,不死就成。
    唐重天厌恶这孩子,恨不得这孩子就在废园子里自己死了。自然不会去看望,就连名字也没给取一个。
    唐十一的名字还是那老妈子取得,这孩子送到她手里的日子正好是六月十一,就叫十一了。
    唐十一也是个可怜人,还没出生,亲娘就死了,亲爹不爱他,恨不得他也跟着亲娘一起死。生下来又是个天盲,小时候没少摔着碰着磕着。
    虽然论血缘是唐家的少爷,但其实过得比最下等的小厮还惨。
    他自己是个天盲,伺候的老妈子也差不多是残废,亲爹又盼着他死,就没打算让他过好日子。依着这个情况,他也是早就该死。
    然而偏偏他就是不死,非但不死,还愣是活下来,长大了。这已然是奇迹,更不可思议的是,这孩子竟然还是一个炼造的奇才。凭着一双耳朵,听炉火的劈啪声,打铁的叮咣声,就能判断这一炉铁好不好,成不成。
    也是他的机缘,赶巧那时候唐家向摄政王投诚,要进献一批精良的兵器。可别人炼得都不好,还就这天盲的孽种炼出来的才好。
    唐重天心想家里不养废物,就把他从废园子里放出,在作坊里干活。
    唐十一也不负期望,果真炼出了一批精钢,全做成武器献上去,果然博得摄政王青睐。从此唐家抱上这条大腿,成了晋城真正的主人。
    而唐十一则一直在作坊里炼铁铸造,虽仍旧不能到处自由行走,可生活待遇比以前是高了不少。此后送给摄政王旗下专用的兵器辎重马具都是出自他手,一直以来从无半点差错。
    也因着这份功劳,唐重天总算允许他姓唐,算是正式承认他也是唐家一份子。但名字还是没有给他,仍旧叫十一,因为他从心里还是不承认这是自己的儿子。
    在唐重天看来,这孽种能活着,能长大,能在唐家干活,能被冠上唐家的姓氏,就已经是受了莫大的恩赐。要是还心存不满,那就是猪狗不如大逆不道的畜生!
    对此唐十一并没有任何表示,反正唐家人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如无必要,他是懒得开口。不知道的人,都还以为他不光瞎,还是个聋哑。
    然而这一回炼星,唐十一的差事却办得砸了。
    凶星在炼铁炉里已经烧了五天五夜,烧得浑身通红发光,跟个小火球似得。仿佛是瞧着下一刻马上就会熔化,可那出汁的口子,至今却还是半点铁汁也没有。
    熟练的老师傅已经拿钢钎试过,那坨疙瘩仍旧坚硬无比,半点熔化的迹象也没有。
    这日子只剩下两天,要是到时候交不出差事,那唐家就再无脸面对王爷。
    看着这个生来讨债的孽种,唐重天就恨在心头。此时此刻又不由想起十八年前阴阳先生所说的那些话,这孽种生下来就是要害唐家的。
    他就不该把这畜生留下,养大。早在十八年前就该扔到山沟里去喂狼,一了百了。
    王爷遇刺,刺客所用兵器产自唐家。而唐家炼造兵器的就是这孽种,这哪里还需要查,这就是铁板上钉钉的事。
    他就是想不通,这孽种足不出户,平时也不见外人,怎么就会里通外敌,做出这样的事?
    孽种就是孽种,对他再好也不可能感化。
    先前他还怀疑是不是有人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可查来查去,也查不出什么眉目。
    这孽种是炼造奇才,他心里舍不得他的本事,就没把人交给王爷。可这一念之差,到如今,就把唐家陷入如此不堪的境地。
    此刻唐重天也是看出来了,他还以为自己不把孽种交出去,王爷就不知道。其实王爷心里门清,否则怎么会特别交代这“炼化凶星”的差事。
    王爷就是等着他“交差”。
    孽种是留不得的!可阴阳先生说了,孽种也是杀不得的,因为这是天意。
    可他心里恨啊!这恨意憋在心里憋出滔天的怨毒,如今就要喷出来烧一个天翻地覆。
    杀不得孽种,那就杀孽种的孽种!他不杀孽种,他要逼这孽种自行了断!
    于是,唐重天暗暗叫人把唐十一的一双小儿女绑了,关在隐蔽的地方,为了“炼化凶星”,他要以童男童女祭炉。
    想起这对孽种的孽种,唐重天也是懊恼不已。当年为了孝敬摄政王,他急于求成,就答应了这孽种要娶一个寡妇的请求,结果让唐家又多了两个小孽种。
    孽种多了,唐家还能有好?还是早死早了!
    这事自然是瞒着唐十一,唐重天就是准备当着他本人的面把孩子扔进去活活烧死,逼着这孽种自行了断。就是不死,最好也疯掉。
    唐十一死了或是疯了,唐家才好从他惹下的祸事里脱身,才能对摄政王有一个交代!
   

☆、第六十九章 这情她要不起也给不起!

唐家人有唐家人的谋划,摄政王有摄政王的计划,唯有小皇帝是最清闲,可也有她的苦恼。
    和老男人周旋,太累了。
    摄政王“爱慕”她,何德何能!叔叔,我们能不能不约!
    可她所倚仗的,恰恰是叫她为难的。
    也不是没有想过,索性心一横,眼一闭,就把自己抛却给他算了。
    一个无权无势,又没本事,脑袋瓜也不灵光,还一屁股坐在风口浪尖上的小丫头,想要好好活命,最简单的办法不就是抱一条大腿,从此大树底下好乘凉嘛。
    如今这样一条现成的好大腿递过来给她抱,她还有什么不满意?
    抱紧这条大腿,她今后的人生就别无担忧。最起码,是不用再坐在那个硬木龙椅上,担心自己会掉脑袋了。
    想想,也不错!
    可这也就是想想罢了!真要跨出这一步,却叫她举足不前。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她无法完全信赖他依赖他?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她不甘心。
    不甘心就这样被他金屋藏娇,从今往后成了他后宅里的一只金丝雀。
    金丝雀是好当的?她又不是傻子,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摄政王的后宅里会是个什么样子,不难想象哦。
    王妃要是个大方人,那可能日子还好过点。王妃要是个小气鬼,那日子可就不消停了。花无百日红,人无十年少。此刻她在他眼里是块小鲜肉,花骨朵,心痒痒爱的不行。可等真被他摘下来成了私有物,他的爱又能有多长久呢?
    三年?五年?十年?能到十年都已经算恩宠隆盛咯。
    也许她运气好,能混个侧妃什么的。这还得她肚子争气,能趁着他还爱她的时候就生个儿子出来。否则,来路不明的一个小丫头,想当名正言顺的王妃侧妃,谈何容易。
    可就算能生儿子又如何?能不能养大都还是个问题呢!
    能算计如崔昭仪,不也养不下一个货真价实的皇子么。连崔昭仪这样的的不行,何况她这样的小白。
    何况要是肚子不争气,那只怕撑死了也就是他后宅里的一只“金丝雀”罢了。
    而老了,残了,花容不再的金丝雀是个什么下场。想想也心寒!
    然而,他可是要当皇帝的人。
    等他君临天下,成皇称帝,她这样的女人大概也能落着一个位分,运气好是个娘娘,运气不好就是个美人。
    可就算运气好,膝下有个儿子,当上了娘娘,然后呢?
    她是不是从此就得眼巴巴的看着他后宫佳丽三千,膝下儿子一百,大家伙削尖脑袋争当太子,打出一地狗脑子。
    光是想象一下,胃都要痛了好么。
    爱不爱的先不说,就这份乱劲,也叫人退避三舍,拔腿就跑。
    他的后宅那就是一个是非圈,修罗场。她除非傻了,才会自己往火坑里跳。
    不是她不信他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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